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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縣誌》(清·乾隆十二年)卷之五:建置志

古人建邦啟土,疆域既定,營建斯興。邑雖蕞爾,以固封守,則有城池;以布政令,則有廨署;以承祭祀,則有壇壝。斯其建置之宏者歟!至若備儲有倉,傳命有鋪,旌善有坊,與夫收窮澤枯之所,又皆不可或缺者也。星羅棋布,而邑之規制昭矣。志建置。

城池

邑舊無城。明嘉靖三十六年,知縣鄧景武申請建築。南臨滻溪,東自龍潯山麓環山而上,北繞大洋山,西抵大旗山巔,下達於溪。周八百三十七丈,高一丈三尺。下石上磚。開二門,東為「賓陽」,西為「有年」。三十九年,知縣張大綱改縮西偏城垣,截大洋、大旗二山於城外,存城垣六百六十八丈,視舊制增高西北,浚濠深丈余;建北鎮樓,以資遠膫。東築月城,東西二門,俱建敵樓。

歲貢宅陳石記:歲庚申,倭寇倡亂,剽掠永舂,將克日唾手德化,諜知有城乃遁去。時邑侯張衢翁,思鄧侯築城之功,因喟然嘆曰:『公當其勞,我享其逸;德化之有城,不惟邑人世世戴公,余亦陰受公賜矣!』顧制闊而艱於守,可若何乃申改而狹之。城之東如其舊,西則改從縣後山而下,循田中趨西門,周圍六百六十八丈,高則合東西城皆增之。北城及西門建敵樓,外鑿濠深丈余。東門城樓,視西北高廣過之,外築月城,登其上屹然金湯。

次年辛酉夏,蓬壺叛民呂尚四率脅從者三萬人,環攻十有餘日,勢甚猖獗,而我師卒能乘勝直搗巢穴,蓋以城完而守固也。噫!鄧侯固有功於民,而張侯能成鄧侯之志,是亦有功於鄧侯者也。嗣後屢經寇變,深山窮谷之民,扶老攜幼,魚貫而入,寇退則反。蓋自有此城,而人民以安,縣治以固,二侯之奇勛偉績,豈特彪炳一時哉!語曰:「有功德於民則祀之,其張、鄧二侯之謂歟!」

四十三年五月,大水壞東西城垣,署知縣泉州府檢校謝啟光葺之。後屢有水患,時壞時葺。

四十四年,知縣何謙開北門,名曰:「拱辰」。建敵樓,設窩鋪。萬曆十九年,知縣丁永祚開南門,名曰:「來風」。

侍郎庄國貞記:「德化縣,泉郡之西北鄙也。由五季創邑治,逾六百餘年弗克城。城自嘉靖丁巳邑侯鄧君景武始。然其時僅為東西二門。迨乙丑,侯何君謙復建門於其北,而南猶闕焉。丁侯始至,登陟城垣,眺矚方隅,俯而若有思也。已而嘆曰:『《傳》有之,南門者,法門也。在昔聖人南面聽政,向明而治。小之郡若邑,大之天下,於以布法坊民一也。即德化壤地褊小,介在萬山中,然亦天子附庸國。業已周環雉堞矣,而門僅三面,向明之方闕焉弗備,其何:其示民?且也郡於今日,人文煥發,彬彬才俊。每春秋比士,列薦書常數十計,邑去郡不二百里,而寥簡特甚,即比士於鄉,鮮有應者,斯其故豈盡在士?或亦德之地脈未開耳!夫龍潯山若枕,而丁溪水匯於其前若帶,固勝區也。必山澤通氣,而後休祥啟焉,文明臻焉。今者門制有闕南,北限艮,山澤之氣,毋乃猶塞而弗通歟!第令更建門於南,背接巒嶂,面瞰溪流,若引諸紆縈之水,納之襟裾間,用疏達其湮鬱,而宣融其文明,庶幾有蔚然而起者。』侯以燕語博士先生,諸弟子聞之,皆曰:『侯實將有大造於我,奈何愛區區之力而以煩公帑耶?』遂相率詣於侯。侯為躬度厥址授之,而又捐俸倡焉。經畫已具,畚鍤咸集。始於辛卯之二月,數旬而功竣。」

