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應該公布財產的六大理由

官員應該公布財產的六大理由

近日,廣東某人大代表在廣東兩會期間大放厥詞,說什麼「官員不是老百姓的奴隸,財產不必公開」。還說什麼官員公開財產沒有法律依據,財產是個人隱私。真是恬不知恥,公然為領導幹部不要公開財產袒護,為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制公然設置障礙!其實關於官員財產是否應該公開已經討論很久了,而且在某些地方做過試點,但由於廣大既得利益者害怕自己的收入暴露在陽光之下,一直不敢要求公開官員的財產。丁丁認為,官員財產不但應該公開,而且必須公開,理由如下:

一、官員是老百姓公僕,公開財產是對主義真誠的表現。這位人大代表也承認官員是老百姓公僕,既然官員作為公僕,老百姓作為主人,那麼,作為主人的老百姓就有責任和義務知道公僕搞主人的名堂沒有,公僕就應該有責任和義務向主人彙報他的收入到底是多少,是不是在主人核定其收入的範圍之內,如果在其核定的範圍之內,就說明此公僕是廉潔的,主人才能夠考慮讓他繼續幹下去,如果不在其核定的範圍之內,就說明此公僕一心一意在搞主人的名堂,這樣的公僕要其何用,還不如丟到垃圾里去。另外,通過公僕公布的財產,主人再經過其調查,看此公僕是否誠信,再論其任用。

二是官員公布財產是大勢所趨,符合國際慣例。我們各級官員不是經常說國際慣例嗎?官員公布財產正是國際慣例,為什麼其他國際慣例爭著學,而官員公布財產這樣的國際慣例就視而不見呢?作為共產主義國家的中國,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應該比資本主義國家的體制強多了,不要說我們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無論什麼階段,總比資本主義的體制要高吧,既然如此,作為腐朽的資本主義社會都能夠做到官員公布財產,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為什麼不能做到呢?作為中國的幾大特區如香港、澳門、台灣能夠做到,作為大陸為什麼不能做到呢?

三是官員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的隱私就比普通人的隱私要少得多。官員既然是公眾人物,他的言行就應該受到公眾的評判,他的所謂隱私也就比普通人要少得多,其財產自然是大家討論的重點之一,不應該成為其隱私。

四是官員的收入既然是按制度發放,公布其財產當然是審核其收入是否符合其制度。這位人大代表說什麼全國人大沒有立法要求其公布財產,但其收入卻是有制度可詢的,在中國,制度也是重要的法規之一,既然收入是按照制度發放的,那麼公布財產正是看其收入是否符合制度的要求,這應該是無可厚非的,我們各級政府、領導不是經常說執行率嗎?公布財產也是公布執行率,各級官員難道連這都不懂,但還做公僕幹什麼?

五是官員的收入來源於納稅人,就應該受到納稅人的監督。拋開主人公僕這種忽悠的說法,官員的收入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應該來源於納稅人,不能自己創造收入,既然如此,其收入就應該受到納稅人的監督,現在,要求官員公布財產,其實就是對納稅人負責任的一種做法,如果官員財產不公布,那納稅人不納稅我們親愛的各級領導你們會同意嗎?所以,官員公布財產和納稅人誠實納稅是同一個道理,是一種相互信任、相互監督的一種做法,這樣才平等。

六是官員公布財產是捍衛國家政權也是保護既得利益者長遠利益的有效辦法。前幾天,一位落馬官員說當官的不都是壞人,這句話說明了什麼?說明了廣大老百姓對當官的看法差到了何種程度,而且我們可愛的各級官員對自己的評價差到了何種程度,拿自己和壞人相比,這樣的官員我們還要擁護嗎?從落馬官員來看,那一個不是貪官?從2011年落馬官員的平均腐敗資金達到3000萬元,說明了我們的各級官員腐敗到了什麼程度?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到江澤民到胡錦濤再到習近平,都把腐敗提高到亡黨亡國的高度,說明了什麼?說明了腐敗一日不除,國家政權就有可能在瞬間坍塌。現在,不是有一句流行語嗎?官員「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寶森」,說明現在的腐敗到了何等驚人的程度,這其實是我們廣大既得利益者在自掘長城,為了眼前的利益,犧牲了自己的長遠利益,公布財產就是在捍衛國家政權,也是保護廣大既得利益者的長遠利益,我們的各級官員難道這一點都看不清楚嗎?

所以,丁丁認為,廣東這位人大代表所說的官員不應該公布財產是站不住腳的,也是官員中的敗類,至少是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前進中的絆腳石,我們首先就應該審查其財產,並將其清除出官員隊伍,以保持我們黨員幹部的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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