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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紅,那個飢餓的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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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鞍華導演的《黃金時代》昨天看了。拍得挺客觀,沒有過多煽情或評判,如她自己所說的:力圖接近真相,呈現蕭紅的一生。    但還是很失望,因為裝。整個觀影過程中,你幾乎能感覺到許鞍華那張老臉,在鏡頭外的某處,真理在握似地叨叨:這是一種藝術上的嘗試,要摒棄商業電影的浮華,反映更真實的人性,做到......    可,目標與作品是兩回事,正如眼高和手高是兩回事一樣。    這是一部文青才有福消受的電影。之所以如此說,是因為它是挑觀眾的,如果你不是蕭紅迷,沒有蕭紅七七八八的八卦打底的話,極容易在紊亂的電影語言中,找不著方向,生出莫名其妙的被耍感。    當然,宅男們若是去影院泡妞,那真真是極好的,在幾丈開的屏幕下,專心致志表忠心:唉,賤人就是矯情,你卻連放屁,都有一股久違的清新。    和我同去的人,也是個非文青,對蕭紅不了解,3小時就在一頭霧水中度過。不斷問我,為什麼這裡突然這樣,這是誰,這是怎麼回事......他被許大媽搞得很挫敗,幾乎要抓狂。於是我成了片方的義工,為電影未盡的事業,作善後工作——用足以迷死奧巴馬、放倒奧特曼、融化奧利奧的嗓音,在疙疙瘩瘩的劇情里,為他指路鋪橋,猜測那些轉折和變奏,到底在打什麼小九九。    《黃金時代》在表達上創了新,它將順敘、倒敘與插敘雜糅於一體,對白、旁白與獨白混集於一身。主線是蕭紅的一生,但時空不時置換,一會插敘個情節,一會又從幾十年後開始倒敘,借一個人的嘴巴,來補敘當前。    這就是對紀錄片矯揉造作的模仿了。    和紀錄片一樣,偽紀錄片《黃金時代》也用了大量親友訪談、史料式鏡頭、信件複述、人物自述等紀錄片攝影手法,構建事件,試圖以假亂真。但親歷者和回憶者都是演員,創作方式又是劇情片的,搬演、再現、仿擬甚至虛構,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往往一段情節正在行進,忽然卡住,然後不知打哪冒出一人,闖入鏡頭,木著臉,開始評述那年那月那女人,硬生生把你拉齣戲。媽蛋,這就是典型的不好好說事,與能力無關,與誠意有染。    再者,它徒有紀錄片的結構,又沒有紀錄片的自然、客觀、公允,以及對大局的控制——時代、人物、文學,都成了模式化的背景,歸根結底,講的還是蕭紅的性。    這正是蕭紅的悲哀,她一生主動選擇噩運,將自己放逐於凶多吉少的未知,無非想作自己人生的主,不至於被設置,不至於成為男權社會的消費品。不想到了今天,她的身體、交際和私生活,仍然比她的才華,更能吸引大眾,更能代表她的價值。哪怕是對女性極具悲憫情懷的許鞍華,也未能逃脫。    《黃金時代》原是2014年我最期待的電影,因為蕭紅,因為湯唯,也因為許鞍華。沒想到竟是這樣。那天影院的人極少,開演半小時,有人開始退場。一個多小時後,影院則乾脆走得空空蕩蕩,只剩下我們倆,頑強地釘在紅皮椅上,對抗著許大媽的羅嗦無邏輯,也對抗著期待我們早點離場好收工的影院工作人員。    我很理解觀眾的離席。電影不好看,加上顯而易見的裝叉,和不合時宜的囈語式獨白,使之成了一場漫長的自嗨秀。到最後,我忍不住刻薄地想:許鞍華和李檣太自戀了,《黃金時代》在某種意義上,只滿足了她們藝術獨創的野心,但,為觀眾講故事的初心,不知被他們忘到哪旮旯去了。    也許,有人要說,這並不是低級的故事片,人家玩的是傳記。