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引渡法:讓溫哥華變成騙子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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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維讀者網 2007-03-23 16:51:08多維社編譯報導,七年來中國政府一直想把賴昌星引渡回國,不斷要求加拿大政府把這個最大通緝犯交出來。 但賴昌星可不想回去。因為這位被政府指控經營著一個龐大的走私和行賄帝國的曾是中國最富有的商人,並不確定自己被遣送回國後將會發生什麼。 賴昌星近日在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說:「我不知道我是否將被拖出去槍斃,或者遭到毆打,或被毒死。」所以,賴昌星的律師一直為其申辯,使他留了下來,呆在他的溫哥華寓所內。 《華盛頓郵報》3月22日發表題為《加拿大引渡法已讓溫哥華變成騙子的天堂》的文章,介紹了幾名「躲藏「在溫哥華的被通緝的「騙子」,其中包括從中國逃出的兩名通緝犯求求賴昌星和高山。 文章說,賴昌星在溫哥華有不少「陪伴」,這些「陪伴」不是在某個地方被通緝的白領,就是想力圖躲避人們注意力的人。 《華盛頓郵報》說,溫哥華政治般地偏愛著沉醉於正確的政治,環境乾淨清潔的形象,以及綿綿陰雨所培育出來的悠閑心情。但它也是這個世界被通緝的逃犯的一個天堂,為那些行騙者提供著法律的庇護。 曾經撰寫過有關加拿大西部白領犯罪和股票交易黑幕的溫哥華太陽報資深記者伯恩斯(David Baines)說:「騙子們都傾向於轉往最末端,而溫哥華則是這方面的最末端。 《華盛頓郵報》說,八年前,福布斯就把溫哥華描繪為「世界的欺詐之都」。為此,政府當局進行了清理,關掉一些不規範的證券交易所,這些交易所都在股票交易中存在著許多問題。但伯恩斯說,這些問題仍然遺留下來。 伯恩斯指出,在那些會計師、律師、經紀人等專業人員中,存在著一個「調解人」,有人將其稱為「欺騙的基礎結構」。伯恩斯說,這個基礎結構仍然存在著。 這個基礎結構中心的許多低價股票,其實一文不值,卻在美國的場外櫃檯市場(OTC)被交易,這些股票被推銷員在電話和互聯網上銷售出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3月宣布展開Operation Spamalot行動,停止了在拉圾郵件推銷中心中出現的35家公司的股票交易,而三分之一的公司都與加拿大卑詩省有關係,而該省的省會正是溫哥華。 加拿大當局估計,在美國4000多家在場外櫃檯交易系統(OCTBB)中交易的公司中,溫哥華就佔了500家。這些公司不斷聲稱自己擁有各種龐大的汽車庫存、熱礦前景、技術突破、醫療奇蹟、有價值的房地產和令人興奮的資產,而這些「業績」往往都是被誇大或根本就不存在的。 卑詩省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財務負責人艾迪(Martin Eady)指出,在溫哥華的部分經營者都在利用邊界的優勢。由於絕大多數受害者都在美國,所以當地的監管部門很少接到投訴。而美國的證券監管部門則正在警惕地追蹤著,這些總部設在加拿大的公司。艾迪指出,當它涉及到跨越邊境時,要想調查這些公司並對它們進行起訴,實在是太困難了。這個因素使所有事情,都至少加長了一倍。 《華盛頓郵報》指出,儘管這樣的欺騙詭計往往其規模都很小,但卻給與溫哥華在生意交易上帶來壞名聲。艾迪說,「這些兇手應該不會感到他們可住在一個地方,而受到傷害的人則住在另一個地方,從而瞞天過海。」 但這些騙子卻這樣做了。聚集在溫哥華的嫌犯,都對加拿大因引渡而進行冗長的法律審理程序而深受鼓舞,因為引渡官司一打就可以持續多年。其中,最有名的案例,並不是賴昌星一打就是七年的遣送官司,而是在印度出生的金融家薩克西那(Rakesh Saxena)。 多維社從英文媒體檢索到的資料顯示,薩克西那在英國獲得英語碩士學位,畢業後開始追逐他的金融夢想,他曾在香港工作過,還在歐洲和獅子山從事鑽石和開礦生意。泰國政府指控他從曼谷商業銀行貪污了8800萬美元。1996年6月,泰國警方對其發出逮捕令。 同一年,薩克西那在卑詩省著名的滑雪勝地威斯特勒被逮捕。薩克西那已成功地把這場引渡官司打了十一年,在勸說法庭同意由他支付看守費用來把自己軟禁起來後,他的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其位於溫哥華的豪宅中度過的。 薩克西那還承認,他在家中企圖在獅子山發動一場的政變,並繼續做被他稱為「鑽空子」的生意。薩克西那在其被警衛看守的豪宅中接受電話採訪時說,在買賣空殼公司上「有很多學問」,「我做了很多這方面的交易,歐洲和香港空殼公司和合資企業。基本上這些都是套利買賣。你可以說它是鑽空子,但它不違法。」 2006年秋天,加拿大當局以為他們終於可以把薩克西那送上遣返曼谷的班機了,可當時泰國卻發生了一場軍事政變。隨後,薩克西那又重新提出了上訴。 撰寫過兩本有關引渡書的加拿大律師鮑丁(Gary Botting)指出,加拿大漫長的法律程序,旨在確保那些被遣返的人在回國後不會遭到審判或酷刑。雖然鮑丁為加拿大的司法程序進行著辯護,但他同時也承認,象薩克西那這樣有錢的逃犯,可能會通過無盡的上訴,長期拖延下去。 鮑丁還表示,在加拿大幾個著名的遣返案件中,都有大量的金錢投入。對那些富人來說,肯定有不同的制度,他們能聘請名律師去鑽各種法律空子。而薩克西那則認為:「加拿大沒有權利把我送回泰國,因為你無法在那裡得到公平的審判。」不過,他也承認,「目前的生活並不好過,恕我直言,這並不是我選擇的居住地點。從我的角度看,它只是一個水池子。」 《華盛頓郵報》指出,除了薩克西那外,還有其它人也正尋求著這樣做,賴昌星就是其中的一個。1999年,賴昌星在聽到檢察官正計劃對他和他的家人動手前,他就選擇逃往溫哥華。中國官方稱,賴昌星經營著一個巨大的走私集團,涉案金額達到10億美元,並向福建省和廈門市官員行賄。 遠華走私案的14名涉案者被判處死刑,其中8人已被處死。賴昌星的哥哥曾被中國調查人員帶到溫哥華,勸說弟弟回國,但在這次不成功的旅行返回中國後,死於監獄。 賴昌星繼續留在加拿大,一直令欲改善兩國貿易關係的溫哥華當局感到極不舒服。中國政府也不斷要求加方,把賴昌星同其它幾名逃犯一起遣送回國,其中包括近日出庭受審的銀行官員高山。中國方面已承諾,在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後,不會判其死刑。不過,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認為,加拿大政府不應該相信中方的承諾。 馬塔斯說:「現在的問題不是加拿大的司法系統,而是中國的司法系統。如果他們不實施酷刑,不判處死刑,他就會回去。」 48歲的賴昌星通過翻譯對《華盛頓郵報》說,他現在的生活來源全靠朋友資助,他已經失去了曾經享受和擁有的所有財富。但他也承認,加拿大的法律已經讓他躲避了一次強行遣返。 對當初逃往溫哥華,賴昌星最後說,「我認為這是我做出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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