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視野看民國》連載八——共和帝制兩不通——袁氏民國(2)
06-18
《大視野看民國》連載八——共和帝制兩不通——袁氏民國(2) 作者:亦言 第二節 鎮壓國民黨 一、刺殺宋教仁 二、「大借款」風波 三、「二次革命」曇花一現 四、白朗農民起義 民國初建,北洋勢力與各地非北洋勢力各據地盤。這些非北洋勢力主要有黎元洪勢力、同盟會(國民黨)勢力和西南勢力。這些勢力在控制地方政權之後,於財務稅收、官員任免、兵事民政等方面,自行其是。尤其是截留稅收,不解國庫,中央財政一直處於困境。 自袁世凱、黎元洪始,民國各級官吏,幾全為前清遺老和立憲派所把持,他們與革命派之間,在利益上觀念上尖銳對立,埋下往後連串對抗殺伐。 這些矛盾最後通過戰爭得到緩解。宋教仁遇刺,則是導火線。 一、刺殺宋教仁 在收攬責任內閣、收伏黎元洪、羅致進步黨之後,袁世凱下一個「統一」目標就是國民黨了。 作為民初分裂一方的國民黨,也想著他們的統一。如果說袁世凱的「統一」依據是北洋軍和總統地位,那國民黨的「統一」依據便是國會和約法。負責國民黨日常工作的宋教仁,把全部精力放在議會選舉上。其目標是爭取國民黨在議會的多數,然後由國民黨來制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甚至當選總統,以實現國民黨的「統一」。 經過1912年12月中旬的參眾兩院初選,和次年2月上旬的複選,國民黨在國會取得大勝。各黨得票情況如下: 眾議院 比例% 參議院 比例% 合計 比例% 國民黨 269 45.13 123 44.89 392 45.06 共和黨 120 20.13 55 20.07 175 20.11 統一黨 18 3.02 6 2.19 24 2.74 民主黨 16 2.68 8 2.92 24 2.74 其他 73 29.03 82 29.93 155 29.31 總數 496 274 770 據此,宋教仁一面表示將來正式大總統還是由袁世凱來做,另一面又希望能由國民黨來組織責任內閣。他奔走安徽、湖南、湖北、上海、南京各地,發表演說,抨擊現政府外交、內政、財政舉措,謂「中華民國之基礎極為動搖,皆現在之惡政府所造成」,鼓吹俟正式國會成立,內閣由政黨組成,憲法由國會制訂,地方與中央分權,取消腐敗官制,國務總理由國會推舉,不必由總統提名與任命,政府對國會負責,等等。 如此情況,自然招致袁世凱的擔憂。他不能容忍出現非北洋「責任內閣」,更擔心不能當選總統,以及將來制定強加於他的憲法。一開始他想收買宋教仁,送給支票簿一本,被宋拒絕。於是,1913年3月20日夜,即國會召開前夕,宋教仁應袁世凱之邀去北京,在上海火車站突遭槍擊,子彈穿入腰部,當時即不能站立。經送入醫院搶救,驗出彈頭有毒。22日,這位年僅32歲的國民黨領導人,傷重去世。 消息傳到北京,袁世凱「吃驚」「嘆息」之後,毫不怠慢,立即電令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暗殺之風,尤乖人道,似此逞兇槍擊,藐法橫行,匪惟國法所不容,亦為國民所共棄。應責成江蘇都督、民政長迅緝兇犯,窮究主名,務得確情,依法嚴辦,以維國紀而慰英魂。」 或許刺宋案策劃者本以為,宋教仁案會和陶成章案一樣,最後不了了之。豈知3月23日,暗殺宋教仁直接指揮者應桂馨(應夔承)即被捕,次日,兇手,流氓兵痞武士英(吳福銘)亦被捕,並從應桂馨家裡搜出殺人用手槍、與策劃刺宋有關密電碼三本、函電證據數包、以及其他罪證。破案之快速順利,似有神助。其中相關函電有: ——1913年1月14日,趙秉鈞致函應桂馨:「密碼送請檢收,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趙可也」。 ——2月2日,應致趙秉鈞冬電:「孫、黃、黎、宋運動極烈,民黨忽主宋任總理。已由日本購孫、黃、宋劣史……用照輯印十萬冊,擬從橫濱發行。」 ——2月2日,洪述祖致應函:「緊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說必有激烈舉動。弟(指應)須於題前徑電老趙,索一數目。」 ——2月4日,洪述祖致電應桂馨:「冬電到趙處,即交兄手,面呈總統,閱後頗色喜,說弟頗有本事。既有把握,望即進行」。 ——2月8日又函:「宋輩有無覓處,中央對此似頗注意。」 ——2月12日又函:「來函已面呈總統總理閱過,以後勿通電國務院,因智(趙秉鈞字智庵)已將應密本交來,恐程君不機密,純令歸兄一手經理。」 ——2月21日,洪述祖致電應桂馨:「宋件到手,即來索款」。次日,復有電:「來函已面呈總統、總理閱過」。 ——3月13日,應致洪述祖函:「《民立》實記鈍初在寧之演說詞,讀之即知其近來之勢力及趨向所在矣。事關大局,欲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無窮是非,恐大局必為擾亂。」