中阿含經十二選 第九選
第九選
佛法的修行方法(一)──四念處:《念處經》(九八)
(一)經文大意
有一次,佛陀游化到拘樓瘦,住在劍磨瑟曇拘樓都邑。
當時,世尊告諸比丘說:
「有一道,凈眾生,度憂畏,滅苦惱,斷啼哭,得正法,謂四念處。若有過去、未來諸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悉斷五蓋、心穢、慧羸,立心正住於四念處,修七覺支,得覺無上正盡之覺;我今現在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悉斷五蓋、心穢、慧羸,立心正住於四念處,修七覺支,得覺無上正盡之覺。云何為四?觀身如身念處,觀覺(受)如覺(受)念處,觀心如心念處,觀法如法念處。」
什麼是「觀身如身念處」?
「比丘者,行則知行,住則知住,坐則知坐,卧則知卧,眠則知眠,寤則知寤,眠寤則知眠寤。」
「比丘者,正知出入,善觀分別,屈伸低仰,儀容庠序,善著僧伽梨,及諸衣蕁,行住坐卧、眠寤語默,皆正知之。」
「比丘者,生惡不善念,以善法念治斷滅止,猶木工師、木工弟子,彼持墨繩,用□於木,則以利斧斫治令直。」
「比丘者,齒齒相著,舌逼上□,以心治心,治斷滅止。猶二力士,捉一羸人,處處旋捉,自在打鍛。」
「比丘者,念入息即知念入息,念出息即知念出息。入息長即知入息長,出息長即知出息長,入息短即知入息短,出息短即知出息短。覺一切身息入,覺一切身息出。覺止身行息入,覺止口行息出。」
「比丘者,離生喜樂,漬身潤澤,普遍充滿於此身中。離生喜、樂,無處不遍,猶工浴人,器盛澡豆,水和成摶,水漬潤澤,普遍充滿,無處不周。」
「比丘者,定生喜樂,漬身潤澤,普遍充滿於此身中。定生喜、樂,無處不遍,猶如山泉,清凈不濁,充滿流溢,四方水來,無緣得入,即彼泉底,水自湧出,流溢於外,漬山潤澤,普遍充滿,無處不周。」
「比丘者,無喜生樂,漬身潤澤,普遍充滿於此身中。無喜生樂,無、處不遍,猶青蓮華,紅、赤、白蓮,水生水長,在於水底,彼根莖華葉,、悉漬潤澤,普遍充滿,無處不周。」
「比丘者,於此身中,以清凈心意解,遍滿成就游。於此身中,以清、凈心,無處不遍,猶有一人,被七肘衣,或八肘衣,從頭至足,於其身體,無處不覆。」
「比丘者,念光明想,善受善持,善憶所念。如前後亦然;如後前亦、然;如晝夜亦然;如夜晝亦然;如上下亦然;如下上亦然。如是不顛倒,、心無有纏,修光明心,心終不為□之所覆。」
「比丘者,善受觀相,善憶所念。猶如有人,坐觀卧人,卧觀坐人。」
「比丘者,此身隨住,隨其好惡,從頭至足,觀見種種不凈充滿:我此身中,有發、髦、爪、齒、□細薄膚、皮、肉、筋、骨、心、腎、肝、肺、大腸、小腸、脾、胃、摶糞、腦及腦根、淚、汗、涕、唾、膿、血、肪、髓、涎、痰、小便。猶如器盛若干種子,有目之士,悉見分明,謂稻 、粟種、蔓菁、芥子。」
「比丘者,觀身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猶如屠兒殺牛,剝皮佈於地上,分作六段。」「比丘者,觀彼死屍,或一、二日,至六、七日,鳥櫱所啄,豺狼所食,火燒埋地,悉腐爛壞。見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骸骨青色,爛腐餘半,骨鎖在地。見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離皮肉血,唯筋相連。見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骨節解散,散在諸方,足骨、膊骨、髀骨、髖骨、脊骨、肩骨、頸骨、髑髏骨,各在異處。見已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比丘者,如本見息道,骨白如螺,青猶鴿色,赤若血塗,腐壞碎□。見己自比:今我此身,亦復如是,俱有此法,終不得離。」
「如是,比丘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身如身。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身如身者,是謂觀身如身念處。」
什麼是「觀覺(受)如覺(受)念處」?
「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覺不苦
不樂覺時,便知不苦不樂覺;
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
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
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
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
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
樂無欲覺、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
「如是,比丘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立念在覺,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覺如覺。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覺如覺念處。」
什麼是「觀心如心念處」?
