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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六 (1)

丙八、思所成地(分二科) 丁一、結前生後

已說聞所成地。云何思所成地?

這個〈本地分〉裡面,一共是十七地,現在是〈聞所成地〉結束了,到〈思所成地〉。按分科來說,這是第八科。

「已說聞所成地」,這是結前生後。前面的〈聞所成地〉,這一大科講完了,這以下是〈思所成地〉。怎麼叫「思所成地」呢?這是「生後」。

這底下第二科「略標廣辨」,分二科,第一科是「標列」。

丁二、略標廣辨(分二科) 戊一、標列

當知略說由三種相:一、由自性清凈故,二、由思擇所知故,三、由思擇諸法故。

「當知略說由三種相」,這個〈思所成地〉裡邊也是很廣的,但是現在一開始,先提出來它的要義。這個要義,就是有三種相貌:「一、由自性清凈故,二、由思擇所知故,三、由思擇諸法故」,這就是「標列」。

「由自性清凈故」這句話,這個「自性」,就是思所成慧的自性;思所成慧本身的情況,叫做「自性」。它本身的相貌,是什麼樣的情況?是「自性清凈故」。它的智慧是清凈的一種智慧,就是由思惟得到的智慧,由思惟而成就的智慧,這個智慧是清凈的,不是污染的。我們的智慧,有生得慧,就是生來就得到了,不需要修習,不需要學習,生來就成就這樣的智慧,那麼這叫做生得慧。生得慧當然有高低,這個聞思修,這三種智慧都是修得慧。這個聞所成慧,當然因為生得慧影響到聞所成慧;這個思所成慧,當然也受到聞所成慧的影響,但是它是進了一大步,就是比生得慧和聞所成慧是清凈得多了。因為這是屬於正憶念,它依據聽聞佛法得來的智慧,進一步地去思惟觀察,這是一個理智上的行動,所以說它是清凈的,這是第一項。

「二、由思擇所知故」,「思擇所知故」,就是思所成慧,它所應該思惟觀察,所應該通達的這個廣大的範圍,那麼這是這個境界。前面這個「自性清凈」,這個範圍,還不是……,只是在它本身上說它智慧的相貌是這樣。這個「思擇所知」呢,這個範圍是很廣大了。

「三、由思擇諸法故」,這一段就是「思擇諸法」,思擇修多羅裡邊,就是佛說的修多羅裡邊的長行和偈頌裡邊的要義。就是分這麼三類,來介紹思所成慧的。

這是「標」,底下解「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就解釋「自性清凈」的智慧。分四科,第一科是「征」。

戊二、隨釋(分三科) 己一、自性清凈(分四科) 庚一、征

云何自性清凈?

怎麼叫做思所成慧的「自性清凈」呢?它的自性怎麼叫做清凈呢?現實的情形,就是我們佛教徒實際的情況來說呢,多數是沒有思所成慧,思所成慧是沒有,有的小小有一點聞所成慧,聞所成慧也不是太具足,就是小小的有一點。少數人呢,當然聞慧、思慧、修慧都有,那是少數人,大多數聞慧不具足,思慧是沒有的。所以這一部分的佛法,應該說是特別陌生的,特別生疏的。怎麼叫做思所成慧?不是太明白的。但是現在《瑜伽師地論》,專有這麼一大段介紹思所成慧。

這底下第二科,就是「標」出來它「自性清凈」的相貌。

庚二、標

謂九種相應知。

這個「自性清凈」裡面有「九」個「相」貌,我們應該注意,應該這樣子。

庚三、列

一者、謂如有一獨處空閑,審諦思惟如其所聞,如所究達諸法道理。

前面第一科是「征」,第二科是「標」,就是標出來數目;這九種相,標出來九個數目。這底下第三科是「列」,就是列出來名字,列出來九個相的名字。

這九個相,第一個是什麼呢?「謂如有一」,就像有這麼一個人,有這麼一位佛教徒。「獨處空閑」,他就一個人,居住在空閑的地方,不是吵鬧的地方,在那裡。在那幹什麼呢?「審諦思惟」,就是很認真的、很深刻的去思惟,就是做這件事。思惟什麼呢?怎麼思惟呢?「如其所聞」,如他自己所聽聞的佛法,就是思惟這個;以此為題目去思惟。「如所究達諸法道理」,他所聽聞的,也就是他所研究的,所要要求通達明了的這一切佛法的道理,就是這個;就是這個是他一個所思惟的題目,思惟這件事。