同日,洪述祖致應電:「毀宋,酬勛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 ——3月14日,應回洪述祖寒電:「梁山匪魁頃又四處擾亂,危險日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之,乞轉呈候示」。這就是說,要下手了。 ——3月18日,洪述祖致應電:「寒電立即照辦」。次日又電催:「事速照行」。 ——宋教仁被刺後,21日凌晨2點,應桂馨致洪述祖號電:「二十四分鐘(即20日晚10時40分,宋遇刺時間)所發急令已達到,請先呈報」。後又致個電:「匪魁已滅,我軍一無傷亡,堪慰,望轉呈」。 ——3月23日,洪述祖致應函:「號、個兩電悉,不再另復,鄙人於4月7日到滬。」 這些證據表明,刺宋主使人就是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布置暗殺的是國務總理趙秉鈞和內務部秘書洪述祖。 真相曝光,騰起一片譴責撻伐聲。一場風暴不可避免。 刺宋案發生,對於國民黨而言,是突發事件,而真相曝光如此之快,對袁世凱來說,也屬意料之外。狹路相逢,兩造都無迴轉餘地。明面上,袁世凱只有抵賴一法。利用其所能控制的報刊,謊言謠言並舉。如說宋教仁為陳英士所殺,所公布證據皆為國民黨偽造,程德全、應德閎已在上海被軟禁;又造作一個文件說:「滬上發現一種監督政府、政黨之制裁機關,宣告宋教仁、梁啟超、袁世凱、趙秉鈞、汪榮寶等之罪狀,謂俱宜加以懲罰,特先判決宋教仁之死刑,即時執行」;後來又收買女學生周予儆,有「血光團」之說,說黃興便是團長;等等。 3月25日,孫文從日本返抵上海,即與黃興、陳其美、戴季陶、居正、鈕永建、柏文蔚等密商對策。孫文主張「聯日」、「速戰」、武力討袁。可是這一主張獲得黨內支持並不多。握有地方兵權的同志大都顧瞻徘徊,藉故推託。就當時情勢論,國民黨所控制的贛、湘、皖、粵各省本身就不統一,倉促發難,缺乏取勝條件,也是實情。 最後,黃興「法律解決」主張佔了上風,說是藉助審判過程,揭露袁世凱與刺宋案的關係,以國民黨在國會中的力量,再聯合其它黨派,先以質問彈劾,繼以憲法運作,末以不舉袁為正式大總統,倒袁並非難事。這在當時聽起來,似乎是比較實際妥當。其實誠如孫文所言:「袁世凱是總統,總統指使暗殺,則斷非法律所能解決,所能解決者只有武力。」孫文也沒說對。「非法律所能解決」,不是因為袁是總統,而是因為袁手中有北洋軍。北洋軍既非法律或國會所能解決,也非當時國民黨武力所能解決。國民党進退維谷,束手無策。 如果當時國民黨立即起兵討袁,比起3個多月後,面臨袁世凱進逼,被迫舉事,是否更能成功?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但是後來成為孫文嚴厲指責黃興、把失敗責任推在黃興身上的的主要理由。 在法律程序方面,有以下幾個時間點: 3月26日,黃興、程德全建議成立一個特別法庭處理宋案,司法總長許世英以「不合編製」拒絕。 3月29日,黃興等人徑行組織特別法庭,並由上海地方檢察廳票傳趙秉鈞到庭說明,趙以組織特別法庭未經司法總長許可,拒絕到庭。 4月24日,兇手武士英突然中毒暴斃獄中,顯然被殺人滅口。 4月26日,在憤怒的孫文、黃興壓力下,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將宋案證據,分別電告袁世凱、參眾兩院、國務院、各省及各報館,宋案真相遂昭示於天下。 4月30日,根據袁世凱咨令,司法部通電明確表示,宋案歸上海地方審判檢察廳審理。如第一、第二兩審不能確定,屆時將於江蘇組織大理分院三審。 5月3日,逃匿青島租界的刺宋案主犯之一洪述祖發表通電,為刺宋辯護,並將袁、趙完全開脫。 5月5日,上海地方檢察廳長陳英開始預審應桂馨和嫌疑犯朱蔭榛。 5月6日,上海地方檢察廳按司法程序向北京地檢廳發出傳票,請京廳傳解宋案嫌疑犯趙秉鈞、程經世(內務部秘書)到滬候質。同時,要求外交部向青島德國當局交涉,從速將洪述祖引渡歸案。北京地檢廳應上海地檢廳要求,向趙秉鈞、程經世發出傳票。趙以洪述祖通電為由,再次拒絕到庭。 5月30日,上海廳在宋案要犯缺席的情況下開庭審判。開庭後,原告代訴人高溯、金泯瀾律師因宋案要犯趙、程、洪尚未到案,請求緩期開庭公判,他們強烈要求上海廳發出提票,強行拘傳趙、程、洪到案。而被告律師楊景斌則宣稱,現任本庭法官未奉大總統、司法總長任命,不符合《臨時約法》的規定,沒有開庭資格。上海地審廳未經審案,即不得不宣布退庭。 宋案全部司法程序到此為止。全案陷入「公判不成,律師抗告,法庭冰擱,政府抵制,不但事實不進行,連新聞都沒有」局面。所謂法律解決,純為空談。 宋案中其他一些案犯結局如下: 7月25日,應桂馨乘「二次革命」之亂逃脫。先避青島,通電請袁「平反冤獄」。後去北京,要袁踐言給以「勛二位」及現金5000萬。1914年1月19日,被軍政執法處偵探長郝佔一亂刀砍死於京津火車包廂里; 趙秉鈞因宋案被免國務總理,改任直隸都督。對應桂馨之被刺,下令嚴查。還打電話給袁世凱說「如此,以後誰肯為總統做事?」2月27日,突然飲酒中毒,七竅流血而死。人們普遍認為,這是袁世凱「殺以滅宋案之人證者」; 洪述祖,先藏匿於青島德租界。