「比丘者,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真;有恚、無恚、;有疑、無疑;有穢污、無穢污;有合、有散;有下、有高;有大、有小、;修、不修;定、不定;有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真、有解脫心知解脫心、如真。」「如是,比丘觀內心如心,觀外心如心,立念在心,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心如心。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心如心者,、是謂觀心如心念處。」
什麼是「觀法如法念處」?
「眼緣色,生內結。」
「如是,耳、鼻、舌、身、意緣法,生內結。比丘者,內實有結,知內有結如真;內實無結,知內無結如真。若未生內結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內結,滅不復生者,知如真。
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比丘觀法如法,謂六內處。」
「比丘者,內實有欲,知內有欲如真;內實無欲,知無欲如真。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欲,滅不復生者,知如真。
如是,鎮恚、睡眠、掉悔,
內實有疑,知內有疑如真;內實無疑,知無疑如真。若未生疑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疑,滅不復生者,知如真。
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觀法如法,謂五蓋也。」
「比丘者,內實有念覺支,知有念覺支如真;內實無念覺支,知無念、覺支如真。若未生念覺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念覺支,便住不忘而不、退轉,轉修增廣者,知如真。
如是,擇法、精進、喜、息、定,
內實有舍覺支,知有舍覺支如真;內實無舍覺支,知無舍覺支如真。若未生舍覺支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舍覺支,便住不忘而不退轉,轉修增廣者,知如真。
如是,比丘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立念在法,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是謂觀法如法,謂七覺支。
若有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法如法者,是謂觀法如法念處。」
若有比丘、比丘尼,長則七年,短則七日七夜,
「立心正住四念處者,必得二果:或現法得究竟智,或有餘得阿那含 。」
「若有比丘、比丘尼,少少須臾頃,立心正住四念處者,彼朝行如是,暮必得升進;暮行如是,朝必得升進。」
(二)論述
《分別聖諦經》(三一)中說:「云何正念?謂聖弟子念苦是苦時;集是集;滅是滅,念道是道時(即念「四聖諦」),或觀本所作,或學念諸行,或見諸行災患,或見涅槃止息,或無著念觀善心解脫時,於中,若心順念,背不向念,念遍,念憶,復憶,心正,不忘心之所憶,是名正念 。」這是廣泛地以「心向正法(佛法)」,而為正念的內容的。又《聖道經》(一八九)中說:「云何正念?比丘者,觀內身如身,觀至覺(受)、心、法如法,是謂正念。」這是直接地指出,「四念處」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內容的。經中說,這是凈化眾生,消除苦惱,度憂畏,斷啼哭的方法,過去、未來、現在諸佛,都是修「四念處」與「七覺支」而成就的。《阿那律陀經》(二一九)說:「若比丘觀內身如身,乃至觀覺(受)、心、法如法,是謂比丘不煩熱死、不煩熱命終。」也表達了相似的立場。經文未尾甚且說,只要早上依著「四念處」的方法修,即使只到晚上這麼短的時間,就能有進步。「四念處」是很實在,而且很有威力的修行方法。
此外,在《阿含經》中,共有六個經說到「自依止、法依止」:
《雜.六三九》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是故,汝等當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雜.六三八》也有相同的經文,這裡略而不引。
《雜.三六》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當正觀察,住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何因生憂、悲、惱、苦?云何有因?何故何系著?云何自觀察未生憂、悲、惱、苦而生?已生憂、悲、惱、苦而生長增廣?」
