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地下錢莊
富姐吳英一審被判處死刑,在我看來比竇娥冤。在珠三角,長三角做過生意的人都知道,民間的借貸和融資是非常普遍的,也是這種草根的金融服務,在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在支持真正的中國製造。而吳英只是這「民間金融界」的一隻小小的出頭鳥。
吳英的罪名是「集資詐騙」。首先從整個案件來看,說「詐騙」站不住腳,她把「本色集團」的攤子鋪得那麼大,把資金都投入到經營里去,個人並未取得多大的利益;而且整個過程中,並沒有使用欺騙的手段來融資。最重要的是,這種民間的融資,主要是通過親友的關係來發展,對融資人的約束力很大,牽涉到的是整個家族的信譽,極少有人會有主觀上詐騙的故意,因為成本太高了。這也是為什麼這樣的民間信貸壞賬成本低,融資效率高的原因。至於「非法集資」本身就是一種立法的落後,所謂:未經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中小企業在資金上餓得嗷嗷叫,國有銀行卻在那巴結房地產開發商,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只能自己動手,豐衣足食,要得到批准去募集資金,那是mission impossible,只有湯姆.克魯斯那麼帥的人才能完成的任務。
所以說,吳英確實是個倒霉蛋,金融系統的不合理,國有銀行的壟斷,立法的滯後,這些問題產生的惡果都由她一個姑娘家來背。她自己犯的錯誤就是,一個這麼年輕的女孩,掌握了這麼巨大的資金,還這麼高調搞了很多商業炒作。列寧說:年輕人犯錯,上帝也會原諒。我們奉行馬列主義,卻要扼殺這麼一個年輕人的生命,她有沒有造成國家和人民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她有沒有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即使有罪,罪不至死啊。
順便談談我所知道的地下錢莊
一說到地下錢莊,人們往往想到洗黑錢,高利貸。其實在另一方面,地下錢莊彌補了現有金融系統的空白,服務了在國有金融企業面前處於弱勢的中小企業和個人,為他們解決短期融資的困難;對於有外貿業務的小公司和個體戶,也方便了外幣的兌換,和貨款的給付。當然,這些在目前都是非法的。
據我所知,地下錢莊的老闆,往往也不是什麼黑社會出身,而是實業起家,做到一定程度了,遇到瓶頸,或者在競爭下利潤不斷縮水,而他們還沒到達黃光裕的程度,可以在資本市場左右逢源,只能合力在民間資本市場大展身手。有的資金向溫州人炒房,炒煤這個方向走,有的資金成為了股市和私彩的莊家,雖說多少兼顧了借貸業務,但要成為地下錢莊,還得有匯通天下的本事。江浙,福建,廣東等沿海城市歷來多僑民,偷渡出境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改革初期的走私盛行,華僑與境外勞工也需要接濟故鄉的親人,裡應外合之下,打開了一條地下資金通道。我有一個同學,祖父是國民黨的高級軍官,身居台灣,也有些其他境外的親戚。於是他的父親在上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就在幫人家處理境外匯款,也幫忙兌換港幣和美元。流程很簡單,比如你在香港的親戚先把錢給他的親戚,他接到電話後,你就可以到他家拿人民幣了。這種業務既賺匯率差價也賺手續費,利潤豐厚,業務量大的話,從一無所有到億萬富翁也是一年半載的事情。這位同學雖然家居陋巷,但日日門庭若市。可是後來就是門可羅雀了。大概金融是資金和知識密集型的行業,早期這種單打獨鬥的業務水平,最終要被組織嚴密,管理先進的大資本取代,也就是所謂地下錢莊了。
既然地下錢莊這麼神秘而隱蔽,我當然無法得知其內部的運作。只是在廣州做外貿時接觸了一些外幣的業務,用一位在人民銀行的朋友的話講:地下錢莊的信譽與效率,國內任何一家商業銀行也難以媲美。
首先是信譽。常聽說有人用外幣兌換來行騙,我可以說,那些不是地下錢莊的業務員。因為,地下錢莊是非常重視他們的信譽,我們去兌換美元歐元,基本上不用擔心假幣的問題,甚至鈔票都不用數,他們絕對不會佔你這點便宜。有些外國客戶,一次兌換幾百萬人民幣,就把錢一疊疊放在地板上,比如十萬一疊,然後點一點總共有幾疊就可以了。這可是金子般的信譽啊。據我有限的經驗,常在廣州小北一帶活動的,戴著小白帽的回民,這些兌換外幣的業務員可信度最高,給的匯率最優惠,基本上每個人都有不少外貿公司固定客戶。而在其他地方,活動在各個批發市場的那些兌換外幣的人,特別是漢人,可信度不高,給的匯率相對來說不划算。
其次是效率。兌換幾萬十幾萬人民幣基本可以當場解決。如果幾十萬幾百萬,你打個電話,幾個小時後,就有倆個人扛著一袋鈔票上你的辦公室。如果你十萬火急,等不了,他們還可以先將錢打到你的銀行賬戶,過一會才來取外幣。這樣效率一度讓我目瞪口呆。如此便捷,因此不少使用歐元的客戶,從來都是自己帶現金到中國採購的,在口袋裡放著20萬歐元(面值500元的),晃晃悠悠就到了廣州,一個電話,手中就有了200多萬人民幣。
當然,也有規規矩矩的鬼佬,他們按照正常程序把錢從他們國家匯到中國。結果是,我看著他們連續幾天吃完早飯就準時在中國銀行排隊。最後我好奇的跟著去看,只見櫃檯里不斷的遞出單據,他們就不停的簽名,直到拿到錢,那個激動與欣喜,我至今歷歷在目。其中一位客戶來自伊拉克,他說,如果在像這樣的銀行在巴格達,肯定早就要被砸了;一位是住在瑞典,他說,像這樣的銀行如果是在斯德哥爾摩,肯定早就關門大吉了。我說,這樣的銀行在中國就是真主安拉,就是上帝耶和華,只有你不對的,沒有他不是的;你在看看那些營業員,一臉的肅穆,像不像神職人員。
毫無疑問,地下錢莊更多的在犯罪分子,貪官污吏洗黑錢中扮演主角,他們的存在嚴重衝擊國內的金融秩序,破壞國際收支平衡。但我們不能無視他們提供的優質服務,和他們填補的市場空白。我在這裡只是提到了相對地下錢莊,國有商業銀行服務之差與效率之低。但更迫切的是民營中小企業對資金的渴求。國有銀行吸收公眾存款,並沒有將資金用之於民,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創業,反而為虎作倀,一味討好房地產開發商和國有企業,推高房價,加劇國進民退,擴大貧富懸殊。吳英一案,政府的態度是一槍解決,不得不讓人擔心,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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