但,傳記非得這麼顛三倒四嗎?人家理查德·林克萊特也拍紀錄片,同樣是請了一拔演員,用12年時光,拍攝一個時代,結結實實地感動了無數人。和《黃金時代》的花里胡哨相比,《少年時代》渾然天成,一如時光之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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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些年的時候,看蕭紅的《生死場》,嚇到了。膿血淚泛濫,瘋子瘸子橫行,屎屁尿槍炮彈紛飛,將「北方人民的對於生的堅強,對於死的掙扎」,激烈地推到我面前,以至於一連幾天,我都無法齣戲。    之所以無法齣戲,有一個重要原因:那些沉重而齷齪的現實,全是我親歷過的鄉村。月英有月英的鏡像,金枝有金枝的對應,成業有成業的孿生兄弟,王婆有王婆的參照實體,甚至村口的歪脖子樹,也有一顆,長在我出生的土坯房前。    雖然《生死場》後半段狗尾續貂,企圖依附於某種社會思潮,但還是很喜歡她,把她寫的書,她的傳記,都找來翻閱。    蕭紅當然是有才華的,23歲,已經深諳世界之兇殘,寫鄉村,寫得生猛強悍,處處是令人倒抽一口氣的蠻荒。寫生活,寫得冷硬、精準、苛刻,有鋼針式的穿透力,輕輕一捅,就能挑破瘡痂和膿包。即使寫《小城三月》的愛情,也是自毀式的固執,如棉絮里的火籽,暗中燒著,要人命地壓抑和熾烈,等到發現時,已經成了灰,只剩下一口嘆息,堵在人的嗓子眼裡,用盡半生去幽幽吐盡。    再然後,知道了她的生平,母親早逝、父親凶暴、逃婚、私奔、懷孕、被棄、滿城流言與白眼、饑寒交迫、貧病交加、新生兒送人、背井離鄉、愛人出軌、被家暴、懷著前任的孩子再婚、戰爭、嬰兒死亡、逃難、病入膏肓、早逝......人世間有千難萬苦,每一種,都鋪在她的生命前方,等她去一一領略滋味。    31歲,她早夭,瀕臨死亡的時候,最愛的人不在身旁。    「平生受盡白眼和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這是她在異鄉,孤苦地離開人世之外,留下的最後的遺言。其中悲涼,令人瑟縮。其中不甘,令人悱惻。    蕭紅是如此可憐,可憐到文藝青年很容易將她視為自己受難的姐妹,因她的愛而愛,因她的恨而恨,並哀嘆生不逢時,不能幫她遮風擋雨,不能在她飢餓的歲月里,為她送去一個列巴圈。    可是,在蕭紅生平資料中,我們還是能在她的悲涼里,輕易發現她的不可愛。許廣平怨她,說她總是不請自來,一來就坐半天,打擾魯迅休息,甚至魯迅的病重,她覺得與蕭紅都有些關聯。    孩子出生後,看護婦抱給她說,她搖著手,說:「不要!不......不要......我不要呀!」    而蕭軍,在蕭紅死後的許多年裡,回憶她:「作為一個六年文學上的夥伴和戰友,我懷念她;作為一個有才能、有成績、有影響的作家,不幸短命而死,我惋惜她;如果以妻子意義來衡量,她離開我,我並沒有什麼遺憾之情。」    仔細想來,蕭紅的悲劇,原因頗多。外界當然有不可推卸的緣由,亂世,戰爭,冷漠世情,愚昧傳統,稀薄的生存可能,專制的父權與男權,等等。但不可否認的是,更多的,還是她自身的原因:她軟弱的內心、病態的性情,與不自立自尊的人格,導致她的自我禍害和自我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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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你遇人都不淑?    為什麼你一直沒有職業?    為什麼你追求自由與獨立的路上,卻一直要一個男人,陸振舜、汪恩甲、蕭軍、端木蕻良、魯迅、錫金、駱賓基,陪在你身邊,作你人生的依靠?    