當然,其實應該是很容易明白的,佛說,經論上說一切法是無常的,這一切有為法是無常的,這一切有漏法是苦的,這一切法都是無我的,涅槃是寂靜的,這是一個大綱領。我們就是聽聞了這樣的佛法,我們從聞所知道的無常、無我、寂靜是很膚淺的,是很簡單的一點概念而已,那是不好用的,你用不上。現在要進一步去思惟它,那個無常的道理要加以思惟,是這樣意思。一思惟,這個智慧可就不得了,這個思慧也是很大的作用。看這上面的意思,「獨處空閑」,就沒有干擾你的這些事情,沒有人干擾,而且不是馬馬虎虎地,你要認真地去思惟的,這樣子。這是第一個相貌。

二者、遠離一切不思議處,審諦思惟所應思處。

這底下又加一個範圍。就是「遠離一切不思議處」,就是經論上說的這個不可思議的地方,你不要思惟;也就是十四不可計論,你不要思惟。「真如和一切法是不一不異的」,這個道理你不要思惟,這些地方你不要思惟。「審諦思惟所應思處」,你只是認真的思惟你應該思惟的地方,那個不應該思惟的你若去思惟,有危險,能使令你迷悶,可能會令你思想有問題,所以不要思惟。

《披尋記》五七一頁:

遠離一切不思議處等者:由此令心不墮迷悶錯亂故。

你若是不思惟呢……,你的思惟應思惟處,你越思惟,使令你的智慧明凈,增長廣大,通達無礙;你若是思惟不應該思惟的地方,就令你迷悶,令你錯亂,會有這種過失。所以不應該思惟的地方,不要思惟。

三者、能善了知默說、大說。

「能善了知默說」,這個「默說」是什麼意思呢?就是這個人沒有智慧,都是無明煩惱很重的人,他所說出來的道理,就叫做「默說」。就是邪知邪見的人,這些邪說,這些說都叫做「默說」。這個「大說」,就是有正知正見、佛法裡面所說的道理,或者是大覺世尊,他所說的道理,叫做「大說」。我們只是小小有點聞慧的人,這個慧很膚淺,我們也不感覺到這個有正知正見的人說的,和邪知邪見的人說的,這個界限不是太明了。但是若有思慧的人可不同,就是「能善了知默說、大說」,就會知道這件事。這是思慧進一步得到的功德,有這種事情。

四者、凡所思惟,唯依於義,不依於文。

這又進了一步。有思慧的這個人,他「凡所思惟」,他所有的所思惟的這些事情。「唯依於義」,他只是依據義理去思惟。「不依於文」,他不根據文去思惟的。這個地方有什麼事情呢?前面「審諦思惟,如其所聞」,開始思惟的時候,還是要依據文來思惟它的義,但是到這個階段的時候,不是,他又進了一步,能思惟其義,而不是思惟文句的,這個地方又不同了。譬如說我們修這個無我觀,你一定要把無我觀的文句背下來,然後你才能思惟無我的道理。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我們思慧不夠。思慧不夠,你對這個義掌握不到,非要根據文才可以。你有這個文,然後才能思惟這個義;要假藉能詮,思惟所詮的道理。我們思慧不夠的人都有這個問題,沒有文不行。有思慧的人,不是這樣子,他是「唯依於義,不依於文」,會達到這個境界,會有這種事情。

《披尋記》五七一頁:

凡所思惟唯依於義不依於文者:由此思惟,於佛世尊一切所說密意語言能隨悟入故。

「凡所思惟唯依於義不依於文者:由此思惟,於佛世尊一切所說密意語言能隨悟入」,能達到這個程度。我們只小小有點聞慧的人,就不行,沒有這個能力,不行。但是有思慧的人不是了;對於佛說那個密意語言,他就能明白,明白那個道理。

