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抑鬱藥物治療八原則
抗抑鬱葯是當前治療各種抑鬱障礙的主要藥物,能有效解除抑鬱心境及伴隨的焦慮、緊張和軀體癥狀。
在使用抗抑鬱葯時,要注意以下治療原則:
因病施治
在使用抗抑鬱藥物之前,必須明確診斷,只有診斷確切了,才能發揮最佳的治療效果。
因人而異
使用抗抑鬱藥物必須全面考慮患者癥狀特點、年齡、軀體狀況、藥物的耐受性、有無併發症,應個體化合理用藥。
逐漸增量
使用抗抑鬱藥物時,應該從小劑量開始,逐步遞增劑量,儘可能採用最小有效量,使不良反應減至最少,以提高服藥依從性。當小劑量療效不佳時,可根據藥物不良反應和患者對藥物的耐受情況,逐漸增至足量(有效藥物上限)。
療程充分
任何藥物起效都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大多數抗抑鬱藥物的起效時間較長,往往需要足夠長的療程,一般4~6周方顯效,即便是起效較快的抗抑鬱藥物如米氮平和文拉法辛,也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因此要有足夠的耐心,切忌頻繁換藥。
圖片來源:wikipediaVenlafaxine詞條
換藥謹慎
換用抗抑鬱藥物時要謹慎,只有在足量、足療程使用某種抗抑鬱藥物仍無效時,方可考慮換藥。換用不同種類的抗抑鬱藥物時,應該間隔一定的時間,以利於藥物的清除,防止藥物相互作用。如氟西汀需停葯5周才能換用單胺氧化酶抑製藥,其他5-HT再攝取抑製劑需停葯兩周。單胺氧化酶抑製藥停用兩周後才能換用5-HT再攝取抑製劑。
單一使用
使用抗抑鬱藥物應該儘可能單一用藥,以避免藥物之間發生相互作用,只有在足量、足療程單一用藥治療無效時,才可考慮兩種作用機制不同的抗抑鬱葯聯合使用。一般不主張聯用兩種以上抗抑鬱葯。
注意病變
治療期間應該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和不良反應,在治療前醫生最好向患者及其家人闡明藥物性質、作用和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及對策,患者應遵醫囑按時按量服藥。倘若患者的經濟條件允許,最好使用每天只服用一次、不良反應輕微、起效較快的新型抗抑鬱藥物。
心理治療
根據心理-社會-生物醫學模式,心理應激因素在抑鬱症發生髮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心理社會問題往往會加劇某些患者的抑鬱癥狀,如消極、自我評價下降或婚姻問題等,因此,在藥物治療基礎上輔以心理治療,可望取得更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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