為什麼你每次都嫁人時,肚子里都懷著另一個男人的孩子?    為什麼你悲憫蒼生,卻一再棄兒,甚至疑似對進嬰兒進行殺戮,從未表達過悔恨?    所有這些,都讓我覺得蕭紅就是一個悖論的集合體。她追求獨立,卻一直無法自立;她嚮往自由,卻一直自我設限;她極其多情,又極其自私;她反抗父權,反抗專制,卻成為男權的另一種犧牲品;她說「成千上萬的小孩餓死了,怎麼看不見」,卻任由自己剛出生的孩子,在蚊蟲的叮咬中,全身冰冷,哭了整整五天。    蕭紅最大的問題,是缺乏自我規定的意志。缺乏自我規定的意志,最悲哀的一點,就是你把被迫做的事情,當成想做的事情;你把原本厭惡的生活,當成了想要的生活。這使得她雖然一輩子都在呼籲自我解放,卻在同一個地方跌倒。重複著被棄和尋找,尋找和重新被棄。    女性的解放,不論是從前,還是現在,其前提就是自我獨立。    天涯與豆瓣上,總有一些女文青髮長帖,說辭職去旅行,花了幾百塊,從海邊逛到城堡,從雪山飛到沙漠,一路艷遇,一路留下故事。但我們都心知肚明,像這種旅行,如果不張開錢包,必然要張開大腿;如果不刷卡,必然要刷逼。    蕭紅也是。她與蕭軍見面的第一天,就和他上了床。那時蕭軍有家室,而她正懷孕七月。女人一旦經濟與人格不獨立,就容易慌不擇食,任何一個男人靠近她,她都會像一隻八爪章魚,將他牢牢抓住。甚至,為了身無掛礙地依賴,她把親生女兒遺棄。    這樣的解放,只是一個雄糾糾的口號,歸根結底,還是奴隸,還是男權的玩物,還是沒有自尊自愛自立,還是靠著性別去賺生存,和女性解放半毛錢關係也沒有。    因為不獨立,再後來與端木一起生活,蕭紅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呵護,和尊重。    記得勒以有一回去看她,她正在寫魯迅回憶錄。端木在睡覺,聽見說話,一面揉著眼睛,咕嘟爬起來,一面略帶一點輕蔑的語氣說:「你又寫這樣的文章,我看看,我看看.......」他果真看了一點,便又鄙夷地笑起來:「這也值得寫,這有什麼好寫?......」    三從四德固然讓人討厭,被設置的婚姻也令人反感,平庸乏味的生活都想逃離。但是,在你被自由、獨立與解放之類的大詞鼓吹得頭暈腦脹的時候,請冷靜想一個問題:倘若你離開了,你真的能養活自己嗎?    如果沒有自食其力的本領,和自我健全的責任擔當。那麼,你很可能就是另一個娜拉。出走之後,擺在你面前的,只有兩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    蕭紅沒有回來,於是,她便墮落。從一個男人到另一個男人,從一種攀附到另一種攀附,從一種被棄到另一種被棄。    又或者說,她其實回來了,從男權的世界出發,又回到男權的世界,靠做或長或短的性奴,維持自己短暫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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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愈發感到,父母對待孩子的方式,其實就是複製世界對待他們的方式。被寵溺著長大的人,必以愛的方式,對待孩子;被冷漠對待的人,必以粗暴的方式,和孩子進行相處。    這樣就不難理解蕭紅對孩子的無情了。    她半生都在被遺棄、被背叛、被欺侮中度過,於是,她不自覺間,將自己所受的傾軋,所受的冷漠,所受的苛刻,施予那個更弱小的人:她的新生兒——別人對她始亂終棄,她對孩子同樣始亂終棄。    孩子出生五天,整天整夜地哭,護士說:「小孩子生下來六天了,連媽媽的面都沒得見,整天整夜地哭,喂他牛奶他不吃,他媽媽的奶脹得都擠來扔了。唉,不知道為什麼......」    