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紅樓夢》書名及甲戍本《凡例》?修訂稿

關於《紅樓夢》書名及甲戍本《凡例》修訂稿

關於《紅樓夢》書名及甲戍本《凡例》修訂稿

《紅樓夢》,本名《石頭記》,這是不錯的。隨著1791年程高本的大量印行,《紅樓夢》書名,幾乎一夜之間,傳遍了大江南北,而《紅樓夢》本名、最初名《石頭記》,卻似乎被人毫不留情地拋棄了,遺忘了。那麼,《紅樓夢》與《石頭記》,哪個書名更好一些,更能體現小說的實質、內涵呢?毫無疑問,理當是《紅樓夢》。這樣說來,似乎程高本功勞不小。但事實上,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因為《紅樓夢》書名,乃雪芹親筆所題,與程高兩位無涉。程高兩位,是絕對不能奪取曹雪芹的著作權的。--當然,實事求是地說,程高本對《紅樓夢》以及《紅樓夢》書名的廣泛傳播、廣泛流行,是有一定功勞的,但這畢竟屬於歷史的範疇,於今已毫無意義了,更何況,程高本對《紅樓夢》的毀滅性破壞,其「過」是遠遠大於其「功」的(對於「過」的問題,紅學前賢多有論述,我在此無須贅言)。 我說《紅樓夢》書名乃雪芹親筆所題,依據何在呢?試看下面幾例:一、約1761年,雪芹好友富察明義作《題紅樓夢》七絕二十首。在《題紅樓夢》序中,乾脆直稱:「曹子雪芹所撰紅樓夢一部」。此可證曹雪芹生前,於作品的題名是《石頭記》與《紅樓夢》並傳。二、1768年,曹永忠吊雪芹三絕句,題目就是《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而他的堂叔瑤華手批:「此三章詩極妙。《紅樓夢》余聞之久矣。」三、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而列藏本更有《紅樓夢》第七回字樣。四、甲戍本第五回,有脂批云:妙!設言世人亦應如此法看此《紅樓夢》一書,更不必追究其隱寓。--此是硃筆眉批,而墨批云:此結是讀《紅樓》之要法。五、還是甲戍本第五回:「此離吾境不遠,別無他物,僅有自采仙茗一盞,親釀美酒一瓮,素練魔舞歌姬數人,新填《紅樓夢》」,脂硯緊接著硃筆特批:點題。蓋作者自云:「所歷不過紅樓一夢耳!」此實在重要!它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脂硯作是批時,雪芹已將書名改題為《紅樓夢》!六、甲戍本第六回,脂批:一句結住上回《紅樓夢》大篇文字,另起本回正文。--或許讀者要說,此《紅樓夢》指紅樓夢十二支曲,那麼,我們看甲戍本第七回,脂批云:一部《紅樓》,淫邪之處,恰在焦大口中揭明。--此可很清楚地看出脂批是把雪芹之書,稱之為《紅樓夢》的。事實上,第六回脂批「一句結住上回《紅樓夢》大篇文字」,證雪芹之書題名為《紅樓夢》,是合情合理的。我們看甲戍本凡例:如寶玉作夢,夢中有曲,名曰《紅樓夢十二支》。此則《紅樓夢》之點睛。行文到此,我說到甲戍本凡例了。有多位紅學家,判定「凡例」不是曹雪芹所作,而我始終堅信,甲戍本「凡例」,其著作權非雪芹莫屬。甲戍本第一回:「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脂硯緊接著硃筆眉批: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則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法)」處,觀者萬不可被作者瞞蔽了去,方是巨眼。這段脂批,話其實說得很明白了,意即《紅樓夢》及「楔子」,均是曹雪芹所作。雪芹在文章中說「披閱十載,增刪五次」,並不意味著《紅樓夢》不是曹雪芹所寫,何況,脂硯怕人誤會,特點出此不過是「煙雲模糊(法)」,故作狡獪。--須知,脂硯批語,實是幫助我們讀懂紅樓夢的,也是雪芹一搭一檔唱雙簧的親密夥伴和合作者,脂硯何必要欺騙我們?!另外,「凡例詩」上說:「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我們知道,寶釵後來是被寶玉「休棄」的,她年年重陽望雁,傷心不已,正可謂「紅袖啼痕重」,而黛玉,是毫無爭議的「情痴」,她在情榜上的考語,正是「情情」兩字!她後來為寶玉「淚盡而逝」,可不是「更有情痴抱恨長」么?薛、林在《紅樓夢》判詞里,是合在一起寫的,她們的「愛情」對象,均是寶玉,然而,其悲苦的命運,薛、林是一樣的。有誰能說封建時代的寶釵守活寡比「淚盡而逝」死去的黛玉更「幸福」?!(我實不明白,紅學家為什麼要把「紅袖」說成是脂硯,而把「情痴」說成是雪芹?難道說「抱恨長」不意味著死亡嗎?因此,「情痴」怎麼可能是指曹雪芹?!另外一點,就是放著明確無誤的脂批不願去理會,而把並不可靠的所謂「分析」放在首位,此種做法,豈不是有點本末倒置的意味么?關於「情痴」,明確是指黛玉,這在列藏本六十四回回目後的題詩中也能明確看出。為增強「情痴」的說服力,我不妨把題詩全文照抄如下:深閨有奇女,絕世空珠翠。情痴苦淚多,未惜顏憔悴。哀哉千秋魂,薄命無二致。嗟彼桑間人,好醜非其類。此詩理當是曹雪芹所作。因為「情痴苦淚多」與「更有情痴抱恨長」不正是一脈相承么?而「情痴苦淚多,未惜顏憔悴」,你說,不是指黛玉、還能指誰?!另外,甲戍本第一回「然後好攜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伏長安大都),詩禮簪纓之族(伏榮國府),花柳繁華地(伏大觀園),溫柔富貴鄉(伏紫芸軒),去安身樂業(何不再添一句云:擇個絕世情痴作主人)。--這段脂批(指括弧里的文字),其最後一句,「擇個絕世情痴作主人」,此句雖是脂硯同雪芹開玩笑,但「情痴」兩字指黛玉,則是確鑿無疑的。以上所述,顛三倒四,不過是說了一句話:「紅袖」指寶釵,「情痴」指黛玉,換言之,「凡例詩」是曹雪芹寫的,而與「凡例詩」密不可分的甲戍本「凡例」,也理所當然出自曹雪芹之手,此當毫無疑問。下面,我們再說《紅樓夢》的五個題名。先抄一段甲戍本凡例--