《增·四七·七》(四二四)中,佛陀說:「當自修己熾然法行,自歸最尊。若比丘能自修己興隆法樂者,此人之類,便為我躬自所生。云何比丘能自熾然,興隆法樂,無有虛妄,自歸最尊?於是,比丘內自觀身,身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憂愁。外自觀身,::。有復內外觀身。內觀痛(受),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心,外觀心,內外觀心。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法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憂愁。如是,比丘能自熾然其行,興隆法樂者,自歸最尊。」
《長.二》(《遊行經》)中,佛陀告訴阿難說:「吾已老矣,年且八十。譬如故車,方便修治,得有所至,吾身亦然,以方便力,得少留壽,自力精進,忍此痛苦,不念一切想,入無想定時,我身安穩,無有惱患。是故,當自熾然,熾然於法,勿他熾然;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云何自熾然,熾然於法,勿他熾然;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阿難!比丘觀內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觀外身、觀內外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心)、法觀,亦復如是。」
《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於是,比丘內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身觀;內外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為比丘自熾然,熾然於法,勿他熾然;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
其中,除了《雜.三六》外,都直接地說修習「觀身、受、心、法」等「四念處」,為成就「自依止、法依止」的修行方法。這些經文,也提供了「四念處」在修行上重要性的訊息。
「四念處」的內容,並不僅如一般所熟悉的「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而已。而是「觀身如身,觀受如受,觀心如心,觀法如法」。其所強調的,是「如身」、「如受」、「如心」、「如法」的「如實觀」與「如實知」;也就是說:觀察「身、受、心、法」的實際狀況,透過如實地觀察,清清楚楚地掌握自己的身、心狀態,自己的覺受與思惟變化。簡單的講,就是隨時隨地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想什麼。
為什麼隨時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想什麼,就是一種很有效的修行方法呢?《增上心經》(一O一)中,舉一個例子說:「猶人行道,進路急速,彼作是念:我何為速?我今寧可徐徐行耶?彼即徐行。」從走得很快,到慢下腳步來,中間經歷幾個重要過程:察覺自己走得很快(「四念處」中的身念處,正知;苦諦:發現問題),問自己為什麼要走這麼快(原因;集諦),認為自己不必要走這麼快(觀念的改變,驅動力、原因的滅除,滅諦),於是放鬆自己,放慢腳步(抉擇的執行,道諦)。所以,能察覺到自己走得很快,是整個改變的開端。煩惱的消除,也是這樣,要先能察覺自己是在煩惱的狀況下了,才有消除的可能。能愈早察覺情緒的變化,就愈能掌握紓解的先機,否則,到情緒變化很大以後,其餘勢的衝擊力,也跟著升高,紓解的時間必定也要跟著拉長。就像如果能在一開始不愉快時,就能察覺,與盛怒後,甚至於動手打人了以後,才察覺,所需要紓解、平息的時間與費力程度,是有很大差異的。
五蘊和合的眾生,在六根與六塵的接觸中,身、心是相互影響的。四念處的每一念處也一樣,不是身、受、心、法各自獨立的,而是相互牽引的。比如生氣時,我們可以從呼吸不順暢、悶胸、胃部刺痛的覺察,而追察出來,也可以從不愉快的感受察覺,也可以從自己心裡在想什麼(心念)察覺,端看自己的熟練情形。通常,「身」的變化比較粗重、具體,而容易察覺,但大都是屬於「下游」端的變化。「心」與「法」的變化比較細膩、潛微,而不容易察覺,是屬於「上游」發動端的變化。「受」的變化,大概居其中間。就解脫的立場來看,不論是觀「身」的變化,或是觀「受」的變化,都還要上溯到「心」與「法」的變化來,才有意義。否則,光察覺自己走得很快,光察覺自己在生氣,在憂慮,在痛苦中,不去做更深入的原因追察,縱使緣生緣滅;走慢下來了;氣過了;愉快起來了,那麼也都還在隨波逐流,生生滅滅的反反覆覆中而已。