袁世凱死後,1917年化名張皎安回上海。途中被宋教仁之子宋振呂及秘書劉白扭送法院,解往北京。1919年4月5日,以主使殺人罪受處絞刑。 期間,4月8日,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於北京開幕,臨時參議院宣告結束。25日,國民黨人張繼、王正廷當選參議院正、副議長。4月30日和5月1日,湯化龍、陳國祥分別當選眾議院正、副議長。 對於宋教仁之死,對於袁世凱之謀殺宋教仁,國會毫無表示,國會中的國民黨議員亦毫無表示! 趙秉鈞一直沒有出庭受審,所以宋案始終未能正式進入司法程序。隨著趙秉鈞死亡,宋案真相從此成謎,故宋案被稱為民國第一大疑案。儘管如此,分析已有材料和當時政治狀況,長期以來,人們多相信是袁世凱下令刺宋。不過打宋案一發生,就有人以各種理由,為袁世凱開脫。這兒摘一段《老中國之死》中的說法: 宋教仁的消失並未帶給他(指袁世凱,下同)絲毫輕鬆,自接到宋教仁被刺消息後,他就意識到自己將首當其衝地被國民黨認定為兇手,而此時此刻,任何變故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他與國民黨聯盟的破裂,將不但使本已搖搖欲墜的中央政府走向分裂和垮台,而且在即將舉行的總統選舉中,他本已穩操勝卷的正式總統席位也會化為泡影:從這個意義上說,宋教仁的存在比消失對他更為有利。 結論是袁世凱不可能下令刺宋,刺宋案之發生,全怪趙秉鈞、洪述祖揣摩上意過度。 且不說是否存在袁世凱與國民黨的聯盟,也不說那些沒有影兒的「分裂和垮台」、「化為泡影」。先看一下面對國會選舉結果,收買宋教仁又不成,袁世凱可以有那幾種選擇: 1,接受國民黨的「統一」。聽憑由國民黨占多數的正式國會制定憲法,接受宋教仁為內閣總理,接受清一色國民黨內閣,把陸軍、海軍、財政、內務、外交等「命根子」部都交出去。也就是說,把他已經「獨攬」了的行政權,連同北洋軍權統統交出去,自己老老實實作個虛位總統; 2,鋌而走險,取締國會,廢除《約法》,直接進行獨裁統治; 3,除掉宋教仁。 第一條,袁世凱絕對不會接受。第二條,他後來倒是這麼幹了。不過在當時,倉促之間,他還做不到,尤其是,他還需要那個國會選他當正式總統。第三條,在斷定刺殺行為不會曝光的前提下,無疑這是一個最簡單快速,代價最小,且效果最好的選擇。其實,除此而外,袁世凱根本沒有其他選擇餘地。鈍初死矣! 所謂代價最小,是指不免惹人猜疑。只要不曝光,猜疑就猜疑吧。臨大事,豈能畏首畏尾。因此,宋教仁之遇刺,其實是必然。過了初一,也躲不過十五。宋教仁一死,袁世凱立刻輕鬆多多。 至於「首當其衝地被國民黨認定為兇手」。案情曝光如此之快,袁世凱絕對始料未及。可事已至此,除了責怪底下無能外,他也只好水來土掩,兵來將擋了。「認定」就「認定」罷,手裡有北洋軍,老袁怕誰來! 趙秉鈞涉案,殆無疑義。在宋案中,袁世凱、趙秉鈞之間是否有密令、暗示,或僅是趙的揣摩上意,隨著趙的死去,找出證據,弄清真相,已無可能。其實,即使是趙揣摩上意,也毫不過度。他自己也是北洋人,對袁意圖的領會絕對準確。 因為趙秉鈞未及說出真相,就對袁世凱作「無罪推定」,這不是歷史。 輿論聲討和譴責有增無減,曆數袁世凱罪惡,稱之為「民賊」,倡言將其打倒的言論,屢見於報端。真相既已大白於世,雙方,尤其是袁世凱,再無退步餘地,他只能用戰爭,把「宋案」,把國民黨,把一切反對他的勢力和輿論,一塌刮子解決掉。4月26日晚,趙秉鈞、周學熙、陸征祥與五國銀行團,就長期未能談成的「善後大借款」簽訂了協議。這又引發一場風波。 二、「大借款」風波 早在1913年4月7日,北京參謀部就密令山東都督周自齊和駐魯「辮帥」張勳,作好準備,隨時聽調。5月1日,趙秉鈞為宋案再度請辭,2日,袁世凱准其請假,以陸軍總長段祺瑞為代國務總理。 袁世凱想發動戰爭,可準備步伐卻相當拖沓,因為缺錢! 民初中央財政,一直處於枯竭狀態。一方面是天災迭起,如1912年春,就是廣東、湖南暴雨成災,河南大旱,而辛亥革命引發各地「獨立」,實質上轉化為地方割據。各省不向中央解款,那些都督們又有「革命」背景,袁世凱一時無從下手。說國庫庫空如洗,毫不過分。從下面所提「善後大借款」用途中,可以大致看出當時財政窘迫情況。 這筆借款總額2500萬磅,八四折實收,實得2100萬磅,期限47年,年息5厘,指定用於6個方面: 1、償還各種已到期款項。包括民國元年、二年到期的庚子賠款;六國銀行團墊款;四國銀行團「幣制實業借款合同」墊款;華比銀行借款;五國銀行團零星小借款,共約570萬磅。 2、賠償各國因中國革命所受損失200萬磅。 3、贖回各省政府欠五國舊債287萬磅。 4、各省軍隊解散費300萬磅。 5、民國二年4月至9月,中央政府行政費及工事費550萬磅。 6、全國鹽務整頓200餘萬磅。 中央政府行政開支,都要靠外債支應,遑論其餘。6項用途中,前3項用於還外,佔了總額大部分,後3項才是支內。 借款以中國全部鹽稅、關稅收入餘額及直隸、山東、河南、江蘇4省所指定之中央稅款作擔保,並附帶3項特別條件: 1、將來以鹽稅為擔保之借款,或與此性質相同之借款,五國銀行團有優先權; 2、凡關於借款款項的領款憑單,須有華洋稽核員會同籤押,始得核准。 