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身世坎坷為報復情敵盜竊其摩托車獲輕判

少年身世坎坷為報復情敵盜竊其摩托車獲輕判http://www.sina.com.cn2011年05月27日11:52法制晚報

  社會調查制度實行 心理諮詢師探尋犯罪成因 家庭背景、成長經歷成為量刑參考因素

  身世坎坷 盜車少年獲輕判

  「這麼小的年紀,怎麼就去犯罪呢?」在面對未成年人犯罪時,人們往往會發出這樣的感慨。在司法實踐中可以發現,幾乎每一個失足少年的背後,都有著一段或曲折或離奇的成長經歷,這種不健全的成長背景,往往是他們犯罪的主要成因。

  東城法院推出社會調查制度,聘請心理諮詢師探尋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並根據這些原因予以量刑,該制度於去年開始試行。

  今天上午,法學專家對該制度進行了論證,法院表示,今後儘可能將該制度適用於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

  今日宣判

  繼父請法官轉交感人家書

  穿著黑色運動衫的小剛(化名)坐在被告人席上,他時不時舉起手捂著臉。他的右側,依次坐著辯護律師、母親、班主任和對他進行社會調查的心理諮詢師。

  小剛身患癌症的母親還沒張口就哭了,她說小剛在看守所的20多天里,她每天都拿著小剛的照片撫摸照片上兒子的臉。

  9點一刻,庭審開始。完全承認指控的小剛聲音細小,「我與家裡人有矛盾。」小剛邊說邊不自覺地向右側座位上看了一眼,得到母親和心理諮詢師眼神上的鼓勵後,再繼續發言。他所說的家人,主要指他的繼父。

  「性格內向,遇事都放在心裡。」這是老師對小剛的評價。法庭上,心理諮詢師宣讀的社會調查報告還顯示,案發前每當小剛回家度周末時,繼父都「迴避」不與他見面。而小剛的母親,只是從物質上嬌慣兒子,「他內心的需要得不到滿足。」心理諮詢師表示。

  庭審中出人意料的是,小剛的繼父請法官轉給小剛一封家書。在信中,繼父把小剛稱作「男人」,要求小剛一定要承擔責任,做正直有品格的人。同時繼父也承認,對他的關心和照顧不夠,會在日後努力改進。

  法庭免予刑事處罰

  「我知道錯了,以後不會再犯。」聲音仍舊很小,小剛還對法官說,他在看守所里很想媽媽。

  最終法院認為,小剛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但綜合社會調查報告的內容,考慮到小剛在學校一貫表現良好,受到家庭環境複雜等諸多因素影響,結合小剛認罪悔罪態度良好並有檢舉他人犯罪的立功行為,法院對他免予刑事處罰。

  從明天開始,小剛就可以恢復正常的學習和生活了。

  庭審結束後,政法大學專門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皮衣軍教授表示:「一切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這也是社會調查制度乃至世界各國,未成年人犯罪立法體系的最根本原則。」

  坎坷經歷

  報復情敵 盜竊摩托車

  2010年11月的一天,不滿17歲的小剛發現,自己喜歡的女同學成了別人的女朋友,於是便萌生了教訓「情敵」的念頭。

  在和有過犯罪前科的社會青年劉某商量後,小剛決定盜取情敵的摩托車「泄憤」。在盜竊時,沒有任何前科的小剛根本不知道怎樣才能把摩托車偷走,此時,又是劉某出手相助。盜竊後,摩托車一直被劉某當成「御用坐騎」。

  母親再婚 感覺自己是多餘的

  小剛歸案後,法院請社會調查員對他的背景進行了詳細調查:在很小的時候,小剛與母親經常遭受生父酗酒後的毆打,小剛2歲時,生父因外遇離家出走,5歲時父母離異,父親再婚後便斷絕了與小剛的聯繫,從此,小剛一直與母親相依為命。

  10歲時,小剛的母親再婚,12歲時他同母異父的弟弟出生。此後,小剛感覺繼父的愛都給了弟弟,不但很少與小剛說話,還常與小剛的母親吵架。剛剛找回完整家庭幸福感的小剛,從此覺得自己影響了母親、繼父、弟弟一家三口的幸福,自己是多餘的人。

  母親患病 兒子不知所措

  案發前兩個月,小剛的母親被確診患上癌症,這個消息讓小剛不知所措。媽媽身患重病對小剛無暇關心,繼父要照顧患病的妻子,更是顧不上他的感受。

  為了尋求慰藉,小剛經常遊盪在街頭,結識了曾有過犯罪前科的劉某,並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案發後無知的小剛終於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向公安機關自首並交代了同案犯。

  制度解讀

  什麼是社會調查制度

  2010年7月,東城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首次引入社會調查制度。

  由社會調查員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等情況進行調查,對其社會危害性、認罪悔罪態度以及心理狀況進行評估,並形成綜合性意見,為法院對其準確適用刑罰提供參考。

