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這回事兒
寫作這回事兒
這是一篇散文的題目,作者斯蒂芬?金是美國知名作家,長期致力於在通俗小說中挖掘精神內核,並因此登頂美國國家圖書獎終身成就獎。既然是多產作家,又是獲獎一族,他就更有資格來說說「寫作這回事」。關於寫作狀態,他列舉了兩個截然相反的例子:多產的和惜墨如金的。
安東尼?特羅洛普寫的小說巨長無比,比如《你能原諒我嗎?》就是個例子;對於當代讀者來說,這小說的題目倒不如改為《你能讀得完嗎?》。他以驚人的規律性堅持不懈地把這些小說寫完。他白天是大英郵政局的一名職員;每天早晨他都要堅持寫作兩個半小時然後再去上班,他的寫作時間是固定,雷打不動。如果兩個半小時結束的時候一句話寫到半截,他就把那半句話放著第二天早上再繼續。如果他的某本600頁皇皇巨著寫作完成的時候還差15分鐘才到他規定的結束時間,他就寫下「完」,把手稿收好,然後開始寫下一本書。
他介紹的另一個多產作家,是英國小說家約翰?克里西,用10個不同的筆名寫下了500本小說。他說「跟克里西一比我這幾本實在算不得多」。
寫得少的要算哈珀?李了,只寫了一本書(即《殺死一隻知更鳥》這本傑作)。「但我老想問這幫夥計兩個問題:他們已經寫出來的作品是花了多久寫成的?還有他們其他時間用來幹嗎?」
「我本人的時間表基本很清晰。上午用來寫新作品——進行中的著作。下午小睡一會,處理信件,晚間用來閱讀,陪伴家人,看電視轉播的紅襪隊比賽,如果稿子非校不可就校稿子。基本上來說,我的寫作時間是在上午。」
「寫作開始讓我覺得像份工作,而對大多數作家來說,這簡直就是死神之吻。寫作最棒的時候——向來如此,亘古不變——就是當作家覺得他是滿懷靈感享受寫作的時候,如果不得已我也可以不動感情地寫,但我喜歡鮮活滾燙、幾乎灼人的寫作狀態。」
下面的話也是經驗之談:「你需要一個房間,需要房門,需要關上門的決心。你同樣需要一個具體的目標。你越是能夠長時間地堅持這些基本要素,寫作就越是來得容易。不要等繆斯從天而降。」「那麼OK——你在自己的房間里,放下窗帘關上門電話也拔掉了。你把電視炸了,下定決心不管水深火熱每天要寫出一千字才肯罷休。接著大問題來了:寫什麼?答案同樣重大: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什麼都行……只要你講真話。」還有一個是寫你了解的,但要用心和想像。
他最後說:「喜歡什麼就寫什麼,注入真實生活,結合你自己對生活、友誼、愛情以及工作的了解,讓作品與眾不同。尤其是工作。人們喜歡讀關於工作的描寫。上帝才知道為什麼,但確實如此。」
我也認同和欣賞「喜歡什麼就寫什麼,注入真實生活,結合你自己對生活……以及工作的了解,讓作品與眾不同」這個觀點,既不愧為大家之言,同時也是對寫作者的金玉良言。
我每天都坐在微機前寫點東西,一兩個小時,以1000字為目標。不需要靠它掙錢吃飯,也沒有功利想法,全是興趣使然。最大的作用還是健身練腦,有事干,不寂寞,其它則不足為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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