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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的死真的是秦檜的錯嗎?

秦檜是殺岳的主謀!他沒有替高宗背鍋,因為他是金國的內應,在架空高宗的前提下執行其金國主子的指令,以破壞南宋國防力量為使命,殺害民族英雄岳飛,犯下十惡不赦的滔天大罪!

和趙構這個昏君比,秦檜的頭上不僅有奸佞的頭銜,而且還是個大漢奸賣國賊!下面用史料揭開秦檜是賣國殺岳主謀的內幕!

要證明秦檜是殺岳的主謀,就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秦檜具有主動殺岳的動機。

二、高宗被秦檜控制。

就是說,秦檜是在有殺岳的歹心且已經架空高宗的情況下進行作案的。探究真相如何,可以通過歷史資料對這兩方面的條件是否具備進行論證:

一、首先說秦檜殺岳的動機。

秦檜小時就「天資狡險」,又在汪伯彥那裡學到了一套玩弄權術、搞陰謀詭計的本領。所以,當他在做太學生時,便陰一套、陽一套,表面上有時也樂意為大家做些事情,同窗要去出遊,必「委之辦集」 ,但在暗地裡又「善干鄙事」 。同學們覺察到他有這種兩面派的行為後,都瞧不起他,稱他為「秦長腳」。因此可以斷定此人的品質屬於劣質的, 所以當年秦檜被擄至金國後立即叛國投敵就可以說是在情理之中了。

秦檜賣國投敵鐵證如山!這是不爭的歷史事實。

宋高宗建炎元年四月,金軍驅擄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北上,把張叔夜、何栗、孫傅、秦檜、司馬朴、陳過庭等都一併押走。到達北方後,孫傅等人都守節不屈,唯獨秦檜屈服於威逼利誘,見風轉舵。 《鶴林玉露》 卷5,《格天閣》記載:秦檜「既至虜廷,情態遂變」,就是說秦檜被擄至金國後立即叛國投敵。 被擄至北國的徽、欽二帝和一眾大臣在倍受凌辱之後,被「移居韓州」,並且還經常遭到金人的鞭打 ,在生活上也極為苛虐,「僅給田十五頃,令種蒔以自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4)。

在徽欽二帝及其隨行的其它官員被金國流放到苦寒之地廣寧府受凌辱時,唯獨秦檜卻成了金國的座上賓, 和撻懶、金兀朮打得火熱, 被獨自留在燕山府。 秦檜以厚禮賄賂粘罕,打通關節。由於金國統帥粘罕的推薦,金國皇帝對秦檜極為賞識。 在流放徽、欽二帝及其他趙宋宗室大臣時,唯獨秦檜不被流放,唯秦檜「不與徙」(《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4),並將秦檜委派給金國元帥左監軍撻懶, 對秦檜先充「任用」,後任命為「參謀軍事」。 「任用者,猶執事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4)

在當時的宋朝俘虜中,只有秦檜是唯一能享受特殊待遇的人物。 金國貴族輪流宴請秦檜,席上金國貴族的姬妾作陪,生活得十分愜意自在。 秦檜得到這樣的知遇之恩,自然受寵若驚,感恩戴德,便卑躬屈膝地投靠了金國女真人,依金國權貴撻懶「以居」(《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4),「諂事撻懶,頃心為之用」(《鶴林玉露》卷5,《格天閣》)。 撻懶也優待秦檜,「亦厚待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4)。 其夫人王氏也和兀朮打得火熱,秦檜不加理會。 建炎三年,南宋使者張邵出使金國,他會見撻懶時就親眼見到「前御史中丞秦檜在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8)。

對於這段歷史,後來秦檜在寫自己在北國的行為和南歸的經過時,刻意隱瞞,因此為了自圓其說,在其回憶錄《北征記實》中把自己在北國的行為反覆更改了三次,而且作證的證人也一換再換。為什麼?有這麼難忘的經歷,秦檜竟然會次次回憶不同,豈不怪哉!間歇性失憶?非也!

《金國南遷錄》記載:……孫大鼎又疏曰:「古今殊時,事勢亦異,……天會八年冬,諸大臣會於黑龍江之柳林,陳王悟室憂宋氏之再興,其臣如張浚、趙鼎則志在復仇,韓世忠、吳玠則習知兵事。既不可以威服,復構怨之已深,勢難先屈,欲誘以從,陰縱秦檜以歸,一如忠獻王之所料。及誅廢其喜事貪功之將相,始定南疆北界之區畫,然後方成和議……」。 在《大金國志》 卷7和卷24載;金國天會八年秋,金國上層在黑龍江柳株開會, 會上,金完顏阿骨打的遠房侄子陳王完顏兀室,擔心「宋氏之再隆」,可是單憑軍事力量又「不可以威取」,於是認為要想方設法從南宋內部進行破壞。 因此決定實施「以和議佐攻戰,以僭逆誘叛黨」的策略,議定讓秦檜做為金國的內應潛回南宋。在這次會議上有人首先提出派張孝純,粘罕認為不妥,言道:「此人河東失節,人誰不怨,便去如何得位?得志,唯有檜可用」。

