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粘對基本原理
06-18
平仄粘對基本原理粘對在唐以前的所謂齊梁體律詩,就是只講相對,不知相粘,從頭到尾,就只是兩種句型不斷地重複。唐以後,為了讓一首近體詩裡面沒有重複的句型,便以兩句為一個單位,每兩句(一和二,三和四,依次類推)稱為一聯,同一聯的上下句稱為對句,上聯的下句和下聯的上句稱為鄰句,以此形成近體詩的構成規則:【對句相對,鄰句相粘】。【對句相對】:是指一聯中的上下兩句的平仄剛好相反。如果上句是:仄仄平平仄那下句就是:平平仄仄平同理,如果上句是:平平平仄仄那麼下句一定就是:仄仄仄平平除了第一聯,其它各聯的上句不能押韻,必須以仄聲收尾,下句一定要押韻,必須以平聲收尾,所以五言近體詩的對句除了第一聯,只有這兩種形式。七言的與此相似。第一聯上句如果不押韻,跟其它各聯並無差別,如果上、下兩句都要押韻,都要以平聲收尾,這第一聯就沒法完全相對,只能做到頭對尾不對,其形式也不外兩種:平起: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起: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鄰句相粘】:即上聯的最後一字與下聯的第一字平仄相同。鄰句相粘的目的是為了變化句型,不單調。由於是用以仄聲結尾的奇數句來粘以平聲結尾的偶數句,就只能做到頭粘尾不粘。例如,上一聯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下一聯的上句要跟上一聯的下句相粘,也必須以平聲開頭,但又必須以仄聲收尾,就成了: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失對與失粘 粘對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基本上也是遵循「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口訣,也就是說,要檢查一首近體詩是否遵循粘對,一般看其偶數字和最後一字即可。如果對句不對,叫失對;如果鄰句不粘,叫失粘。失對和失粘都是近體詩的大忌。相比而言,失對要比失粘嚴重。粘的規則確定得比較晚,在初唐詩人的詩中還經常能夠見到失粘的,即使是杜甫的詩,也偶爾有失粘的,比如名詩《詠懷古迹》的第二首:搖落深知宋玉悲,風流儒雅亦吾師。悵望千秋一灑淚,蕭條異代不同時。江山故宅空文藻,雲雨荒台豈夢思。最是楚宮俱泯滅,舟人指點到今疑。第三句就沒能跟第二句相粘。這可能是不知不覺地受到齊梁詩人的影響而一時疏忽。對的規則在齊梁時就確立了,所以在唐詩中很少見到失對的。現存杜甫近體詩中,只有《寄贈王十將軍承俊》一首出現失對:將軍膽氣雄,臂懸兩角弓。纏結青驄馬,出入錦城中。時危未授鉞,勢屈難為功。賓客滿堂上,何人高義同。第一、二句除了第一個字,其它各字的平仄完全相同,是為失對。這可能是贈詩時未來得及仔細加工而一時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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