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喜歡你,我已經足夠勇敢

我有一個同學,上高中的時候喜歡上隔壁班的一個女孩兒。每天下了課就站在樓道里等著人家去上廁所,只盼著能看上一眼。若是看到了,整天都精神抖擻,上課時老師不提問都會舉手,跟磕了葯一樣興奮。若是女孩兒不小心跟他來了一次對視,那更不得了,全天心動過速、心率不齊,面色潮紅,發了春兒似的見人就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的能看見闌尾,張口就是:天兒真好啊——根本不在乎那天是颳風還是下雨。

高二分文理班的時候,他費盡心思的打聽到姑娘要報文科,全然不顧自己理科成績更好的現實,選擇了文科,只為了有更大的機會分到同一個班級,還自詡是「婦唱夫隨」。出乎意料的是,兩人果然分到了一個實驗班,更出乎意料的是,高二開學後姑娘轉學了……

從那兒以後,兩人沒了交集。

那個女孩兒到最後,都不知道我同學的存在,更不會知道曾經有個男孩兒,因為喜歡她而調整了自己的人生軌跡。

當年我身邊,這樣苦逼的案例比比皆是。

暗戀的女生喜歡打籃球,那男孩子不論五短身材也好,四肢不協調也罷,也會嘗試著在籃球場揮汗如雨的苦練,練的球技不漲,成績下降。

暗戀的女生痴迷音樂,那男孩子不顧五音不全,手指粗短,也會嘗試買把吉他躲到沒人的地方吱呀亂彈,半年下來連個生日快樂歌都不會彈。

暗戀的女生專情徐志摩,那男孩子也沒日沒夜的泡在圖書館,佝僂了脊背,近視了雙眼,終於憋出來「白雲啊,你真白,真他媽白,太他媽白了」這樣的曠古神句……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為了喜歡的女生做了很多事兒,完全不在乎「長得丑,打高爾夫都像在鏟屎」「沒有錢,浪子根本帶不上子」的奉勸。

但他們都沒有做的一件事兒是,站在女孩子面前,告訴她:我喜歡你!

昨天看了一部電影《高跟鞋先生》,一部能讓人開懷的喜劇愛情故事。杜江扮演的男主角杭遠喜歡薛凱琪扮演的李若欣,從小到大,女主喜歡什麼,男主就朝著那個方向努力,最後甚至不惜變身「女人」,成為女主的「閨蜜」。可當李若欣發現真相時,竟然說:——你這個懦夫!

喜歡一個人,不敢表白,就是懦夫嗎?

我以為不是。真正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人會變得卑微可憐,患得患失,之前所有確定的都開始搖擺。一句簡單的話都要思量再三,一個微小的動作都會練習數遍,唯恐失了禮數,漏了破綻。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這是張愛玲的名言。驕傲如張,在看見自己喜歡的人時,也會卑微如斯,何況我輩?

所以,表白對於一個心懷真愛的人而言,遠不是「鼓起勇氣」後的「脫口而出」那麼簡單,需要考慮的也不僅僅是「被拒絕了怎麼辦」這樣的面子問題,而是「表白以後怎麼辦」的長遠考慮:失敗了兩人還能不能一切如故,會不會連遠遠看著的資格都會失去;成功了兩人如何相處,自己有沒有能力給她應得的幸福……

對某些人而言,「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或許只是一句心靈雞湯,但對某些人而言,或許就是終身的實踐。譬如那個與梁思成毗鄰而居的金岳霖,看著林徽因走過了風雨人生,和徐志摩相比,他或許缺少轟轟烈烈,說走就走的決絕和瀟洒,但卻多了大愛無言,滄海桑田的厚重和長情。

說的簡單些:一句喜歡你,真會耗盡人一生的力氣。

最後再說我的那個同學,誤入文科班的他,最終還是沒搞清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區別,高考失利。

過年的時候遇見他,得知他現在是神州專車的一個司機。酒過三巡,憶起過往,談到少年故事。觥籌交錯,恍若隔世。熱鬧中他忽然沉默下來,說:「我後來又見過她一次。」

「那天接到一個去機場的單子,在大悅城等了半個小時。她走過來的時候我一眼就認出了她。我什麼也沒說,上車後,她一直在擺弄手機,下車我給她打開車門的時候,她很客氣的說了聲謝謝。」

「她沒認出你來?」有些話,只是為了打破沉默。

「十年後,一切如昨。」他喝了一口酒,語氣里聽不出情感。

「她打你車,你不就有她手機號了嗎,沒想過聯繫一下?」

「現在我們和用戶的聯繫都是虛擬號碼,為了保護客戶隱私,不顯示真實號碼的。」他沉默片刻,接著道:「再說,她若安好,我又何必打擾呢?!」

我不覺得他懦弱。對他而言,喜歡那個女孩兒,或許是他做過的,最勇敢的事。


推薦閱讀:

只怪生命太長,讓我們不夠勇敢|送給七夕有心事的有心人
生活感悟的句子:勇敢做自己,永遠不會太遲
面對不勇敢的孩子,我們如何做?
在戀愛中女生要應該怎樣保持自我,獨立堅強而不產生太強的依賴?

TAG:勇敢 | 喜歡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