另 在《金國南遷錄》中記載,金國大臣考慮南宋復仇事,議及放縱秦檜歸國,魯王說,只有放宋臣先回,才能使他「順我」。忠獻王粘罕說:這件事在我心裡已醞釀三年了。只有一個秦檜可用.我喜歡秦檜這個人,所以才把他「置之軍中」,不到半年,「其言皆驗」,秦檜他不僅已經投靠了我們,而且還提出了「南自南,北自北」的策略。「若縱其歸國,必是得志,可濟吾事」。 表面上雖然拒絕,而內心中經常能「委曲順從」。

金國女真統治者們在經過多次對秦檜「試之以事」之後,認為「南臣貧薄,唯檜溫實」。也就是說,他們對秦檜經過多次考驗以後,對秦檜是完全信賴得過的(《大金國志校證》卷13)。 同時,金國女真統治者們還認為秦檜在靖康末年,給金國上書請存趙氏,成為俘虜,在南宋朝廷里也留下了「忠義」的名聲,是以「天下高之」。有了這件迷人的外衣作偽裝,送秦檜回去,就容易掩蓋其內奸的真面目,而且還能取信於南宋朝廷。

就這樣金人決定放秦檜南歸, 金國女真統治者們就把決策告知秦檜,「陰以檜約」,要他回南宋後,「俾結和議為內助」(《三朝北盟會編》卷220 )。即是要秦檜南歸充當內奸,從內部破壞南宋的抗金事業。 結果不出粘罕所料,秦檜回到臨安就力主和議,竊踞相位,專權擅國,殘殺抗金將領。

建炎三年秋,金國分路南侵。這次南侵,撻懶帶兵攻取淮東。過去秦檜為御史中承,又是南方人,對南宋的情況很熟悉,撻懶就利用這條走狗,「命檜以任用偕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38)。

在金軍這次南侵中,秦檜如何為撻懶當「參謀」的詳情,已不得而知,現在所知的 是秦檜在這次南下中賣國最露骨!他積極的為金軍做帶路黨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8、卷29和《大金國志》卷13載):「 金軍再次南侵時,秦檜做為金國撻懶軍的「隨軍轉運使」南下,在金軍圍攻楚州時,秦檜曾為金軍寫檄文勸降楚州軍民,被楚州軍民嚴辭拒絕。 (秦檜為撻懶勸降宋將的目的雖未達到,但秦檜的行為卻表現了對金國主子的忠心。)秦檜還運用親屬關係積及勸說各城守將投降,在他的斡旋下,秦檜的岳父獻撫州,秦檜的妻弟獻洪州,秦檜岳父的哥哥獻袁州」。

建炎四年十月,完顏撻懶攻破楚州不久,就將豢養四年的秦檜放歸,臨行贈千緡錢。 為了使秦檜能安全回到南宋,金國女真統治者還作了一番籌劃。秦檜的岳父王仲山有別業在山東濟南,金人就在王仲山的產業中取了一部分給秦檜,作為路費使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38),而且還幫秦檜準備好船隻,叫秦檜「乘船艦全家厚載而歸」 (《三朝北盟會編》卷208《林泉野記》)。 公元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國天會八年)十月,秦檜帶著妻子王氏、小奴硯童、小婢興兒以及親信高益恭等一班隨從,乘船滿載著豐厚的財寶,從剛剛被金兵攻陷不久的楚州(今江蘇淮安)投奔漣水軍(今江蘇漣水)宋軍丁襈(同「祀」字)的水寨,恰好被丁襈的巡邏兵捉獲。

為了矇混過關,秦檜編造了一套謊言,說他是如何如何地殺掉了「金人監己者,奔舟而來」,把自己裝成一副英雄漢的架勢。

但是丁襈的部將對秦檜的回來頗有懷疑,認為宋金兩軍正在對戰,秦檜怎麼可能帶著全家人並且還帶著這麼多的財寶平安無事地從金國回來呢?所以,定然是金國女真人暗中派遣秦檜回來當姦細,「宜速誅之,以絕後患」。

但宋軍參議王安道、機宜馮由義都不同意這樣做,他們極力保護秦檜,認為秦檜是宋欽宗時的中丞,如果殺掉了他,將來南宋朝廷追究起來,對丁撰軍實為不利。這樣,秦檜才免了做刀下之鬼,被送回到南宋朝廷的行在。

秦檜回到南宋朝廷之後,繼續捏造自己如何從金國逃回南宋的謊言。但對秦檜的謊言,當時南宋朝廷的許多官員都表示懷疑。南宋大臣們提出了種種疑問,認為:

第一,當初,何樐、孫傅、司馬朴和秦檜一起被金人押到北方並遭到拘禁,何樐、孫傅、司馬朴三人都不能夠回來,為什麼秦檜能夠單獨回來?

