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人原文、譯文
《尉繚子》一書,歷來爭論很多,歸納起來不外三個問題。第一,今本《尉繚子》是雜家《尉繚》還是兵家《尉繚》?第二,《尉繚子》成書於什麼年代?第三,《尉繚子》的作者是梁惠王時的尉繚還是秦始皇時的尉繚?現將這三個問題的分歧點和我們的看法分述如下,作為《尉繚子》的簡介。
第一,今本《尉繚於》是雜家《尉繚》還是兵家《尉繚》?
尉繚子作品簡介《漢書-藝文志》著錄有雜家《尉繚》二十九篇,下注「六國時」三字;另有兵形勢家《尉繚》三十一篇。都與今本《尉繚子》二十四篇不符。因此引起了今本《尉繚》究竟是雜家《尉繚》還是兵家《尉繚》的詞題,迄今尚在爭論中。
我們認為:《漢書-藝文志》著錄有兩種《尉繚》,但唐初魏徵撰修的《隋書-經籍志》卻只著錄了雜家《尉繚》一種;魏徵在另一著作《群書治要》中又收錄了《尉繚》四篇,其內容基本與今本相似。足見唐初只有一種《尉繚》(即今本《尉繚》)流傳下來,而魏徵將其歸入雜家。五代時,後晉劉昫撰修的《舊唐書-藝文志》以及北宋歐陽修撰修的《新唐書-藝文志》也都將此《尉繚》列入雜家,而無兵家《尉繚》。但是與歐陽修大約同時的王堯臣等,則在北宋景佑間(公元1034-1038年)編輯的《崇文總目》中,將《尉繚子》列入兵家。宋元豐年間(公元1078-1085年),又把《尉繚子》列為《武經七書》之一。查歐陽修生於公元1007年,卒於1072年,不但與王堯臣基本同時代,而且與宋元豐年間也很接近。由此,可以斷定歐陽修、王堯臣所見到的《尉繚子》以及《武經七書》中的《尉繚子》應是相同的書,只是由於歐陽修與王堯臣等的觀點不同,歐把它按先例歸入雜家,而王等則把它歸入兵家罷了。本來《漢書-藝文志》早已註明,所有雜家都是可入兵家的。我們從今本《尉繚子》的內容看,它主要還是談的軍事問題。雖然其中也涉及到政治、經濟、法律等問題,但這些本來就是與軍事有關的東西。因而北宋以後,把《尉繚子》列入兵家,進而列入《武經七書》也是正確的。
第二,《尉繚子》成書於什麼年代?
關於《尉繚子》的成書年代,《漢書-藝文志》已註明「六國時」。1972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的一批竹簡中,發現若干《尉繚子》殘簡。經整理後,其內容與今本大體相符,銀雀山漢墓已被斷定為西漢武帝初年墓葬,其隨葬竹簡的書寫時間當然還要早些。從其書寫中不避諱漢初幾個皇帝的名字如「邦」、「恆」、「啟」、「徹」等來看,竹簡書寫時間應在漢以前。而竹簡書寫時間又必定在該書已經廣為流傳之後,那麼,成書年代自然還應更早。所以《漢書-藝文志》註明「六國時」是可信的。
第三,《尉繚子》的作者繚尉是梁惠王時的還是秦始皇時的?
