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父母入英籍 是否只是華人的一廂情願?
X倫敦華人社區中心經常有為老人組織的活動,許多老人在英國語言不通,在此相聚。圖為2015年倫敦華人社區中心的中秋聚會。(圖片來源:倫敦華人社區中心)移民律師:英國移民收緊 可將歐盟當跳板「請願成功幾乎是不可能的。」UKvisas.com的移民律師國佳對《歐洲時報》表示,英國移民局在2012年7月出台了新政策。在此之前是英籍華人的父母能夠直接獲得永久居留,甚至更早些的2008年,當時工作簽證中有個內部員工調動類型也可以直接帶父母來英國的,但必須證明申請人是父母的主要經濟來源。在2012年新移民政策出台後,雖然還有這個可能,但申請條件更加苛刻,必須證明父母需要子女每天照顧。「首先得證明父母身體不好,必須有人每天照顧;然後得證明自己有很多時間來照顧父母。基本上沒有人能滿足這個條件。」國佳解釋說,「如果你有大量時間來照顧父母,就意味著你沒有辦法工作,即沒有足夠的經濟來源。這樣英國移民局就會質疑你沒有能力贍養老人,老人會佔用英國的免費醫療服務(即國民健康服務NHS)資源。如果你有份高薪的工作,移民局就會認為你沒有時間來照顧父母。」「若你反駁說自己會請護工或保姆來照顧老人,移民局就會認為這樣可以直接在本國國內找護工,不需要到英國。我們有見過這樣的拒簽信。」國佳補充說,從2012年新移民政策出台後,老人申請英國國籍與英籍子女團聚基本都被拒簽,律師行只辦成功過一個案例,且非常特殊,「這個客戶的情況符合要求,年薪數十萬英鎊,母親突然得了絕症,因此得在彌留之際天天照顧老人。」「所以說,針對這樣的請願行為,英國移民局會引用移民法規定,表示移民法有這項帶父母入英國籍的規定,只是很多人無法滿足條件而已。」國佳表示,根據經驗判斷,英國移民局推出新政策後,不會再改回原來的政策。除非有人以人權官司去高等法院上訴,法院若判決這項法律危害到人權,便會要求移民局對這條法律做出修正。「但該政策推出三年多來沒人成功過,人權角度出發並不是很站得住腳。」
隨著英國移民計劃的收緊,英國海關也面臨著重大壓力。(圖片來源:英國《獨立報》)目前,對於普通在英華人,包括已拿永居或者拿到英國國籍的華人,父母基本都以短期探親訪問簽證到英國。「英國的移民政策是持續收緊的,現在連200萬投資移民都有可能關掉,讓父母過來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國佳說,比如近期出台的配偶簽證新政策,提高了續簽時的英語語言能力要求,若不達標便得離境。「在英國配偶比父母更親,連配偶都要被趕走,更不用說父母了。而且父母年長,更可能佔用英國免費醫療資源。」「雖然英國對中國的簽證政策放鬆,近期有了兩年的旅遊簽證,但那指的只是旅遊簽證。旅遊簽證不能享受免費醫療、不能工作、不能做生意、不能讀書等,只有過來花錢。」國佳稱。近年來,一些華人富豪開始考慮辦理歐盟護照幫助父母到英國,因為歐盟移民法相對英國寬鬆許多。「他們或者自己辦理歐盟護照,或者幫父母辦理歐盟護照。」國佳解釋,帶父母到英國有兩種途徑,除了按照英國的移民法,還可以通過歐盟的移民法。如果父母辦成歐盟護照,則可以直接到英國居留;如果自己持有歐盟護照,按照歐盟移民法,只須證明父母是自己的家屬,就可以直接辦理5年長期居留,也沒有65歲的年齡限制,相對寬鬆。另外,歐盟護照持有者的父母可以先以旅遊簽證到英國,再在英國境內申請上述的5年長期居留簽證,不用再回中國申請。「現在英國投資移民簽證已從100萬英鎊轉變為200萬英鎊。相比之下,歐盟成員國馬爾他和塞普勒斯的投資移民總成本低於英國,因此一些客戶考慮申請馬爾他或塞普勒斯的歐盟護照,也可以帶父母一起到英國。」另外,也有通過伴侶為歐盟成員國國籍的身份,辦理父母的居留簽證。比如一位華人女士通過其丈夫的法國國籍身份作為擔保,先幫父母申請半年的短期簽證(探親旅遊簽證或歐盟家庭團聚許可EEA Family Permit),再在英國申請五年簽證,此後申請永居居留。英籍華人若較長時間在其他歐盟國家工作,可通過歐盟法律幫父母申請入境英國手續(這種申請方式稱為Singh Surinder),但這種情況也非常苛刻。