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地理區域的劃分
下面就表中部分方案略作介紹。1.羅開富方案最初發表於1954年,兩年後由科學出版社以中華地理志叢刊第1號《中國自然區劃草案》正式出版。它首先將全國分為東西兩半壁,東為季風影響顯著區域,西為季風影響微弱或無影響區域。然後提出最冷、最熱、最乾和空氣稀薄四個相對極端的區域,其間再划出幾個過渡區。最後將全國劃分為7個基本區,即東北區、華北區、華中區、華南區、康滇區、青藏區和內蒙古新疆區,其下再以地形為主要依據劃分為23個副區(圖1)。方案注意到自然地域分異的狀況,並對各類自然地理現象之間的相互關係、相互影響所表現的特點作了一定探討,強調基本區是按自然特徵劃分的,其含義和範圍與行政或經濟方面習慣所用不同,例如,把遼河下游平原和遼東半島劃入華北區,而不屬於東北區。
圖1:羅開富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案2.黃秉維方案1956年中國科學院成立自然區劃工作委員會,開展了大規模的自然區劃工作。1958年,在各個部門地理區劃工作基礎上,由黃秉維主持編製了中國綜合自然區劃,1959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它以光、熱、水分、土壤和植被的地域分異為依據,以氣候、土壤、植被的地理相互關係為基礎,運用地帶性規律來尋求相應的區劃方法。低級區劃單位遵循非地帶性原則,體現為地形和地表物質的分異。方案將全國分為三大自然區(東部季風區、蒙新高原區、青藏高原區),6個熱量帶、18個自然地區和亞地區、28個自然地帶和亞地帶、90個自然省(圖2)。該方案堪稱我國自然區劃史上規模空前宏大、等級單位最完備和內容最豐富的方案。為農業服務的目的非常明確,其區劃原則、等級單位系統的設置以及省以上單位的分區標誌、劃界指標等都充分表達了為農業服務的宗旨。此後,黃秉維對此方案又進行過修改。
圖2:黃秉維中國綜合自然區劃方案3.任美鍔、楊紉章方案和任美鍔、包浩生方案任-楊方案於1961年發表。方案依據自然差異的主要矛盾,以及利用改造自然的不同方向,將全國分為8個自然區,即東北區、華北區、華中區、華南區、西南區、內蒙古區、西北區和青藏區,下分23個自然地區、65個自然省。該方案把大興安嶺南段劃入內蒙古區,把遼河平原劃入華北區,把橫斷山脈北段劃入青藏區,以及把柴達木盆地劃入西北區,而同時又將其周邊山地劃入青藏區等,曾在地理學界引起熱烈的討論。1988年發表的任-包方案或多或少繼承了任-楊方案的特點,此方案只有兩級,包括8個區、30個亞區(圖3)。
圖3:任美鍔、包浩生中國自然地理區劃方案4.趙松喬方案提出於1983年,1985年納入中國科學院《中國自然地理》編輯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自然地理·總論》,當時曾引起強烈的反響。該方案首先把全國分為東部季風區、西北乾旱區和青藏高原區三大自然區,並得到大多數學者認同。自然區之下,再按溫度、水分條件的組合及其在土壤、植被等方面的反映,又分出7個自然地區和33個自然副區(圖4)。自然地區命名因區而異:在東部季風區內依據水熱狀況命名,如東北濕潤、半濕潤溫帶地區,華北濕潤、半濕潤暖溫帶地區等,實質上體現了水熱組合對劃分地區的標誌作用;西北乾旱區所屬地區按熱量和植被類型命名,如內蒙古溫帶草原地區、西北溫帶及暖溫帶荒漠地區。
圖4:趙松喬中國自然地理區域方案5.《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中的方案該方案根據自然區劃的原則、中國自然地理的特點和地域分異規律,參考前人所做工作,同時考慮到教學的需要,採用三級分區。一級區:將全國分為東部季風區、西北乾旱區和青藏高原區;二級區即自然地區:將全國分為東北地區、華北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內蒙古地區、西北地區和青藏地區7個自然地區;三級區即自然地理副區:將全國分為35個自然地理副區(圖5)。
圖5:《中國自然地理》教材中的中國自然區劃方案(三)中學地理教材用中國區域地理分區方案的出台以上介紹的幾種中國自然區劃方案,儘管在目的、指標、名稱、範圍等各方面有一些不同,但是他們代表了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地理學家對中國自然地理區域劃分方面的重要研究成果。為了更好地在中學地理教育中普及相關地理知識,特別是使學生和普通公民能充分了解中國國情及區域差異,理解國家建設發展規劃,1991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學地理教材中採用了新的中國區域地理分區方案:將中國地理區域分為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青藏地區四個大區。