本來,《尉繚子-天官第一》就有「梁惠王問尉繚子曰」句。因此一般都認為尉繚是梁惠王時人。但由於史書中,梁惠王時並無有關尉繚其人的記載,而《史記-秦始皇本紀》卻記載有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有個大梁人尉繚,被秦始皇任為國尉。因此,有人就認為《尉繚子》可能是秦始皇時的尉繚所著。這個問題至今尚在爭論中,在沒有發現更多的證據前,一時尚難定論。但我們認為,梁惠王於公元前369-前319年在位,距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5年)約八十多年,兩個尉繚不可能是同一個人。既不是同一個人,那麼,如果是秦始皇時的尉繚寫的,為什麼他與素始皇的談話,偏要說成是與梁惠王的談話呢?是托古嗎?相隔只幾十年,也談不上「古」。託名嗎?秦始皇的威名比「東敗於齊」,「西喪地於秦,南辱於楚」的梁惠王顯赫得多,身為秦國國尉的尉繚又何必要去托一個史無記載的尉繚之名呢?而且書中所談的內容多是強調「務農戰」、「修號令」、「明刑賞」、「審法制」等思想,都反映了當時山東六國變法圖強的政治思想,這些主張,對梁惠王來說,無疑是力挽危局的有效辦法。而對於早經商鞅變法,已經強大起來,正力圖征服六國的秦始皇來說,則近於無的放矢的陳詞濫調了。特別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所載尉繚說秦王之詞:「以秦王之疆,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恐諸侯合縱,翕而出不意,此乃知伯、夫差、氵昏王之所以亡也。願大王勿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這些已為秦王所採用,並收到實效的謀略,卻不見有一點反映於《尉繚子》書中,可見秦尉繚與《尉繚子》是風馬牛不相及的。此外,書中提到吳起與秦戰而頌揚吳起,也說明《尉繚子》一書不可能是秦始皇時的尉繚所作,而是梁惠王時的尉繚所作。天官第一本篇主要論述戰爭勝敗的根本因素,在於充分發揮人的作用。反對當時兵陰陽家所散布的「天官、時日、陰陽、向背」等迷信說法。明確指出「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謂之天官,人事而已」。`
原文1、梁惠王問尉繚子曰:「黃帝刑德,可以百勝,有之乎?」尉繚子對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謂天官、時日、陰陽、向背也。黃帝者,人事而已矣。何者?今有城:東西攻不能取,南北玫不能取,四方豈無順時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備具,財谷多積,豪士一謀者也,若城下、池淺、守弱,則取之矣。由是觀之,天官時日不若人事也。案天官曰:『背水陳為絕地,向陂陳為廢軍』。武王伐封,背濟水向山阪而陳,以二萬二千五、百人,擊紂之億萬而滅商,豈紂不得天官之陳哉!楚將公子心與齊人戰,時有彗星出,柄在齊,柄所在』勝,不可擊。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勝焉』。明日與齊戰,大破之。黃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謂之天官,人事而已。」
原文翻譯梁惠王問尉繚子說:「相傳黃命關於刑德的學說,可以百戰勝,有這回事嗎?」尉繚子回答說:「[所謂刑德,]是說用武力征伐敵人,用仁德安定天下,不是指天官、時日、陰陽、向背等而說的。黃帝所說的,不過是強調人的作用罷了。為什麼這樣說呢?譬如現在有座城,從東西兩方進攻,不能取勝;從南北兩方進攻,也不能取勝,難道四方面都沒有適應吉利時辰的方位嗎?其所以攻不下來,是因防守者的城垣高,城壕深,武器裝備完善,資財糧食充足,豪傑之士同心協力的原故。如果它的城垣低,戰壕淺,守備弱,就能攻下來了。由此看來,相信天官時日,不如充分發揮人的作用。按《天官》書上說:『背水列陣是置軍隊子絕境,向坡列陣是把軍隊置於無用之地。』但武王伐紂的時候,卻背著濟水,向著山坡列陣,以二萬二千百人,擊敗眾多的紂軍,滅亡了商朝,難道是紂王所布的陣勢沒有得到天官之利嗎!楚將公子心與齊國作戰,當時出現彗星,彗星的柄搦向齊國方面,有人認為柄所指的方向定會取得勝利,因而不能進攻。公子心說:『彗星知道什麼呢,用掃帚打人的,本來就應當倒轉頭來用柄去打才能取勝』。第二天與齊國交戰,果然大破齊軍。黃立說:『首先問神問鬼,不如首先問問自己的才智如何』。與其說是天文星象的應驗,不如說它是發揮了人的作用。