第二,從燕山府(今北京地區)到楚州(今江蘇淮安)將近三千里路,在這樣漫長的地帶怎麼會沒有金人防禁呢?秦檜又怎麼能夠逾河越海而又不被金人覺察呢?

第三,秦檜自稱是隨軍至楚州後乘金人不備而逃走回來的,那麼最多也只能是他一個人逃脫,但是他卻能夠帶著妻子王氏以及許多隨從一起逃回。

第四,秦檜說在漣水軍時宋將要殺他,是為要貪圖他的「囊橐」之財,既然他有「囊橐」之財,既然他帶著那麼多金銀財寶,又怎麼會是逃回來的呢?

對於這一連串的疑問,秦檜是無法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釋的。

南宋朝臣們在議論紛紛之後,大家一致推測說:莫非秦檜在金國「嘗倡和議,而撻懶縱之使歸」乎?

這些疑問和推測,都說明了不管秦檜是如何巧妙地偽裝,終究也瞞不住人們雪亮的眼睛。

而這些疑問只有秦檜的密友時任南宋宰相范宗尹和李回為秦檜辯解,范宗尹還不遺餘力地舉薦說秦檜忠於趙宋王朝。但疑團卻並沒有消除。

秦檜回到南宋,一見到高宗,便提議和金國議和。此建議正合苟安江南的宋高宗之意,高宗自稱得「佳士」喜而不寐。秦檜和金國常暗通款曲,聯繫人是秦檜帶回南宋的金人高益恭,他是金國的漢人,常穿梭南北為秦檜和撻懶送信。史載:「益恭者,燕人,與檜通心腹隨檜隨朝檜授以承信郎,令賁書賀撻懶封魯王,勸撻懶就封,以治魯地,且己為南朝宰相,可以相應。」 《鶴林玉露》卷6記 載: 「胡澹庵上書乞斬秦檜,金擄聞之,以千金求其書。三日得之,君臣失色曰:「南朝有人,蓋足以破其陰遣檜歸之謀也。」 被金國扣留十幾年的宋使洪皓回到南宋,見到秦檜後,洪皓不冷不熱地對秦檜說:「室捻讓我帶他向你問好!」秦檜聽後臉色立變,秦檜馬上意識到洪皓明白他的底細,所以秦檜對洪皓既痛恨又畏懼,秦檜很快就指示黨羽將洪皓彈劾出朝廷。 宋代俞蛟評價秦檜:「身為宋臣,反為金人作姦細,必欲其君納幣稱臣於敵而後快,致燕雲不可復,兩宮不可返。」

特別是秦檜在金軍被殲的關鍵時刻,三次解救金軍不滅,成了金人的大救星。

第一次,是在郾城大捷和朱仙鎮大捷後,金軍向北逃竄,在岳家軍將要發起圍攻汴京擴大戰果時,秦檜先讓張俊、劉錡等軍回撤,導致岳飛處於孤軍無援的境地,最終慫恿高宗以十二塊金牌調岳飛回撤。

第二次,在1141年秋也就是岳家軍北伐的次年,吳璘率部主動出擊金軍,在取得剡家灣大捷後包圍了臘家城,困住了近3萬金兵,結果卻在即將破城全殲敵軍之際,收到了秦檜以朝廷的名義勒令他「撤兵歸戍」的金字牌。這已經是在明目張胆的為金軍保駕護航了!

第三次,《宋史·秦檜傳》記載:「十一年,兀朮再舉,取壽春,入廬州,諸將邵隆、王德、關師古等連戰皆捷。楊沂中戰拓皋,又破之。檜忽諭沂中及張俊遽班師。韓世忠聞之,止濠州不進;劉錡聞之,棄壽春而歸。自是不復出兵。」可以看出,秦檜是金國的姦細。 這已經是在明目張胆的為金軍保駕護航了! 其做為金國內應的漢奸行為昭然若揭!