英內政部:不針對任何民族 只怕佔用資源對於該條請願,記者聯繫了英國內政部。但內政部不願就請願和華人父母贍養做出評價和回復。內政部新聞官員Dan Keel對記者表示,內政部已在網上給出了回復,內政部的評論和觀點均已此條回復為參考,不做更多表態,且不便單獨對華裔族群進行評論。內政部網上的請願回復表示:「根據《移民法案》,成年家屬移民提供給那些需要長期個人護理、且只有他們在英國的親戚能夠提供這種照顧的人。「2012年7月生效的《移民法案》規定,非歐洲經濟區(EEA)成年公民家屬(包括家長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須證明他們需要長期個人護理,且只能有他們在英國的擔保人能夠提供。「該通道僅提供給那些最需要照顧的人,而不是給那些只是更喜歡住在英國的人,否則會使英國國民健康服務(NHS)和社會福利支出顯著增加。成年親屬仍可以探訪其在英國的親屬,但最多6個月且必須在此前回家(編者註:目前針對中國的短期訪問簽證已從1月11日起延長至2年)。「該新政策不是提供給所有家長來英國與他們的成年孩子團聚並長期居留,且並不建議他們應該這樣做。該新規定體現了對納稅人更公平的對待,如果成年家屬來到英國居住,英國國民健康服務和社會福利開支將會增加,即使要求了擔保人不依賴英國的福利或社會保障房負責親屬的前5年開支、住宿和護理。針對請願提出的相比英國更為寬鬆的歐盟移民政策,內政部表示,」歐盟公民在其他歐洲國家的居留和工作權,以及他們被其非歐盟成員國家屬陪伴的權益,是在《自由流動指令》(Free Movement Directive)規定之下,且所有歐盟成員國必須執行。歐盟公民自由遷移的權利並不是無限的。那些希望生活在英國超過3個月以上的人,必須是以僱員、自雇者、自給自足者或學生的身份來踐行歐盟條約規定的權益。如果歐盟公民未達到任何其中一項要求,他們將沒有在英國居留的權益,可能需要搬離。我們不會容忍《自由流動指令》的濫用,識別並處理濫用自由遷移權是首要任務。「對此,專家表示,3年多前剛縮緊過65歲父母申請永居的標準,短期不可能再迴轉。朝令夕改,從古至今都不是任何政府會採取的明智之舉。就算有天英國當真放寬,允許超過65歲的父母加入英國公民,那必定有其他政府機構資金縮減,部分其他福利被中斷。官方數據:父母永居簽發比例近乎為零根據英國政府官網(www.gov.uk)最新更新的數據信息,截至2015年9月的一年內,除去訪問簽證,共有36724個家庭相關簽證被通過,相比前一年增加了6%。而同期英國內政部通過的歐盟家庭團聚許可(EEA family permit)達到23820個,相比上一年增加24%。然而永久居留的通過情況卻有所不同。與家庭相關的永久居留相比前一年下降了41%,僅為22311人。這是2010年3月之後來持續下降趨勢的延續,截至2010年3月的一年內,有75852萬人得到家庭相關的永久居留。在2015年9月的一年中,得到家庭相關的永久居留的主要為配偶身份,達86%(19212人),子女佔13%(2849人),家長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接近為0%,僅有78人,另外還有其他家眷約1%。從中可見父母永久居留的難度之大,比例之小。相比前一年,家屬永久居留數量下降明顯。配偶永久居留簽發數量下降了40%,子女下降44%,家長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下降65%,其他家眷下降64%。英國政府網站也承認,」這些數量的降低也部分顯示了2012年7月家庭移民條例(family Immigration Rules)改變之後所帶來的巨大移民改變,其中比如有配偶在多久之後能獲得永居,家屬入境簽證和續簽的要求改變。「在家庭簽證中,巴基斯坦、印度、美國、孟加拉國、菲律賓五國公民依次名列2015年獲得簽證最多的國家,中國移民對英國來說不是主力,中國公民的數據並未出現在公布數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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