五者、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以慧觀察。

這個「凡所思惟,唯依於義,不依於文」是他進步的境界,但是這個地方又給他一個軌範,還有一個界限的,不是無邊際的「唯依於義,不依於文」,還不是的,還是有限度的。

我也會感覺到一件事,譬如說我們古代的大德,古代大德對於經的道理他有所發揮,他有講了一大段。我們只是小小有點聞慧的人,一看古德說的那一段話,和經論上對比的時候,感覺他說的不對,我們會有這種感覺,說的不對。但是現在我們若去看這個聞思修的解釋的時候,就發覺不是這麼回事;就是有思慧,不但是有聞慧,而又有思慧、又有修慧的人,他能夠通達到聞慧所不能知的事情,能達到那個境界。達到那個境界,我們用聞慧去比量,感覺到他說的不對,就會有這種事情的。所以現代的人稍微的學習了多少佛法以後,有的會批評古德,怎麼怎麼地,其實是不對的。你單單小小有點聞慧,你怎麼可以批評古德,有聞思修智慧的人呢?那是不可以的。

「五者、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以慧觀察」,這是第五科。「於法少分」,這個「少分」,當然不是很多,一部分。「唯生信解」,就是在廣大的佛法裡邊,有那麼一部分的佛法,你有思慧的人,你只可以信解,你可以由你的信心去解,而不是……;你的智慧不夠,你還不能明白的,你還不能明白那怎麼回事情。「於法少分,以慧觀察」,就是其餘的佛法裡邊的一少分,還是一少分,還不算多的,你的智慧夠了,你可以觀察、可以思惟的,是這樣子。

《披尋記》五七二頁:

於法少分唯生信解等者:由於少分唯信解故,於極甚深,自少覺慧,不能達法,仰推如來,言如是法,是佛所行,非我境界。如是於法,不生誹謗,不自損害,遠離衰患,無諸過罪。由於少分正觀察故,隨順悟入諸真實義,不由他緣。

「於法少分唯生信解等者:由於少分唯信解故,於極甚深,自少覺慧」,對於那少部份,你只能信解而已;對於那極甚深的道理,你小小的覺慧,你是不能通達的,不能明白。「仰推如來」,你不能明白怎麼辨呢?那你對於佛菩薩,你要退讓一下,把這一部份的佛法讓給佛,推讓給佛。你心裏面這樣說,「言如是法,是佛所行」,這樣的佛法是佛的智慧所行的境界,不是我的智慧所能明了的境界,這樣子。「如是於法,不生誹謗」,這樣子呢,對於廣大甚深的佛法,你不會誹謗。你要知道自己的智慧,還是有限的。「不自損害」,你若誹謗,就是傷害了自己;不誹謗,就不自損害。「遠離衰患」,你若誹謗佛法,你就會苦惱了;現在不誹謗,就是遠離了苦惱。「無諸過罪。由於少分正觀察故,隨順悟入諸真實義,不由他緣」,這一少部分,你的智慧可以觀察,你能隨順那個道理去覺悟諸法的真實義,這一部分是你自己的智慧力量,不是別人的力量;一定自己努力才能夠達到這裡,別人沒有辦法幫上這個忙的,所以叫做「不由他緣」。這是「於法少分,唯生信解;於法少分,以慧觀察」。

六者、堅固思惟。

「堅固思惟」,就是由思慧所成就的這一部分,你繼續地這樣思惟,你的智慧很堅定,不容易動搖了。

《披尋記》五七二頁:

堅固思惟者:由此思惟數數作意,能於其修隨順趣入故。

你若是由這樣的「思惟」,不是一次的,不斷地重複去思惟這個道理,結果你會進一大步。「能於其修」,就是修慧;聞慧、思慧,再進一步是修慧,這個修慧的境界你可以趣入,能進一步到修慧的境界了,叫做「隨順趣入故」。這個時候,就是叫做「堅固思惟」。譬如說諸行是無常,諸法是無我,涅槃是寂靜,你從這裡面得到一個堅定的智慧。若有人說是三法印是不對的,你心裡不動搖,心裡是不動搖的。從這樣思惟的境界,讚歎佛菩薩聖人的境界甚深微妙,你心裏面的信心也堅定。若是我們沒有思慧的人,只是聽聞的時候:「諸行是無常的,無我的,寂靜的」,若有另外一個有福德的人,說無常是不對的,說無我也是不對的,你心就動了,是無我的?不是吧!心裡就動,就疑惑。若是你有思慧的人,達到這個程度的時候,不動搖,就有這種不同。

七者、安住思惟。

這「安住思惟」,看《披尋記》是什麼意思呢?