宋金議和,是在金國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的。 紹興十年,金國內憂外困:高層經歷了2次血腥的內訌殘殺;由於貪狡無信,不僅連續失去昔日的盟友,還先後和黃頭女真、蒙古部落等開戰,本來就少的兵力,更加捉襟見肘。《金史·宗弼傳》 金兀朮言道:「吾大慮者,南宋近年軍勢雄銳,有心爭戰,聞韓、張、岳、楊,列有不協,國朝之幸。吾今危急,雖有其志,命不可保,遺言於汝等:吾沒後,宋若敗盟,招賢用眾,大舉北來,乘勢撼中原人心,復故土如反掌,不為難矣」! 從中可以看出力量反轉的戰機出現了。 當時的金國不僅兵老氣衰,而且缺乏良將,皇族諸名將皆亡故殆盡,僅靠金兀朮獨自維持。因此金國 滅宋的雄心已消失殆盡。於是金兀朮便審時度勢,由主戰而轉向主和,但他絕不是為了和平,而是休養生息養精蓄銳, 為金國獲取了戰略緩衝期, 待到恢復元氣後再消滅南宋!1148年兀朮臨終時,在「臨終遺行府四帥書」中披露:「……十五年後,南軍衰老,縱用賢智,亦無驅使,無慮者三也。俟其失望,人心離怨,軍勢隳墮,然後觀其舉措,此際汝宜一心選用精騎.備具水陸,謀用才略,取江南如拾芥,何為難耶?爾等切記吾囑」。(《三朝北盟會編》[丁]炎興下帙115引李大諒《征蒙記》而秦檜的議和主張正是在策應金人的戰略規劃,因此上演了殺岳換議和的鬧劇!

《宋史·秦檜傳》〈兀朮遺檜書〉載:「『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秦檜做為金國內應,執行金國主子「殺岳換和平」的指令,陷害岳飛,假傳聖旨謀殺岳飛,這是岳飛之死的真正原因。)《宋史·秦檜傳》 記載: 秦檜死後, 秦家失勢,使長期壓抑的主戰派看到了希望,開始要求給岳飛恢複名譽。 當時秦檜死黨万俟禼以金國剛剛願意和南宋和平相處為名,阻撓為岳飛評反,胡說南宋一旦為岳飛平反,金國必然會懷疑南宋對和議的誠意,因此力主不可為岳飛平反,因此平反不了了之。可以看出,這件事恰恰契合了「必殺飛,始可和」的金宋密議, 按秦檜死黨万俟禼 之意,平反岳飛是動了金國的乳酪。難怪岳飛一死,金國貴族馬上飲酒祝賀,原來是慶祝陰謀得逞啊!由此可見這件事情是殺岳換議和最有力的旁證之一。

南宋學者羅璧指出:「宗澤與汴為始終,岳飛恢復不已,金主役檜死之」。(《羅氏識遺》卷5《西北豪傑所產》) 。 南宋學者歐陽守道在紀念岳飛的文集中寫道:「岳忠武王之死,孰殺之?金人不能殺王於戰,能殺王於獄。蓋自遣秦檜來相,而金人之令行於江南矣!其所欲殺,豈獨一岳王?檜方次第掃除以報,而藝祖在天,丕降罪疾,殛之,然後三、四忠賢倖免,中國再有生氣。王不幸,最先死,死且孥,哀哉」! (殛之」一句意思是:秦檜正準備逐個害死南宋的忠賢之士,之後再給金人一個交待,但是宋太祖的英靈在天上,知道秦檜的罪行,於是降下罪疾,處死了秦檜。)

秦檜議和殺岳,表面上看是替高宗打算,實際上他另有圖謀。因為他做為金國的內應,身負破壞南宋國防體系的任務,幹掉南宋大將,為金國滅宋掃除一切障礙才是他最主要的目的。 最先秦檜準備先拿影響力最大的韓世忠開刀,岳飛僅是次要對象。只是事情發展一波三折,謀害韓世忠不成,岳飛成了替身。

而秦檜是金國的間諜,最直接的證據就是秦檜向金兀朮揭發了南宋的情報工作者宇文虛中,還將宇文虛中的家人全部遣送到金國。

以上論述都是以史實做為依據, 不像那些淫歷史的人,他們共同的特點就是論點沒有歷史根據的支撐,僅憑紅口白牙的瞎掰,就是說捕風捉影順水推舟的編故事,捏造情節,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並且對他們論點不利的史料選擇性失明,或者在別人拿出反駁他們的史料時,他們就謊稱不可信,按他們的想法,只有他們憑空捏造的才可信。說穿了就是用掩蓋過史實後的所謂解構歷史來糊弄一些對這段歷史一知半解的網友。

二、再說說秦檜是如何架空和控制高宗的;

《宋史》上說:「奸臣、秦檜,兩據相位,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亡仇鬻倫 ,一時忠臣良將,誅鋤略盡。 …」(「劫制君父」表明秦檜已經架空高宗,這和高宗靴筒置刀的記載相契合。

秦檜結黨營私架空高宗的事在宋史及其其它各種史料中都有明確記載的。

秦檜二次上位為相後,更加變本加厲的賣國求榮,排除異己,網羅死黨,其地位甚至可以架空趙構。在紹興十一年和議中,金國明確規定南宋終身不得罷免秦檜的相位,秦檜由於有金國主子撐腰,由此更加飛揚拔扈。更不把高宗放在眼裡,「由是中外大權盡歸於檜,非檜親黨及昏庸諛佞者,則不得仕官,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間」。