崇禎十四年,知縣李元龍增高城垣三尺,分雉堞為一千垛,重建「北鎮樓」。

國朝順治四年,寇墩四門敵樓。尋以城北荒寂,田地灣濕,閉拱辰門。

康熙十五年四月十六日,大雨,溪水暴漲,自浪淹城。沿溪一帶,城垣廬舍,盡湮為壑。偽知縣蕖麗生督民修築未就,偽知縣辜錕繼成之。仍舊址改「來風門」為「解阜門」,「有年門」為「金成門」,並建敵樓。東南開水門一,西南開水門二。二十五年,知縣范正輅繕葺城垣,重建「賓陽」,「北鎮」二樓。

今「北鎮樓」廢,址猶存。五十年,知縣殷式訓奉文修理城垣。

開新門於城之西北隅,移教場於學宮後山。人文由是不振,紳士乃赴憲呈請復舊。六十年,知縣熊良輔奉文修理城垣。乾隆十年,知縣魯鼎梅奉文修理城垣。

公署

縣署在龍潯山西南,滻溪之北。即唐貞觀中歸德場治所。五代唐長興四年,升場為縣,因置廨。東西相距,前橫闊二十二丈,後橫闊四十四丈,直深四十八丈四尺。

宋熙寧間,知縣事陳居方營繕旁為倉庫、吏舍,中為大堂,後為宅堂。

紹興十三年,知縣事吳崇年鑿山廣其基,為室十有二間。知縣事蔣雝繼建縕仁堂於廨東。辛次膺為之記。

乾道七年,知縣事陸洝建清真堂於廨西,又有梅台及秋香,馴雉、盍簪、綠野、綠錦諸亭。建年失詳。

淳熙四年,外門及大堂毀。知縣事林叔度重建大堂。五年,知縣事劉隆重建外門。十一年,知縣事鄭旦之改綠野亭為學道堂,綠錦亭為雙清亭。

紹熙元年,知縣事季元才建中門。

紹定三年,復燬於火。知縣事林倚建中堂。黃之望繼營廳事。櫱彥琰建重門及鼓樓。胡應梅於門內立兩廡,東為吏舍,西為倉庫、犴獄,廳事後西為書院,旁為百花亭。

淳祜四年,知縣事黃忠叟建大門。己酉冬,吳一鳴於大門外立宣詔、班春二亭,新四圍牆垣。

元至元丙子、至治壬戍,縣署兩毀。尹翟彬、簿李德仁、達魯花赤千奴、尹沈思蘊、尉王良質相繼建修。

明洪武間,知縣王貞、丞余表、簿古彥輝大加修葺,規制完整。

正統十三年,毀於沙寇鄧茂七,典史王志安重構正廳。

景泰七年,廳復毀。天順六年,知縣李青重建,並建儀門。正德十四年,知縣張紱重建譙樓。記:「泉,閩之雄郡,德為泉之屬邑。群山崒嵂,一溪迤邐,小澗會溪為『丁』字之形,有文明象,而德邑爰立。然地廣人稀,里戶沿革,十僅存半。縣治儀門之外,舊有水門,上設譙樓,懸鐘鼓以司更瞭望。尤庫獄,捍禦攸關也。

余乙亥秋,蒙授職蒞此。目其譙樓,東西廈瓦壓於上,級圯於下,旋葺旋頹。粵丁丑之夏,朝覲歸,像蝕棟筒①,頹復過半。凡出入、啟闔、司更、瞭望,實維有艱。矧鄰封流寇蝟集,覬覦啟侮,用切戰兢,而我邑民庶,又困於誅求之煩,不可以纖毫擾也。載思之無何,乃自捐俸及圉夫之餘者三十兩,市杉百株。尼於上命,弗遂營葺,日復一日,而傾圯尤甚。乃僉謀請支公帑無礙官銀七十兩,再湊市杉、佣匠、買料,申蒙巡按侍御用命允。愛就戊寅季冬,交承興工,令民之敦愨耆年者董其事。迄己卵孟夏落成焉。翚飛高建,非藉是誇壯觀,實足以捍患而禦侮矣。此後保障有道,庶幾無虞乎?