如「觀身」的內容,經中從最粗淺的行、住、坐、卧、眠、寤、眠寤(似睡似醒的狀況),甚至穿衣、持蕁等,日常生活中舉止行動的覺察開始,然後進入需要細膩度更高的禪定修學(以心──定治心)。禪定的修學,首先說的,是以專註於觀察呼吸為對象的「安那般那念」。「安(阿)那般那」,也稱為「入、出息」;「身行」;「風」。「入息」是指吸氣,「出息」是指呼(吐)氣,所以,「入、出息」就是指呼吸(參考《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大正·三十·四三一上》,或《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第四O四頁)。其中,「一切身息入、出」與「止身行息入、止口行息出」;《雜·八O三》作「一切身入、出息」與「一切身行息入、出息」;《雜·八一O》作「一切身行入、出息」與「身行休息入、出息」。「一切身息」、「一切身」、「一切身行」,應該是相同含意的,指的是呼吸(身行)時,身體隨著呼吸律動的全部(一切)過程。如鼻端感受到空氣進、出的摩擦,胸部、腹部跟著的起伏律動,或者,更敏銳地感受到或「丹田」,或手掌心,或腳掌心,或全身肌膚上的毛細孔,在吸氣、吐氣時的不同感受過程。「止」,就是止息、休息,平靜下來的意思。也就是指在十分輕鬆、安詳與平靜情況下的呼吸。(可以參考《清凈道論》∧第八章·第九節∨覺音論師著·葉均先生譯·華宇出版社)
如果能夠藉著專註於察覺與感受呼吸時,身上的變化,而達到十分輕鬆、安詳與平靜的狀況,再進一層,心中由於遠離了慾念、五蓋等不善法,而生起了喜與樂的感受(離生喜樂),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初禪」的境界了。再進一層,心中由於專一安住(定),而生起了喜與樂(定生喜樂),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二禪」的境界了。再進一層,心中舍離了帶有激動性質的喜,但仍然留有樂的愉悅(無喜生樂),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三禪」的境界了。再進一層,連微妙的樂都超越舍離了,心中只剩下(清凈:無瑕疵的意思)不苦不樂(以清凈心意解),遍滿全身,這就是進入「四禪」的境界了。(參考《清凈道論》∧第四章∨∧四種禪的修習法∨)
如《意行經》(一六八)中說:「若有比丘,離欲、惡不善之法,有覺(又譯為「尋」,心念於所緣的大目標內尋求──作多方的觀察思惟。)、有觀(又譯為「伺」,心念集中於定點,作深入的觀察思惟),離(欲、惡不善之法,或直接說是離『五蓋』)生喜、樂,得『初禪』成就游。」
「比丘覺、觀已息(止息;超越),內靜(內心止靜)、一心(專一的心;定),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禪』成就游。」「比丘離於喜欲(無喜),舍、無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覺樂(生樂),謂聖所說,聖所舍、念(憶念、守護不忘失)、樂住、空(舍而不執著 ),得『第三禪』成就游。」
「比丘樂滅、苦滅,喜、憂本已滅,不苦不樂,舍念清凈,得『第四禪』成就游。」
這是《意行經》(一六八)中對四種禪定的描述,可以作比對參考。
接下來的,也還是可以與修定有關的「光明想」與「不凈觀」。而包括觀察死屍變化的「不凈觀」與「安般」(安那般那念),被稱為「二甘露門」(《出曜經》,《大正·四·六九八中》)。這是要從外在的觀察中,「見已自比」,讓自己時時刻刻地對自、他(內、外)的身體,警覺於無常,警覺於欲貪。
觀受(覺),主要是覺察在各種情況下,所生起的感受:或苦受,或樂受,或不苦不樂受等三種變化,經中舉了六種情況來說明。其中,「食」與「無食」,還是指與五欲相關的。如第《雜·四八三》說:「云何食念?謂五欲因緣生念。」「云何有食樂?謂五欲因緣生樂、生喜。」「云何無食樂?謂息有覺、有觀,內凈、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而身體上的「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與屬於心理上的「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大概就涵蓋了所有我們所能觀察的受了。
觀心,主要是覺察心念的狀態。經中所舉的心念種類有:有沒有貪心(欲)、有沒有動怒(恚)、明不明就裡(疑)、有沒有壞念頭(穢污)、心念是集中(合)或是散亂(散)、心情低沈(下)或高亢(高)、心量或大或小、是否依正法修心、心中是否安定、是否解脫(沒有貪、鎮、疑)。時時清楚心理的處境,尤其在情緒有變化時,更應注意覺察。
「法」所指的範圍很廣,在這裡可以理解為:是一個觀念;一個想法;一個價值觀。這是心念發動的驅動力,但又與心念同時生起與消失。如《雜.六O九》中說:「何等為四念處集(生起),四念處沒(消失)?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憶念(心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經中舉「六內處」、「五蓋」、「七覺支」等三大類「法」為例,說明在覺察「心」 的狀態時,也應當清楚支持形成這個心理狀態的觀念(「法」)。如果能追究到法念處,那麼,就比較能夠覺察問題的根本所在,也比較有機會作根本地解決。
「結」,就是打了結,也可以理解為「煩惱、執著」的意思。法念處的觀察,除了作存在狀況的檢查外,經中還說,亦應當涵蓋到動態的檢查,如察覺「未生而生,已生而滅」。這種動態的檢查,除了有保持時時刻刻的綿密作用外,應當還含有「四正勤」積極開發修行的意味。