兵談第二本篇主要論述立國、建軍;用兵的指導思想。首先談根據土地肥瘠而立邑(古代稱國為邑),要求「以城稱地,以地稱人,以人稱粟」。也就是說立國要適合本國經濟條件。其次談建軍要「寓兵於農」,把軍事力量蘊藏於民眾之中,以求國富兵強,「甲不出橐而威制天下」。最後談用兵要「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根據戰爭的範圍,準備要充分,決戰要迅速,不宜曠日持久。要「兵之所及……如垣壓之,如雲覆之」,以磅礴的氣勢壓倒敵人而殲滅之。
原文2、量土地肥墝而立邑。建城稱地,以城稱人,以人稱粟。三相稱,則內可以固守,外可以戰勝。戰勝於外,備主於內,勝備相應,猶合符節,無異故也。
原文翻譯要衡量土地的肥瘠來確定建立城邑。城邑的興建要和土地面積的大小相適應,城邑的大小要和人口的多少相適應,人口的多少要和糧食的供應相適應。三者互相適應,對內就可以進行固守,對外就可以戰勝敵人。能夠戰勝敵人於國外,主要在於國內有充分的準備,勝利和準備的一致性,就象符節的相吻合一樣,這是兩者之間沒有差異的原故。
原文3、治兵者,若秘於地,若邃於天,生於無,故開之,大不窕,小不恢。明乎禁-舍開塞,民流者親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廣而任則國富,民眾而治則國治。富治者,車不發軔,甲不出橐,而威制天下。故曰,兵勝於朝廷。不暴甲而勝者,主勝也;陳而勝者,將勝也。
原文翻譯善於治兵的人[實行寓兵於農],就象大地那樣深藏不露,就象天空那樣深邃莫測,表面無形無影卻蘊藏著巨大的力量。作戰時,大規模用兵不會感到兵力不足,小規模用兵也不會感到兵力過多。平時必須明確各種應興應革的事項,對於流散的人民,應安托他們,對於沒有利用的土地,應該充分利用起來。土地廣大而又能充分利用,國家就富足;人民眾多而又有良好的組織,國家就安定。富足而安定的國家,不必出動軍隊,憑藉聲威就可以使天下順服。所以說,軍事的勝利,取決於朝廷的政治措施。不使用武力就取得的勝利,是君主在政治上的勝利;經過戰爭而取得的勝利,是將帥在指揮上的勝利。
原文
4、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患在百里之內,不起一日之師;患在千里之內,不起一月之師;患在四海之內,不起一歲之師。
原文翻譯進行戰爭,是不能意氣用事的。預計有勝利的把握就採取行動;預計沒有勝利的把握就堅決停止。禍亂髮生在百里之內,不要只作一天的戰鬥準備;禍亂髮生在千里之內,不要只作一月的戰鬥準備;禍亂髮生在四海之內,不要只作一半的戰鬥準備。
原文5、將者,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寬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財。夫心狂,目盲,耳聾,以三悖率人者難矣。
原文翻譯做將帥的人,必須上不受天時的限制,下不受地形的限制,中不受人為的限制。要氣量寬宏,不可因刺激而發怒;要清正廉潔,不可被金錢所誘惑。如果任用態度輕狂,目光短淺,信息不靈的人來統帥軍隊,那就難於成功了。
原文6、兵之所及,羊腸亦勝,鋸齒亦勝,緣山亦勝,入谷亦勝。方亦勝,園亦勝。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輕者,如炮如焰,如垣壓之。如雲復之。令之聚不得以散,散不得以聚,左不得以右,右不得以左。兵如植木,弩如羊角,人人無不騰陵張膽,絕乎疑慮,堂堂決而去。
原文翻譯訓練有素的軍隊,在羊腸小道也能取勝,在高岩峻岭也能取勝,攀登高山也能取勝,深入谷地也能取勝。方陣也能取勝,園陣也能取勝。行動穩重時,要象山林那樣沉著鎮靜,象江河那樣一往無前;行助急驟時,要象火燒那樣急劇猛烈,象牆倒那樣有壓頂之勢,象雲層履蓋那樣無可逃避。使集中的敵人來不及分散,分散的敵人來不及集中,左邊的敵人來不及救援右邊,右邊的敵人來不及救援左邊。軍隊刀槍劍戟如林立,萬努齊發如旋風,人人鬥志昂揚,英勇果敢,一往無前地去決戰決勝。
