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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 漢代(1)

第一講 漢 代一、漢代政府組織嚴格說來,秦以前的中國,只可說是一種封建的統一。直到秦漢,中國歷史上才有了正式的、像樣的統一政府,其所轄的各地方,也已不是封建性的並存的諸侯列國,而是緊密隸屬於中央的郡縣制度的行政區劃。因此講中國傳統政治,可以徑從秦漢。秦代只是漢代之開始,漢代大體是秦代之延續。所以秦代暫亦不講,而只講漢代政府究竟是怎樣組織的?(一)皇帝的產生秦以後,中國統一政府里的政治領袖就是皇帝。中國傳統政治里,皇位是世襲的——父親傳給兒子。若用現代政治眼光來衡量,皇帝的產生應該民選,為什麼要世襲呢?1、中國的立國體制和西方歷史上的希臘、羅馬不同。(1) 西方國土小,人口寡,立國體制是向外征服型。如希臘,一個小小半島,包有一百幾十個國。他們所謂的國,僅是一個城市。每一個城市的人口,也不過幾萬。他們的領袖,當然可由市民選舉產生。只要城市居民集合到一曠場上,那裡便可表現所謂人民的公意。羅馬開始,也只是一城市。後來向外征服,形成帝國。但其中央核心,還是希臘城邦型的。(2)中國疆域遼闊,秦漢時期的戶口至少也在幾千萬以上。且中國立國體制並不是向外征服,而是向心凝結。漢代的國家體制,顯與羅馬帝國不同。何況中國又是一個農業國,幾千萬個農村,散布全國,責望當時的中國人來推行近代所謂民選制度,這是不是可能呢?所以在中國皇位世襲,是中國已往政治條件上一種不得已或說是一種自然的辦法。何況,世界各國在歷史上有皇帝的,也不在少數。2、我們不能說,中國從前不用民主選舉制,而有一個世襲的皇帝,就能證明中國傳統政治之黑暗與無理性。(1) 封建時代,有很多家庭享有世襲特權,這些皆所謂貴族。但秦漢以後,封建制度推翻,單只皇室一家是世襲的,除卻皇帝可以把皇位傳給他兒子以外,政府里便沒有第二個職位,第二個家庭,可以照樣承襲。郡太守不能把郡太守的職位傳給他兒子,縣令不能把縣令的職位傳給他兒子。這已是政治制度上一項絕大的進步。(2)封建時代,政府和家庭有分不開的關係。秦漢以後,組織政府的是一個一個人,不再是一個一個家。(二)漢代皇室與政府的關係皇室能不能算作政府?若把皇室和政府劃開,這兩邊的職權又怎樣分?這不僅是秦漢時代首先遇到的一個大問題,也是之後中國政治史上一直面臨的一個大問題。1、皇帝是國家的唯一領袖,是國家的元首,象徵國家的統一從歷史大趨勢來看,中國人一向的意見,皇室和政府是應該分開的,而且也確實在依照此原則而演進。皇帝是國家的唯一領袖,是國家的元首,象徵國家的統一,然國家政權實不在皇室而在政府;宰相是政府的代表。是政府的領袖,擔負國家政治上一切實際的責任。皇權和相權之劃分,這常是中國政治史上的大題目。我們一般人認為中國從秦漢以來,都是封建政治,或說是皇帝專制,那是和歷史事實不相符合的。2、皇權與相權的劃分,僅舉「實際事權」的歸屬一例,來說明二者之間的劃分。在漢代皇帝和宰相各有一個「秘書處」,但這兩個秘書處的組織,大小卻不同。(1)漢代皇帝有六尚,「尚」掌管之意。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與尚書。除尚書外的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飲食起居。只有尚書是管文書的,是皇宮裡的「秘書」。漢代開始的尚書,職權地位不高,只是六尚之一,只有一個書房,僅有四人,這是皇帝的秘書處,後來才愈弄愈大。(2)宰相秘書處共有十三個部門,即是當時所謂的十三曹,組織之龐大,職權之廣泛。一西曹,主府史署用(負責管理財貨文書出納的小官吏的任用)。二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並包軍吏在內。二千石是當時最大的官,以年俸有兩千石谷得名。可見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經宰相的秘書處。三戶曹,主祭祀農桑。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樞密院,明代的通政司。五詞曹,主詞訟,此屬法律民事部分。六法曹,掌郵驛科程,這像現在的交 通部,科程是指一切交 通方面之時限及量限等。七尉曹,主卒曹轉運,是管運輸的,略如清代之有漕運總督。