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公文的種類簡稱文種。一九八一年二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國家行政機關的公文歸納為九類十五種,即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求、批複、函。這些文種近視眼行文關係、文件去向,可分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下級機關向所屬上級機關的發文,如請求、報告。來源

平行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的發文,如通知、函。

下行文──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的發文,如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批複等。

使用頻率較高的文種只有請示、報告、通知、通報、函五種。

公務員應掌握的公文寫作及處理知識

公務員,作為政府工作部門的一員,公文寫作及處理是其必備的一項技能。公文寫作是一項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公文寫作的好壞,不僅直接關係到公文效用的發揮,也是領導機關領導思想和領導藝術的直接反映。公文寫作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明確的政治方向、堅定的政治立場、敏銳的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鑒別力、.嚴守紀律,嚴守保密制度,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常用的公文寫作文種有:報告、請示、批複、命令、決定、議案、指示、意見、公告、通告、公報、通知、通報、函、會議紀要、條例、規定等,它們性質不同,各有特定的適用範圍。

一、國家公務員應當掌握的公文寫作的文種選擇格式、規範公文寫作要則、用語規範與寫作技巧:

公務員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公文寫作的文種會有很多種,而以下所論及的19種是最為常見的,對各種文種的寫作要則、用語規範及寫作技巧會一一論及:

1、報告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時使用的公文。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常用的報告有兩大類:呈報性報告和呈轉性報告。寫作時要求情況屬實,中心要明確,條理清晰。陳述問題要清楚扼要,表達觀點要精練清晰,語言要簡潔樸實。標題多由「事由加文種」形式。正文之前寫受文單位,正文之後署發文單位和日期。

2、請示

請示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就有關問題請求指示和批準時使用的公文。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不搞多頭請示,如需要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正文多半按請示理由、請示事項、結束語的順序寫。請示正文的末尾,應寫明行文的具體要求作為結束語,如「請予批准」、「請速審核批示」、「以上請示當否,請批示」等。正文之前寫受文單位,正文之後署發文單位和日期。寫作請示理由要充分有力,具有說明力,引起上級重視,促使問題及時解決。同時要注意行文的語氣,選項用詞語要分寸得當。

3、批複

要先回答後批複、態度要鮮明,措辭要明確、要及時批複。

4、計劃

計劃是指為實現一定時期的目標決策,制訂總體和階段的任務及實施的方法、步驟和措施的過程及其書面表達的形式。在寫作時應注意:要講究方針政策性,要有全局觀念,要走群眾路線,規定要明確具體。總之,要把握好計劃的三要素:制訂計劃的依據,制定計劃的目標,實施計劃的細則。

5、命令

命令的內容單一、一文一事,篇幅較短。命令結構由標題、編號、正文、簽署四部分組成。編號方法:一種是單獨編號(央政府和國家首腦);另一種不是單獨編號(地方政府)語言要準確、凝鍊、莊重、有力。

6、決定

標題由決定機構、決定事由、文種三部分構成。正文一般由決定理由、決定事項、執行要求三部分組成。決議在內容上,側重於對重要事項的決策;在文字表達方面,風格也一致,都要求準確、鮮明、簡潔。

7、議案

標題由提議案人、議案內容、文種三部分組成。正文要說明提出議案的理由及具體內容。議案審議表格一般包括編號、案由、提議案人、議案內容、審議結果等部分。

8、總結

總結是對規定時限內的某項工作或任務加以回顧、分析、研究,從中找出經驗和教訓,形成文字,就是總結,包括綜合性總結和專題性總結。標題最常見的有陳述式、論斷式、概括式;正文由前言、主體、結尾三部分組成;結尾概括全文主要內容,實事求是,有針對性,同時給人以鼓舞和力量。總之要:態度端正、抓住重點、寫出特色,一分為二、實事求是,條理清楚、用語準確,忌空泛、忌籠統、忌誇張、忌虛假。

9、指示

標題一般由發文單位、事由、文種三部分組成。正文:一般由指示根據、指示事項、執行要求三部分組成。

10、意見

正文一般根據意見的多少,分部分或分條分點闡述,其第一部分或第一點,多半是提出意見的現實依據。後面部分是對工作的具體要求及實施的細則、步驟、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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