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裡從未辦理POS機卻被起訴刷走顧客錢 咋回事?
華商報訊(記者 李琳)「做生意10多年,居然收到了一張法院傳票,說我的POS機刷了顧客購買潔具的1萬多元,太冤了,我店裡從來就沒有辦過POS機呀!」昨日上午,面對這突如其來的傳票,在西安市南大明宮建材家居城做五金生意的馬先生不知所措。
商戶:莫名其妙當了第一被告
在五金店內,馬先生向華商報記者提供了雁塔區法院的傳票以及原告的起訴書。傳票上寫的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被傳喚人「西安市雁塔區萬昌建材商行」,傳喚其到法院時間為10月14日。
馬先生說,他就是西安市雁塔區萬昌建材商行的負責人,9月3日收到了快遞送來的傳票,仔細一看,還當了第一被告,原來是一位顧客在家居城對面不遠處的「東鵬瓷磚淘寶店」購買潔具,通過POS機刷卡10450元,但銀行顯示的POS機商戶信息是萬昌建材商行,之後因該「淘寶店」人去樓空,顧客起訴索賠貨款以及經濟損失費2萬元,將萬昌商行列為了第一被告,同時起訴了該淘寶店的趙某。
馬先生說,多年來他們都是在商場統一結賬,從來沒有辦理過POS機,而且顧客買的是潔具,他一直經營五金店,從未銷售過潔具。收到傳票後他聯繫原告,原告也承認並非在其店裡購物,但因銀行提供的賬單顯示錢是打給了萬昌建材商行,只能將商行也列為被告。
顧客:賬單顯示錢打給了商行
昨日,華商報記者聯繫了這位顧客,她說,4月份因裝修經別人介紹在另一被告趙某處購買潔具,當時趙某說店面裝修,於是在其租來的辦公室通過POS機刷卡付款,後趙某一直拖延送貨,1個月後人去樓空,多次聯繫催要無效,手機停機,人也找不到,無奈只能起訴。當時刷卡時雖然有個小票,但上面並沒看見商戶名稱,後來在銀行才查到是付款給了萬昌商行,所以就將商行和趙某一起告了。
「商行打電話說他們沒POS機,是被盜用了,我才知道有這回事兒。」該顧客說,她也是受害者,雖然並不是在商行買的東西,但賬單上付款給了這家商行,只能這樣起訴。在收到馬先生說沒POS機的反映後,她也給法院進行了說明。
9月4日上午,記者和馬先生一起來到「東鵬瓷磚淘寶店」以前的店面,店面仍然被遮擋著沒有營業,旁邊的商戶說該店早都不幹了,有半年時間了。
律師:POS機消費常常「牛頭不對馬嘴」
「這不是躺著也中槍嗎?」馬先生很鬱悶,懷疑是自己的信息被盜用辦理了POS機。他說,現在POS機辦理似乎非常容易,經常有人上門來推銷,說第二天就能送來,但即使是被盜用了,馬先生也不知道作為莫名其妙的「被告」,該怎麼辦?
陝西眾邦律師事務所李小東律師認為,如果只是「名義」上收到這筆貨款,馬先生應到法院提供自己並未辦理過POS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信息是被盜用或冒用,法院通過調取銀行辦理POS機的開戶憑證來審核。而如果沒有證據表明存在盜用或冒用事實,後果會比較麻煩。
他說,目前在POS機消費中確實存在一些混亂現象,經常會有付款對象「牛頭不對馬嘴」,有的是商戶不具備開戶條件,有的是刻意借用甚至盜用他人賬戶逃避金融監管,因此刷卡消費風險很大。對商戶和顧客來說,這起案例也敲了個警鐘,商戶要對自己的重要信息嚴格保密,而顧客在刷卡消費時,應仔細核對商戶信息是否一致,尤其是先付款後取貨時更應警惕,以免出現糾紛難以維權。
【糾錯】[責任編輯:韓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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