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學習(一)
《易經》學習(一)
《四書五經》中《易經》難懂,除了文言文的緣故外,《易經》與其他著作有極大的不同,想要按照其他書籍那樣去讀、去理解是不行的。我過去雖翻閱過《易經》,只是一種好奇,想探討所謂算卦的理論是什麼,因為很費力,終究作罷了。退休後再次翻閱《易經》,並買了幾本《易經》釋義的書籍,幾年時間斷斷續續的看完了,同時翻閱了圖書館裡有關的資料,自以為稍有收穫,於是將《周易》六十四卦作了注釋,又將讀書時所作的筆記整理出來,敲入電腦。我的這點淺薄的文字不值得推敲,再追問下去就見底了,之所以放入自己的博客,目的是將自己知道的(儘管是皮毛)全部告訴來我博客瀏覽的網友,作為讀《易經》的入門知識吧。(老兵 09.4.10)
一 《易經》釋名
「易」是相形字,「易」是相形字,易字為日月,又為陰陽,最早的易經「易」就是日月的象形文字。也有說是模仿「蜥蜴」(及鱷魚)而來,蜥蜴善於變化.古代占筮之書通稱「易」,而且負責占筮的人有時也稱「易」。後來的歷代關於「易」的注家頗多,鄭玄以「簡易、不易、變易」釋之;尚秉和以「易」義為占卜;現代的何新認為「易」即「衍、演」,即推演、演算之義。大致此類釋「易」名乃屬推論與發揮。《易經》原稱《周易》,在〈左傳〉、〈周禮〉中已有記載。到戰國時期將〈周易〉奉為經典,才出現〈易經〉。〈周易〉中的「周」字是周代之義,如同周代的禮制稱「周禮」,周代的官方文獻稱「周書」;古時有「三易」,據「周禮」記載,太卜執掌〈連山〉(亦稱〈歷山〉)、〈歸藏〉(亦稱〈九宮〉)和〈周易〉三種易的卜筮方法,故爾加「周」 以示區分。(後人曾有認為〈周易〉一書包羅宇宙間一切道理,故名為「周」,如唐代孔穎達說「〈周易〉以純乾為首,乾為天,天能周匝於四時,故名〈易〉為〈周易〉也。」何新以為此義合乎古義。)
二.《易經》內容
〈易經〉的構成單位是「卦」。清代張惠言(1761-1802)提出:書地識爻謂之卦。意思是說,在占筮時每得一爻,便書寫於地上,以便記憶。這樣三爻或六爻便構成一卦。所以「卦」字從「土」從「卜」,符合「卦」字的本意。以「卦」為「掛」意思是指將卦象懸掛起來,以便觀看,此解釋似覺非「卦」之本意。〈易經〉全書包括六十四卦。大概從戰國時期起就被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三十卦,下篇是餘下的三十四卦。六十四卦由八個基本卦兩兩相重形成。八個基本卦即「八卦」:乾 ≡三連坤 ≡≡六斷震
仰盂艮
覆碗離
中虛坎
中滿兌上缺巽下斷宋代朱熹(1130-1200)的〈周易本義〉中〈八卦取象歌〉,每句前一個字是卦名,後兩個字是對該卦的卦形描述,便於記憶。八卦在<周禮>中稱作經卦,六十四卦則稱為別卦。八卦的基本構成要素是奇—偶--兩畫;八卦是三畫卦,即每一卦是由—和--三重疊而成。六十四卦中每一卦由八卦兩兩相重構成即六畫卦,也因此可區分出上卦和下卦。上卦也稱外卦或悔卦,下卦也稱內卦或貞卦。其中,由八卦自我重疊形成的八個卦仍叫原來的卦名,另外五十六卦上下卦均不同,卦名另起。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是由四部分構成:卦象、卦名、卦辭、爻辭,現以乾卦為例說明:
1乾2,元亨3,利貞。初九潛龍勿用。4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四或躍在淵,無咎。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上九亢龍有悔。用九 5 見群龍無首,吉。
