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綠卡門檻可伴隨完善移民法

冰點時評降低綠卡門檻可伴隨完善移民法 王鐘的 《 中國青年報 》( 2014年06月04日 02 版)

我國從2004年8月開始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即中國的「綠卡」制度,目前年均發放量僅有248張。記者從中央組織部了解到,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修改「綠卡」審批管理辦法,降低「綠卡」門檻,設置更加靈活務實的申請條件,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新華社6月2日)

中國綠卡的正式名稱是「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目前審核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的部門是省級公安機關,由公安部批准後方可發放。要想拿到中國綠卡並不容易,比如說投資開廠,要麼在境內投資200萬美元以上,要麼專門在中部投資100萬美元。如果一個外國人在西部地區、國家級貧困縣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也有機會拿到綠卡。但是必須注意,管理辦法規定的是「直接投資」,即便是蘋果、微軟等大公司的董事長,如以公司名義在華投資建廠,也不符合申領綠卡的要求。

如果說限制外國人來華投資移民,尚屬國家對外籍人口管理的一種謹慎,那麼對待原本就是中國公民的新外籍人員,實施嚴格的永久居留限制就不合人情了。改革開放後不少中國公民通過技術移民等方式在外永久居留,並加入外國國籍,如僅在2002年至2011年就有28萬中國人加入美國籍。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這些「新美國人」自動喪失了中國國籍,從法律上看已不是「中國人」。對第一代移民來說,除探親需求,隨著國內科研環境和投資環境的改善,他們也有回國發展事業的需求。綠卡管理辦法並沒有對這些中國出生、中國成長的人們予以明顯優惠,他們得到祖國的使領館申請簽證方能回國。

降低綠卡發放門檻,可成為完善中國移民法的先奏。中國並不是傳統上的移民國家,沒有必要像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那樣成立專門移民局,以每年數萬十幾萬的數量發放綠卡,批准入籍。不過,數量控制並不意味著制度缺位,不管接受外籍移民這個窗口開得是大是小,頒布專門法律,為中國移民制度畫出框架,是促進人才流動的需要。同樣實施嚴格移民制度的日本,對接受移民實施的是一套積分制度,對外國人的學歷、資格、研究成果等打分,符合條件並在日居留5年即可申請日本永久居留權。

在中國綠卡制度出台之初,就有學者提出可以出台中國的移民配額制度。移民配額制度類似排隊,如果當年配額用完,即使申請被批准,申請人也不能獲得永居簽證,只能等候。等候時間長短取決於年度配額的多少。主管部門通過控制移民配額,展示移民政策的嚴格與寬鬆。這種方法的好處是,主管部門可以以年度為單位靈活控制移民數量,但是無需頻繁變動規則,既維護了法規的穩定性,又能夠根據實際需要接受外國人長期居留。

備受關注的中國技術移民制,也有必要借降低綠卡發放門檻的時機合理修改。目前外國技術人員在華獲得綠卡的依據是:「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外國人可以在中國申請永久居留。」至今年5月23日,只有1306名「千人計劃」引進的外籍人才和家屬拿到中國綠卡。由於在華工作的外國專家很多並不進入中國的職稱評價體系,諸如「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稱對他們來說無從談起。對這部分人降低門檻,可以嘗試把申請渠道開放給高校和研究機構,並與配額制度結合,讓對外籍專家有需求的科研機構通過這種方式留住人才。

歡迎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展示的是發展中的中國的自信。在修訂相關法規過程中,應當破除傳統觀念,持務實的開放姿態。較為滯後的移民法律不該成為羈絆。降低綠卡門檻是一種制度上的進步,也更可以伴隨著更多移民法律的出台,逐漸演化為符合中國國家利益的移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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