中國地理分區問題本身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在中學地理教材中處理這個問題,必須考慮到劃分地理區域的科學性,同時又考慮到初中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方案在地理學界比較成熟的三大自然地理區——東部季風區、西北乾旱和半乾旱區、青藏高寒區的基礎上,考慮到東部季風區內部秦嶺—淮河一線的南北亞區的較大差異,同時綜合生產生活和文化等方面的特點,最終形成了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青藏地區的四個大區教學方案(圖6)。因此,方案實際上是對上述中國自然區劃方案的綜合、歸納和簡化。而且,依據這方案,各個大區內部也可視情況進一步細分亞區,如北方地區內部包括華北地區和東北地區兩個亞區,華北地區包括華北平原、黃土高原等地形區。實踐證明,四個大區方案既有嚴密和堅實的科學研究成果基礎,又簡明扼要、便教利學,在我國中學地理教材編寫及教學實踐中,對學生相關地理知識的學習發揮了非常好的作用。
圖6:中國地理分區示意圖1992年,原國家教委在《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地理教學大綱(試用)》中,對中國地理分區按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青藏地區四個大區教學予以明確規定,同時也要求學生應知道其地理位置和範圍。例如,北方地區要記住「大興安嶺、小興安嶺、長白山、東北平原、華北平原、黃土高原、遼東丘陵、山東丘陵」等地形區。2001年,教育部頒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地理課程標準(實驗稿)》中,也明確的要求「運用地圖指出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青藏地區四個大區地理單元的範圍,比較它們的自然地理差異」。二、中國行政區劃(一)行政區劃的概念和意義行政區劃指國家為便於行政管理,對國家領土進行分級區域劃分。我國疆域廣大,幅員遼闊,因此古今往來都非常重視對國家進行有效的分級管理,把國家疆域劃分為不同層次的行政區域。(二)行政區劃的演變過程以下僅簡述新中國成立後行政區劃大的變化。1.六大行政區的設立與撤銷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全國先後設立華北、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區,簡稱大區(圖7、圖8、表2)。華北由中央直轄,東北設人民政府,其他各大行政區設軍政委員會。大區設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是一級地方政府,分別管轄若干省級行政單位。1952年,六大行政區改設行政委員會,僅作為中央的派出機構監督地方政府,本身不再是一級地方政權。為了加強集中統一領導,1954年,撤銷六大行政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地區改由中央直轄。
圖7:1949年中國行政區劃表2 :1949年全國行政區劃一覽表6大行政區、30省、12直轄市、5個行署區、1個自治區、1個地方華北行政區遼西省華東行政區河南省北京市吉林省上海市湖北省天津市黑龍江省南京市湖南省河北省松江省山東省江西省山西省熱河省蘇北行署區廣東省平原省旅大行署區蘇南行署區廣西省察哈爾省西北行政區皖北行署區西南行政區綏遠省西安市皖南行署區重慶市東北行政區陝西省浙江省四川省瀋陽市甘肅省福建省貴州省撫順市寧夏省台灣省雲南省鞍山市青海省中南行政區西康省本溪市新疆省武漢市內蒙古自治區遼東省廣州市西藏地方
圖8:1949-1953年中國六大行政區2.1954年恢復省級為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區域單位及省區變更1954年,撤銷了六大行政區的行政委員會,恢復省級為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區域單位,由中央直轄(圖9)。
圖9:1954年中國行政區劃根據形勢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先後增設、撤銷或合併了若干省區。1954年撤銷了遼東、遼西兩省,合併設立遼寧省;撤銷松江省,併入黑龍江省;撤銷寧夏省,併入甘肅省;撤銷綏遠省,併入內蒙古自治區;瀋陽、旅大、鞍山、撫順、本溪、長春、哈爾濱、武漢、廣州、重慶、西安11個直轄市分別改為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廣東、四川、陝西7個省的省轄市。1955年撤銷熱河省,分別併入河北、遼寧2個省和內蒙古自治區;撤銷西康省併入四川省;撤銷新疆省,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立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統轄西藏地方和昌都地區。