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怎樣的性趣讓女人神魂顛倒|男人|女人|性趣
文|新浪專欄 風尚標 《家人》雜誌
作者:毛利
宅居上海的文藝女青年。在《看天下》、《博客天下》、《女友》、《優雅》、《青年周末》等多家報刊撰寫專欄。
一個能在性愛完事後彈一曲民謠、背誦幾句詩歌,或者讓你感受實驗藝術魅力的男人,決計可以彌補他在皮相、經濟等領域的先天缺陷的。
不久前我給朋友A介紹某個男人,兩個明明都特別有趣的人,偏偏像平行線一般至今都不認識,這讓我生出一種使命感:「見見這個男人吧,他跟你一樣有趣。」A聽過名字之後,忽然想起來似地說:我見過他一面,長得實在是……隨後她正色道:知道嗎,現在跟我交往的男人,可以沒錢也可以沒前途,但一定要帥。
天真的女人吶,居然跟男人一樣,走到了皮囊代表一切的歪路上。是村上龍先開始說的吧:美人三天就膩味,這是使醜女免於自殺的謊話,醜女就連遭人膩味都談不上。我朋友徹底貫徹了這套理論,醜男的話看一眼就沒興趣,可要有副好皮囊,哪怕對方混蛋又人渣,結束後都還可以大大方方跟人拿出照片炫耀:看,我的前男友。
但我真心看好那個有趣的男人,事實上我還認識他前女友,一個長發飄飄的美人。兩人分手的原因很簡單,美人不是嫌他長得不好看,而是太窮,窮到沒辦法供給一個女人日常維持美貌的消費,Lamer啊Chanel啊通通買不起。但是分手後美人還是很好心地幫前男友宣傳:這個人,除了窮,別的都完美,他可是唯一一個能跟我上完床,還興之所至拿起一把吉他邊彈邊唱的人,唱的還是JamesBlunt的歌,不是爛大街的國內民謠。
於是我對A說,你到底是喜歡一個吳彥祖一般的美男冷冰冰地對你,睡完了連澡都不洗就去睡,還是喜歡這樣一個上完床還負責唱一首情歌的男人?拜託,後者這樣別具一格的文藝暖男,市面上可是一點不多見。
美劇《都市女孩》里,幾個年輕小妞獨自在紐約城打拚,交往了一個又一個的男人,其中一位離開體貼的前男友後,找了個藝術家。藝術家脾氣不好人又矮,不過每次約會女孩時,就把她關在一件新的實驗藝術作品裡。被關了一會後,女孩徹頭徹尾臣服,認定這個又矮又暴躁的男人,就是比她那個樣樣都說不上壞、樣樣都問她「你覺得怎麼樣,我可不可以這樣」的前任好得多。
我們必須要承認一件事:性愛本身從頭到尾的過程,並不會有多麼無法想像的美妙。你跟一個人同居上半年,他再怎麼英俊瀟洒,最後都會除去自帶光環,成為上廁所不關門、睡覺經常磨牙的普通男士。
然而有趣是不會縮減的,只會日益添加光輝。你當然會說,有趣有什麼用,再有趣沒錢照樣被美人甩掉。
可反過來想想,要不是這哥們能在進行完熱烈的性生活後又開始唱起一段溫情的曲子,他根本就不會跟美人談上足足兩年的戀愛。
A同意這段話,說幾年前,她曾經跟一個詩歌愛好者短暫地交往過,別的印象都不深刻,唯獨男人會在事後即興背上兩三句詩,令她難以忘懷。即使知道兩人沒有任何未來可言,但回憶起這個人,始終非常拿得出手——並不是每個男人都能在決定分手的夜晚背出「願你有一個燦爛的前程,願你有情人終成眷屬,願你在塵世獲得幸福」。
不管詩歌、民謠、藝術品,只要男人能在卧室里除了性愛外折騰出點不一樣的花樣來,就有女人願意終生回憶起這個浪漫的、不一樣的瞬間。如果你還不能理解,再反過來想,你是願意跟一個做好準備、穿著配套內衣剃除體毛、準備來場興緻高昂的性生活的女人開始這一切,還是願意跟一個完全只是為了應付你、在身下做死魚狀的女人開始?
有趣的確掩飾了絕大多數的不足,他看上去很矮很普通很猥瑣,但的的確確,他曾經讓女人神魂顛倒過。A終於接受了勸說,拿走了那個民謠男人的電話。不過對方已經沒空見她,他壓根就沒有過空窗期。你看,有趣是多麼搶手,簡直是直男世界僅剩的寶石。
編輯|士謙 袁琳 實習生|殷音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新浪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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