《披尋記》五七二頁:

安住思惟者:由此思惟,先未知義,得正了知,得正決了故。

這是以前不明白的道理,現在明白了,那麼叫「安住思惟」。

八者、相續思惟。

「相續思惟」是什麼意思呢?

《披尋記》五七二頁:

相續思惟者:由此思惟,先已知義,得無失壞,得不忘失故。

這種義,在內心裏面是不會失壞,不會失掉的,你會隨時都能夠思惟,能夠不忘失。說諸法無我的道理,我們沒有思慧的人,我以前是聽人講過,但是現在想不起來。什麼叫無我的道理?說不上來,不知道。就是有這個問題。但是有思慧的人不是,這個重要的道理不會忘掉的。

九者、於所思惟,能善究竟,終無中路,厭怖退屈。

這是第九個。對「於所思惟」的道理,「能善究竟」,你能夠善巧的究竟圓滿,達到最後。「終無中路」,不會在中間的時候,「厭怖退屈」,不高興了,厭煩這件事;或者是生了恐怖心,不思惟了,退下來了,不會有這件事的。

《披尋記》五七二頁:

於所思惟能善究竟等者:由此思惟,能得先來所未得忍故。

以前沒有忍,這個「忍」是肯定的意思,以前沒能夠肯定,現在經過思惟的時候,認為諸法是無我的,就肯定、就決定了,而且會安住這裡,不會有恐怖心。思惟這個無我的道理的時候,有的就會生恐怖心,不能接受,也有這種事情。現在這裡說不是的,「終無中路,厭怖退屈」,由始至終,能夠順利地達到最後圓滿的境界,而不會中間退下來的。

辰四、結

由此九相,名為清凈善凈思惟。

這是結束這一段文。這上面說到思所成慧的大概的這個境界,它有進一步的境界,但是也有一定的範圍,並不是廣大無邊,是這樣意思。

己二、思擇所知(分二科) 庚一、征

云何思擇所知?

這是第二科「思擇所知」,分兩科,第一科是「征」,怎麼叫做「思擇所知」?

前面說到「自性清凈」,說它有進步的地方,但是還有一定的範圍,就說它智慧的相貌就是這樣子。這以下是說這個智慧所思惟的境界。先是「征」,怎麼叫做「思擇所知」?這個「擇」就是簡擇,也就是觀察的意思,說個白話就是挑簡的意思。說這裡面有這麼多的黃豆,但是裡邊有沙子,有不是黃豆的,有石頭子,或者有其他的,不是這個,你去挑一挑,是黃豆,那個不是黃豆,挑一挑,這樣意思叫作「擇」。現在這個思惟也是這個意思;所思惟的道理,自己有錯誤的地方,自己有正確的地方,經過思擇才會明白的,有這個意思。

那麼這第一科是「征」。底下第二科是解「釋」,解釋裡邊先是「略」解釋,先「標」。

庚二、釋(分二科) 辛一、略(分四科) 壬一、標

謂善思擇所觀察義。

就是這一句話。「云何思擇所知?」就是「謂」這個修行人,他能思擇所觀察的道理,這就叫做「思擇所知」。前面是偏重於能知的智慧,這底下是偏重於所知的道理。

  壬二、征

何等名為所觀察義?