1 由六個「—」構成的符號,稱作卦象,是由兩個三畫的乾卦相重形成。卦象中的六畫即六爻,從下而上,分別稱為初爻、二爻、。。。五爻、上爻,為了便於區分,大約是在戰國時期起,始稱「—」為九,「--」為六。如此,全部由「—」組成的乾卦六爻名稱,從下而上依次稱為初九、九二,。。。九五和上九。2 卦象後面的「乾」字是該卦卦名。3 卦名後面的字「元亨 利貞」是該卦卦辭。卦辭本稱篆辭,唐代之後被改稱卦辭。是用來從整體上說明此卦的基本特點的。4 後面的這一部分是爻詞。每一條爻詞前都有爻題,如「初九」「九三」之類。一卦六爻,也就有了六條爻詞。爻詞是用來說明每一爻的內容與性質的。如如乾卦初九爻詞「潛龍勿用」,九五爻詞「飛龍再天,利見大人」等。5 六十四卦之中,只有乾坤兩卦六爻全部是由—和—構成,與此對應,這兩卦的內容便多出了「用九」和「用六」,其後的文字不能稱為爻詞,原因是其非說明某一具體爻的,其用途與周易的占筮方法有關。
乾坤兩卦之外的六十四卦的卦象中都同時有—和--兩畫,只是位置和數量不同。每一爻的稱呼(爻題)由其性質和位置而定,比乾坤兩卦較為複雜。比如
屯的六爻,自上而下依次稱:初九、六二、六三、六四、九五、上六;
泰的六爻,自上而下依次稱:初九、九二、九三、六四、六五、上六。
<周易>有六十四卦,所以有六十四條卦辭。每卦六爻,共有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就有三百八十四條爻詞。<周易>在周代是由卜史或筮人來握,其功用在於預測吉凶。《左傳》、《國語》中涉及「易」者共22處,其中16處是用來占筮人事吉凶的,說明春秋時期<周易>是作為占筮之書的。卦爻詞中多處有吉、利、無咎、凶等占詞,即使沒有此等詞者,吉凶之義也明顯寓於文字之中。所以,<周易>是占筮之書應確定無疑。朱熹在《朱子語類》中說:「易本占筮之書」是準確的。自春秋起,出現了從哲理釋義<周易>的傾向,繼而發展出《易傳》,都是後人參考<周易>作出的新解釋,與<周易>的本來面目已不相同。歷史上和現在有諸多人視<周易>為義理之書,講天道及人事教訓的著作,是不恰當的。另有人以為<周易>為史書,就越發不準確了。儘管其中有一些史料,但並非是記述,而是占問的記錄而已。
三.卜占上古時代,生產力水平低下,人類能力局限,無法主宰自身命運,也無法解釋自然界的現象,將種種不明事物視為怪異。以為怪異的背後一定有超人意志和力量存在,將這種意志和力量人格化,稱為上帝、上蒼、上天、神,正是神主宰著人間吉凶福禍。既然由神主宰,人在做事之前就想求知神意,以免違背神意而帶來災禍。在長期的生活體驗中,自認為找到了一種與神意溝通的途徑,就是算卦。算卦的方法有許多種,其中常用的有兩種:一種是用火燒龜甲(或獸骨),通過辨認燒出的裂紋形狀判斷神意,這種叫做「卜」。卜人將卜問的事情、甲骨燒呈的兆紋記錄下來,就是卜辭。所卜之事在實際生活中是否應驗也做記錄,就是「驗辭」。龜卜歷史非常久遠,到了殷代晚期,已形成一個較為精緻複雜的系統。另一種是用蓍草排列組合,從中得出一些數字,畫出一些符號,再依照數字和符號判斷神意,這叫做「占」。占的歷史應該比卜短。所用的材料起初可能是「竹」,所以「筮」字從「竹」。到後來可能為了方便取用才改用蓍草。大體上說來,卜是依據甲骨正面的兆象判斷吉凶,占是依據數的呈象判斷吉凶。占筮活動中,因為是根據數象及辭來判斷吉凶,人為的因素比龜卜增加了,表現了人類自我意識的發展,佔法中的變化反映了人類思維、推理能力大大的提高了.卦爻詞中與卜辭有諸多相似處,如吉、大吉、利、不利等,都來源於卜辭.卦爻辭的文字較卜辭更豐富,組織更整齊.卜辭局限於記錄占卜活動,而且結果也極其簡單,只有肯定與否定兩種,比如下雨或不下雨等.而卦爻詞中則包含了許多人道教訓及各各方面知識,思想內容更加豐富.占筮的結果雖然主要仍是吉和凶兩種,但也強調人為的重要,如悔吝等辭,表示可以通過自我反省改變占筮結果,化凶為吉.<周易>是供占筮而不是龜卜用的書.關於揲蓍成卦的方法,<易傳>曾記載一種,<繫辭傳>說: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閠。五歲再閠,故再扐而後掛……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上述是揲蓍成卦的過程.