3、鹽務署下設稽核總所,由中國總辦一員,洋會辦一員主管,各地所設之稽核分所,經理、協理,由華洋兩員分任。所有各項事務,均須華洋兩員會同簽字,方能有效。 通過借款,列強獲得巨大經濟利益(中國須在47年內,連本帶利,付還7635萬磅),並得以監督中國財政收支。 1912年3月9日,北京公使團決定,不參加次日袁世凱臨時大總統就職典禮。當時英國政府就表示:「對於正式承認問題,應視其(袁世凱)權力能否強迫各省繼續奉行前清所訂條約,然後再行提議。」 由於中央財政枯竭,不舉債難以維持,這是事實;全國未能真正統一,總統、國會都是「臨時」,列強未予外交承認,銀行團以此為藉口,借款條件苛刻,行同趁火打劫,如接受則喪權辱國,這也是事實。這筆借款由唐紹儀內閣開始經手,談判經年,時斷時續,就為條件過苛,一直沒談成,熊希齡因此而辭財政總長。孫、黃知道這些情況,既不同意條件過苛的借款,也拿不出其它解決辦法。宋案發生,袁世凱覺著已無必要再敷衍孫、黃,而各方需錢急迫,包括列強「債權人」的催迫,軍事準備的開支,1913年4月26日,也就是宋案證據全部公開那一天,這筆與英、德、法、日、俄五國銀行團的借款,突於當晚成立。 「大借款」具有明顯政治含義,那就是取「信」於列強。正式承認過去的賠款、欠款及列強在華利益和特權。袁世凱希望以此獲得列強承認和支持。 4月28日,袁政府獲得第一筆50萬磅付款,袁世凱立即將其中一部分撥發張勳等部。30日,銀行團又支付袁政府200萬磅。 借款消息披露,宋案與借款案交織一起,人心激忿,很快在全國掀起一股反袁浪潮。國會發難於先,黃興和國民黨籍贛、皖、粵3省都督李烈鈞、柏文蔚、胡漢民通電響應,隨之各地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公民會、聯合會、拒債會群集反對抗議,各省議會相繼通電,嚴斥袁世凱蔑視國會,違背《約法》,喪失主權,要求立罷借款之議。投入到這一浪潮中的,從都督紳商,到學生市民。涵蓋了廣泛的社會階層。然而。儘管函電交馳,抗議借款和追究刺宋主犯的聲浪沸翻盈天,卻動不了袁世凱和北洋軍一根毫毛。 4月29日,參議院以借款未經該院通過,違背《約法》,議決無效。 5月2日,眾議院40人就政府違法借款一事,彈劾趙秉鈞和周學熙。參議院亦有湯漪等人提出質問違法借款書,要求國務總理和財政、外交總長於一日內答覆。 5月5日,眾議院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大借款案,結果以229票對87票,通過不承認案,旋將咨文退回,以示否認。 國會依《約法》行權反對借款,袁世凱倒也不在乎。如果說為宋案而起意用兵,是惱羞成怒,那麼到這時,袁世凱反而覺得理直氣壯了:借款實在是迫不得已,這一點你們孫、黃自己完全明白。我也曾誠心誠意向你們請教辦法,你們只給我打哈哈。說借款程序違法,是因為判定此案到了國會,必遭阻撓。既然你們一定要跟我爭到底,那我們就真刀真槍的爭一下,我正好乘勢一鼓作氣蕩平割據,實現統一。 審時度勢,袁世凱確定了兩條戰線:一邊與國會周旋,一邊調兵遣將對付南方國民黨勢力,而且各有明暗兩手。 與國會周旋方面,明面上,袁世凱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5月7日,他又咨文國會,「值茲財政艱窘,國際債權催逼更甚,借款一日不成,國本一日不定,此次合同簽字,在勢無可取消!」段祺瑞到眾議院,坐在國務員席上,議員們質問了一大堆,他一概聽而不聞,視而不見,走上發言台,卻只說借款案「木已成舟,無庸再議」,請求國會追認,再不多說。再質問,再重複如故。到參議院,亦是如此。 暗地裡,袁世凱加緊對議員分化收買。首先是一些非國民黨議員,他們或是為袁辯護,或是私下向國民黨議員委婉疏通,再不就是中途退席,使法定人數不足,無法表決。而國民黨議員中,反對氣勢也出現渙散。最後,國民黨本部召集兩院部分議員商量。認為「借款既已簽字,袁必蠻幹到底,除武力倒袁外,光利用國會否決權是無濟於事的。否決了,下一步怎麼辦?既是違法,就要彈劾,政濤波瀾,將無休止,因此商定對此案不作硬性決議。遂先由眾議院予以追認,參議院自由投票,不加約束,也勉強以半數通過」。新國會開議後第一仗,袁世凱贏了。 對於國會外反對聲浪,連敷衍都不必,有了錢,底氣自然足,用的也是明暗兩手。 公開的,5月7日,申令軍人不得附和革命,要各地將領嚴加防範。 5月8日,袁世凱通電申斥李烈鈞、柏文蔚、胡漢民和譚延闓,不提借款是非,只從行政倫理切入。謂「都督為現役軍官,有絕對服從之義務;民政長為行政長官,有服從中央命令之義務,萬國通義,詎尚未聞?該都督、民政長等近日電文,多出於職任範圍之外,竟置行政系統於不顧。該都督等亦有屬員,如相率效尤,何以為治?且唆同僚以抗爭,陷國事以危險,雌黃信口,更非身列軍界政界者所當為。…似此張皇宣告,熒惑人心,國事更將何賴?」說來還挺理直氣壯。其實一路走來,授意鼓動地方軍頭通電要挾,從先前的逼宮到後來的推戴做皇帝,袁世凱做得還少嗎? 5月9日,命令各地長官:「遇有開會聚眾,散布浮言,潛謀內亂者立予查拿懲辦。」 