孩子被抱走之前,對方怕她不捨得,說:「誰的孩子,誰也捨不得......」    不想蕭紅說:「我捨得,小孩子沒有用處。你把她抱去吧。」    而蕭軍,在聽說孩子被抱走了,安定地說:「這回我們沒有掛礙了,丟掉一個小孩是有多數小孩要獲救的目的達到了。」並感嘆蕭紅「是個時代的女人,真想得開,一定是我將來忠實的夥伴!」    兩個無情的人,還以自己的無情為傲;    兩個不負責任的人,還以自己的不負責任為榮;    除了打個冷顫,你還能說什麼。第二個孩子,是1938年底在白朗家生下的,臉色紅潤,很健康。但是幾天後再去看,孩子不見了,蕭紅說孩子死了。梅志曾對這個孩子的事情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令人浮想連翩。    如果說第一次棄兒,是為著饑寒交迫,而進行不得已的選擇。那麼第二次,就無法被原諒了。    而在整本《蕭紅散文集》中,她談自己,談蕭軍,談魯迅,談世間萬態......僅有一次,她談到了自己的孩子,即《棄兒》,但也沒有絲毫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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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紅是悲劇的革命女性的範例,愛自由、有理想、有才華、嚮往愛情、處世笨拙又天真。這些質素,使蕭紅永葆明亮與澄澈,如同她的光,她的水。她稟持著這些,在時局、感情和社會偏見的困境中,跌跌撞撞,固執地尋求溫飽,尋求愛,尋求一個安穩的書房,但直到晚年,她都沒有得到妥帖的收容。    1936年11月,日本,有一天夜裡,月光從窗子流進來,蕭紅給蕭軍寫信:「窗上灑滿著白月的當兒,我願意關了燈,坐下來沉默一些時候,就在這沉默中,忽然像有警鐘似的來到我的心上:這不就是我的黃金時代嗎?此刻......自由和舒適,平靜和安閑,經濟一點也不壓迫,這真是黃金時代......」    那時,蕭軍正出軌,魯迅先生辭世,蕭紅孤身在異國,語言不通,內心常孤苦無依。就私人生活而言,那實在不是她最好的年代。事實上,除了童年,她一生也沒有一段極其圓滿的時光,可以安慰她的殘缺,溫暖她的荒涼。    那,她所說的黃金時代是什麼?    無非是忽然發現,自己正被世界理解,正處於自由的中央,如同彼時,被月光所照耀。她的乖張與任性,天真與軟弱,叛逆與矛盾,孤苦與犧牲,從不乏自由之心來體恤。也正是在那個多元的文藝時代里,她脫穎而出,從呼蘭河邊不為人知的張乃瑩,成為悄吟,成為響譽中外的蕭紅。    許鞍華也說,「黃金時代」是一個比較複雜的概念,那就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1942年1月,蕭紅離開人世,同年5月,延安召開文藝座談會。如果就這一點而言,蕭紅在1936年說出的「這真是黃金時代」,無異於一種預言和洞見。    寫到此處,忽然想到在哈爾濱,她和蕭軍初相識,因才華一見如故,可是,才華填不飽肚子。被飢餓與虛弱折磨得奄奄一息的蕭紅,進到房間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拿什麼來喂肚子呢?這桌子能吃嗎?這被褥能吃嗎?」    蕭紅飢餓了一生,身體如此,情感亦然。19歲那年,她和表哥私奔,離開家鄉,從此,她一生中的大多數時期,都投身於風暴,在生與死的邊緣,帶著內外的病,向專制、奴役、愚昧和黑暗的風車宣戰。如果我們還要求她在作品之外,也成為一個道德榜樣,也是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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