由於秦檜多年來一直把持朝政,黨羽眾多,已經控制了朝廷的各個要害部門。 秦檜 不僅在處理政務上獨斷專行不把高宗放在眼裡,而且由於勢焰熏天使高宗感到生命受到威脅。高宗每當上朝,靴筒都暗藏利刃,以防秦檜一黨的暗害。 平常秦檜進獻的食物,高宗收下以後並不食用,命人偷偷扔掉。生病不得不用藥時,也總是讓人先嘗,確定無毒後才敢服用。始終如此,從來都不敢大意。 如此被架空,甚至狼狽到上朝時還得身揣利刃以防秦檜一黨暗害! 史料記載,秦檜死後,宋高宗趙構長出了一口氣:「哈哈!老匹夫死,我往後再也不用在靴子里藏著一把匕首了」——見《宋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二「檜亡故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 。混得如此的狼狽,實在是高宗有眼無珠遠君子近小人的結果。 《宋史·秦檜傳》記載:「檜陰結內侍及醫師王繼先,伺上動靜。郡國事惟申省,無一至上前者,檜死,帝方與人言」。 可見有關國家大事奏摺到不了高宗的手裡,連掌握高宗生死脈搏為趙構所倚重「朕之司命」的王繼先都能被秦檜收買過去通風報信加站隊了。 而秦檜執政晚期,已經有人上書趙構要求給秦加九錫,還說他祖墳望之有「王氣」。「九錫副車之請」、「秦城王獻之氣」(《三朝北盟會編》卷168)。秦檜的下一步是什麼?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高宗混到到了這步田地,還不是傀儡嗎? 《宋史》記載:「高宗初見秦檜能擔當得和議,遂悉以國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惡之人,秦檜引而用之,高宗亦無如之何;高宗所欲用之人,秦檜皆擯去之。舉朝無非秦之人,高宗更動不得。」 秦檜結黨營私架空高宗的目的,就是為執行金國主子的指令,破壞南宋的國防力量來鋪路!有了這樣的條件後,秦檜驅趙鼎、逐張浚、殺岳飛、貶胡銓、禁建言、縱奸佞,權傾朝野便輕而易舉了。

《宋史》記載:「帝嘗語檜曰:「自今有奏獄空者,當令監司驗實。果妄誕,即按治,仍命御史台察之。苟不懲戒,則奏甘露瑞芝之類,崇虛飾誕,無所不至。」帝雖眷檜,而不可蔽欺也如此。」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高宗曾對秦檜說:「從今以後有上奏說監獄是空的,應令監司驗實。若是欺妄之言,就治罪,命御史台負責監督。若不懲戒,則奏甘露瑞芝之類,虛妄文飾之言,無所不至。」從中可以看出,皇上雖寵秦檜,但也不完全受他的欺蔽。 還有一次,高宗對秦檜說:「近來在朝堂輪對時,大多臣下都請求取消輪對。百官輪對,正是皇帝想聽聽在宮中聽不到的話,可令大家檢舉約束。」秦檜擅政以來,堵塞言路,蔽上耳目,凡一時獻言者,不是歌頌秦檜的功德,就是造謠中傷善良的人。想說的又怕犯忌,畏談國事,只用談論銷金鋪翠,請禁鹿胎冠子類的話題來搪塞。所以皇上過問這事,也是防秦檜的蒙蔽。

衢州曾有盜賊出沒,秦檜在未奏請高宗的情況下派殿前司將官辛立率領一千人去捕盜,私自動用皇帝衛隊沒報告皇上,說明秦檜已經和衛隊主官辛立暗通款曲,有了政變弒君的能力,因為只有高宗才能調動自己的衛隊。晉安郡王進宮說這事,高宗大驚,詰問秦檜,秦檜說:「不值得上煩聖慮,所以沒彙報,平盜後立即奏報。」秦檜退下後探問原因,知道是晉安郡王說的,就上奏說晉安郡王正居秀王喪期,不應該給他俸祿。致使郡王每月少拿俸祿二百緡,皇上無奈拿出內帑給晉安郡王來安撫他。

從中可以看出,秦檜連趙構都能架空,所以趙構與秦檜合謀殺岳飛也不成立。因為趙構不笨,岳飛是與金人和談的一張牌,怎麼會被輕易的放棄呢? 沒牌打了你還有什麼資本去談判呢?岳飛又是可以制衡秦黨的一張牌,幹嘛不留著?以致日後老是害怕秦檜害他而藏利刃於身。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

「士大夫投書啟者,皋、夔、稷、契以為不足比擬,必曰元聖,或曰聖相,至有請加檜九錫及置益國官屬者。至於忘仇逆理,陷害忠良,陰沮宗資之議,其罪尤大。帝漸知檜跋扈,憚之,不敢發,至是首勒熺致仕,欲以次斥逐其黨,而國勢已不振矣。

