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認識「發物」?
如何正確認識「發物」?
彭文波 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中醫科醫生
文匯報2018-05-14第8版
很多人都知道「發物」,無論是市民百姓,還是中醫大夫,在某些疾病條件下或特殊體質的人中,都不建議食用「發物」,甚至談之色變。那麼,「發物」到底是什麼?
「發」有升發、興起、產生、表現、顯露、打開、發散等含義,「物」指物品,這裡可理解為食物。所謂「發物」是進食常規用量即可使人體發生某種異常反應的食物,包括廣義和狹義兩方面。
廣義上,說的是在健康人正常攝入或患病服藥及病後調理的飲食過程中,因飲食不當而誘發某種病症產生、激發新病、妨礙治療、加重病情或影響機體康復的食物。
狹義上,說的是能導致類似現代醫學所指變態反應性疾病的食物。也就是說這類食物有誘發疾病或加重疾病的作用。
「發物」之說屬祖國醫學養生、食療、飲食禁忌範疇。按照中醫理論,人的體質可按寒熱虛實氣血陰陽進行分類,從某種程度上講,體質又決定了所患疾病的性質 (如氣虛、血虛、虛寒、濕熱、痰濕,兼夾動風、動血等)。而葯食同源理論也是傳統醫學裡的重要內容,藥材具有寒熱溫涼之四氣及酸苦甘辛咸之五味,從而具有平衡陰陽、治療疾病的作用,食物在某些情況下也具有四氣五味等特點。
平素食物是不會引起疾病的,當人的體質處於某種特殊狀態,或患某些疾病時,或服用某種藥物以後機體的內環境發生改變時,食用平時無反應的食物引起新的疾病,這個食物就成為「發物」。
現在醫家常根據致病特點把發物分為發熱之物、發風之物、發濕熱之物、發冷積之物、發燥之物及發動血之物及發滯氣之物。
【發熱之物】 使人體產生火熱性現象的食物。如蔥、姜、韭菜、羊肉、桂圓等溫熱、辛辣易助熱上火的食物。
【發風之物】 指易使人生風、疾病擴散、加重皮膚病變 (如蕁麻疹、濕疹、丹毒、瘡癰疔癤等) 的食物。如海魚、蝦、蟹、筍、香椿。
【發濕熱之物】 指影響脾的運化,生濕化熱的食物,如肥甘厚膩、飴糖、糯米諸物。中醫講「甘能令人中滿」「膏粱厚味,足生大丁」,甜食會影響脾胃功能,油膩易生濕熱,而產生疔瘡。
【發冷積之物】 具有寒涼的特性,容易損傷人體陽氣,導致脾胃、心肺、肝腎等臟腑陰寒加重而導致泄瀉、冷痛、咳嗽、胸痹等病症,如西瓜、柿子、梨、冷飲等冰鎮食品。
【發燥之物】 是使人體產生乾燥津液不足的食物,既具有火熱的性質,又具有傷津液的特徵,如諸多堅果類食物、炒板栗、炒花生、炒瓜子等。由此可見不同的加工方法會使食物改變性質,而變成了「發物」。
【發動血之物】 多具溫熱性質,易迫血外出,如血熱上沖的衄血、吐血、咯血,或血熱下注的痔瘡、月經過多、血尿等。如胡椒、辣椒、桂圓、羊肉、燒酒等。雖說吃山楂開胃,但生山楂開胃活血,可誘發流產,所以妊娠期間山楂就是動血發物。
【發滯氣之物】 指不易消化會導致氣機阻滯不暢,產生脘腹脹滿的食物。如豆類、薯類、油膩食品、油糕、蕎面、莜麵等。
現代醫學並無「發物」之說,但從本義來看,「發物」相當於現代醫學所說的誘發因素。「發物」之所以會導致舊病複發或加重病情,可能與幾個因素相關:
1.上述這些動物性食物中含有某些激素,會促使人體內的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如糖皮質類固醇超過生理劑量時可誘發感染擴散、潰瘍出血、癲癇發作等,引起舊病複發。
2.某些食物所含的異體蛋白成為過敏原,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複發。如海魚蝦蟹引起皮膚過敏者蕁麻疹、濕疹、神經性皮炎、膿皰瘡、牛皮癬等頑固性皮膚病的發作。
3.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如酒類、蔥蒜等對炎性感染病灶,極易引起炎症擴散、疔毒走黃。這就是中醫所說熱證、實證忌吃辛辣刺激性發物的道理。
預防「發物」致病,即應在適當時候「忌口」。
1.當食物的性味與人的體質、氣候、地域、病因不相符時要忌口,即所謂因人而宜,因時而宜,因地而宜。
例如,肥胖痰濕體質者應禁食甘肥厚膩之味,以免助濕生痰。夏季炎熱濕盛,應多食苦味,忌食滋潤甘膩之品。高原山區地帶,雨水較少偏燥,應少吃苦燥類食物,多食甘潤之品。肝陽偏亢的高血壓者不宜多食蔥、韭、蒜、辣椒等辛辣溫熱食物,以免助火動風致腦出血。肺陰不足的支氣管擴張者,忌用辛香苦燥之品,以免肺陰內傷致咯血不止等。
2.當食物影響疾病的治療,助邪傷正、加重疾病時要忌口。
例如,蕁麻疹、丹毒、濕症、瘡癤、中風、頭暈目眩等症,不宜食用海魚、蝦、蟹、貝、豬頭肉、雞肉、鵝肉、雞蛋等。各種出血性疾病如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瘡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燒酒等。慢性胃炎、消化不良、消化潰瘍等病症,不宜食用酒類、豆類、薯類、質地堅硬的食物等。
3.當食物與藥物產生不良反應時要忌口。當進食食物的作用與藥物產生的作用一致時,就會減弱藥物療效,甚至產生毒副作用。如食用黃連、甘草、桔梗等忌食豬肉,鱉甲忌莧菜,地黃、首烏忌蔥、蒜、蘿蔔等。
另外,食物與食物之間、食物與藥物之間也存在相畏關係及配伍禁忌。如人蔘味甘微溫,為補氣強壯之葯,蘿蔔味辛性涼,為下氣泄氣之品,二物作用相抵,不可同食。
4.當食物對病後調整康復不利時要忌口。大病初癒,消化力弱,正氣未復,飲食失當,可使病情反覆或變生他疾。有過敏性疾病史者,應注意避食魚、蝦、蟹、貝、椿芽、蘑菇及某些禽畜肉、蛋等。高脂血症、高血壓、冠心病、中風病後飲食宜清淡,不可過食油膩厚味之物。
5.飲食攝入要適度。是不是體質好的人受「發物」影響就少? 不盡然。身體強壯之人大量進食紅棗後會出現牙痛。雖然紅棗養血補氣,但中醫講「氣有餘便是火」,過多攝入紅棗容易化熱生火,火勢上炎,就會導致牙痛。可見食物不可過量,過量也會成為「發物」,如紅棗過食積熱生痰,核桃多食膩胃生濕。
「發物」是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食物,它們對於正常人而言,不能說是「發物」,只有對患相關疾病的人或特殊體質的人或食用過量時才能稱為「發物」。其致病因人、因體質、因時節、因地域而異,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應理性看待之,正確辨識體質特性、了解食物的性味歸經,才能真正做到規避「發物」,正確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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