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障:應給窮人以尊嚴
06-18
養老保障:應給窮人以尊嚴文:鄒 嘯 鳴中國青年報 8月28日電(記者滕興才)報道: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會長、民政部原副部長李寶庫表示,要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福利制度,弘揚中華民族的孝道應該成為重要的道德保障。李寶庫解釋說,孝道是中國的國粹,對於福利社會建設來說,成本低而效益高,應當大力培養。李寶庫告訴記者,目前社會中孝道缺失現象嚴重已經嚴重影響到老人獲得必要的福利。據他介紹,有研究表明,超過50%的子女對老人的態度是麻木的,「中國農村老人的自殺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倍到五倍」。咋一看,他的觀點似乎蠻有說服力。其暗含著的解決方案就是強化農村的「孝道」,以降低農村老人的自殺率。但是仔細一思量,他的觀點漏洞巨大:其一、難道其他市場經濟國家的農村,老年人自殺率低是因為「孝道」高於中國嗎?顯然不是;其二、既然他如此崇尚「孝道」,那他為何不籲請中國全體公僕集體放棄養老金,以孝道代之?顯然不會。一、數據張冠李戴,推卸政府職責為了搞清楚他的資料來源是什麼。我自己用「農村自殺率」做關鍵詞搜索互聯網,發現07年04月16日《中國新聞周刊》的文章《抑鬱自殺率:農村高於城市》,也許跟他的「研究」有點關聯。文章提到「在自殺的各種原因中,抑鬱症是罪魁禍首」。文中引用北京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執行主任、來自加拿大的費立鵬的研究結果顯示,農村的自殺率是城鎮的3倍多,近8成的自殺者居住在鄉村,其中農村女性占多數,而且絕大多數都是服用農藥自殺的。農村自殺的婦女中,很多都是抑鬱症。此文根本沒有認定農村自殺率高的原因,主要是「孝道缺失」。筆者在【中國知網】以「農村老人自殺」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僅搜索到一篇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童玉英的文章《從農村家庭變遷看農村老人自殺現象》。該文在討論「農村家庭變遷及其對農村老人的影響」中,提到了「家庭倫理觀的變化——『孝道』觀念淡化」。但該文在討論「農村老人自殺率」的時候,主要是引用了兩篇文獻的數據,分別是:1、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於2001出版的鄧偉志,徐榕合著的《家庭社會學》,該數據著重比較農村老人自殺率高於農村平均自殺率;2、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於2004出版的劉豪興的專著《農村社會學》中的數據。而該專著說明:農村老年人的自殺率約為城市的2.63 倍-4.80倍。但這兩項數據並未將原因歸於「孝道缺失」。通過文獻搜索,我們認為,認定「孝道缺失」是導致「中國農村老人的自殺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倍到五倍」的結論,很不科學。我們不排除農村老人自殺率高的原因之一,是養老保障的缺失。不僅 「家庭養老」不可靠,而且「社會保障」更缺乏。政府所應該做的,是公平公正地保障包括農民在內的公民權益,是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以逐步取代不可靠的家庭養老。二、現有的社保制度不公平中國其實已經建立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特就特在計劃經濟色彩鮮明:政府很清楚養老是需要消耗資源的,而這種資源又是稀缺的,那麼政府如何配置這種稀缺的養老保障資源呢?答案是「按資格」配置。中國的養老保障制度實際上執行的是「三軌制」。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建立於上個世紀50年代,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實行兩種不同制度,自1993年開始,兩種養老金待遇水平差距迅速拉大。目前這種差距在科級以下的幹部層面,已經達到了接近三倍的差距。而科級以上官員的養老金更是跟級別掛鉤,呈現階梯狀高高懸掛在空中,老百姓即使帶望遠鏡也看不清到底有多高。這種差距不僅體現在數額上,更體現在「誰出資」的差異上。政府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無需繳納養老保險,退休金由財政直接補貼。但城鎮職工不但要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而且養老金替代率一直下降。