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若兩岸和平協議指涉統一 台灣民意不接受
2012年12月06日 09:28來源:環球網
台「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兩岸和平協議非馬當局執政的優先項目。
原標題:台「陸委會」評估:大陸將加壓促談和平協議
環球網綜合報道 台灣《聯合報》報道,台「陸委會主委」王郁琦5日表示,從近期大陸十八大的表述及綜合各界輿情的看法,「評估大陸對台灣將加大政治促談壓力」,尤其是「和平協議」。王郁琦表示,當局對兩岸洽簽和平協議應有完整思考,「兩岸和平協議不會與停戰協議、互不侵犯條約一樣」,但要以何種方式呈現,兩岸都應致力找出彼此交集的核心關鍵。
針對「兩岸和平協議」,王郁琦說,大陸需要進一步提出實質內容,否則很難討論。他強調,此時洽簽並非是施政優先項目。
王郁琦5日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報告「中共十八大後兩岸關係發展」,這也是王郁琦就任「陸委會主委」後首次至中常會報告。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稱讚王郁琦「業務嫻熟」。
談及和平協議,王郁琦說,就國際實踐而言,多數和平協議是指「停戰或互不侵犯條約」,但這樣的觀點似乎無法套用處理兩岸關係,畢竟兩岸軍事衝突對峙已是過去式。
他指出,「若大陸要談的是指涉統一的協議,這樣的內容也不可能被現階段台灣主流民意所接受」。
王郁琦說,近4年多來,兩岸恢複製度化協商交流,兩岸交流問題都已透過機制解決,就是在和平架構下所實踐的最好證明。
在通盤檢討「兩岸關係條例」上,王郁琦說,修法將分為3階段,第一階段修法已在6月底送請「立法院」審議;第二階段將在「立法院」本會期送進「立法院」審議,包括大陸配偶權益保障、陸生健保政策、調整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在台身份後服公職限制及重新檢討大陸廣告管理規範。
王郁琦說,第三階段預計2013年到2014年底間完成,內容包括配合兩岸經濟協議(ECFA)後續協商進程,循序檢討修正經貿交流相關規定;研議規劃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配合兩岸關係現況,調整刑事章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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