就是說在秦檜晚年甚至還想取趙構而代之。在他的指使下,他的秦黨集團加緊了篡位的步伐。 他指使進士施鍔上文歌頌時政,永免其文解,從此頌詠獻媚的人越來越多。 台州曾惇獻詩,稱秦檜為「聖相」。

紹興二十五年,靜江知府呂願忠向秦檜獻《秦城王氣詩》,張扶上書請秦檜坐只有天子可以坐的金根車,王循友上書為秦檜加九錫, 設益國府官署,秦檜泰然受之。王循友因此 被秦檜升任建康知府。張瑜在秀州掛秦檜父子像,秦檜將他由攝知州升任正任知州。

在當時的局勢看來,秦檜取高宗而代之不是不可能。以他挾虜以要君的舉動看來,秦檜取而代之肯定是早晚的事兒。所以因為他的指使,做為秦黨一員的王循友才能如此明目張胆的建議給秦檜加授九錫一事。從而也能夠看出秦檜的本意來。 加九錫,就是有要篡位做皇帝的兆頭。

因為「九錫」之禮一般只有皇帝能夠享受,所以被賜予九錫的人往往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下的權臣,或者乾脆就是挾天子以令諸侯比天子更具權勢的梟雄。行「九錫」封賞大多是皇帝被迫的不得已之舉,而且受賞者往往隨後就有篡逆之事。自西漢開始,權奸大鱷謀奪帝位者,基本上形成固定模式,必先加九錫,然後以順天承命的說辭,伺機順手取代前朝江山,而且越玩越嫻熟。

歷史上受九錫之禮,存篡位之心,行篡逆之道的最有名人物應該是東漢末年的曹操,而且在他死之後,他的兒子曹丕在承繼所有爵位後不久即代漢建魏。然而,實際上第一位以九錫之禮粉飾皇權禪代、擅權篡位的是存在於兩漢之間建立短命的王朝—新朝的外戚王莽。

曹操被漢朝授九錫,其子曹丕建立曹魏。這個只要了解中國歷史的,都知道。

司馬昭被曹魏授九錫,其子司馬炎建立晉朝。這就叫一報還一報,而且西晉的結果和曹魏也差不多一樣悲慘。

西晉參與「八王之亂」趙王司馬倫本是司馬懿的第九子,白痴皇帝晉惠帝的叔祖。這個以讓饑民「何不食肉糜」而著名的傻皇帝晉惠帝加封司馬倫九錫後,司馬倫矯詔晉惠帝禪位,自稱皇帝;晉惠帝復辟後因為齊王司馬冏有擁立之功,因而司馬冏取得九賜之尊,後來他卻獨攬大權,儼然「太上皇」自居,毫無人臣之理,最後在八王混戰中被誅殺;西晉權臣陳敏利用「八王之亂」的亂世時機,舉兵反叛,命令僚屬推舉他為都督遼東軍事、大司馬、楚公,封十郡,加九錫,後來兵敗被反水的部下殺死於亂軍之中。

南朝四朝開國皇帝劉裕、蕭道成、蕭衍、陳霸先都曾從前朝受九錫,然後創立新朝。

李淵從隋朝接受九錫,後建立唐朝。

縱觀中國的改朝換代,無非兩種方式:革命和禪讓。而以「以受禪代替革命」的把戲,從王莽開始演起,經過後來者的發揚光大,遂成為一門「顯學」。而漢武帝推崇的九錫之禮,則變成了後來中國改朝換代禪讓模式的固有流程:「清君側-當權臣-受禪」三步曲。

有人說,金國人能給秦檜什麼?在金國的保駕護航下,秦檜取得了終身相位,丞相之位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按理說秦檜應該滿足了,然而事實證明秦檜的野心大如天。

秦檜一死,高宗馬上對秦檜一党進行了清洗。《宋史·高宗本紀》記載:「丙申,進封檜建康郡王,熺為少師,並致仕(回家養老)。命湯思退兼權參知政事。是夕,檜薨(斃命)。丁酉,檜姻黨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曹泳停官(秦檜親家),新州安置。朱敦儒、薛仲邕、王彥傅、杜思旦皆罷。(檜黨)」 「乙丑,復洪皓官,釋張祁獄(二人是秦檜死對頭)。丁卯,罷大理寺官旬白(檜黨)。庚午,詔:「監司、郡守,事無巨細,皆須奏聞裁決,毋得止上尚書省。臣僚薦舉人才,必三人以上同薦。」(撥亂反正,收回曾經被秦檜壟斷的權力。) 到了十二月,高宗又下詔說:「台諫是彈劾官員的地方,現在所用之人並不稱職,都是結黨營私的大臣,只憑自己的喜怒好惡對官員進行彈劾,並沒有像我所寄託的那樣做我的耳目。朕現今親自安排公正之士(做諫官),以革除以前的弊端。後任的人宜盡心自己的本職,絕對不可結黨營私,敗亂成法,當謹以此為戒,絕對不要咎由自取。」這說明高宗正在逐步奪回被秦檜一黨所把持的政府要害部門。從中可以看到,秦檜在世時,高宗的權力已經被秦檜剝奪得差不多了!