經中說「觀內身如身,觀外身如身」、「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觀內心如心,觀外心如心」、「觀內法如法,觀外法如法」,《長.十七》(《清凈經》)中,佛陀告訴諸比丘說:「云何比丘滅此諸惡,於四念處當修三行?比丘謂內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內外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為滅眾惡法,於四念處,三種修行。」「內」、「外」以及「內外」(即「三種修行」),分別指的是什麼呢?《說處經》(八六)中說:「阿難!我本為汝說六內處:眼處,耳、鼻、舌、身、意處。」「阿難!我本為汝說六外處:色處,聲、香、味、觸、法處。」亦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為「內」;以「色、聲、香、味、觸、法」為「外」。除此而外,經中很像沒有再進一步的解說,可以參考的了。不過,往後的論師,則提供了一些論說可供參考:
《法蘊足論》∧念住品第九∨中說:「內身(受、心、法)者,謂自身(受、心、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身(受、心、法)者,謂自身(受、心、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即他人)所有身相(諸受、諸心、想蘊、行蘊)。」(《大正·二六·四七五─四七九》)
《集異門足論》∧五法品第六∨中,以「色(受、想、行、識)在此相續,已得不失(即在持續存在的狀態),是名內色(受、想、行、識)」,以「色(受、想、行、識)在此相續,或本未得,或得已失(即現在不存在的狀況),若他(相對於自己)相續,是名外色(受、想、行、識)。」(《大正·二六·四一二─四一四》)
《舍利弗阿□曇論》∧非問分念處品第六∨中,以「若內、緣生、自性、己分,是名內(身、受、心、法)。」「非受、非內、非緣生、非自性、非己分,是名外(身、受、心、法)。」「若受、若非受,是名內外(身、受、心、法)。」這裡加入了以「能緣」(主)、「所緣」(客)為內、外區分的說法。(《大正·二八·六一二─六一六》)
《大□婆沙論》∧大種蘊第五∨中說:「然內、外法,差別有三:一,相續內、外,謂在自身,名為內。在他身及非有情數,名為外。二,處內、外:謂心、心所所依名內,所緣名外。三,情、非情內、外:謂有情數法,名內。非有情數法,名外。」(《大正·二七·七一四上》)
《大□婆沙論》∧見蘊第八∨中說:「自相續所攝色(受、心、法),名內身(受、心、法),他相續所攝色(受、心、法),及非有情數色(受、心、法),名外身(受、心、法)。」「有餘師說:有情數色,名內身,非有情數色,名外身。內法、外法說亦爾。受、心如前說。脅尊者言: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為名外。」(《大正·二七·九四O上》)
《大智度論》∧初品·三十七品義∨中說:「內名自身,外名他身。」「眼等五情為內身,色等五塵為外身。」「覺苦樂處為內身,不覺苦樂處為外身。」「佛說有二種受:身受、心受。身受是外,心受是內。復有五識相應受是外,意識相應受是內。十二入因緣故,諸受生:內六入分生受,是為內,外六入分生受,是為外。□受是為外,細受是為內。」「緣內法是為內受,緣外法是為外受。」「心雖內入,攝緣外法故,名為外心,緣內法故,是為內心。意識是內心,五識是外心。攝心入禪是內心,散亂心是外心。」「如佛所說:依緣生意識。是中,除受余心數法,是為內法,余心不相應行及無為法,是為外法。」(《大正·二五·二O二》)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說:「若於其外,五種妙欲,諸雜亂相所有尋思,隨煩惱中,及於其外所緣境中,縱心流散,當知是名『外心』散動。若由□沈,及以睡眠,或由沈沒,或由愛味三摩蕁底,或由隨一三摩蕁底,諸隨煩惱之所染污,名『內心』散動。」(《大正·三O·七二七中》)
綜合論師們的意見:自己是「內」,他人是「外」;現在持續存在的是「內」,已不存在的是「外」;具主動性質的是「內」,被動的是「外」;身是「外」,心是「內」;內六處是「內」,外六處是「外」;粗重的是「外」,細膩的是「內」。如果觀察他人,而能反省到自身,就可以稱為「內外」了。分「內」、「外」,實在是相對而不是一成不變的。
其它有關「內」、「外」的論說,可以參考的部份,如《大□婆沙論》(《大正·二七·一O六中》,《大正·二七·九五一中》),《阿□曇婆沙論》(《大正·二八·八七上》,《大正·二八·二八六中》),《順正理論》(《大正·二九·三六O─三六二》),《俱舍論》(《大正·二九·四下》,《大正·二九·一六五上》),《瑜伽師地論》(《大正·三O·二九O中》,《大正·三O·七二五下》),《大乘阿□達摩集論》(《大正·三一·六八四中》,《大正·三一·七三九上),《大乘莊嚴經論》(《大正·三一·六一O中》)等。
推薦閱讀:
※雜阿含經 卷三十一
※佛說長阿含經卷3-6
※大師的叮嚀,佛陀的教誨--寫在「雜阿含經」白話譯解之前
※增一阿含經白話文:卷第四十
※雜阿含經新譯 第三十四卷
TAG:阿含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