或曰:『長府可仍,奚庸屑屑為此?』殊不知惟事事乃有備,有備乃無患。此古之格言,為政之大要也。」

嘉靖元年,知縣胡呈章重建申明、旌善二亭。始建未詳年代。九年,知縣許仁重修縣廨,前為正堂,左幕廳,右架閣庫。兩廊為六房、承發科。幕廳東為典史廨,架閣庫旁為吏舍,際留倉。儀門內,西為獄,外東為土地祠,外左為申明亭,右為旌善亭,南為譙樓。

二十七年,知縣緒東山重修縣署。

四十四年,知縣何謙重建後堂及土地祠。

天啟五年,知縣桂振宇建寅賓館於儀門之東。匾曰「虛受」。以儀門西為糾察祠。

國朝順治三年,寇毀縣署。六年,知縣王榜構內外堂及後廨。八年,知縣何之旭構獄屋五間。

康熙二十六年,知縣范正輅捐俸建兩廊、六房、吏舍,修內、外堂,寅賓館,土地祠。

舉人謝青鍾記:「德,九邑耳,規制他無足述,舊惟縣署及學宮巍煥之觀,殆與上國齒,載諸邑乘詳已。鼎革初,山寇一炬,盡成焦土。迨戊子歲,王邑侯榜實始經營。然聽事之堂,儀立四壁,後宅前樓,潦草粗具而已。歷任因仍,遂成舊貫。及甲午再變而寇攘,甲寅再變而海踞,丙辰之夏,天吳肆虐;又從而漂蕩之,並所謂四壁粗具者,傾頹腐圯,駸駸乎不可復問矣! 今父母範公,世胄名科,學術經濟,雅有淵源。膺簡命來蒞茲邑,慨然以百度維新為己任,勸農桑、剔蠹弊,讀法,課藝,興學,明倫,凡所以整躬率物者,無非本經術為治理。期年之內,百里盡登衽席。乃捐俸鳩工庀材,初葺正堂,次建兩廡,修譙樓,次設常備兩倉,又次建土地祠、寅賓館、贊政堂,以及庫司、架閣、鋪屋、獄堂。凡昔所有,莫不厘備。既堊以丹,洵美而文,荒陋於焉改觀。深山父老,成歡忭感嘆。共謂前代二百餘載隆盛之規,廢幾五十年所矣,不意今朝復見昌明景象,而不勞民,不傷財,是侯之仁且能也。夫修廢舉墜,不失舊觀,古人一燕息嬉遊之所,猶且載筆金石,以傳不朽,況茲奉法蒞民地歟?是不可以無記。愛敘梗概,壽諸棗梨雲。」

乾隆五年,知縣黃南春於廨右再建土地祠。十年,知縣魯鼎梅重修大堂及兩廊,儀門、譙樓、申明亭、旌善亭。

典史廨在縣署東偏。明嘉靖九年,知縣許仁修建。三十二年,典史關一德捐俸重修。國朝順治四年,與縣署同毀於寇,典史李潛鱗移建於來風門之東。康熙十五年,水圮。十六年冬,典史顏志美仍就縣署東舊址重建。前為門,中為廳事,後為內廨。

儒學教諭署在縣治西後宅,與縣廨毗連。順治四年,寇毀。十二年,訓導林甲繼捐俸建一廳四房。先是,訓導與教諭同署,康熙四年,奉文裁教諭,十七年復設。四十九年,教諭陳文海捐俸修葺。堂西建旁舍一所,廊房四間,周以垣牆。五十年,教諭力子侗捐俸重修。於堂東建書房二間,堂前建露亭,改造大門。