八賊曹,管盜賊。九決曹,主罪法。八、九兩曹所管屬於法律之刑事方面。十兵曹,管兵役。十一金曹,管貨幣鹽鐵。十二倉曹,管倉谷。十三黃閣,主簿錄眾事,這是宰相府秘書處的總務主任。這十三個機關,合成一個宰相直轄的辦公廳,當時的政務都要彙集到那兒,權位很重。可見漢代一切實際事權,並不歸屬於皇帝,而是歸於宰相,宰相才是政府的真領袖。以上單據「實際事權」來講皇室和政府的區別。從中國傳統政治的大趨勢看,一般意見一向是看重這皇權與相權的區別的。(三)中央政府的組織漢代中央政府有所謂三公、九卿,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1、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1)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依照文字學原義,丞是副貳之意。所謂相,也是副,丞相就是一個副官。是什麼人的副官呢?自然是皇帝的副官。皇帝實際上不能管理一切事,所以由宰相(丞相)來代理,皇帝不負責任。所以,丞相是當時最高行政長官。(2)太尉,管軍事,武官首長。太尉雖與丞相尊位相等,實際除卻軍事外,不預聞其他政事。(3)御史大夫,管監察,輔助丞相監察一切政治設施,它是副丞相。在漢代,有一種不成文法的規定,須做了御史大夫,才得升任為丞相。宰相(丞相)何義?—— 封建時代,祭祀是貴族家庭最重要的事,祭祀最重要的事宰殺牲牛。作為象徵意義,當時替天子、諸侯、貴族、公卿們管家的人都稱宰。—— 秦、漢統一,封建轉為郡縣,一切貴族家庭都倒下了,只有皇室這一家變成了國家,為天下共同所戴,古人稱「化家為國」。封建時代,以家為國,天下被許多貴族家庭所分割。那時在大體上說,只有家務,沒有政務。現在中國只剩一家,就是當時的皇室。於是這一家的家務轉變成政務,而這個大家庭也轉變成了政府。原先皇帝的私臣宰相,由管理這個家庭的管家,而變為現在這個政府的正式首長。而從前皇帝私家家庭中的各部門,也就變成公家政府的各部門。—— 在封建時代,在內管家稱宰,出外作副官稱相,正因如此,秦漢時代的宰相不但要管國家政務的一切事情,還要管及皇帝的家事,這顯然力所難及。於是在御史大夫(副丞相)之下,設有一個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住在皇宮裡,管理皇室的一切事務。那時,凡具中字的官,都是指其是住在皇宮的。御史中丞屬於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隸屬於宰相,如此則皇室一切事仍是由宰相管理。不過從另一方面看,皇帝也不過政府下面的一部分。所以宮廷事,也歸宰相來統治。皇帝有什麼事,交待御史中丞,御史中丞報告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轉報宰相。宰相有什麼事,也照這個手續,由御史大夫轉中丞,再轉入內廷。2、九卿: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這九卿,全都隸屬於宰相。漢代九卿的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稱中二千石,以示與地方行政首長郡太守亦是二千石的區別。(1)太常在秦代叫泰常,這個常字,本當作嘗。負責祭祀祖先鬼神。因依四時奉獻時物,讓祖先鬼神時時嘗新,故稱泰嘗。在古代家庭,最重要的是祭祖。所以漢廷九卿的第一卿,也是管祭祀的。這個官是管理皇帝家廟,管理皇家祭祖的一個家務官。後來,太常也兼管教育,因為古代學術都是在宗廟的。西方也一樣,直到現在,在他們,教育和宗教還是分不開。(2)光祿勛這個官名直到清代還有,但這三字的原義早已忘失。從文義講,勛是「閽」義,古音相同,皇家的門房。光是「大」義,光祿意「大麓」,祿麓音同相借。門房為何稱大麓?古時皇帝多半靠山住家,需要在山腳下開設一處門房,通報消息,門房就設在山麓。光祿與勛是古今語,指門房,光祿勛也就是皇帝的總門房,後來皇宮裡一切侍衛也都由他管。那時皇宮裡的侍從,不完全是太監,大部分是普通人。要入政府做官,第一步得入皇宮充侍衛,奉侍皇帝,然後才機會再派出去當官。這些侍衛多半是年輕人,當時稱作郎官,都歸光祿勛管。(3)衛尉。武職,掌門衛屯兵,是皇宮的衛兵司令。當時,凡屬軍事方面的官都稱尉。(4)太僕。皇帝的車夫,司機,皇帝外出時跟隨皇帝。