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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講 基督的受死

我想大家都清楚知道,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但是我們讀聖經,未必清楚其歷史過程。茲略述之:

(一)伯大尼禮拜五

主耶穌到伯大尼,禮拜六在那裏守安息日,禮拜日(七日的頭一日)主騎驢駒進耶路撒冷;群眾夾道歡呼:「和撒那(求主拯救)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然後,耶穌入聖殿,看了各樣的物件;之後便離開耶路撒冷,往伯大尼休息。禮拜一早晨,耶穌再次進耶路撒冷,在路上祂咒詛那棵無花果樹;非因無果子吃,乃是以此為視覺教材。提醒門徒,提醒耶路撒冷要趕快悔改;結出果子來。主耶穌潔淨聖殿,也是提醒門徒;提醒耶路撒冷,聖殿應該成為禱告的殿,並非賊窩。耶穌會見希利尼人,告訴他們,主將被掛在十字架上,祂要被高舉起來,就吸引萬人歸向天父。耶穌又回伯大尼,禮拜二上午又到耶路撒冷,在那裏審判耶路撒冷。下午到對面橄欖山上預言祂要再求,晚上回伯大尼,馬利亞打破玉瓶,將極貴重的真哪達香膏澆在主的頭上;主稱讚她是主安葬而作的,無論到哪裏傳福音,都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事。猶大為此很不高興,認為卅兩銀子可以賙濟窮人;澆在耶穌頭上未免太浪費;因他沒有真正認識主,又想偷竊錢囊的銀錢。主輕微責備,他便惱羞成怒,出去找祭司長;在禮拜三晚上收了卅兩銀子,定下機會賣耶穌。關於禮拜三、四兩天,聖經沒記載,到了禮拜四晚上,主和十二個門徒,大概在馬可的母親馬利亞家裏的一座樓宇,共晉最後的晚餐;當時,主為我們教會,為我們歷代的弟兄姊妹,立訂聖餐禮儀。

最後晚餐(林前十一)保羅受了聖靈感動,寫下最後晚餐之夜;主囑咐門徒「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6)我們守聖餐,有多層意義。

第一,記念救主,激發愛心記念主聖體為我們擘開,寶血為我們流出。

第二,省察自己認罪悔改我覺得最重要是省察自己時要接受神的赦免;如果神已經赦免了我們,我們就應該自己赦免自己。我特別提醒愛主又追求嚴格對付自己的弟兄姊妹!神既赦免你,可是你仍然不肯赦免自己;長此以往,足以導致神經衰弱,甚至神經錯亂。如果我們認罪悔改,接受神的赦免;每逢守聖餐,我們就能夠歡歡喜喜地擘餅、喝杯記念主。如果弟兄姊妹因自己有軟弱、有失敗、犯罪得罪主,而不敢領受聖餐;那你就是完全不明白守聖餐的意義。

第三,彼此團契,教會合一;求主使大家彼此赦免。

第四,仰望基督再來得力作工求主恩待,讓每個弟兄姊妹清楚認識基督再來,而且基督快要再來。根據聖經,我們確知耶穌基督已在門口了,我們看見無花果樹發芽長葉,就知道夏天近了;我們看見猶太人1948年已經回去巴勒斯坦恢復以色列國,這是基督再來的預兆。

無論你信主已經多年或初信;我相信每個基督徒仍然有個問題,神是無所不能的,祂的慈愛何其廣大;為何一定要耶穌為我們受死被釘十字架,受極度的痛苦,然後我們的罪得著赦免?神是我們的天父,是我們公義的審判者;祂愛我們,要救我們,唯一方法就是為我們付出罪債的代價;主耶穌為我們付出生命,身體被破碎,流出寶血,傾倒生命為你為我;我們帶著眼淚來接受主的救恩,今後不再犯罪。如果主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如果主耶穌不在十架上傾倒生命,就無一人能得赦免;因神是公義的審判者,萬不以有罪為無罪。

(二)客西馬尼園

主耶穌憂愁、難過,幾乎要死。(太廿六37-38)馬可形容耶穌驚恐、難過、憂傷、幾乎要死。(可十四33-34)當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那一夜天氣很冷,「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廿二44)這段經文,按希臘原文的翻譯是「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他就倒在地上。」在客西馬尼園,主耶穌憂愁、驚恐、難過、憂傷、甚至要死、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祂就倒在地上。

弟兄姊妹!願聖靈今晚帶我們到客西馬尼園,體會主耶穌當時悽慘的遭遇。

門徒反應的對照:在客西馬尼園,耶穌吩咐門徒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但門徒卻睡著了。耶穌一而再地叫醒他們;可是仍然軟弱沉睡。(路廿二45-46)當猶大賣了耶穌,兵丁來捉拿耶穌,彼得就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名馬勒古的,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0-11)當時耶穌立即醫好馬勒古的耳朵。由此可見,門徒有時軟弱沉睡;一再喚醒又睡;有時過份衝動,為主大發熱心。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也莫不如此!求主憐憫,求聖靈提醒,讓我們體會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情況。之後,大祭司的僕人們,將耶穌帶到大祭司院內。