乾隆十二年夏,教諭曾晉捐俸修建。知縣魯鼎梅勸捐序:「生民之大經曰教曰養,是故聖人慮逸居之無教,而董之以師儒之職,臘之予庠序學校之地,所關至鉅也。然非其人,則政不舉而事且弗具,城闕佻達有由然矣。

德邑學博曾君銘三,以鴻才碩彥,英年受職。甫至,即申明先王之教,慨然以造士為己任,邑人士靡靡然從之。所居講舍不足以蔽風雨,曾君念學校之地,教所自出,不容苟且,方具牘請帑,以肅冠裳之會,而及門諸生謂講業請益之席,未可遷延申請,重煩案牘。弟之於師,古人皆有執贄之義,願與同人醵金而理之。或者曰:『不可。吾師式化德邑且期月矣,野處之秀,聞風者喁喁嚮往,則是舉也,誰不願以束脩請誨,豈其門外麾之歟?』諸生不能決,請於余。噫,異哉!生等之勇於義,而曾君之化之有成也。由前之說,為義之正;由後之說,為見之大。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序其語弁之於簿,俾吾德邑之俊秀欲挾贄而來學於曾君者,得與名焉。將學校振飭而教化彰明,養道於是乎有終矣。則吾不知善在曾君也夫,抑善在德邑也夫!」

儒學訓導署在縣治西上市。康熙二十年,訓導李蚤春以諭、訓同署,窄狹難居,捐俸買置一廳一房,建門左、右為房二間。二十七年,訓導方祚隆捐俸築牆於其右,建上、下二間。

駐防廳在上市新街。先是,順治五年,副將蔡調羹以西門內民舍為副總府。十一年寇毀。十四年,汛防千總徐登創於上市北街之南。康熙十五年水圯。十六年,千總馬虎移今所。

附:舊署

分司行署在縣治東宋教場地。明洪武九年,知縣王貞建。景泰五年,知縣李青修。正德十一年,知縣張紱重建。後廢。今建為圖南書院。

丞廳在縣治東南沙坂。宋建炎三年建。明永樂間,以縣不滿萬戶,丞罷,廳廢。

簿廳在縣治西偏。宋淳熙二年,主簿趙師

重建廳東為三友堂。紹興十一年,主簿黃廷瑞修。明永樂間廢。

尉廳在縣治東三百餘步,坐南向北。宋太平興國間,建西偏為講武亭。慶元三年,縣尉趙汝鬯重修。嘉熙間,以射主山為嫌,移基於北。淳祜七年,尉孫應鳳仍舊址重建。東為甲仗庫,東偏為雙瑞亭,有池可二畝,憑水為閣。尉洪格為記。明永樂間廢。

巡檢司一在縣西北東西團,一在縣東清泰里,一在縣西北小尤中,一在縣北楊梅上。俱元至元間設,後俱廢。明洪武二十年,江夏侯周德興徙東西團巡檢司子同安縣之官澳,其故址為預備西倉;徒清泰巡檢司於惠安縣之黃崎村,其故址為屯倉。

高鎮巡檢司在縣北湯泉里。明洪武間設,後圯。嘉靖九年,知縣許仁斥東西團劉坑鄉慈濟宮,改建前堂一間,東西廊二間,門樓二間,繞以垣牆。後移於湖嶺。萬曆間,裁巡檢司署,廢址猶存。

陰陽學,醫學俱在縣治西。洪武十八年設,後廢。

僧會司在瑤市社程田寺。洪武十六年設。

道會司在縣治西南高卿社崇道宮。洪武十六年設。今廢。龍潯驛在縣治西。宋嘉定六年,知縣季端誼重建。元因之,後廢,即今儒學教諭署址。上壅驛在縣西北東西團,距縣六十里。宋時設,元因之。後廢。