因其兼管車馬,所以國家一切武裝,他也連帶管了。(5)廷尉。掌法之職,不管誰犯了皇帝的法,都歸他管,後來也就變成司法之職。(6)大鴻臚。這個官名一直相沿到清代,相當於外交 部。臚「傳呼」義。古禮主賓交接,由主傳到主身邊的相,再由主身邊的相傳到賓邊的相,由是而再傳達到賓之自身。鴻「大」義,大臚是傳達官。(7)宗正。管理皇帝的家族,即皇帝的同姓本家及異姓親戚。(8)大司農。管的是政府經濟。大司農的收入用於支銷國家公費,當時全國田賦收入是大宗,由大司農管。(9)少府。管的是皇室經濟。少府收入充當皇室私用,皇室不能用大司農的錢,所以說當時皇室和政府在法理上是鮮明劃分的。當時的工商業稅收,譬如海邊的鹽,山裡的礦等,收入都很少,由少府管。上面講的九卿,照名義來歷,都是皇帝的家務官,是宮職,但卻屬於宰相,屬於政府,豈不是宰相本是皇帝的總管家嗎?但換句話說,便是宰相作為當時政府的首長,可以管到皇宮裡的一切。(四)漢代地方政府1、漢代地方政府,共分兩級:郡與縣(1)中國歷史上的地方政府以縣為單位,直到現在還沒有變。(2)漢時縣的上面是郡,郡縣的數目當然也隨時有變動。大體說,漢代有一百多個郡,一個郡管轄十個到二十個縣。大概漢代縣數,總在一千一百到一千四百之間。2、所謂兩漢吏治,永為後世稱美中國歷史上講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漢朝,這一點值得我們的注意。若以近代相比,今天的地方行政區域,最高為省。一省之大,等於一國,或者還大過一國。一省所轄縣,有六七十個以至一二百個,實在太多了。但就行政區域之劃分而論,漢制是值得稱道的。3、漢代郡長官稱為太守,縣長官稱為縣令太守的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郡太守調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進一級就可當三公,九卿到地方為官,則做郡太守。漢代官級分得少,升轉極靈活,這又是漢制和後來極大的不同。九卿放出來當太守,並不是降級。地方二千石來做中二千石,也不是升級,名義上還是差不多。當時全國一百多個郡,太守的名位,都和九卿差不多,因此雖是中央政府大一統的局面,但是國地方行政區域劃分得比較小,卻感覺不到這個中央政府高高在上。(五)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1、計簿每一個郡每年要向中央上計簿,計簿就是各項統計表冊,也就是地方的行政成績。記錄了一切財政、經濟、教育、刑事、民事、盜賊、災荒等事。每年有一個簿子,分項分類,於九、十月間,呈報到中央,這叫做上計。2、刺史中央特派專員到地方來調查,叫刺史。(1) 全國分為十三個調查區,每一區派一個刺史,也叫做十三部刺史。平均每一部刺史調查區域,不會超過九個郡。(2) 調查項目也有限制,政府規定根據六條考察,六條以外,也就不多管。(3) 地方實際行政責任,由太守負責。政府派刺史來調查,不過當一個耳目。所以太守官俸二千石,而刺史原始只是俸給六百石的小官。(4)根據政府規定的項目進行調查,縱是小官也能稱任。而且惟其官小,所以敢說敢講,無所避忌。(5) 這些刺史,上屬於御史丞(御史丞受命於御史大夫)。3、侍御史皇宮裡有十五個侍御史,受命御史中丞,專事劾奏中央乃及皇宮裡的一切事情。部刺史和侍御史的意見,都報告給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再報告到宰相。副宰相所輔助宰相的就是這一個監察的責任。二、漢代的選舉制度(一)漢代中央和地方的許多官,都從哪裡來的呢?什麼人才可以做宰相、御史大夫乃至這個部門的長官呢?這在中國政治制度上,是一個最主要的大題目。1、古代封建世襲,天子之子為天子,公之子為公,卿之子為卿,大夫之子為大府,做官人有一定的血統。但到秦漢時期,封建世襲制度已推翻,誰該從政,誰不該從政呢?2、除卻貴族世襲外,首先令人想到軍人政治,誰握有兵權,誰就掌握政權,支配仕途,但漢代又並不然。其次令人想到富人政治,誰有財富,誰就易於入仕,易於握權,但漢代也不然。3、漢代的三公、九卿、郡太守、縣令,這些是由皇帝、中央政府任命的。4、宰相下面的十三曹,由宰相自己辟用。5、各衙門首長以下,全是吏,全由各衙門首長自己任用。6、地方長官的掾屬也是吏。漢代官吏任用有一限制:地方長官即太守、縣令須由中央派遣,且郡太守、縣令皆非本地人,而郡、縣之掾屬,則須由本地人充當。