1957年,撤銷廣西省,設立廣西壯族自治區;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1965年,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3.1982年後的行政區劃現狀目前,中國行政區劃的等級體系是依據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第四部憲法。憲法中第3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劃分如下: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憲法中第31條又規定:「國家在必要的時候設立特別行政區」。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直轄市;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1999年,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截至2008年底,中國的行政區域劃分為34個省級行政區劃單位,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表3)。因此,在現行的中國行政區劃體系中,早已沒有了華北、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區的行政區劃和名稱。表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統計表(截至2008年12月31日)
* 台灣省的行政區劃資料暫缺。三、中國經濟區劃(一)經濟區劃的概念和意義經濟區劃指根據社會勞動地域分工的特點,對全國領土進行戰略性的劃分,包括綜合經濟區、部門經濟區和經濟類型區。它根據國家或地區生產發展的要求和條件,參照業已形成的地區經濟類型,全面規划出地域生產綜合體的體系:如科學地劃定各級部門或綜合的經濟區的區域範圍;確定各經濟區間的合理分工與協作;對區內各生產部門的合理結構、發展規模和地區布局等提出建議。經濟區劃的目的在於揭示各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的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形成各具特色的地區專門化部門和產業結構。對全國進行戰略性的經濟區劃分,需從經濟、生態、社會三方面制定原則。(二)經濟區劃的演變過程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為適應區域研究和區域政策分析之需,地理學者與經濟學者也對中國經濟區劃提出過許多方案。我們主要介紹由政府公布並在實踐中加以運用的以下三種中國經濟區劃。1.1958年的經濟協作區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開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體制。1958年,國家計劃委員會為了逐步改變生產力布局的不平衡和不合理狀態,充分合理地利用各地區人力、物力資源,在全國建立完整工業體系的同時,試圖在地方上也建立不同水平、各具特點的工業體系,於是在六大行政區(1954年撤消)的基礎上,將全國劃分為七大經濟協作區。七大經濟協作區包括:東北經濟協作區(黑、吉、遼)、華北經濟協作區(京、津、冀、晉、內蒙古)、西北經濟協作區(陝、甘、寧、青、新)、華東經濟協作區(魯、蘇、皖、滬、浙、贛、閩、台)、華中經濟協作區(豫、鄂、湘)、華南經濟協作區(粵、桂)和西南經濟協作區(川、貴、滇、藏)。1961年,國家將華中和華南經濟協作區合併為中南經濟協作區,於是全國調整為六大經濟協作區。各大經濟協作區均設有中央局和大區計委,負責協調大區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之間的經濟聯繫,並組織各種經濟協作。因此,這是一個按行政系統組織起來的經濟區。中國的經濟協作區方案,對當時國民經濟的調整起到了一定作用,也為後來的經濟區劃積累了經驗。2.「七五」計劃提出的三大經濟地帶中國在「七五」計劃(1986-1990)期間提出了地區經濟的梯度開發思想,以沿海為基地,以其經濟技術優勢開發內地資源,進而再向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形成東部沿海、中部內陸、西部地區三大經濟地帶(圖10)。東部地帶:包括遼、冀、京、津、魯、蘇、滬、浙、閩、粵、瓊、桂12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暫不包括港、澳、台),是全國人口密度和經濟密度最大、經濟實力雄厚、市場經濟發達的地區。中部地帶:包括黑、吉、內蒙古、晉、豫、鄂、湘、皖、贛9省、自治區,是全國經濟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的地區。西部地帶:包括川(含後設立的重慶市)、貴、滇、藏、陝、甘、寧、青、新9省、自治區,是全國經濟比較落後、人口比較稀少的地區。