社稷壇在縣西大旗山下,滻溪之北。舊即地而祭,宋紹興間,知縣林及始甃二壇。邑人立庵其側。嘉泰甲子,知縣事趙彥濂建齋廳,瓷壇壝,植以松柏,更新庵,字額曰「祜善」。

淳袼己酉,知縣事吳一鳴霞修。立石為主。

明洪武三十一年,圮於水。三十三年,主簿古彥輝重甃,並建神廚、神庫、宰牲亭、齋戒所。後俱廢。正德十六年,因防寇以其地西偏作教場。

嘉靖九年,知縣許仁請復教場於縣東舊地後竟未復,即其地立華表於壇南。壇式四方各二丈五尺,取大社五丈而殺其半也。高三尺,陛各三級。壇下北深九丈五尺,東西南各五丈,周繚以垣,立四門。路由北入。壇上樹石為主,高二尺五寸,方一尺,埋於壇南土中。去陛一尺五寸,露出圓尖。國朝因之。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南丁溪之西。明洪武六年建。三十三年,主簿古彥輝重修,後圮。

嘉靖九年,知縣許仁重建,立華表於壇南。壇式:四方各二丈五尺,高三尺,壇東寬四丈八尺,壇西寬五丈。今墾田三丈八尺,田長十六丈三尺,充武廟燈油。壇南寬一十丈七尺。今墾田七尺,田廣六丈七尺,充武廟燈油。壇北寬五丈,周以短垣。國朝因之。

邑厲壇在縣西。明洪武六年建於縣東妙峰山麓,南向。十三年,知縣王貞拓而廣之。壇前建亭,壇東立石,刻欽祭文。

文曰:「普天之下,后土之上,無不有人,無不有鬼神。人鬼之道,幽明雖殊,其理則一。故天下之廣,兆民之眾,必立之君以主之。君總其大,又設官分職於府、州、縣,以各長之。各府、州、縣又於每一百戶內,設一里長以領之。上下之職,綱紀不紊,此治人之法如此。天子祭天地神祗及天下山川王國,各府、州、縣祭境內山川及祀典神祗,庶民祭其祖先及里社土谷之神。上下之禮,各有等第,此事神之道如此。尚念冥冥之中,無祀鬼神,昔為生民,未知何故而歿其間,有遭兵刃而橫傷者,有歿於水、火、盜賊者,有被人取財而逼死者,有被人強奪妻妾而死者,有遭刑禍而負屈者,有天災流行而疫死者,有為猛獸毒蠱所害者,有為飢餓凍死者,有因戰鬥而殞身者,有因危急而自縊者,有因牆屋傾頹而壓死者,有死後無子孫者。此等鬼魂,或終於前代,或歿於近世,或兵戈擾攘,流移於他鄉,或人煙斷絕,久缺其祭祀,姓名泯沒於一時,祀典無聞而不載。此等孤魂,死無所依,精魄未散,結為陰靈,或依草附木,或作為妖怪,悲號於星月之下,呻吟於風雨之時。凡遇人間節令,心思陽世,魂杳杳以無歸;身墮沉淪,意懸懸而望祭。興言及此,憐其慘凄,故敕天下有司,依時享祭。在京都有泰厲之祭,在王國有國厲之祭,在各縣有邑厲之祭,在一里各有鄉厲之祭。斯神依人而血食,人敬神而知禮。仍命本處城隍以主此祭。」

東偏立宰牲廚二間,房一間。後以東方為生育之地,非厲鬼所安,嘉靖十年,知縣許仁遷今所,立華表於壇南。國朝因之。

鄉社壇明洪武六年,令各里、團,每一百戶內立壇一所,祀五土、五穀之神。壇式:周圍四丈,高二尺,壇下廣各三丈,深四丈六尺,繚以牆。各鄉少有立者。

明洪武二十四年,建預備倉四。東倉二間在縣西,西倉五間在東西團巡檢司故址,南倉四間在新化里,北倉五間在楊梅中團。嘉靖三十七年,移西、南、北倉於縣廨之西。萬曆九年,移東倉於舊學地。後俱廢。