  社會調查制度推行一年以來,東城法院已有20個案件中的19名未成年被告人、1名未成年被害人接受了社會調查,其中部分獲得了心理干預。20人中7人具有本市戶籍,而非本市戶籍的則達到13人,且多數來自外省市偏遠農村。

  力爭找到每個孩子背後的故事

  為了保證調查的實效性和專業性,東城法院甄選和聘請的社會調查員雖來自不同職業崗位,但都具有國家認定的心理諮詢師資質,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

  社會調查的對象不再局限於被告人,針對一些諸如性侵害犯罪等特殊類型案件中確有心理干預需要的未成年被害人,專業的社會調查員將在庭審前後對其展開心理評估和相關援助工作,從而進一步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力度。

  通過社會調查,法庭對未成年被告人有了綜合的了解,便於法院作出是否予以監外執行的決定,同時也為是否給予有實際困難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司法救助提供了參考依據。

  據了解,社會調查制度的實行能夠讓法官了解案件之外的情況。「幾乎每個犯罪的孩子背後都有一個不尋常的故事。」法官表示,雖然法律對犯罪有著明確的規定,但其中也有一些由法官酌定的情節。

  在審判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法官最想了解的,便是案件之外的情況: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長經歷、學習成績、與他人的關係、是偶犯還是曾有前科,這些因素是法官酌情審判的依據,而據此所作出的判決結果,可能關乎一個孩子未來的發展。

  ●專家分析

  審判中更多考慮犯罪原因

  中國政法大學專門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皮衣軍教授認為,對於未成年人的司法,應該一切從保護的角度出發。

  皮教授介紹說,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法律,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審判,與成年人犯罪遵循同樣的原則,即以結果論處不問犯罪原因,這與國外的柔性司法大趨勢相悖。

  在對未成年人的司法審判中,應該本著一切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以盜竊為例,法官在審判時,不是以數額多少判刑,更多的是考慮未成年人為什麼會盜竊;在審判中,更多的是參照未成年人的各種記錄,對家庭背景、人際關係、學習成績等因素進行考量,從而作出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發展的判決。」皮教授說。

  社會調查就是針對未成年人設計的保護制度,可以說社會調查程度越細緻,對未成年人的審判結果幫助越大。

  皮教授說,國外早就採取了社會調查制度,他舉例介紹了澳大利亞針對未成年人的「圓桌會議」制度。

  一旦未成年人犯罪,社區警察會召集未成年人的家屬和鄰居召開會議,從各個方面了解他的情況和信息,盡最大可能將案件轉向處理,讓原本要接受審判的孩子不必去法庭面對法官,然後根據情況對未成年人處以「社區服務」等相應的「處罰」,用民事的方式去處理刑事少年犯罪。

  本版除署名外文/記者王巍

  ●海外連線

  當今的發達國家,未成年人犯罪仍是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一些發達國家的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近年來制定了許多相關政策,在提升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手段的同時,也開設了相關機構,提前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並從生活、心理等其他方面對有犯罪傾向的未成年人進行援助。

  英國:眾多措施預防犯罪

  記者今晨連線了英國倫敦未成年人犯罪保障中心。律師馬克思·安瓦爾告訴記者,英國未成年人犯罪的數量也是逐年上升,但是政府及有關機構制定了很多政策,以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

  嚴格控制青少年購買酒類產品;減少青少年文盲;為無家可歸的青少年提供住所;持續評估和鑒定有可能犯罪的青少年;減少媒介和公共場合中有可能對青少年造成負面影響的信息。

  安瓦爾還介紹說,對於已經犯罪的未成年人,監獄會採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情緒控制課程,戒酒戒毒的項目。「有時候,還會讓犯罪的未成年人和受害者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安瓦爾說:「這種方法能夠幫助受害者和犯罪的未成年人互相理解對方的處境,避免將來繼續發生悲劇,對雙方都有利。」

  美國:政府制定保障計劃

  在美國,每個州、市的政府都有一個部門叫做「兒童與家庭服務辦公室」。記者在該部門的官方網站上看到了一份名為「2010—2013年未成年人保育開發基金計劃」的報告。

  這是一份由紐約市政府制定的、保障未成年人的計劃書,它詳細地從制度上制定了若干政策,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與導向,防止其產生犯罪傾向。

  計劃書中還包括一部分內容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犯罪保障的內容。例如,對特殊兒童進行法律豁免登記、法院設立兒童案件特別管理辦公室等。

  該部門表示,這些對於未成年人犯罪後採取的措施,不但不會讓孩子們「有恃無恐」,反而會讓孩子們知道社會對他們的關愛。從心理上來講,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很大幫助。

  文/記者 趙展 實習生 徐晨晗


推薦閱讀:

淡淡茉莉香,濃濃少年時。
網路詩壇精評三十家之南華帝子篇
安葬癸山丁向多少年發
人不痴狂枉少年
願你走出半生 歸來不是遺體

TAG:少年 | 報復 | 摩托車 | 盜竊 | 情敵 | 摩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