不過辟用掾屬的權力,在地方長官手裡,這叫做辟屬。(二)漢代選舉制度依舊例,凡做到二千石的官(漢代這樣的官很多,中央雖只有三公九卿十多個,地方上太守就有一百多個),他們都可依例請求送自己子侄後輩進皇宮當侍衛。在皇帝面前服務幾年,遇政府缺人,就在侍衛裡面挑選分發。這一制度,雖非貴族世襲,但仕途仍為貴族團體所壟斷。這在西方,直到近代還見此制。中國則從漢武帝起進行了變革,到漢武帝以後,漸趨於定型。1、通過太學畢業考試,進入仕途漢代已有了太學,相當於現在的國立大學。不過,在當時,太學只有一個。當時定製,根據太學學生畢業考試的成績,分為甲、乙兩科(兩個等級):(1)獲得甲科(甲等)的為郎。郎官是屬於光祿勛下面的皇宮侍衛,這所謂補郎,由是郎官裡面,便羼進了許多知識分子,而這些知識分子並不都是貴族子弟。(2)獲得乙科(乙等)的為吏。回到其本鄉地方政府充當吏職。指定由郡縣政府試用,這所謂補吏。補郎與補吏,是太學生畢業後應有的待遇。2、鄉舉里選在漢代,各地方時時可以選舉人才到中央。他們的選舉,大體可分為兩種,也可說是三種:(1)無定期的選舉。譬如老皇帝死了,新皇帝即位,往往就下一道詔書,希望全國各地選舉人才到朝廷;或是碰著大荒年,大水災,或是大瘟疫,這表示政府行政失職,遭受天遣,也常下詔希望地方推舉賢人,來向政府說話,或替國家做事。這樣選舉來的人,多半稱為賢良(是指有特出才能的人)。賢良選到了政府以後,照例由政府提出幾個政治上重大的問題,向他們請教。這叫做策問(策即是一種竹片。問題寫在竹簡上,故稱策問)。針對一道道策問,賢良們發表意見,這叫對策。政府根據對策,再分別挑選任用,這種選舉,既不定期,也無一定的選舉機關。地方民意、三公九卿、政府大僚皆可推舉。(2)特殊的選舉。譬如政府要派人出使匈奴,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國語,能吃苦,能應變,所謂出使絕域的人;又如軍隊里要用軍事人才;或如黃河決口,需要曉習治水的人,政府常常下詔徵求,大家知道有這種人才,可以推舉,或是自問自己有此才幹,也可以自己直接來應選。(3)定期選舉,就是察舉孝廉,這是後來無形中形成的一種選舉。在漢代,一向要求地方察舉孝子廉吏,但地方政府有時並不注意這件事,應選人也不踴躍。直到漢武帝時,下令讓大家公議,如何處罰不舉孝子廉吏的地方長官。由此,漢代逐漸形成了一年一舉郡國孝廉的制度,每年各郡都要新進兩百多個孝廉入郎署。此制度形成二三十年後,皇宮裡的郎官,就全都變成郡國孝廉,而這些郡國孝廉,又多半是太學畢業的補吏出身。如是,皇帝的侍衛無形中變成了大學畢業的青年知識分子。從漢武帝後,漢代做官人漸漸都是讀書人出身了。到東漢時,因郎署中待分發任用的人才太多,無定期選舉,特殊選舉不得不都擱下了,進入仕途,只有孝廉察舉一條路。察舉孝廉制度由分區察舉,後來演進到根據照戶口數,按比例分配,製為定額。那時是郡國滿二十萬戶的,察舉一孝廉。結果孝廉成為一個參政資格的名稱,失去了原來孝子廉吏的原義。郡國察舉孝廉後,中央再進行一番考試。察舉孝廉制度,於是會合有教育、行政實習 、選舉與考試之四項手續而始達於完成。3、察舉孝廉制度察舉孝廉制度在當時政治上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青年跑進太學求學,畢業後,派到地方政府服務。待服務有了成績,再經長官察選到中央,又須經過中央一番規定的考試,然後才始正式入仕。那是當時入仕從政的唯一正途。政府一切官吏,幾乎全由此項途徑出身。這樣的政府,我們再也不能叫它貴族政府。郎官之中雖然有貴族子弟,但究竟是少數。我們也不能稱之謂軍人政府,因郎官並不是由軍人出身的。我們也不能稱之為資本主義的政府,因這些郎官,都不是商人資本家的子弟。這樣的政府,我們只能稱為讀書人的政府,或稱士人政府。漢代從昭宣以下的歷任宰相,幾乎全是讀書人,他們的出身,也都是經由地方選舉而來。並不是由其血統上和皇帝以及前任大官有什麼關係,或者是大軍人、大富人,才爬上政治舞台。完全是因其是一讀書知識分子而獲入仕途。這一情形,直從漢代起。我們可說中國歷史上,此下的政府,既非貴族政府,也非軍人政府,又非商人政府,而是一個「崇尚文治的政府」,即士人政府。只許這些人跑上政治舞台,政府即由他們組織,一切政權也都分配在他們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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