紅樓夢旨義是書題名極多,一曰《紅樓夢》,是總共全部之名也。又曰《風日寶鑒》,是戒妄動風月之情。又曰《石頭記》,是自譬石頭所記之事也。此三名皆書中已點睛矣。如寶玉作夢,夢中有曲,名曰《紅樓夢十二支》,此則《紅樓夢》之點睛。又如賈瑞病,跛道人持一鏡來,上面即鏨「風月寶鑒」四字,此則《風月寶鑒》之點睛。又如道人親眼見石上大書一篇故事,則系石頭所見之往來,此則《石頭記》之點睛處。然此書又名曰《金陵十二釵》,審其名,則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細搜檢去,上中下女子豈止十二人哉?若雲其中自有十二個,則有未嘗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紅樓夢」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釵之薄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從以上關於《紅樓夢》書名的一段說明性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紅樓夢》書名前後共有四個,其中,沒有《情僧錄》這一書名。我們看甲戌本第一回,對《紅樓夢》書名的交代:空空道人……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請注意:這段話,《石頭記》三字,既指書名,也指「石上故事」,而改《石頭記》為《情僧錄》,實是寫空空道人從頭到尾地把「石上故事」認真地看完後,由「空空道人」轉變為「情僧」。這實際上高度概括了寶玉將在書中所走過的情感歷程。空空道人即作者,即寶玉,由「道人」最終變為了「情僧」,故《情僧錄》三字,乃作者寫寶玉成「情僧」後,又信筆所至,虛擬出《情僧錄》這一書名。這一書名,雖是信筆所至,又是虛擬的,但它卻正是雪芹點睛之筆、點題所需。(雪芹寫《紅樓夢》主題之一,當是證情。寶玉「情不情」,與「情僧」兩字正相配合。)「空空道人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此話我們該如何理解呢?最膚淺、最簡明的理解當是這樣:「因空見色」,此「色」,指美色、女色;而「由色生情,」此「情」則指寶玉對「女色」生髮出感情、乃至愛情來。「傳情入色」,則進一步了,指寶玉終於陷進愛情泥潭裡,再也不能自拔。而「自色悟空」,表明黛玉死後,寶玉出家為僧。但這「僧」,偏偏「跳不出情榜去」,是個「情僧」。此實因為寶玉永遠忘不了黛玉,後又與同是「湘妃」的湘雲成婚。(黛、湘,分別是寶玉的娥皇、女英,論證可看拙作「探佚之二」,)寶玉最後是以「情不情」的「情僧」蓋棺論定。這一藝術處理,表明「情僧」賈寶玉對紅塵的眷戀,對生活的熱愛。此非同小可!!因為它關係到整部《紅樓夢》的主題,究竟是「色、空」,還是「證情」。毫無疑問,曹雪芹在作品中,最終表達了對社會、對人生的熱烈的肯定!曹雪芹在靈魂深處,並沒有「色空」觀念,亦沒有「補天」思想,有的是對整個封建社會的徹底絕望和背叛!上面,我們排除了《紅樓夢》書名中,有《情僧錄》這一書名。下面,我們談剩下的四個書名。首先談《風月寶鑒》,此書名,根據脂批,我們確知是雪芹年少時所作作品的題名,它應該是《紅樓夢》的前身,準確說,是《紅樓夢》的胚胎或者說是《紅樓夢》的雛形。