與當時的許多史實聯繫起來,例如,在岳飛系獄之後,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與秦檜交涉和爭辯,上疏給趙構進行諫阻的人則極少,這就可以知道秦檜掌控著生殺大權。有人說,沒有高宗的默認,借秦檜個膽子也不敢濫殺柱國大臣。我說此話差矣!歷史上趙高、董卓、宇文化及之流架空皇帝假傳聖旨的事例還少嗎? 不僅董卓,司馬昭騎在魏帝曹髦的脖頸拉屎也不足為奇。

而秦檜矯詔殺岳在《宋史·刑法志》中有明確記載:「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卨 鍛煉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 飛與舜陟死,檜權愈熾,屢興大獄以中異己者。名曰詔獄,實非詔旨也。其後所謂詔獄,紛紛類此,故不備錄雲。」

世傳高宗曾下達「岳飛特賜死」的詔書,這道詔書的史源,附見於事後抄錄的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申進尚書省札子,對於下達詔旨的日期則無交代。但問題是,岳飛正是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殺。在同一天裡面,刑部、大理寺將案卷申進尚書省,然後取得聖旨、形成詔書,再將岳飛殺害,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詔書的形成有其複雜的程序。所以合理的解釋,極可能是秦檜先斬後奏,迫使高宗追認而倒填聖旨,故而這道詔旨違反常例,未註明日期。與此相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主審官第一次向高宗彙報岳飛案,是在岳飛被殺半個月之後。這與岳珂所述岳飛之死「初無有旨也」的說法相符。

鄧廣銘先生在早期的研究中也已經指出,岳飛案有「詔獄」之名而無詔旨之實。 尤其要注意一個細節:在現在可以查到的記錄中,秦檜上報日期是岳飛等人被殺當日,一般這樣的奏對程序至少也要用個十天二十天的。 秦檜死後不久,在趙構所發布的一道詔令中,對秦檜的擅生殺之權的事也已經加以揭露了。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70載:詔:「命官犯罪,勘鞫已經成,具案奏裁。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 今後,三省將上取旨。」這裡面的所謂「大臣」,當即專指秦檜而言;所謂「便作『已奉特旨"」,實即「假傳聖旨」亦即「矯詔」的同義語。在此詔中雖則未將岳飛獄案明確指出,但其必然把這一獄案包括在內,卻是斷然無疑的。

另在《宋史》上記載:「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 就是說,秦檜殺岳是用小紙條指令其獄內死黨來完成的。因此在沒有新的史料出現來證明秦檜不是殺岳主謀時,秦檜主導殺害岳飛就是板上釘釘的,所以高宗是殺岳的主謀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這就好像曹操殺楊修把責任推給漢獻帝一樣不靠譜。

綜上所述,秦檜完全具備了做為殺岳主謀的兩個必備條件,這是板上釘釘鐵的歷史事實,誰也無法否認!

紹興和議後,秦檜配合金國變本加厲的破壞南宋的國防力量。據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89 記載:「(秦檜)其任將帥,必選駑才」,而駑才將帥「不治兵而治財,刻剝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絕,市井之習成,而訓練之法壞。二十年間,披堅執銳之士化為行商坐賈者不知其幾」。 (《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讜議序》)記載: 對於戰備之事,卻是「士馬銷亡不問,干戈頓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養於錢塘湖山歌舞之娛,無復故都黍離麥秀之嘆」,「此檜之罪,所為上通於夭,而不可贖也!」 紹興三十二年,王之道在奏章中指出:「吾之宿將,比自講和以來,初無尺寸之勞、毫髮之功。二十年間,享其富貴尊榮。……黃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游暮宴,其奉養倍侈,有非言之所能盡者,孰肯披甲胄、冒鋒鏑、奮不顧身以拘國家之急哉?」(《祖山集》卷二十《與汪中丞畫一厲害札子》) 可見,秦檜的所做所為都是在合著金人的節拍在跳舞,與金人配合得天衣無縫,其漢奸賣國賊的嘴臉昭然若揭!