底下第二科是「征」。什麼是思所成慧所觀察的道理呢?所觀察的境界呢?這是問。第三科是解「釋」。

壬三、釋

謂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法,了知無相。

這是說一個大意。「謂於有法」,就是說你經過思惟的時候,你就會發覺在一切法裡面,在我們凡夫的分別心所分別的法裡面,有兩個相貌,就是有的法是有體相的。「謂於有法,了知有相」,它是有體相的,你就會知道是有體相的。「於非有法」,沒有這件事,你就會知道那是無相的,沒有這件事。就會知道這個有、無的問題。譬如說是光線不大好的時候,那裡堆一堆繩子,繩子盤在那裡,但是光線不好,你遠遠看就是一條蛇,一條蛇在那盤著。我們凡夫這個分別心,日常生活裡邊一切一切的事情,很多都屬於這一類的;就看那個繩,不知道是繩,是蛇,就是有這個事情。現在若經過思擇所知的時候,喔!這是個誤會,這不是蛇,這是繩子,是這麼回事。就是我們日常生活好多的事情,都沒有這麼回事,但是我們心裏面執著的不得了,實在這是無法。「於非有法,了知無相」,是沒有的。但是也不是完全沒有,是因緣生法,是有,知道:「喔!這個是有的,是有這麼一件事;這是有法,這是無法」,這樣子就是糾正了、調整了凡夫的分別心的境界。

「謂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法,了知無相」,譬如說是,我們舉個例子,譬如說現在有人在罵,在毀辱我、在罵我。我們凡夫的分別心就感覺這個人簡直可恨,在毀辱我;但是有過思惟無常義的人,思惟一切法無常義的人,和我們的想法不同。因為他思惟這個人的色受想行識剎那剎那的無常,就是一剎那現起,一剎那滅了,一剎那又現起,就這樣子變動的。所以剛才那個人在罵我的時候,這已經過去幾分鐘了,所以他這個思惟無常的人就思惟:「剛才罵我、毀辱我的人,一剎那就過去了,這一剎那就不是前一剎那了」,就會發覺這件事,這個思惟無常義的人就會發覺這件事。我們不思惟的人,還感覺你怎麼罵我?其實現在這一剎那不是以前那一剎那,是不同了。所以思惟無常這件事,你若是常常思惟、思惟,增長很多的智慧,就明白了那件事情的真相,通達了多少;思慧當然不是最高的智慧,但是會通達這件事。通達這件事,就是這個罵我這個人,一剎那已經滅掉了,已經過去了,現在不是那個人了,就會覺悟到這裡。所以說是「謂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法,了知無相」,會知道很多的事情,和我們凡夫的分別心完全不一樣,不一樣的。

壬四、結

如是名為所觀察義。

這叫做「所觀察」的「義」。所觀察的義,有這樣的事情,有這樣的差別;有的是有體相的,有的是沒有體相的,沒有這麼回事情,會有這件事。所以,我們凡夫有貪煩惱、有瞋煩惱、還有愚痴的煩惱,各式各樣的煩惱,感覺到這煩惱很重;說是聖人沒有煩惱,我出了家,我要修行,要斷煩惱,感覺到很難,煩惱很難很難,不容易斷。但是你經過聞慧、思慧、修慧,其實還是很現成的事情,就是煩惱自然是沒有了,因為什麼呢?引起煩惱的因緣沒有了。煩惱是因緣生的,現在經過聞思修,當然思慧還是不夠的,還要經過修慧,自然是沒有煩惱的,煩惱就斷掉了,就不同。

「如是名為所觀察義」,這個「所觀察義」,大概的說就是這樣子,就這麼一個解釋。「如是名為所觀察義」,這是第四,結束了這一段。這是略的解釋,簡略的、簡要的一個解釋。

辛二、廣(分二科) 壬一、辨有無相(分二科) 癸一、有相(分四科)

子一、征

何等名為所觀有法?

這以下是「廣」,廣解釋,詳細地解釋這個道理。什麼叫做「有法」?什麼叫做「無法」?這個「廣」,詳細地解釋一下。這一句話是問。這個「廣」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是辨有相無相,「辨有無相」。分兩科,第一科是辨「有相」。又分四科,第一科是問。

「何等名為所觀有法?」所觀察的這件事是「有」,有這件事,怎麼叫做「有」呢?這件事情。這底下講的,可見這佛菩薩的智慧,我們真是做夢都夢不到。

子二、標

當知此法略有五種。

這前面是「征」,這底下第二科就是「標」,標出這個「有法」,其實就是標出個數目來。「當知」道「此法」,簡略的說「有五種」不同,所觀的有法有五種不同,標出個數目來。底下第三科是「列」出來。什麼叫做所觀的有法呢?所觀的五種有法呢?