制談第三本篇主要論述國家的政治、軍事制度對戰爭勝利的保證作用。明確指出「制必先定」。所謂「制」(制度)包括:編製(卒伍偏列)、紀律(禁舍開塞)、「修號令」、「明賞罰」、「舉賢能」等,其目的是「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此外,還強調了對待戰爭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能仰賴他人的援助。
原文7、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刑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斗。陷行亂陳,則千人盡斗。復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
原文翻譯凡是統率軍隊,必須預先建立各種制度。各種制度建立了,士卒就不會混亂。士卒不混亂,紀律就嚴明了。這樣,命令一經發出,成百的人都儘力戰鬥。衝鋒陷陣時,成千的人都儘力戰鬥。殲滅敵軍時,成萬的人都協力作戰,這樣,天下就沒有任何力量能夠與它抗衡了。
原文8、古者,士有什伍,車有偏列。鼓鳴旗麾,先者,未嘗非多力國士也,先死者,亦未嘗非多力國也。損敵一人而損我百人,此資敵而傷我甚焉,世將不能禁。征役分軍而逃歸,或臨戰自北,則逃傷甚焉,世不能禁。殺人於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殺人於五十步之內者,矛朗也。將已鼓而士卒相囂,拗矢拆矛,抱朗,利後發,戰,有此數者,內自敗也,世將不能禁。士失什伍,車失偏列,奇兵損將而走,大眾亦走,世將不能禁。夫將能禁此四者,則高山陵之,深水絕之,堅陳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猶亡舟楫,絕江河,不可得也。
原文翻譯
古時,士兵有「什伍」的編製,戰車有「偏列」的編製。當擊鼓揮旗發起進攻時,首先登上敵人城堡的,往往只是那些樂於為日出力的勇士,首先戰死的,也往往是那些為國出力的勇士。如果只殺傷一個故人而我軍卻損傷一百人,這就等於大大地加強了敵人而嚴重地損傷了自己,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避免。士兵應徵入伍後,剛編入部隊就逃亡回家,或者剛上戰場就自行潰敗,這就會出現大量的逃散傷亡,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制止。敵人在百步之外,就應當用弓箭殺傷他們;在五十步之內,就應當用矛、栽殺傷他們。但是將帥擊鼓傳令時,士兵們卻互相吵鬧,把箭、矛折斷,把戈戟拋棄,面對敵人而畏縮不前,戰鬥中出現這些情況,就是自己先潰敗了,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禁止。戰鬥時士兵脫離了隊伍,戰車脫離了「偏列」,機動部隊拋棄他們的將領自行逃走,其他士兵也隨之潰散,可是平庸的將領卻不能制止。將帥如能制止這四種情況發生,那麼高山可以攀登,深水可以跨越,堅固的陣地也可以摧破。如果不能防止這四種情況發生,[要想戰勝敵人,]就好比沒有船隻而想渡過江河一樣,是不可能達到目的。
原文9、民非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制審,故能使之前。明賞於前,決罰於後,是以發能中利,動則有功。
原文翻譯人們本來並不是好死厭生的。只是由於號令嚴明,法制周詳,才能使他們奮勇向前。既有明確的獎賞鼓勵於前,又有堅決的懲罰督促於後,所以出兵就能獲勝,行動就能成功。
原文10、今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馬,萬人一將,以少誅眾,以弱誅強。試聽臣言其術,足使三軍之眾。誅一人無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況國人乎!
原文翻譯如今百人設一卒長,千人設一司馬,萬人設一將軍,這是以少數人管轄多數人,以少數將吏去治理整個部隊的事務。如果能聽從我的統御方法,就可以駕馭三軍之眾。如果做到一個違犯者也不放過,就是父親也不敢放過兒子,兒子也不敢放過父親,何況對於一般的人呢!
