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識】正確的放生心態
有些人聽說放生最能得福,所謂「舍一得十」,因此而放生,這樣存邀福之心的放生,是不能具足圓滿的,做任何善事包括放生,心中不可存在邀福求報之心。心中應常存:懺悔心、慚愧心、解冤心、平等心和喜舍無求心。
1、懺悔心:我無量生死以來殺生造無量之罪,結怨無量眾生。今聞佛法,發心放生,心中懺悔過去殺業更不復生。
2、慚愧心:我無量生死以來輪迴生死,曾為畜生,多生以來受囚縛勞累殺戮之苦,百世千生,求出無期。今聞佛法,得幸放生,心生慚愧,我所放生靈實與我同類,或我父母兄弟,我以慚愧之心深自譴責,再不造惡。
3、解冤心:我無量生死以來,殺生無量。今聞佛法,願以放生功德及念佛持咒功德與眾生解冤,再不復結冤。
4、平等心:我曾作畜生,今所放生靈過去生亦曾為人,我與所放生靈如是平等。
5、喜舍無求心:我今放生,不求福報,不求報恩,只為懺悔解冤,只求以慚愧心、平等心與眾生解冤,同登覺道。
●《優婆塞戒經》慈心即是一切安樂之因緣。
●《大智度論》: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涅槃經》大慈大悲,名為佛性。「"慈即如來,如來即慈。
●《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眾生至愛者身命,諸佛至愛者眾生,能救眾生身命,則能成就諸佛心愿。
●《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與之水、食,為其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經後,皆生忉利天。
●《梵網經》:菩薩戒—切殺戒: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婆羅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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