圖10:中國三大經濟地帶(老三分法)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三大地帶覆蓋的地域範圍有所變化(圖11)。廣西和內蒙古被劃入西部地帶後,調整為東部地帶包括11個省、直轄市,中部地帶包括8省,西部地帶包括12個省、直轄市、自治區。
圖11:中國三大經濟帶(新三分法)三大經濟地帶是中國最高層次的經濟區,較為客觀地反映中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梯度差異和地區經濟發展的總體態勢,從總體上指出了我國由沿海到內地形成東、中、西三個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和地域職能的地帶,為確定整個國民經濟的戰略部署和制定區域性經濟政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據。3. 「九五」計劃提出的七大經濟區由於中國地域廣闊,在三大經濟地帶內部,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特點和條件仍存在著明顯的不同,例如工業分布上存在著「北重南輕」的結構差異和「北煤南水」的能源賦存差異,農業上更是存在著水熱組合條件和農業利用結構上的差異等。因而,從中國國情出發,1996年在全國人大八屆四次會議通過的「九五」計劃(1996-2000)中提出了中國七大經濟區的新方案(圖12)。
註:港澳台暫未列入區劃方案中。圖12:中國七大經濟區(a)環渤海經濟區:以北京、天津、瀋陽、大連、濟南、青島、石家莊、唐山、太原、呼和浩特等城市為核心,坐落於東北亞的中心,是國家政策引導發展的重點區域。(b)東北經濟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和內蒙古東部盟市。地處東北亞開放地帶,石油化工、礦冶機電設備、交通運輸設備製造在全國居突出地位。(c)長江三角洲及沿江經濟區:包括長江三角洲15個市和沿江28個地市。全國最大的經濟技術核心區,成為內聯中、西部的中國與亞太經濟區的結合部。以地方農副產品資源優勢建立起來的,以輕紡工業為主、輕重工業均較發達的綜合經濟區。(d)中部五省經濟區:包括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是中國經濟發達地帶向西部的過渡帶和上海、連雲港、廣州三個對外開放「窗口」的連接地帶。水土光熱等自然條件優越,農業發達,是中國重要的農業基地。(e)東南沿海經濟區:包括廣東、福建兩省和浙江南部沿海地區(今後可將港、澳、台劃入),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經濟特區集中的地帶,是中國收入水平最高的地區。(f)大西南經濟區:包括四川、重慶、貴州、雲南、廣西、西藏、海南以及廣東西部。資源組合條件良好,但資源開發程度較低,中國面向東南亞和南亞開放的前沿。廣西、西藏和海南經濟相對落後,是中國面向東南亞和南亞開放的前沿。(g)西北經濟區:包括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和內蒙古西部盟市。生態環境脆弱,但自然資源特別是能源、礦產等資源豐富,少數民族集中,經濟總體水平偏低,是我國通往中亞、西亞乃至歐洲的重要門戶。四、小結通過上述對中國自然區劃、中國行政區劃和中國經濟區劃的主要方案及其演變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到,不同的區劃類型有不同的目的、功能和意義,其名稱和範圍也有相同或交叉,公眾所了解的程度也相差很大。例如,「華北」作為一個地理名詞,在不同的區劃類型中都有使用。作為自然地區名,包括遼東山東低山丘陵、華北平原及遼河下游平原、黃土高原、冀北山地等四個地理單元。作為舊大行政區名(六大行政區),1949年設置,轄河北、山西、綏遠、察哈爾、平原省(察哈爾、平原兩省1952年撤消,綏遠省1954年撤消)和北京、天津兩市,1952年改行政委員會,1954年撤消。作為舊經濟協作區名(六大經濟協作區),1961年設置,包括北京、天津兩市,河北、山西兩省和內蒙古自治區,1978年後撤消。今天,很多人頭腦中認為華北地區應包括京、津、冀、晉、內蒙古兩省兩市一區,也基本上源於新中國成立初期華北行政區和華北經濟協作區的先後設立。因為這個信息可能在公眾日常生活中接觸的相對多一些,也更為熟悉。相比較而言,對較為專業一些的自然區劃中的華北地區概念就知之甚少,亦或容易因此產生混淆。中國地圖出版社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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