同日,副總統黎元洪致電黃興及李烈鈞、柏文蔚、胡漢民、譚延闓,稱「今日舍借款無救急之方,舍五國無現成之款」,宋案應「由法庭主持辦理,政府有無犯罪,司法獨立,自有特權」,認為袁世凱為「救時之英雄,決不逆潮流而犯名義」,勸黃興等不要「市虎杯蛇,疑心暗鬼」。 5月13日,北方各省都督張鳳翙(陝)、閻錫山(晉)、馮國璋(直)、張錫鑾(奉)、周自齊(魯)、張鎮芳(豫)等聯名通電,指斥黃興等「不惜名譽,不愛國家,讒言橫行,甘為戎首;始以宋案牽誣政府,繼以借款冀逞陰謀」。其中,張鳳翙、閻錫山為國民黨人。15日,袁世凱取消黃興陸軍上將資格。 秘密的,軍事布置加緊進行。5月5日,命李純第六師自保定南下河南信陽。6日,在總統府召開秘密軍事會議,聲稱要「除暴安民」。確定對湘、贛、皖、蘇四省作戰,以湖北為主攻出發點,海軍則沿岸策應。攻擊重點是贛、蘇。進攻主力,京漢線是李純部,津浦線是張勳部和北洋軍第五師。10日,李純部再度南下,移駐武昌。東路同時加緊南下準備。 一切布置定當。5月21日,袁世凱命梁士詒、段芝貴、曾彝進傳語國民黨人:「現在看透孫、黃,除搗亂外無本領。左又是搗亂,右又是搗亂。我受四萬萬人民付託之重,不能以四萬萬人之財產生命,聽人搗亂。自信政治軍事經驗,外交信用,不下於人。若彼等能力能代我,我亦未嘗不願。然今日誠未敢多讓。彼等若敢另行組織政府,我即敢舉兵征伐之。」梁士詒命曾彝進以個人名義轉告,袁高叫:「即說是袁慰亭說的,我當負責任」。 三、「二次革命」曇花一現 由於刺宋案始終未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到「大借款」案發生,國民黨藉機掀起反袁風潮。袁世凱以武力步步進逼,國民黨被迫起兵反抗,美其名曰「二次革命」。 民初中國武裝力量,既有「中央軍」——北洋軍,又有分屬不同派系的地方「民軍」。為了剷除異己,或者說為了統一,北洋軍吞滅其他武力,其實只在時機問題。 為解決宋案引發的政治風潮,也為「統一」以實現集權治國,袁世凱決心摧毀國民黨武力。 國民黨此時,卻還想著和平解決。6月2日,汪精衛、蔡元培從歐洲回到上海,即約見孫文、黃興,汪精衛提出3條解決辦法:舉袁世凱為正式總統;袁世凱在臨時期內不撤換都督;宋教仁案將來僅罪至洪述祖、應桂馨。孫、黃、蔡均無異議。汪精衛即請趙鳳昌等人轉託張謇出面調和。然而袁世凱考慮的是,如何完全剷除國民黨軍事、政治力量,以收統一之功。 袁世凱步步緊逼。6月9日,以李烈鈞「無術維持、不孚眾望」,免其江西都督職,「即日交卸來京,聽候調用」。任命黎元洪兼領江西都督事;賀國昌為代理江西民政長;歐陽武為江西護軍使兼第一師師長,節制江西所有陸軍;陳廷訓為江西要塞司令,節制湖口、九江一帶江防部隊,直屬陸軍部。 國民黨人還沒看出袁的真意,汪精衛、蔡元培重申前議3條不變。張謇「鑒於汪、蔡維持全局之誠」,且以「總統既不成問題,則技術之問題解決較易」,乃於6月13日,致電袁世凱,除告以3條辦法外,還提議周子儆案(即誣告黃興「血光團」者)不要再傳黃興;廣東、安徽、湖南都督不能再撤;申誡軍人不得干預政治;通令為孫中山、黃興分辯;請汪精衛、蔡元培入京,勸告本黨議員在選舉正式總統時穩靜一致。請袁世凱接受。 袁世凱再作進逼,6月14日,以調動名義,發表胡漢民為西藏宣慰使,任命陳炯明為廣東都督,陳昭常為廣東民政長。16日,袁世凱複電張謇,除痛詆孫、黃,為自己辯護外,稱「為公為私,退無餘地」。30日,又調柏文蔚為陝甘籌邊使,以孫多森為安徽民政長兼都督。 國民黨措手不及,李、胡、柏表示遵令解職。 7月2日,袁世凱稱江西湖口「匪黨謀亂」,命令第六師火速向九江推進。5日,第六師二十四團(團長張敬堯)進至九江附近沙河鎮,與當地所駐贛軍林虎旅交火。歐陽武急電袁世凱,懇請撤回北軍。袁置之不理,反而命令「六師後方各團及二師旅團、並第二混成旅團、海軍各艦,迅速赴潯」。9日,李純部進抵九江。11日,又電令李純留駐湖北的余部及第二師迅速開赴九江。12日,李純報告第六師進駐九江南門外,袁世凱當天任命他為九江鎮守使。 對上海方向,袁世凱命海軍中將鄭汝成率千餘士兵進駐上海江南製造局,命駐滬海軍司令李鼎新增調軍艦兩艘駛進上海。在湖南,則賄買向瑞琮等放火燒毀長沙軍械局所存萬餘支步槍、300萬發子彈。 國民黨這才恍然明白,妥協解決沒指望了,孫文倉猝應戰。從7月12日江西李烈鈞通電討袁,到9月11日四川討袁落幕,「二次革命」首尾兩月即全面失敗。 7月12日上午8時,駐沙河鎮贛軍林虎旅在李純部蓄意挑釁下,奮起反抗,民國首場內戰爆發。同日,由上海潛回湖口的李烈鈞立即在湖口召集會議,宣布江西獨立,通電討袁。 7月13日,江西省議會舉行特別大會,公舉李烈鈞為江西討袁軍總司令,歐陽武為都督,宣告與北京政府脫離關係; 15日,黃興挾持程德全,江蘇獨立; 17日,安徽獨立,柏文蔚為安徽討袁總司令; 18日,上海、廣東獨立,陳其美任上海討袁軍總司令; 19日,福建獨立,許崇智為福建討袁軍總司令; 25日,譚延闓被迫宣布湖南獨立; 8月4日,重慶宣布獨立,熊克武任四川討袁軍總司令。 一時間,似乎辛亥再現,氣勢很大,不過南方很快就敗下陣來。江西、江蘇是「二次革命」主戰場,其他地方大都曇花一現。 