舊志云:「按預備二字之義,所以備不虞,賑凶荒也。前朝有憲令:『將歷年積穀銀兩,候冬成買谷貯倉。』又奉文:『每年青黃未接,散給各役工食,或糶下戶貧民,其銀扣收在庫。新開徵時,從里班之便,自認上稻,照時估值,即以扣收之銀起解。則在倉無朽壞之谷,在民無飢餓之苦,在官無久耗之費。典守者不至賠累,而倉可常盈,民可不擾。即著為令甲可也。』」

國朝康熙二十六年,知縣范正輅建常平倉四間編湛、恩、汪、

,在縣治儀門左右。五十二年,知縣殷式訓建倉八間編生、眾、用、舒、崇、墉、比、櫛,在縣廨西。

雍正十年,署知縣林興泗建有備倉二間,在儀門東偏。

乾隆三年,知縣黃南春建倉八間編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六年,建倉四間編時、和、年、豐七年,建倉四間編賢、親、樂、利;俱在縣廨西。九年,知縣魯鼎梅建倉五間編仁、義、禮、智、信;十年,建倉五間編福、壽、富、康、寧,又建倉六間編孝、友、睦、姻、任、恤,俱在縣廨西。

宋制以軍士充役,謂之鋪兵,元因之。鋪置鋪兵五人。

石山鋪在縣西北。二十里邱店鋪。二十里赤水鋪在十八都。二十里半林鋪在湯泉上。二十里湯頭鋪在下涌團。二十里湯尾鋪二十里中腰鋪俱在湯泉下。達尤溪縣界。

明設鋪二:在城曰縣前鋪,南達永春界者曰高洋鋪。離城十里。嘉靖四十四年,知縣何謙重建鋪舍。

國朝因之。雍正十三年,以大田縣改隸永舂州,路經本縣西界,添設倚洋鋪在實豐社。大墘鋪在尊美社。苦青洋鋪在實豐社。

每鋪額設鋪司一人,兵二人。

恢義坊在縣治西。

仁壽坊在龍濟橋。

旌孝坊在縣治西。為孝子張興渭立。

褐魁坊為上舍優等第一人釋褐蘇總龜立。

使星坊宣和中,為蘇欽登第立。

應宿坊紹興中,為陳師文登第立。

朱紫坊在儒學前。

制錦坊在縣門前。

綉使坊為提刑陳師文、運判蘇欽立。合使星、應宿二坊為一。

熙春坊

好德坊以市廛富樂、民俗淳厚,故立。

師模坊郡守呂用中為辟邑人張過典教立。

步瀛坊在楊梅上。永樂三年,訓導吳仲賢為舉人凌輝立。

攀桂坊在楊梅上。知縣孫應辰為舉人凌輝立。

鍾秀坊在東西團。永樂十二年,知縣劉謐為貢士蔣應立。

登雲坊在楊梅上。永樂十八年,邑監察御史凌輝為舉人曾灝立。

擢桂坊在楊梅上。永樂十八年,教諭趙琬為舉人曾灝立。

常德坊在城隍廟前。宣德四年,教諭朱希亮為舉人余英立。

青雲坊在儒學左。知縣何復為舉人余英立。

鳳鳴坊在分司西。宏治七年,府縣為舉人林真立。

星郎世美坊為萬曆間貢士林棟、林樞兄弟立。

以上坊俱廢。

恩榮二坊在石傑後房街。御史陸清源為封承德郎鄭揚及子戶部主事沛立。

望隆玉署坊在來鳳門內。御史陸清源為翰林院左春坊賴垓立。今廢。

國朝

異平人瑞坊在縣大門左。康熙五十三年,旌百有四歲老人張岳榮。

節孝坊在上林社橋頭坊。雍正六年,旌連時質妻陳氏。

節孝坊在上林社甲頭鄉。雍正六年,旌連宏籍妻陳氏。

節孝坊在高卿社張乾鄉。雍正七年,旌陳天桂妻潘氏。

節孝坊在梅上里卓地鄉。乾隆三年,旌陳存若妻蘇氏。

壽婦坊在十八格。乾隆三年,旌百有四歲壽婦林李氏。

院堂義冢(附)