文中, 「衍」通「演」, 「大衍之數五十」是說,用於演算成卦的蓍草為五十根. 「其用四十有九」是說,先從五十根中取出一根置於一邊不參與推演過程,只用四十九根.「分而為二以象兩」,即把四十九根蓍草隨意分成兩堆.「掛一以象三」,即取兩堆中任一堆中的一根蓍草置於一邊.兩堆蓍草總數為四十八根.「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揲」即「數」,即將兩堆蓍草分別以四為單位來計算.「歸奇於扐以象閠」, 「奇」是指計算之後的餘數.揲蓍的結果,餘數不外乎四三二一幾種,而且,如果一堆餘數是四,另一堆也一定是四.一堆餘數是三二一,另一堆則是一二三.兩堆的餘數相加必是四或是八,沒有其他的可能.扐是指手指之間,即將餘下的蓍草置於手指之間.以上四個步驟,即「分二」 、「掛一」 、「揲四」 、「歸奇」稱為「四營」 .「四營而成易」, 「易」既「變」,是說四營構成一變.第一變的結果,去除「掛一」 、「歸奇」的蓍草,剩下的蓍草數目有兩種:1.49-1-4=442.49-1-8=40將第一變後的結果(44或40根蓍草),再按」四營」的程序進行一遍,即第二變.第二變的結果(餘下來蓍草數)有三種:1. 40 , 2. 36,3. 32根.然後,再進行第三變,其結果有四種可能:1. 36 , 2. 32 , 3, 28 ,4, 24 根.至此,三變完畢.「十有八變而成卦』,是說經過十八變才能確定一卦卦象.每卦有六爻,所以三變成一爻.即上述三變可以確定一爻.按上述三變過程操作六次,經過十八變,得出六爻即一完整的卦.揲草成卦宣告完成.
如何依據卦象予測吉凶呢?得到卦象後,並不是一定依此卦卦象、卦辭或爻辭來確定吉凶,而可能用其它卦的卦象、卦辭及爻辭或者將兩卦合看.但是其具體佔法未能流傳下來,現存的大體是按宋.朱熹<易學啟蒙>中擬定的占變爻體例.爻分為變爻和不變爻.在筮法中由9和6確定的爻稱為變爻,由7和8確定的爻稱為不變爻.變爻是指能變化的爻.變化的方式是,由9確定的陽爻「_」在占筮時應變為陰爻「--」;而由6確定的陰爻「--」則應變為陽爻「_」.例如:經揲蓍之後得到卦象
是大有卦,其中九三爻是由數字9確定的,是變爻.應變為陰爻「--」,這樣,就得到了卦象
睽卦.依<周易>的稱呼, 「大有」為本卦, 「暌」為之卦.預測吉凶時主要依據本卦變爻即大有卦九三爻之爻辭.若一卦六爻都是不變爻,只佔本卦卦辭即可.若一卦中有兩個或兩個
以上變爻時,情形就複雜了,要按下述體例進行:
(一)一爻變者,則以本卦變爻之爻辭占.
(二)二爻變者,則以本卦二變爻之爻辭占,而以上爻之爻辭為主.
(三)三爻變者,則以本卦及之卦的卦辭占,而以本卦的卦辭為主.
(四)四爻變者,則以之卦中二不變之爻辭占,以下爻之爻辭為主.
(五)五爻變者,則以之卦中不變爻之爻辭占.
(六)六爻全變者,乾坤兩卦則以用九與用六之辭占,並參考其之卦卦辭;其餘62卦則占以之卦卦辭.
上述體例未必完全符合古代占筮的實際,只做參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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