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纏足女屍實證(厲害了裹腳那種臭度都敢去洗)

??太長不看版:根據文獻的記載,纏足(特指對女腳進行人為束縛、造成骨骼肌肉永久不可逆的損傷畸型)在北宋末年開始出現,南宋初開始流行,元明時期在中上層社會已經非常普遍,民國後大力禁絕逐漸消失。現在考古發現的最早纏足婦女(屍體)為南宋末年時代,而且不止一具。

內有可怕照片!內有可怕照片!內有可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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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來寫這個,是被題頭圖裡那些奇談怪論氣笑了。什麼百科裡的「清以前沒有纏足女屍」,什麼「考古研究員說沒發現明以前纏足女屍」(還有608個贊喲),什麼「宋明纏足裹腳不痛苦就是為了好看跟穿高跟鞋差不多」,什麼儒什麼皇又把裹小腳跟民族氣節生拉硬扯在一起,真當「考古」是那麼容易隨便瞎掰的?

嘛,實圖打臉。

被稱為「中國考古中發現的最早纏足女子」是江西德安周氏,因為她墓葬中有墓誌,有明確的紀年信息。周氏是新承平洲通判吳疇之妻,屬於地方中高級官員家屬,下葬於南宋咸淳十年(1274年),屍身保存較完好,1988年發掘出土。全身照片如下:

圖片來源:《德安南宋周氏墓》江西人民出版社

遺憾的是,《德安南宋周氏墓》這本專著里,沒有屍體足部的清晰圖片,文字敘述也沒有對她纏足進行太詳細的描述,只是明確周氏是「裹足婦女」。書文節選如下:

《德安南宋周氏墓》

此外,墓中出土了周氏的七雙鞋子,無一例外全部都是「小腳式尖型翹頭弓鞋」,可以證明周氏這種腳骨上翹的形狀不是死後屍僵等造成的,在她生前,她的腳就是這種非正常的模樣。

《德安南宋周氏墓》

因為照片不清晰,可能洗地者還會爭辯「未必一定要把腳骨弄折才能這樣拗造型」。沒關係,還有更清楚的圖片。

福州茶園山南宋古墓,1986年發掘,墓主人夫婦的屍身保存完好,但因沒有墓誌,無法確定下葬時間。墓磚上印有「淳祐拾年(1250年)」銘記,可能比周氏年代還早些。

福州茶園山南宋古墓女屍

這位女墓主的纏足信息,官方同樣語焉不詳,但兩具屍體在福州市博物館進行常展,有細心網友拍攝了她的腳部清晰大圖。照片來源:wenwen小娘子的博客 侵刪歉

南宋女屍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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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女屍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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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照片可以證明,南宋時代的纏足裹腳方式,雖然與明清時代「向內彎折」的方式有顯著不同,是「向上彎折」的,但一樣要把女人的腳趾骨折斷、壓纏成非正常非自然的形狀也必然會給纏足女子造成極大痛苦。

這一點,當時的各種文獻也都有明確的描述,如與周氏死亡同年成書的車若水《腳氣集》:「婦人纒腳不知起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纒得小來不知何用。」

另外,也不用辯解「茶園女屍這腳趾形狀可能是死後萎縮造成的」。死後屍僵萎縮造成的腳趾上翹是有的,可也翹不成這模樣。那什麼模樣,來看馬王堆漢墓辛追老太太的天足:

辛追

這才是生前健康的女腳

除了兩具因各種巧合千年不腐的女屍以外,還有一些考古證據,能證明南宋末期中上層婦女的纏足情況。如福州南宋黃升墓,雖然墓主黃升出土時肌肉已腐,她腳骨上仍然纏著裹腳帶,而她墓中出土的六雙鞋保存完好,均為小腳式尖形翹頭弓鞋,長度在13.3-14cm之間,寬度為4.5-5cm。

這長度什麼概念?黃升骨骼保存完整,她身高1.60米。現代這身高的妹子,穿36碼鞋不算腳大的吧?36碼鞋的長度是23cm,黃升的腳比你們的腳短近10公分,腳掌寬度是你們的一半。