江西、江蘇和上海的戰鬥情況大致如下: 江西方面 李純部初戰敗績,急調兩旅增援,袁世凱令駐泊武昌之軍艦4艘趕赴湖口。7月16日,袁命段芝貴為江西宣撫使兼第一軍軍長,赴贛督剿。25日,李純部陸軍和湯薌銘海軍兩面夾攻,南軍不支,湖口失陷,北軍佔領姑塘。接著分攻瑞昌、南康、德安。為鼓舞軍心,袁世凱發賞不手軟:特發10萬銀元犒賞士兵;8月4日,任李純為江西護軍使;加前敵將領吳金彪、陸振聲陸軍中將銜;加吳鴻國、蕭安國、張敬堯少將銜;賞出力士兵銀3萬元。南軍接連失利,江西都督歐陽武自南昌敗走吉安。李烈鈞率部入南昌。18日,北軍進攻,李烈鈞棄守,敗退豐城。袁世凱大喜,授段芝貴一等嘉禾章,晉授李純勛二位,馬繼增勛三位,張敬堯勛四位。李烈鈞率部與北軍激戰數日,終以損失慘重,余部星散,李烈鈞逃亡日本,江西討袁失敗。 南京方面 7月14日,黃興到南京,15日,在其一再要求下,江蘇都督程德全宣布江蘇獨立。黃興即日就任討袁軍總司令,通電反袁。之後召開省議會聯合會,推岑春煊為各省討袁軍大元帥。但岑不久即去上海。16日,程德全潛走上海,宣布叛歸袁世凱。江蘇討袁遂由黃興獨力承擔。16日,駐徐州南軍冷遹之第三師,進攻駐韓庄之北軍靳雲鵬第五師,獲勝。張勳與田中玉率部馳援,冷遹部遭數面夾擊,撤至柳泉。張勳立即獲授陸軍上將,旋又升江北鎮撫使。張勳督師猛攻柳泉,3天而南軍退徐州。23日,袁世凱任馮國璋為江淮宣撫使,旋陷徐州。袁世凱急令張勳率部由水路取道清江、揚州,攻鎮江;令馮國璋率部由津浦路南下取臨淮,直逼浦口。以期兩軍會合,攻取南京。29日,黃興宣誓死戰,後經部下力勸,搭日本煤船離開南京,經上海潛避香港,後偷渡日本。程德全宣告江蘇取消獨立,委任杜淮川為第一師師長並代行都督事,江蘇第一次獨立結束。 8月2日,馮國璋部占蚌埠。袁世凱密令馮國璋、張勳對取消獨立的軍隊一律繳械,將其首領槍斃,持械觀望者,以叛軍論。且飭令二人,縱江蘇取消獨立,亦必須迅速佔領南京。馮、張督師星夜兼程南下,南軍難以抵擋,敗退浦口。為速佔南京,袁世凱以保留第八師建製為條件,誘降該師師長、馮國璋之婿陳之驥。 北軍逼近南京,其燒殺淫掠暴行激起南京民眾與士兵的極大義憤。在群龍無首的情況下,《民立報》記者革命黨人何海鳴前往南京,繼續組織南京的反抗,划下「二次革命」中最光輝悲壯的一筆。 8月8日,何海鳴帶隊佔領都督府,再次宣布江蘇獨立,自任討袁軍總司令。決意投袁的陳之驥馬上包圍都督府,拘捕何海鳴,宣布取消獨立。這次獨立僅歷時六小時。 8月11日,陳之驥過江迎接馮國璋進城,第二十九團士兵乘機將何海鳴釋放,仍舉其為討袁軍總司令,第三次宣布獨立。打敗第八師後,佔領各處險要,加強防禦。 面對北軍的絕對優勢,毫無希望的南京軍民進行了20天的頑強抵抗。 張勳部陷鎮江,8月15日接近南京,佔領紫金山、天堡城。守軍奮力反擊,奪回天堡城。張勳督隊再攻,戰況空前激烈。天堡城五度易手,至21日終為北軍所奪。獅子山之戰,守軍戰至最後一人。此時安徽柏文蔚到來,被推為江蘇都督。北軍連攻數日,均被擊退。柏文蔚因與何海鳴意見相左,離開南京,何海鳴任都督。南軍四路出擊進攻圍城的北軍,未能奏效。9月1日,張勳部首先炸開城牆攻入,馮國璋部繼之,南京淪陷。城破之後,仍有三五成群的南軍殘部與北軍巷戰。 又一次南京屠城開始了(上次是1864年6月16日,曾國藩湘軍破天京),南京立即成為人間煉獄。自上年北京兵變以來,北洋軍再次展現了它的匪氣獸性。馮國璋部官兵縱火焚燒了下關,烈焰騰空,數日不息。北軍如同瘋狂的野獸,燒殺淫掠,許多婦女投秦淮河自盡,無數百姓家破人亡,這就是袁世凱的「除暴安民」!張勳的辮子兵還殺了三個日本僑民(日本因此向袁政府強烈抗議,要求賠禮道歉,懲凶賠款,袁世凱全予答應,張勳親往日本駐南京領事館謝罪)。9月3日,「四萬萬人民」不離口的袁世凱,向屠夫授勛:張勳勛一位,馮國璋一等文虎章,劉冠雄勛二位,雷震春、施從濱勛三位。 上海方面 7月18日,陳其美宣布上海獨立。北軍增兵上海製造局,使總人數至9000餘人。23日起,南軍兩次猛攻製造局,不克,而傷亡慘重。後劉冠雄領艦參戰,南軍不敵,退至吳淞、寶山一帶。28日,袁世凱任鄭汝成為上海鎮守使。8月2日,孫文離滬出走。13日,北軍進攻吳淞要塞,南軍退守嘉定,陳其美避走租界,上海討袁失敗。 期間,7月23日,袁世凱撤銷了孫文的籌備全國鐵路全權。 8月6日到16日,北京政府下令解散廣東、江西、湖南等地省議會;10日,通令逮捕國民黨籍參議員居正、胡秉柯,眾議員楊時傑、田桐、白逾桓、劉英等人;22日,參議員伍漢持被殺;27日,再度下令逮捕眾議員諸輔成、常恆芳、劉恩格等8人;9月3日,眾議員徐芳鈞被殺於天津……同時,北京政府重新任命的「獨立」各省的都督、將軍也在各自轄區捕殺國民黨要人。 7月,國會又發現了一宗奧國秘密借款。該筆借款簽訂於1913年4月10日,借款額為320萬磅,九二折實收,利息六厘,以契稅作擔保,規定需以半數由奧國某公司承購軍械。這筆借款,國會竟然毫無所知。經議會再三查問,袁政府始予承認。於是,「即袁氏卵翼而成之進步黨亦大嘩」。不過,那對袁世凱來說,已經無所謂了。 