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謀幸福」的哲學意蘊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為什麼人的問題,是檢驗一個政黨、一個政權性質的試金石。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他強調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為人民謀幸福」是中國共產黨一切活動的根本目的,它為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提供了根本價值遵循。在新時代,「為人民謀幸福」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對群眾史觀的新認識。

從本質來看,「謀幸福」是對馬克思主義和中國共產黨宗旨的堅持,回答了中國共產黨人為什麼要「為人民謀幸福」。「為人民謀幸福」彰顯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中國共產黨堅持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既然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命運的根本力量,那麼自然應該「為人民謀幸福」,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內在要求。「為人民謀幸福」也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一貫主張。中國共產黨在不同歷史時期相繼提出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有利於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以人為本」等理念。這些理念是不同歷史時期「為人民謀幸福」的具體體現。馬克思主義政黨存在和發展的根本條件就是「為人民謀幸福」。馬克思曾經說過,「共產黨……沒有任何同整個無產階級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如果背離這一點,做不到「為人民謀幸福」,就會失去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護。所以,十九大報告指出「為人民謀幸福」這個初心和使命是激勵中國共產黨人不斷前進的根本動力,全黨同志要繼續為實現這一初心和使命不懈奮鬥。

從主體來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共同構成「謀幸福」的主體,回答了誰「為人民謀幸福」。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作為「為人民謀幸福」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日起就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回顧過去,「為人民謀幸福」是我們黨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根本;展望未來,「為人民謀幸福」既是踐行我們黨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我們黨事業進步的保證。中國共產黨人將「為人民謀幸福」作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當然,這一初心和使命的完成離不開作為主體的人民自身。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就說:「過去的一切運動都是少數人的,或者為少數人謀利益的運動。無產階級的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的運動」。這就深刻回答了共產黨人「依靠誰、為了誰」這一根本問題。從這一觀點可以看出,人民的幸福是共產黨帶領大多數人一起謀來的,是黨群合力的結果。

從對象來看,中國人民是「謀幸福」的對象,回答了中國共產黨人為誰謀幸福。中國共產黨堅持為人民謀幸福,那麼如何理解「人民」這個概念呢?「人民」這個概念既是集體概念,也是個體概念,是群體性與個體性的統一。馬克思認為人類歷史的前提就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他強調「應當避免重新把『社會』當作抽象的東西同個人對立起來」,他把與個體相對立、相排斥的集體稱之為「虛假共同體」。在馬克思看來,共產主義社會是自由人聯合體,「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在這個聯合體中,個體是獨立的、自由的、全面的,個體的尊嚴和價值是得到尊重和維護的,這就是馬克思對人民的理解。「為人民謀幸福」要堅持將人民的集體性與個體性相結合,既要以全體人民這個集體為中心,也要以全體人民中的每一個個體為中心。要把「為人民謀幸福」落實到對每一個個體合理、合法、正當的權利和利益的保護上。正是基於此,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少」。在十九大報告中,他再次強調要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從方向來看,「美好生活」和「人的全面發展」是「謀幸福」的價值追求,回答了中國共產黨為人民謀什麼。「為人民謀幸福」首先表現為為人民謀「美好生活需要」。抽象地談論「為人民謀幸福」,很容易把這一馬克思主義立場、這一中國共產黨的宗旨虛無化。事實上,「為人民謀幸福」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這種具體體現在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謀的內容也發生了變化。從為人民謀「物質文化需要」轉化為為人民謀「美好生活需要」,「美好生活需要」既包括人民更高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也包括人民日益增長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說要把「為人民謀幸福」具體化為保障人民的政治權利、保護人民的經濟利益、滿足人民的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的社會福利,建設優美的生活環境。「為人民謀幸福」也體現為對共產主義終極目標的追求。中國共產黨人堅持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共產主義社會是自由人聯合體。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就說:「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可以說,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是共產主義的終極目標。因此,「為人民謀幸福」自然應該落實為不斷推動每個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在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到這一觀點,這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為人民謀幸福」的方向。

從規律來看,發展原則和漸進原則是「謀幸福」應該遵循的原則,回答了中國共產黨人如何「為人民謀幸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發展已經成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所以,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之所以強調繼續推動發展,是因為人民幸福的基礎是發展,物質的豐裕不一定會帶來公平、正義,但發展不足、物質匱乏往往伴隨著矛盾、衝突和不平等。人民幸福是現實的幸福,馬克思就說「人們每次都不是在他們關於人的理想所規定和所容許的範圍之內,而是在現有的生產力所規定和所容許的範圍之內取得自由的。而到現在為止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礎是有限的生產力。」所以,要將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作為人民幸福的「絕對必需的實際前提」,不能脫離生產力發展水平幻想脫離實際的幸福。十九大報告就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儘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人民幸福沒有止境,「為人民謀幸福」也沒有止境。

(作者:李雙套,系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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