在秦檜的折騰之下, 致使南宋軍備廢弛。 經過二十年的文恬武嬉偏安淫樂之後,南宋的國防力量大為削弱, 經過秦檜及其黨羽將近二十年的壓制和破壞,到了金國再次發起攻宋戰爭的公元1161年(秦檜當時已經死了),南宋軍備已廢弛多年,宋軍將士也早已失去紹興十年時的那種進取之心和雪恥之志,此時算得上是兵無精兵,將無良將。結果,在名將劉錡(已經六十多歲)的指揮下,雖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鎮江四支大軍,但宋軍在兩淮還是一敗再敗。 1162年完顏亮南侵時,南宋派李寶率水軍出海北上,還要靠收繳高宗寵信的御醫王繼先的財產和船隻來湊軍費。

根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北虜犯邊,連年大舉,上(指宋高宗趙構)思曰:「岳飛若在,虜軍豈容至此。」 南宋大臣葉適在《題姚令威<西溪集>》中提到:「初,完顏亮來寇,舉朝上下無不喪膽,直云:虜百萬何可當,惟有退走爾。」 聽說金主完顏亮率大軍氣勢洶洶地撲來,宋高宗趙構馬上嚇得尿褲子,趕緊備船,準備逃亡海上。多虧了臨危不懼的愛國文臣虞允文指揮宋軍殘部憑藉長江天險據守,加上金國後來發生內訌,南宋總算又逃過一場劫難。

金軍的大舉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趙構、漢奸秦檜之流長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徹底破產 。而民族英雄岳飛欲加受到人民的思念! 南宋愛國詩人陸遊在其著述《老學庵筆記》卷1中寫道:「張德遠(張浚字德遠)誅范瓊於建康獄中,都人皆鼓舞;秦會之(秦檜字會之)殺岳飛於臨安獄中,都人皆涕泣。是非之公如此」。 (紹興三十一年),大臣汪澈奉命宣諭荊襄,岳家軍將士及其後代聯名上書為岳飛申冤,群情激憤,哭聲雷動。 「天下聞者無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檜」《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岳侯傳》 。 在高宗有生之年,岳飛冤案終於得到了平反昭雪。高宗自知自己將獲譴汗青,礙於情面,所以孝宗為岳飛的這次平反並不徹底,但是孝宗 深知岳飛之冤,他在召見岳霖時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俊)、韓(世忠)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他 在為岳飛平反的詔書上說:「飛起自行伍,不俞數年,位至將相,而能事上以忠,御眾有法,屢立功效,不自矜誇,餘烈遺風,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眾師行不擾,動有紀律,道路之人歸功于飛。雖坐事已歿,然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聖意,追復元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

宋理宗趙昀是南宋末年一位試圖有所作為的皇帝。在理宗寶慶元年,宋廷就岳飛案件頒布《賜謚告詞》,告詞道出了岳飛的冤情:「夫何權臣,力主和議,未究凌煙之偉績,先罹偃月之陰謀……昔孔明之志興漢室,子儀之光復唐都,雖計效以或殊,在秉心而弗異……(岳飛)英靈如在,茂渥其承,可依前故太師、追封鄂王,特與賜謚忠武。」(《金佗續編》卷十六) 這份告詞 首次指出當年的和議政策是導致岳飛冤案的重要因素,同時認定權奸秦檜一黨。並以諸葛亮、郭子儀與岳飛作比。 可以說,這是南宋官方對岳飛的最高評價,也是有宋一代對岳飛的最後結論,同時也是對南宋高宗朝苟安議和政策的徹底否定。

文天祥看過岳飛手書唐朝李華《弔古戰場》之後,發表肺腑感言說:「岳先生,我宋之呂尚也。建功樹績,載在史冊,千百世後,如見其生」。 可見如此一個人格崇高的完人,身後受到世人如此的隆遇,雖死猶榮!為人一世足矣! 宋金達成和議之後,秦檜「挾強虜以要君」,有了金國主子撐腰,成了宋高宗趙構無法罷免的終身宰相。

據記載,秦檜賣國殺岳,人民對其恨之入骨!杭州人民發明「油炸檜」食之以解心頭之恨!自秦檜跪像造好後, 遊人紛紛椎擊,鐵頭落地,屢經改鑄。 明人張應福的詩可證。「獄中不幸莫含冤,萬古遺形祀孔顏。逆檜和議長屈膝,人人爭贈兩三磚」。 」明代時,人於岳飛墓前種檜樹,一劈為二,名曰「分屍檜」。又有一地演戲,忽一人上台將演秦檜者刺死,可見秦檜名聲之臭。 南宋末年,名將孟珙有一次帶兵經過秦檜墓地附近,故意在那裡安營紮寨,放縱士兵們到秦檜墳墓上面大小便,這就是「太師墳上土,遺臭遍天涯」的最早由來。到了元朝時期,普通平民百姓更是經常跑到秦檜墳墓上面大小便,故秦檜墳墓也被世人稱為「遺臭冢」! 清朝孫奇的一首詩 寫到「碧瓦油幢拜岳祠,斷頭男兒跪陳屍。南枝枝上鳴黃鳥,日日兒童溺太師」。 秦檜做為民族的敗類,在中國人民的心目中已經永遠定格為漢奸賣國賊的這一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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