但曹雪芹改寫成《紅樓夢》後,此書名,理應被淘汰,棄之不用了,(甲戍本第一回,脂批: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筆者按:《風月寶鑒》,不一定是小說體裁。庚辰本、戚序本二十二回,有一段重要的雙行夾批,批在「無我原非你,從他不解伊」曲文最後處。這段脂批,理當是脂硯齋所批:看此一曲,試想作者當日發願不作此書,則立意要作傳奇,則又不知如何詞曲矣。---此可證雪芹在寫作《紅樓夢》之前,曾將《紅樓夢》有關內容,用傳奇戲曲形式表達過,此很可能即是「風月寶鑒」之書,但這一「很可能」,需全面論證,我在此不得不省略,留待以後再說吧。)總說一句:《風月寶鑒》,按我的理解,在甲戍本《紅樓夢》問世以後,此書名便棄之不用了。在「凡例」和第一回正文提到它,只不過是「睹新懷舊,故仍因之」。這書名,實不能概括《紅樓夢》博大精深的思想內容。(事實上此書名是「東魯孔梅溪」所題。孔梅溪、梅溪、棠村,疑是一人。因為梅溪與芹溪有內在關聯之義,正與脂硯說棠村乃雪芹之弟相合。)《紅樓夢》書名,說到這兒,還剩三個,即《石頭記》、《紅樓夢》、《金陵十二釵》。《石頭記》、《紅樓夢》,此兩名不用說,是雪芹在世時,即已並傳。現在要說的是《金陵十二釵》,此書名是否存在?要我說,它並不真正地存在。它跟《情僧錄》書名一樣,是雪芹為點題所需,---儘管《紅樓夢》第一回說,「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情僧錄》點寶玉成「情僧」,《金陵十二釵》點小說所寫,乃金陵十二位女子,此兩者正好「成雙配對」。故小說所寫內容,「基本上」與北京無關。(我寫「基本上」,因為要考慮到《紅樓夢》畢竟是小說,不能把話說得太死。)我們看《紅樓夢》與《金陵十二釵》,實際上,這兩個書名,有明顯的關聯,差別僅在於《紅樓夢》包容的範圍、內涵比《金陵十二釵》要更大些,更廣些。曹雪芹書中要寫的,無疑是《金陵十二釵》,但曹雪芹藉此要表達的深刻的思想內容,理當是《紅樓夢》!因此,我認為,《金陵十二釵》與《情僧錄》書名一樣,是曹雪芹點題所需。曹雪芹並不願意完全地埋沒掉小說所依據的原型,即是曹家的「金陵十二釵」及「真寶玉」自己!(我們據此可知曹雪芹生年當在1715,離開南京時年紀超過十三歲)。---為進一步說明問題,我們把《紅樓夢》出處,可以查看一下。唐白居易《秦中吟·議婚》:「紅樓富家女,金縷綉羅襦。」元薩都刺詩:「記得小紅樓畔夢,杏花春雨早寒時。」小說題名為《紅樓夢》,正隱寓了其所寫乃是貴族女子的愛情婚姻悲劇和整個封建貴族的家庭社會悲劇。有誰能說曹雪芹的《紅樓夢》,此題名不是最為恰當,最為準確的呢?它無疑要比《石頭記》之題名要好得多!我們再看甲戍本「凡例」:然此書又名曰《金陵十二釵》……及至「紅樓夢」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釵之薄籍,又有十二曲可考。依據「凡例」指點,我們看第五回:「回頭命小寰取了《紅樓夢》的原稿來,遞與寶玉。」後來寶玉所聽、所看,正是新填《紅樓夢》仙曲十二支,而所唱內容,正是《金陵十二釵》。此可見《紅樓夢》是以《金陵十二釵》為基本點而生髮開來的,從狹義上來講,《紅樓夢》,即是《金陵十二釵》,兩者實乃一回事。(宋人沈立《海棠百韻》:「金釵人十二」,明指十二個女子。「金陵十二釵」即指金陵的十二位女子,此毫無疑問。)甲戍本第五回:

[第一支·紅樓夢引子]:開闢鴻蒙,誰為情種?卻只為風月情濃,趁著這奈何天、傷懷日、寂寞時,試遣愚衷。因此上演出這懷金悼玉的《紅樓夢》。

此支曲,哀婉凄絕,而與《金陵十二釵》緊密相連,此可證《紅樓夢》即是《金陵十二釵》——曲子中,「懷金悼玉」,脂硯批:大有深意。此說明寶玉對寶釵是懷念、感念,對黛玉是深情悼念。如此說來,《金陵十二釵》是曹雪芹點題所需,真正題為書名的僅有《石頭記》與《紅樓夢》兩名。但《紅樓夢》之名,明顯要比《石頭記》之名要好得多。曹雪芹最終定書名,到底是《紅樓夢》還是《石頭記》?毫無疑問,是《紅樓夢》!這不單是雪芹在世時兩名並傳之故,我們還另有證據。甲戍本「凡例」,劈頭第一句,即「紅樓夢旨義」,並明說《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此可見脂硯齋在甲戍抄閱再評時,所據底本,書名已被曹雪芹改題為《紅樓夢》。如果說,脂硯「抄閱再評」的底本,題名仍是《石頭記》,則第一回「至脂硯齋甲戍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此十五字豈不多餘?又豈不叫人費解?脂硯齋堅持要用《石頭記》作書名,自有她的考慮,雪芹當然不能不給面子。有二點,大概是可以肯定的,一點是《紅樓夢》,最初定名確是《石頭記》,脂硯為了一評、二評、三評之類有連續性,以利擴大影響,故不願改《石頭記》為《紅樓夢》;另一種考慮,或許是為避文字獄,或許是為隱蔽小說主題,總之我不是脂硯齋,我在這裡不過是猜猜謎而已,本沒有什麼大意義。我的意義只在論證《紅樓夢》書名乃是雪芹親手所定,親手所題而已。甲戍本凡例,決非脂硯所寫,如是脂硯寫,書名豈有改掉之理?亦豈有「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以及「脂硯仍用石頭記」之類的話?此實可證甲戍本凡例乃雪芹親手所著。文章寫到此,暫告一段落。我真誠歡迎紅學網友們,對我文章「評頭論足」。最後,讓我謝謝讀者,謝謝大家!王根福

2005.12.27

補充---

我曾在2005.12.27在紅樓藝苑網上發表過一篇「紅文」,題目叫:關於《紅樓夢》書名及甲戍本《凡例》。今天又來發表《關於甲戌本「凡例」》是否重複多餘?其實一點也不。因為本文不過是上面那篇文章的補充。

閑話少敘,言歸正傳。要我說,凡例」理當出於曹雪芹。最明顯的證據乃「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紅袖」典出白居易《偶題五絕句》:《霓裳》奏罷唱《梁州》,紅袖斜翻翠黛愁。詩里,紅袖指楊貴妃,即「薛寶釵」,而翠黛正好可指「眉尖若蹙」的林黛玉。---當然,這是曹雪芹慣用的「移花接木」,乃曹雪芹所長、所特有。「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清楚地點明了寶釵失去寶玉後年年哭泣,而黛玉情痴到底,淚盡夭亡(今本後四十回乃胡說八道,可至今還有人在鼓吹,在混淆視聽,在誤導讀者,實令人氣憤)。