養濟院在西關市頭。明洪武初,知縣王貞創於龍潯山麓。久廢。

嘉靖九年,知縣許仁斥縣東真君淫祠改建。

仁和刑部員外郎邵經邦記:「惠政確成者,竹厓許公令德化,而民書之也。見任則不書,此何以書?以見濟院則書也。濟院者何?存恤孤老,國之憲綱,公之有事也。夫存恤孤老,著於令甲,月餼歲稽,寒有帛,燠有絺,此常格也。常何以書?他邑其常也,德化其創始也。邑處邃谷間,制屬裁減,前令以其減也,而行之太簡,微公百年亦曠典耳。烏得而無書? 且夫減者,限銀谷,省力役,寡里甲,薄征藝,如何其能改作也?當縣郭門之東,故屬龍潯山趾,曰『慈濟廟』,非祀典也,公得而正之。所謂仍舊貫也,而又何改作焉?然則公之作者亦多矣。里之塾,射之圃,

②武之場,滻溪之開,與夫鄉賢名宦之祠,百度殆皆興也。他則何不書?聞諸唐、虞為政,史臣贊之曰:『困窮無告不廢』。文王治岐,孟子稱之曰:『鰥、寡、孤、獨必先。』則小民之情猶然也。於是以其言告於庠,陳子名伯容、周子名瑚,因學博黃君名輿以告於仁和邵子。邵子曰:『夫仁者,其存之,靡其底也;其施之,靡其迤也。由博施濟眾以至匹夫匹婦之所不能盡,而必視如已者,豈有他哉!天之化物也,本以並育並行,而蠕走蠢動,一或息焉,天無極功矣。地之變形也,本以生長收藏,而摧殘夭折,芥或遺焉,地非究德矣。司牧者,亦猶是也。既已求牧與芻而得之,而必視其疥癬,察其肥瘠,俾癢痾疾痛,切於吾身,然後政事有成,而正祥可致,諸福可臻,豐年可介,庶育可敏,教化可成。登人材,厚風俗,明禮義,行王政,以上企唐、虞,有周,如斯而已矣。若是乃吾儒分內事,而公何取,必於書之哉?』公名仁,字元夫。故同里閈,且聯姻婭,其聞道視余為先。茲任也,細而窮閭,大而通顯,明而台察,親而僚屬,合聲同詞,可無嫌也。乃若學博而行正,守繩而執義,生平無負顏之心,而通貫有契道之旨,則鄉評右之,所在歸之,而茲邑之名宦,當不可缺,吾胡可遜也?遂為記。」四十年,寇煅移建今所,大小八間,國初毀。

康熙二十三年,知縣傅以履仍舊址始建三間,後屢增建。今一連八間,小廳一間,外有門牆。

育嬰堂—在下市東南水門內,一廳二房。雍正二年,奉旨建。

漏澤園

一土名東嶽旁空地。嘉靖九年,知縣許仁置。後廢。

一土名按頭格。在薜蘿峰之麓,今瑤台書院牆外。貢生蘇重光,監生林士品、林升麗捐築灰堆。

一土名塔兜瀨。在縣東南瑤市社。

一土名金鎖形。在縣南。

一土名員山仔。在縣南。

一土名塔後山。在縣南。

一土名北門頭。在縣北古城外。

一土名軍仔山。在縣西南鵬都鄉。

一土名梅

(chòu)坑。在科榮社塗坂溪頭。曾、李二姓積年控爭,乾隆八年,奉按察司批斷歸官。

論日:「邑當五代以前,固未遑議經營之事也。宋,元之間,規制迭興,而草創未備。有明鄧、張諸人出,於是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需次就緒焉。自承平以來,政通人和,百廢具興。按志而稽,可知建置視昔完備矣。」

校 注

①倚:以文意疑為「欹」之誤。

:查字書無此字,疑為「肄」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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