(三)大祭司的院內(可十四51)

有三個人遠遠地跟隨耶穌往大祭司院內,除門徒彼得和約翰之外,還有一個少年人,此人有三點令人不明白。

第一,不知其姓名。第二,嚴寒午夜赤身裸跑。第三,赤身披著一塊麻布作甚麼?寫馬可福音的馬可,並非十二門徒之一,怎會現於那場合呢?凡研究聖經的學者,都相信守最後晚餐之夜,是在馬可的母親所住的一座樓宇;行傳十二章記載,當天使救彼得出監,就往馬可母親馬利亞家的一座樓宇。根據行傳一章載,有一百二十人聚在一座樓宇禱告,聖靈降臨。聖經學者都認為馬可十四章,行傳一和十二章是在同一地點;馬可的母親招待耶穌和十二門徒在那裏守晚餐。我想,到了深夜,馬可穿著內衣準備睡覺;但他好奇地留意當晚家裏的動靜;他一發覺在晚餐之後,耶穌帶門徒往客西馬尼園,於是倉卒披上一塊厚麻氈,暗地跟隨,到那裏;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一起去。耶穌往前走幾步,吩咐他們要儆醒禱告;但他們都沉睡了,其餘在外邊的八個門徒和小馬可也都沉睡了。耶穌叫醒他們,正要走時,有一群人來捉拿耶穌。小馬可在耶穌背後,他們想要捉他,他急忙丟下麻氈逃跑了。

耶穌被賣的那一夜,彼得和約翰隨耶穌到了大祭司的院子;因為約翰在社會上略有名聲,大祭司認識他,所以跟著耶穌進去。之後他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看門的使女問彼得是否耶穌的門徒;他說不是。(約十八15-17)「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祂的門徒麼,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約十八25)「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麼,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約十八26-27)(路廿二59-60)彼得三次不認主。

求主憐憫!讓你我不要像少年馬可遠隨耶穌。也不要像彼得三次不認主。讓我們來到主前,勇敢地跟隨祂,學習約翰一直地跟隨耶穌。

當耶穌在公會受審,「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太廿六67-68)「看守耶穌的人戲弄祂,打祂,又蒙著祂的眼問祂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路廿二63-65)

(四)在彼拉多庭前

耶穌受審,四次一言不回答,在大祭司面前,耶穌一言不回答(可十四61)在彼拉多面前,耶穌仍然不回答。(可十五4-5)彼拉多是個政治家,他不受理此事,就將耶穌送到希律王那裏受審;耶穌依然一言不答(路廿二8-9)於是希律又押耶穌到彼拉多那裏。耶穌第二次在彼拉多庭前。「彼拉多……對耶穌說,你不對我說話麼,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約十九8-10)主耶穌在大祭司彼拉多和希律王面前受審,態度嚴肅。雖然受百般侮辱;但是他們所問的,耶穌四次都一言不答;反而耶穌審他們,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十九11)彼拉多三次查不出耶穌任何罪狀,「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廿三4)「……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路廿三14)「……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作亂殺人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路廿三22-25)

(五)十架七言

當我們的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十架之下有五種仇敵對付祂;百姓責罵祂;官府囓笑祂,仇敵戲弄祂,兵丁羞辱祂;連同釘十架的強盜其中一人也譏笑祂。但是那時主並沒想到自己背十架的痛苦。主掛念敵人,愛敵人,為仇敵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真是主奇妙的愛!主掛念罪人,愛罪人。主耶穌在極其痛苦之時,對那悔改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主不但掛念敵人,祂也掛念罪人,愛罪人。主掛念親人,祂見母親馬利亞和約翰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裏去了。」(約十九26-27)主所掛念的是敵人、罪人、親人,奇妙的愛!奇妙的主耶穌!巴不得主的生命、生活、性情,進入我們裡面加以栽培,使我們活著像主。九時,主被釘十架擔當了世人一切的罪;全世界古往今來的人的罪,都落在耶穌身上;仿如一座黑色的大山壓在耶穌頭上。天父轉臉不看祂獨生的兒子,集全人類的罪於主一身。到了十二時,地大震動,太陽變色,全地黑暗,「……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可十五34)聖父、聖子、聖靈,永遠到永遠原合而為一;但是耶穌在十架上,付出世人罪債的贖價,剎那間,聖父聖子撕裂了!主受著身體並靈魂的痛苦。「我渴了」(約十九28)主在十架上流盡寶血,又下陰間受地獄之火焚燒以致渴了。

耶穌曾說過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財主死後下陰間,在火焰裏受痛苦,要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他的舌頭。(路廿六24)「成了」(約十九30)主耶穌以身體和靈魂作代價,付清了世人的罪債,凡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主已經完成救恩,凡信祂的,罪可白得赦免,得稱為神的兒女。「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耶穌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廿三46)

耶穌在世上曾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主一生週遊四方行善,臨終不得安枕而死,甘心被掛木頭上,與罪人同釘,被神離棄;都是為你、為我。我們是否甘心願意把自己獻上?約翰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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