紅樓夢裡,「紅袖」指寶釵;「翠黛」指黛玉;「翠袖」指湘雲。---「女兒翠袖詩懷冷」,其中「翠袖」典出杜甫「佳人」詩。我們看杜甫筆下的佳人,豈不「就是」史湘雲?!「翠黛」指黛玉亦毫無疑問,因為翠黛本是女兒畫眉之墨(礦物),寶玉曾引《古今人物通考》說「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畫眉之墨」,並因為黛玉「眉尖若蹙」而送妙字「顰顰」。至於「紅袖」,據「典」是指楊貴妃,在紅樓夢裡,是指薛寶釵,此有何疑問?---紅樓夢乃極其精巧的文章,我們不知其中奧秘,豈能得知「凡例」乃曹雪芹親筆?說「謾言紅袖」應該是指批者,「情痴」應該是指作者(曹雪芹)云云,純屬誤解。試想,曹雪芹還活著,豈能咒他「抱恨長」?再說,「情痴」在紅樓夢裡乃黛玉專利,「情僧」寶玉何時又成了「情痴」?還有,寶釵、黛玉正是一張牌的正反兩面,詩用腹聯揭示了釵、黛乃「十二金釵」的最終命運,此實為「千紅一哭悼紅樓」之主題!我早說過了,目前紅學家對紅樓夢誤解甚多,主要是因為不了解曹雪芹八十回後情節發展所致,故我們不能盲目迷信。

還有,脂硯在甲戌本作批時,所據底本已題名為《紅樓夢》,此正曹雪芹所為,否則,脂硯不會在「並題一絕」末尾處批「至脂硯斎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這豈不是莫名其妙而且不合邏輯、自相矛盾?另有蒙府本「因為傳他,並可傳我」八字批在變臉的「凡例」上,故「凡例」不會出於脂硯,因為絕不可能會有什麼「批上加批」之怪事發生。---當然,其他還有鐵證,在此不便細說。紅友如有興趣,可參閱我有關論文。

補充:「十年辛苦不尋常」,其實何止十年?!曹雪芹的《紅樓夢》,其精美、精細程度絕非一般人所能想像,我們只有深入研究進去才能深有體會。曹雪芹說自己「十年辛苦不尋常」毫不誇張,也毫不稀奇,此不存在世俗人所認為的什麼「不謙虛」,而是實話實說。曹雪芹不願虛偽,故作「謙虛」。事實上,曹雪芹本身就是一個傲氣十足的人,此乃曹雪芹真性情,不算缺點。從我個性上來說,我也反對錶面「謙虛」而內心驕傲之人。

再,「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此與「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明顯出於同一人之手。事實上,曹雪芹在第一回已明言「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在眾多脂本中,唯有甲辰本將「凡例」誤作批語,我們豈能在證據並不充分的情況下,無視多數版本而確認甲辰本?紅學家不願改正錯誤是因為牽扯到他們的學術地位,但我們得實事求是,不為歪理所動。

再啰嗦幾句:「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也不是有些紅友所認為的什麼「個別人物信息」,這樣理解詩句太狹隘,對詩句的內涵也太縮小,不是正確解讀詩句。事實上,「漫言紅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長」,實點出了紅樓夢乃「千紅一哭」之主題。詩句中的「紅袖」、「情痴」不單是指黛玉、寶釵,而是指普天下千千萬萬的薄命女兒。黛玉、寶釵在紅樓夢裡正是正反兩類截然不同類型的薄命女兒。她們是薄命女兒的總代表。黛玉是程朱理學的叛逆,而寶釵是程朱理學的良民,但最終,無論黛玉「叛逆」還是寶釵「良民」,都成了程朱理學的犧牲品。黛玉、寶釵都沒有好下場。曹雪芹思想之深刻,直到現今還有許多人不知曉,我真想替曹雪芹一大哭!

白居易詩句中,《霓裳》奏罷唱《梁州》,紅袖斜翻翠黛愁。如果對照紅樓夢,豈不是正好!在紅樓夢裡,「紅袖」與寶玉成婚,陰間里的「翠黛」理所當然會發愁。這種「巧合」,不是曹雪芹移花接木、妙手天成又是什麼?不是紅樓夢作者誰能想得到,又誰有此本事?!所以,我們能理直氣壯地證明紅樓夢凡例絕對是曹雪芹所為。

「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此十五字,清楚地說明脂硯齋甲戌作批時所據底本已被曹雪芹題名為《紅樓夢》,否則這十五字批語豈不是無的放矢、亂放空炮,亦讓人無法理解?再說凡例起頭就是:《紅樓夢》旨義。是書題名極多,一曰《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這很清楚了,曹雪芹在甲戌之前即已將《石頭記》改名為《紅樓夢》,其主題表明是寫貴族女子的愛情婚姻悲劇和天下美女的必然滅亡。我用七個字來高度概括就是「千紅一哭悼紅樓」。另外,十五字批語也有力地證明」凡例「乃曹雪芹親筆,脂硯齋絕不會一面稱小說是紅樓夢,一面又寫什麼「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這豈不是自打耳光自相矛盾而且不合邏輯?!

王根福

2009.9.5.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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