子三、列

一、自相有法,二、共相有法,三、假相有法,四、因相有法,五、果相有法。

分這麼五種。說一切法是「有」,我們只是這麼統而言之說:「一切因緣生法是有」,但是這裡邊就說這麼多事情,分出來這麼多的差別。這是列出來這五種的有法。這底下第四科,就是解「釋」了,解釋這個有法。解釋裡面分五科,五種有法就分五科,第一科是「自相有法」,解釋什麼叫「自相有法」。又分五科,第一科是問。

子四、釋(分五科) 丑一、自相有法(分五科) 寅一、征

何等名為自相有法?

這個「自相有法」,怎麼叫作「自相有法」呢?這是問。這底下就是「標」。

寅二、標

當知此法略有三種。

應該知道這個「自相有法」有三種不同。這是標出數目來。底下第三科就是「列」。

寅三、列

一、勝義相有,二、相狀相有,三、現在相有。

這個「自相有法」有這三種不同。這三種不同,列出來這個名字,這是列出名字來。底下就解「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是「勝義相有」。

寅四、釋(分三科) 卯一、勝義相有

勝義相有者:謂諸法中離言說義,出世間智所行境界,非安立相。

「勝義相有者」,前面說是標出來這「勝義相有」,這「勝義相有」怎麼講呢?怎麼叫做「勝義相有」?「謂諸法中離言說義,出世間智所行境界,非安立相」,這個簡要地這麼說出來。在這《解深密經》上有解釋,說了好多;在《大般若經》也有說,也有解釋。

「謂諸法中」,就是在這一切的法裡面,一切的事物裡面,其中有一種法是「離言說義」,不能用言說去解釋、表示的一種境界;這種境界,言說所不能表示的這種道理。沒有言說,我們怎麼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呢?怎麼知道有一個「勝義相有」?怎麼知道有這麼一回事情呢?

「出世間智所行境界」,是佛菩薩聖人的智慧,他所覺悟的境界,他告訴我們,他在經論裡面……,《大般若經》里有說,在《解深密經》上也有說,《維摩經》裡邊也是有說。像《金剛經》其實也是有說,但是《金剛經》略,它沒有標出這句話是「離言說義」,「離言說義」這四個字它沒有這麼標,若標出來我們就知道,不標我們是不知道的。這是「出世間」,這個「出」就是超越的意思,超越世間人的智慧。這個世間人的智慧,實在就是凡夫。「出世間智」,就是超越凡夫的智慧,超越凡夫,初果聖人就是超越凡夫了,當然最好是阿羅漢、辟支佛、佛的境界,他們的智慧所行的境界。

這個「勝義相有」,這個「勝義」,這個「勝」就是指佛菩薩的那個智慧說的,就是那個殊勝的智慧,不是凡夫所能及的;這個「義」就是境界,就是佛菩薩那個出世間殊勝的智慧所行的境界,那個境界。那個境界呢,「勝義相有」,所以叫做「勝義相」。

「非安立相」,不是名言所安立的,不是名言安立的一個相貌。譬如說,我們用語言文字去形容的這些事情,都是名言安立的,假名安立的,用名字去表示有這麼一件事,那都是名言安立。現在這個勝義諦,那上面是沒有名言的,沒有名字的,所以不是名言安立。

這個「自相有法」這句話,這裡面這個話,「自相有」,「自相有」就是那一件事本身它就是有,不是你去創造它才有,不是;不是你用語言文字去形容它,它才是有,不是。我們剛才說,說是那裡一堆繩子,我們看是一堆蛇,這個蛇就是自相空,就根本沒有蛇,是空的呀!是沒有的呀!那個繩子才是有,繩子是自相有,它自己是有那麼一回事。我們執著有一條蛇,這蛇完全是沒有的,所以這個「自相有」和這個「安立相」,「安立相」就是自相是沒有的。譬如說,我們說那裡有一條蛇,這個蛇就是我們的分別心,說蛇,安立這麼一個蛇,這個蛇是你的分別心安立的,實在還是沒有。所以,他把世間上的一切法這樣一觀察呢,就分別出來,有的法是自己本身是有的,有的是你安立的,實在是沒有的,就出來這麼個分別。