原文11、一賊仗劍擊於市,萬人無不避之者。臣謂非一人之獨勇萬人皆不肖也。何則?必死與必生固不體也。聽臣之術,足使三宰之眾為一死賊,莫當其前,莫隨其後,而能獨出獨入焉。獨出獨入者,王霸之兵也。
原文翻譯一個亡命之徒,持劍在持市上殺人,眾人沒有不躲避他的。我認為這並不是由於這個人特別勇敢而眾人都無能。為什麼呢?因為抱必死決心的人和貪生怕死的人,本來是不相向的。如果依照我的辦法行事,可以使三軍之眾,就象一個持劍的亡命之徒那樣,前進時敵人不敢抵抗,後退時敵人不敢追擊,而能做到進退無阻。能夠進退無阻的軍隊,那就是圖王稱霸的軍隊了。
原文12、有提十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吳起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當者,誰?曰武子也。今天下諸國土,所率無不及二十萬之眾者,然不能濟功名者,不明乎禁、舍、開、塞也。明其制,一人勝之,則十人亦以勝之也,十人勝之,則百千萬人亦以勝之也。故曰,便吾器用,養吾武勇,發之如鳥擊,如赴千仞之奚谷。
今國被患者,以重寶出聘,以愛子出質,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為十萬,其實不過數萬爾。其兵來者,無不謂其將曰:「無為天下先戰」。其實不可得而戰也。
原文翻譯有統率十萬軍隊而天下無敵的,是誰呢?是齊桓公。有統率七萬軍隊而天下無敵的,是誰呢?是吳起。有統率三萬軍隊而天下無敵的,是誰呢?是孫武子。現在各國一些傑出的將領,所統率的軍隊都不下二十萬,其所以不能功成名就,就在於沒有建立明確的獎懲制度。如果明確建立了這些制度,一個人取得勝利,就會帶動十個人取得勝利,十個人取得勝利,就會帶動百人、千人、萬人取得勝利。所以說,改善我們的武器裝備,培養我們的戰鬥作風,軍隊一旦出動,就象鷙鳥捕食那樣兇猛,象傾瀉到深谷的急流那樣勢不可當。
如今有的國家遇到外患的時候,總是以貴重的珍寶作為禮品,以愛子作為人質,以國土割讓給別人,用這些條件去乞求別國派兵援助,而派來的援軍往往名為十萬,其實不過幾萬罷了。而且當其出發的時候,他們的國君總是告訴他的將領說:「不要在別人之前進入戰鬥」。他們是根本不可能為你奮力作戰的。
原文13、量吾境內之民,無伍莫能正矣。經制十萬之眾,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戰不勝,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內自致也。天下諸國助我戰,猶良驥騄耳之駛,彼駑馬鬐興角逐,何能紹吾氣哉。
原文翻譯治理全國民眾,沒有什伍的制度,就沒有誰能治理好他們。編成十萬大軍,就必須能用它們去取勝。如果這些軍隊,穿了國家的衣服,吃了國家的糧食,戰不能勝,守不能固,這不是士兵的罪過,而是由於軍內沒有建立良好的制度或指揮不當的緣故。在這種情況下,縱然有別國軍隊幫助作戰,而敵人好象一匹飛馳的駿馬,援兵卻象一匹遲頓的劣馬,劣馬去和駿馬較量,這怎能有助於我軍的氣勢呢。
原文14、吾用天下之用為用,吾制天下之製為制。修吾號令,明吾刑賞,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故曰,發號出令,信行國內。
原文翻譯利用天下的財富來充實我們的國力,參考天下的制度來修訂我們的制度。整肅號令,嚴明賞罰,使天下都知道不耕種的人不能得食,無戰功的人不能得爵。鼓勵民眾奮勇爭先地投入生產和戰鬥,這樣就可以天下無敵了。所以說,號令一經發出,就必須取信於民而風行全國。
原文15、民言有可以勝敵者,毋許其空言,必試其能戰也。視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內有其賢者也。不能內有其賢而欲有天下,必復軍殺將。如此,雖戰勝而國益弱,得地而國益貧,由國中之制弊矣。
原文翻譯如果有人說他有戰勝敵人的辦法,可不能輕信他的空話,必須實踐中考驗他。要想兼并別國的土地,統治別國的人氏,必須國內賢才輔佐。如果在國內沒有賢才輔佐,而想統一天下,必然招致兵敗將亡的後果。即使僥倖獲勝,國家也會因此而更加衰弱,即使攻佔別國的土地,國家也會因此而更加貧困,這些都是由於國家制度有病,[不能選賢任能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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