《福州南宋黃昇墓》文物出版社

宋代關於纏足的考古證據大致是這樣,而文獻證據,那就更早更多了。目前明確提及「纏足」一事的最早文字《墨庄漫錄》,是說這一現象出現在北宋末期。元末陶宗儀引宋人筆記《道山新聞》,更具體說明纏足(紮腳)在宋神宗年間已被人注意,但不普遍(」熙寧、元豐以前,人猶為者少「),之後則大興於世(」近年則人人相效,以不為者為恥也。」)

這些文人筆記,都努力考證過纏足是否起源於北宋之前,但考證結果都免不了穿鑿附會嫌疑。還有說「正史里從來沒有記載過纏足」的,對不起還真有,《宋史·志第十八·五行三》:「理宗朝,宮妃……束足纖直,名「快上馬」。

文獻方面就不多說了,再貼一些考古圖片和證據。

「清朝以前女屍沒有纏足變形的」這說法也被到處複製粘貼,實際如何?

現在發現的纏足明代女屍也不止一具了,比如湖北荊州魯家山明朝墓葬出土女屍,也是網友拍攝的清晰照片,不但折骨纏足,纏法也基本「演化」成了清朝和民國那種「向下彎折「的筍尖腳,只是還沒有被強裹到三寸金蓮那麼小而已。圖片來源:溫哥華的小mike的博客 侵刪歉

荊州魯家山明朝墓葬出土女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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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魯家山明朝墓葬出土女屍

可能還有人不知道清朝民國的小腳變態成什麼樣子,也貼幾張照片作對比,這些都是公開報道,網上很容易搜索到就不列來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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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纏足女屍,也不止荊州那一例。2004年上海楊浦區殷行路工地發掘出一具明代女屍,當時的報道描述說:」古屍完好無損,只有雙腳因纏足明顯變形。」我沒有找到相關圖片資料,不知有沒有人能提供。

元明清留下的文獻里,纏足的資料非常多,特別是以敏感詞小說為代表的民俗文學,是可以直觀反映當時社會面貌的。明代胡應麟說:」今世纏足已久,不爾則眾揶揄之。「他是明萬曆年間的浙江文人,在他自己的生活圈子裡,婦女纏足早成為主流。明李漁的《閑情偶寄》與清方絢《香蓮品藻》中,對」三寸金蓮「那個津津樂道賞玩不已的態度,就是裹小腳大流行的價值觀基礎。

當然了,從宋至清至民國,反對纏足的文人也一直都有,歷代官府也基本沒有提倡這個的,倒是隔三岔五下個禁纏令。然並卵,清末天朝被轟開國門以後,那滿街小腳的奇觀震驚世界。

注意,「普遍流行」不等於「所有、全部婦女都?裹腳無一例外」。所以拿「什麼地方就有個天足女」來證明「清朝以前不裹腳」的,基本邏輯先搞搞清楚。

再多羅嗦幾句吧。這個帖子拉拉雜雜折騰了一段時間,主要是資料搜集難度比較大,從中也可見國內研究界對「纏足」這個話題十分、非常不重視,甚至說「有意迴避」我覺得也不算冤枉。如我上面舉出的幾具纏足女屍,新聞報道、論文和專著都對她們的足部情況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把主要筆墨花在讚美她們墓中出土的隨葬品多麼精美、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多麼偉大上。

這種態度似乎可以理解,從清末開始,裹小腳就成了「國恥」一類的沉重忌諱話題。人都有趨美避丑的天性,我自己找資料的時候也被圖片硌應得犯噁心。但是對於這種中國歷史上摧殘婦女最惡劣殘酷沒有之一的行為,人人都閉目不談躲著走,到現在,後果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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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搜索的副產品……還有些明顯是為了搏眼球吸流量寫出來的玩意我都無視了。如果說這些還不具有代表性,那麼請自己百度搜索「女屍 纏足」這個關鍵詞,看看搜出來前幾頁都是些啥。

你不說我不說,瞎編胡說的就會佔領輿論平台,給後來者洗腦,盲從追隨的群體也越來越大。現在呢,最後一批身受裹腳痛苦的婦女也死得差不多了吧。再過幾年、十幾年、幾十年,「裹小腳「會不會象」女德班「那樣到處復興吸粉,會不會有什麼儒什麼皇什麼民族什麼傳統復興者對小女孩們展開裹腳布,你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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