「二次」初起時,似乎辛亥再現,頗具聲勢,而且國民黨的實際軍事力量,也大過辛亥時同盟會的力量,而結果竟完全不同。 辛亥革命以腐朽黑暗的清王朝為目標,不僅有同盟會發動,還有立憲派廣泛參與,並得到全國民意支持。「二次」打出維護共和、《約法》旗號,似乎冠冕堂皇,而其事端則僅宋案與大借款。宋案固令人憤慨,真要能為宋教仁報仇,確也大快人心,然而絕大部分民眾,不會因此而支持一場全面內戰。至於大借款,依當時中央財政而言,實為迫不得已。就算是一杯毒酒,也得喝下去。袁世凱搞先斬後奏,無非是因為借款條件苛刻。既懼清議,復憂遷延。從《約法》看,不符程序,依情勢論,似難苛責。國民黨把題目放大,借分裂之勢,趁機倒袁。袁世凱早就圖謀統一,正好被他反手拿去作了文章,國民黨敗矣! 1915年2月15日,黃興、陳炯明等人在一個聯名通電中,認為「二次」失敗是「國人既懲興等癸丑之非」,即認識到「二次革命」的失敗並非偶然。說到底,這是國人對他們的懲罰,因為他們忽視了國人要求安定、「畏避革命」的情緒。 當然,孫文可不這樣認為。他認為倒袁失敗,全是別人的錯。 辛亥中,有清廷的腐朽和袁世凱異動,南軍其實沒有打過大仗。「二次」則只是國民黨軍事勢力與北洋軍的一場強弱懸殊的單打獨鬥。 辛亥的結局,取決於袁世凱接受南方收買。「二次」則沒有第二個袁世凱。 如果說辛亥革命是倉促起事,那末「二次」從宋教仁遇刺到江西李烈鈞討袁,有近4個月的醞釀準備期。可起事之後,各地各自為戰,缺乏戰場配合。國民黨內意見分歧,人心渙散,整體表現為一群烏合之眾。孫文要求各地起兵討袁,可他自己連一個大致的軍事規劃都沒有。 袁世凱鎮壓了「二次革命」,海軍次長湯薌銘接管湖南,李厚基出掌福建,暫任張勳督蘇(後為馮國璋),湖北以段祺瑞替下黎元洪(繼為王占元),浙江是盧永祥,以及鄭汝成鎮守上海、倪嗣沖督皖、李純督贛、龍濟光督粵等等,客觀上掃除了割據勢力,即桂、滇、黔、川等省,雖鞭長莫及,也能奉中央號令,基本上實現了國家的統一。 在這一段時期,進步黨成為袁世凱的幫凶。就在進步黨成立不久,6月18日,梁啟超主持該黨討論時局問題,會後發表了《進步黨之大方針》,主要內容為: 1、擬推選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 2、主張改組內閣,宣稱該黨「有掌握政權之雄心」,並以為「非本黨掌握政權,不足以產生強善政府」; 3、認為「宋案」應以「法律解決」,反對法庭傳訊趙秉鈞到案; 4、支持善後大借款,惟主張對「借款須嚴督用途」。 「二次革命」爆發後,梁啟超連續發表《共和黨之地位與其態度》(梁曾一度參加共和黨)和《革命相續之原理及其惡果》等文,稱國民黨為「亂暴勢力」,謂「暴民政治之禍,更甚於洪水猛獸」。認為辛亥後接著「二次」,只能造成「生靈塗炭」、「國事日非」,告誡袁政府必須防範「亂暴勢力」。7月23日進步黨發表通電,支持袁世凱鎮壓「二次革命」。 為袁世凱幫腔不止是進步黨。7月31日,北京國民黨本部吳景濂、王正廷等遵袁令,申明將黃興、陳其美、李烈鈞、陳炯明、柏文蔚等開除出黨,並宣布「不預逆謀」。 在大陣仗打垮國民黨之後,袁世凱接下來就要對民國共和的象徵——國會與約法——動刀了。 四、白朗農民起義 與國民黨軍事勢力十幾萬人一觸即潰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河南白朗農民起義軍。白朗,字明心,原名白永成,河南寶豐人。1911年,他拉起一支20餘人隊伍,開始了武裝鬥爭,白朗軍最多時約兩萬人。國民黨「二次」失敗,袁世凱騰出手來,以20個月時間,先後調集數十萬大軍,把段祺瑞、陸建章那樣的「王牌」都打了出來,甚至還出動了飛機,才把它鎮壓下去。白朗農民起義對民國史影響不大,可是他的故事,確是讓人迴腸盪氣。 早在辛亥革命前,河南就有了農民武裝。辛亥革命不但未令農民經濟狀況獲得任何改善,實際所遭受壓迫與剝削更甚以往,以致各地「匪」患不絕。當時,僅郟、寶豐兩縣就有5支較大農民武裝。 1912年末,白朗組織河南魯山、舞陽、寶豐3縣數百農民造反。1913年6月,攻克禹縣,殺死曾痛剿起義軍的前新野縣知事葉承祖,打出「打富濟貧」口號,把官府,豪紳財物分給窮人,隊伍很快發展到二三千人。隨即攻佔方城,擊斃敵軍統領牛得功,豫督張鎮芳急調數路兵馬圍剿。白朗遂破荊紫關,進入湖北均縣境內。為阻止白朗與國民黨人聯合(孫、黃於「二次革命」時,曾數度派人聯絡,謀聯合反袁,未果),袁世凱命豫、鄂、陝加緊圍剿。7月14日,雙方激戰於均縣賈家寨,白朗軍獲勝。8月初,又於河南泌陽境內擊潰袁軍,獲大炮數門,彈藥無數,旋即轉入湖北。9月,攻破棗陽縣,殲敵500多,俘虜外國傳教士13名。他們開倉分糧,大商號錢物任人取拿。袁世凱急令豫、鄂守軍速攻。白朗軍釋放傳教士,轉攻新野、鄧縣,並分兵襲取唐、桐柏、方城、盧氏、鎮平各縣。10月28日,袁世凱任命趙倜會辦河南進剿事宜。11月中,白朗軍攻信陽,袁世凱立飭黎元洪派軍往剿。雙方激戰3日,袁軍傷亡慘重。同時,白朗軍宋老年部與李鴻賓部攻克寶豐縣。12月,白朗軍進入南陽地區。 1914年1月9日,雙方大戰於京漢線上之新安店,白朗軍隨之進軍東南,相繼攻克光山、潢川。佯稱欲攻項城(袁世凱老家)。