簡單說,體制內的由財政掏錢養老,體制外的主要由自己掏錢養老。而農民以及城市無職業者,則基本未被納入社會保障範疇,他們主要依賴「養兒防老」。《新西部》2007年第10期刊登了梁盛勝的調查報告《試論家庭養老對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的作用》。該文通過調查認為:「48%的調查對象收入最主要的來源是子女提供的資金;35.5%則主要來源於自己的勞動收入;來源於個人積蓄的佔5.6%,救濟與社會養老保險金在農村老年人的經濟收入中所佔的比例僅在10%左右。這項結果顯示,絕大所數的農村老年人還是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和子女提供的資金來維持老年生活的,這與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的現實相符」。民政部原副部長李寶庫現在擔憂的,就是農民及城鎮中無職業者的兒子們「不盡孝道」。這種指責迴避了我國養老保障制度上「三軌制」所隱含的制度性不公平問題。計劃生育國策已經實施了近三十年,我們發現:一邊,政府要求家庭要「計劃生育」,不要依賴孝道防老;另一邊,卻沒有實現諾言,在全社會實施普惠式的養老保障制度。最後,還要將責任推到他們的孩子身上。這是什麼邏輯?從農民的兒女的角度看,李寶庫先生的這種指責更是極其無厘頭。最近已經報道了河南始固縣官員選拔自己的子女們做接班人的新聞,有評論認為:「官位世襲是『官選官』下的蛋」;江蘇省組織部培訓「富二代」做好民營企業接班人。那麼,農民的子女大多數都是農民工。試問:在官二代、富二代、貧二代之間,你李寶庫憑什麼判斷「貧二代」尤其缺乏孝道?其中差異無非是:官二代可以將公權力世襲,富二代可以將私家財富世襲,而窮人所貧窮的不僅僅是財富,更缺乏的是來自政府對其享受公共權利方面的一視同仁。三、社會養老取代孝道養老給窮人以希望「家庭養老」中的「孝道」,是道德範疇,而道德範疇屬於「內在制度」,它被定義為群體內隨經驗而演化的規則。內在制度的執行大多依賴自願協調。這意味著:違反孝道並非沒有後果,比如他會受到良心的自我譴責,而且這種「不孝」本身風險巨大——自己的下一代會複製自己的「不孝」以懲罰自己的「不孝」。另外還會受到社會上親朋好友將他「逐出社交圈子」的懲罰。理論上講:公權力對此的強制性干預,空間比較有限。「4-2-1式」的代際人口比重日益增大。在這種狀況下,一對夫婦下要撫養一個子女,上要贍養四個老人。由於生產力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開支日益增大,他們無論在財力上還是在精力上都難以承受。這就給農村老人家庭養老造成了威脅。中國的養老保障制度必須覆蓋到貧窮的農村,原因是他們實際上是一系列不恰當政策的受害人。首先,在實施計劃經濟時期,嚴重的「剪刀差」是由農民所承受,這意味著城市工業積累的資本來源,很大程度上消耗了他們家庭的積累;後來強制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過程中,超生家庭都受到了相當嚴重的懲罰,再一次消耗了他們家庭的積累。且不談補償他們的損失,至少,我們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必須覆蓋到他們身上吧。我們再來看看美國的養老保障制度是如何建立起來的:當羅斯福總統簽署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法案時,正值美國正處於經濟危機的谷底,大多數老年美國人都生活在貧困之中。一位頗有代表性的老年人給羅斯福寫信,懇求總統根除「身無分文老年人的赤裸裸的恐怖」。羅斯福在「爐邊談話」中念了這封信,這是導致他力推的社會保障制度得以在國會順利通過的重要原因。自那以後,美國退休人員的貧困率急劇下降。1959年,老年人的貧困率在35%以上;1979年,它已經降為15.2%;而1996年,這個數據已經降為11.2%。雖然大多數老年人需要除設備以為的其他收入來源來保持一種舒適的生活方式,但若是社保制度不存在,當今半數美國退休者都要生活在貧困之中,而60%的全都是婦女。1500萬美國老年人通過社會保障制度脫離了貧困。【見安瑟爾·夏普所著《社會問題經濟學》最後一章】我們理解社保資源是匱乏資源,它也的確是按照「資格」進行配置。但是,我們在設計這種「資格」時候所秉持的理念,是非常值得商榷的。它到底應該按照「掌握公權力」的多寡為配置原則,還是按照「急需程度」為配置原則,這是考驗一個政府到底是在為誰服務,為誰謀利的大是大非問題。我們的觀點是:應把享受社會保障作為與政治權利等同的社會權利。一個國家的尊嚴,不是僅來自該國的富人的生活的炫耀,也不是來自該國公務人員的生活的愜意,而是該國最貧窮的人的生活的無憂。要大幅度降低農村老人自殺率,政府趕緊將社會保障制度覆蓋到他們身上,就會給他們以充足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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