「非安立相」,不是用名字言語安立的,不是,他本身是有的。現在說這個「勝義相有」,這是佛菩薩的無分別的智慧發現有這件事,他本身就是這樣子,也不是佛創造的,非佛,也不是佛,也不是菩薩,也不是辟支佛,也不是阿羅漢,也不是天、阿修羅所創的,不是,他本身就是有的,自相有法。「非安立相」,不是用名言來安立的,所以叫作「自相有」,有這件事。

這個事情,我看,如果不由經論上佛菩薩的開示的話,我們很難知道這件事,很難知道有這件事。這裡面當然也就是和三論宗、和中觀論,和這個……,那一部份的佛法就開始有事情了,開始有一點不同了。「非安立相」,就這樣講。這是簡單的這樣解釋這個「勝義相有」,這也說得很明白,就不是妄想分別假名字所成立的事情,是佛菩薩的無分別智的境界,那無分別智的境界叫做「勝義相有」,這樣解釋。

卯二、相狀相有(分二科) 辰一、標

相狀相有者:謂由四種所觀相狀。

「相狀相有」,這是第二科「相狀相有」,這分兩科,第一科是「標」。

「相狀相有者:謂由四種所觀相狀」,這是「標」。這「相狀相有」這句話呢?這個「勝義相有」只是說是「出世間智,所行境界,非安立相」,這樣介紹就好了。這底下這「相狀相有:謂由四種所觀相狀」,一、二、三、四,四種所觀的相狀來說明這個「相狀相有」,這有點不同了,和前面不一樣。

這是「標」,這底下就解釋,這第二科是「列」出來。

辰二、列

一、於是處名可得。二、於是處事可得。三、此名於此事非不決定,謂或迷亂不決定故,或無常不決定故。四、此名於此事無礙隨轉,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

「一、於是處名可得。二、於是處事可得」,這是列出來它的名字,第一個是「於是處名可得」,「於是處名可得」這件事,我感覺到也是要費一點思惟的。就是在這個境界上,在這個法上是有這麼個名字,名字可得。譬如說這個「勝義相有」,這個第一義諦,第一義諦是無名字的,沒有名字,你不能在那上安立名字的,得不到名字的;現在這一法上呢,這一法上名字是可得,可以有名字。譬如說是色受想行識,是五蘊,「蘊」,這是個名字,「蘊」這個名字就表示這個色受想行識都是蘊,這樣的名字。這樣的名字就是「是處名可得」,可以得到一個蘊的名字。這話的意思呢,有一點差別,差別什麼呢?譬如剛才說這一條蛇,這個蛇,這名字是不能得到的,因為沒有蛇嘛!沒有蛇,你說是有蛇這個名字,這句話是安不上的,得不到這個名字。但是說有色受想行識這五蘊,是能得到這個名字的。這個蘊是積聚的意思,色也是積聚的意思,受想行識都是積聚的意思,是能得到這個名字的,這個名字和它所詮的義是相順的,可以得到這個名字。這可見有名字,一切法都有名字,但是有的名字是對的,有的名字是不對的,這又有分別了,有差別。「於是處名可得」,名字,是能得到這個名字的。這表示,若是勝義相,這個真如第一義諦的道理,得不到名字,那上面沒有名字,這不可以。這個「相狀相有」呢,它有一個相狀的;根據這個相狀來說,它是有,有這麼一件事。有這麼一件事,這裡面分出四種的不同,是處它有名字可得,可以得到它的名字,這是一個。

「二、於是處事可得」,就是在這個地方,有那件事可以得到。有那件事可得,這就表示,剛才說蛇,這個名字是不可得,那個蛇的體性也是不可得,也是沒有。這件事呢,這就是遍計所執,遍計執是沒有的,遍計執的名也是沒有的,遍計執的事也是沒有的。但是這裡說呢,那件事是有的,有那件事。譬如說色受想行識是有的,是有色受想行識這件事的,不是說是你看花眼了,眼睛看花了,不是,是有這麼一件事的。「於是處事可得」。