張鎮芳急調重兵防範,白朗軍乃東向攻破固始、商城。20日,袁世凱嚴厲申斥張鎮芳、趙倜「督率不力」將他們撤職、留任立功。白朗軍向安徽進軍,佔領霍山。25日(農曆除夕),又佔六安,焚毀教堂,處死法國傳教士奚鳳鳴,開倉濟貧,起義軍又迅速發展到兩萬人左右。2月11日,袁世凱任命田文烈為河南民政長兼會辦河南軍務。13日,免張鎮芳河南都督,以段祺瑞兼代(後應段之請,又命張鎮芳會辦剿撫事宜,以觀後效),下令槍斃了棄職逃跑的六安知事殷葆森。 段祺瑞調集王占元、王汝賢兩個師與徐占鳳、唐天喜兩個混成旅,以及豫、皖、鄂、蘇的部隊數萬人,想將白朗軍一舉聚殲。2月中,白朗軍自皖回豫,重創王占元部,突圍後進入湖北,經應山、安陸。3月7日,攻打隨縣,不克。乃分兵3000餘人,由宋老年率領,往攻光化縣老河口,不攻而破。起義軍處置了一批豪紳地主,殺死一名挪威傳教士,一時四方震動。此時,各國駐京公使揚言,如袁政府「再不能即日剿平,擬電請各國政府各派兵若干,幫同剿辦,以期早為肅清」,袁世凱氣得發昏。立電段祺瑞與署理湖北都督段芝貴:「白狼潢池小丑,乘隙蠢動,近日發兵二萬人,賓士兩閱月,卒未殄滅。各國觀之,大損威信,極為軍界恥辱。老河口又生戕殺外人重案。若不迅速撲滅,恐起交涉,牽動大局」,令其多配新式武器,增調馬隊,增加餉費,「務期盡絕根株」,同時保護好外國傳教士。 在老河口軍事會議上,有些人提出建立根據地,以免兵力過度疲勞。最後以袁軍大軍壓境,中原地區不易立足,決策向西北方向發展,再相機進入四川。3月13日,再奪荊紫關西進。白朗把起義軍定名「公民討賊軍」,以「中原扶漢大都督」名義發布告示,怒斥「袁賊世凱狼子野心,以意思為法律,仍欲帝制自為」,「本都督用是痛心疾首,奮起隴畝,召集豪傑,為民請命」。16日入陝,克商南、龍駒寨,越秦嶺,大敗陝軍3000餘人,破商縣,迫西安,陝督張鳳翙退守西安。4月初,白朗軍克孝義,在營盤嶺、大欒口同陝軍大戰一場。探知西安防備甚嚴後,乃自子午嶺西進,一路勢如破竹,連破鄠、盩厔、郿諸縣。折而北向,渡渭水,破武功、乾諸縣,東至醴泉、三原,全陝震動。白朗軍所到之處,必張貼告示,痛斥袁世凱「植黨營私,排斥異己,摧殘吾民,蓋較滿洲尤甚」,號召人民起來造反。 袁世凱怕西安有失,除命陝督張鳳翙拚死堵截外,復作緊急部署:令趙倜率豫軍追擊;令晉督閻錫山派兵入潼關進擊;任張鈁為陝南鎮守使,即由川北回漢中參加會剿;令甘督張廣建陳重兵於甘陝交界處,以阻白朗軍西進。後見義軍縱橫馳騁,如入無人之境,再命民政長田文烈兼護理河南都督,限令5月底以前,肅清河南義軍;鑒於段祺瑞屢遭挫敗,大損聲威,遂調他回京,派有「屠戶」之稱的陸建章為「西路剿匪督辦」,率領新編第七師援陝,派趙倜為會辦。當時陸建章所轄軍力為:陸軍第一、二、七、八、十、二十各師,第四、六、十五各混成旅,毅軍左翼軍、鎮嵩軍,陝軍第一、第二師,飛機三隊(有飛機4架,這應是中國「空軍」首次參加軍事行動),以及川、甘、陝、晉、冀、魯、鄂、皖各省的省防軍,各路人馬共約20餘萬人(如加上以前調用過的,袁政府總使用兵力當在30萬以上),真是連營千里,刁斗互聞。 鑒於袁軍勢大,白朗棄攻西安,西向攻佔永壽、彬縣。4月20日,進逼鳳翔。次日,到達隴縣。趙倜軍趕至,22日,戰於路溝,白朗軍不支,敗退固關,據險抵抗。趙倜將白朗軍迂迴包圍,白朗軍雖予敵重創,本身亦犧牲頗大,乃從隴西間道入甘。擊斃陝軍標統馬國仁,5月5日,占秦州,後抵徽縣,轉戰於禮、武都、成各縣,復趨西北岷州,25日克臨潭。在此。白朗軍貼出告示,提出「逐走袁世凱,建立完美之政府」的政治主張。 長途跋涉,頻繁轉戰,白朗軍被嚴重消耗。甘肅境內地廣人稀,補充武器彈藥糧食相當困難。且以少數民族的不了解,群起阻攔抵抗,致義軍遭遇極大困難。此時趙倜大批追兵尾隨而至,義軍只能南進入川或東向返回陝西。白朗遂率軍擊退阻擊之敵,經秦州復入陝西,於寶雞受到張敬堯部堵擊。6月10日,占郿縣。次日,在青花鎮戰鬥中擊斃袁軍統領高雲彩。乘勢東下連克武功、盩厔、鄠縣,轉入終南山子午谷,為陸建章部所敗。月底行至陝、豫交界處的富水關,力戰劉鎮華鎮嵩軍,奪關而入河南南召、方城、葉縣、臨汝等地。 無數次的戰鬥,以及疾病、飢餓,白朗軍返回河南時僅剩數千人。回到家鄉,又有許多人離隊而去。在各路袁軍追剿下,經過一個多月戰鬥,義軍損失慘重,最後白朗領數十人退至寶豐、臨汝交界處的虎狼爬嶺,集中於三山寨內。7月17日,袁世凱特下最後的清剿令。白朗在三山寨與鎮嵩軍張治功部血戰。8月3日,彈盡糧絕,於突圍時傷重犧牲。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鳳凰大視野》
※2006-05-30鳳凰大視野 彷徨——回眸百年中醫(二)-20060529鳳凰大視野-視...
※德國馬克思主義學者視野中的「中國發展道路」
※如何在風光攝影中運用空間藝術 - 全景——更大的視野
※《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視野評判 | 法學中國
TAG:視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