「三、此名於此事非不決定,謂或迷亂不決定故,或無常不決定故」,這是第三種「相狀相有」,這個是什麼樣情形呢?說這個名字用在這件事上,不是不決定,是決定的。這件事,譬如說我們所見的色,色聲香味觸法,所見的色,我們說這是色,這光也是色,這牆也是色,這都是色,用這個名字;這不是不決定。那麼這表示什麼意思呢?就有的事情的名字是不決定的,什麼呢?「謂或迷亂不決定故」,迷亂就是不決定。譬如說是這個人身體有病,有熱病,有熱病的時候,熱的時候,這個眼睛看的顏色,說這是青色,他看見是黃的,看見是黃色。說這個人有病的時候,黃蓮是苦的,他吃到嘴裡是甜的,就是這樣。但是你病好了,你再吃黃蓮,黃蓮是苦的,那個甜就是沒有了,說「黃蓮是甜」這句話沒有了,這是不決定。你說黃蓮是甜,這句話不決定,這個名字不決定。說有病,我看見這青色是黃色,這句話不決定;你病好了的時候,還是看見青,而不是黃,是這麼回事。所以是「迷亂不決定故」,就是你的四大、心理,或者心理有病,或者四大有病的時候,這個時候的「此名於此事」是不決定,那個時候的情形不決定,不一定的。「或無常不決定故」,無常不決定,譬如說是一個瓶子,做的很好,名字叫做瓶;若是打爛了的時候,就剩下破碎的玻璃了,你就不能名之為瓶了,這瓶的名字就是無常,這是不決定,不能決定叫做瓶,你打爛了就不是了。說這個房子,你看這個面,房這是個名字,但是若把它打爛了的時候,你還能名為房嗎?就不能了,這是不決定。現在這裡說,「此名於此事非不決定」,就是不是那個迷亂的境界,也不是無常的境界,這個名字於此事是決定,有這一種事情,這一類的事情,這是不同的。

「四、此名於此事無礙隨轉,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這是第四種「相狀相有」的事情。「此名於此事無礙隨轉」,這個名字,在這件事上用這個名字的時候,它是沒有障礙的,是一直地可以這樣用,叫這個名字。「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這就不對了。譬如說是這個色,我們看這個燈,這也是色法,我們在這件事上用這個名字叫做色;但是另外,譬如說話的這個聲音,這個色的名字若到聲音那個地方去的時候,就不能用了,就「退還」了;那個地方是聲的名字,而不是色了,不是了。譬如這是黃色,但是到紅色那個地方,這個黃就不能用了,就退回來了。所以「非或於是處隨轉」,就是「或於」,可能是在這個地方可以用這個名字,但是到另一個地方就是「退還」,就不能用了。這樣的呢,就不是這裡;這裡說是,這一類的事情是「此名於此事無礙隨轉」,一直地可以這樣用,不是「非或於是處隨轉、或於是處退還」的那種事情,不是的,不是那個情形。它這個名字是一直地可以這樣用,這一類的法,這樣不同,這又一種情形,這是這樣子。

卯三、現在相有

現在相有者:謂若已生及因果性;如是一切,總說為一自相有法。 

「現在相有者」,這是第三科。前面是「勝義相有」,第二科是「相狀相有」,現在第三科是「現在相有」。

「現在相有」,這句話怎麼講呢?「謂若已生及因果性」,現在,也不是過去,也不是未來,就是它因緣和合,已經現起了;現起了,而它也能為未來法做因,它能為過去法做果。現在這個法對過去來說,是過去的因所造的果;對未來說,未來又是果,現在又是因。這樣子才有這種作用的,而已經因緣生起的,那叫做「現在相有」。那就是過去就不是了,未來也不是了,那麼這叫做「現在相有」,這樣的法。這當然是指依他起了,依他起法說的。

「如是一切,總說為一自相有法」,前面這麼多,這一共是分這麼五科,前面說這麼多,這都叫做「自相有法」,「自相有法」有這麼多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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