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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和增值稅

兩大主要稅種,商品勞務稅和所得稅,商品勞務稅也稱流轉稅,包括商品稅和勞務稅兩種,合計5種,商品稅有4種,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關稅,勞務稅主要有營業稅,所得稅分為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種。間接稅,是指納稅人不直接負擔稅款,即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轉嫁給他人的稅種,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直接稅,是指納稅人直接負擔稅款,即納稅人繳納的稅款不能通過各種方式轉嫁給他人的稅種,例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稅收徵收管理範圍國稅局,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地稅局,營業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家海關係統,關稅,代征進出口商品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額是指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額,增值額相當於商品價值C+V+M中的V+M部分,就一個生產單位而言,增值額是這個單位商品銷售收入額扣除非增值項目(相當於物化勞動,如外購的原材料,燃料,動力,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價值後的餘額現行增值稅稅率,一般貨物和應稅勞務適用的基本稅率17%,二是屬於特定貨物適用的低稅率13%,三是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國外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國內加工後復出口的,對進口料,件按規定給予免稅或減稅,但這些進口免,減稅的料件若不能加工復出口,而是銷往國內,就要予以補稅。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進口貨物的組成計稅價格,為進口貨物所支付的全部金額,進口貨物所支付的全部金額包括價款,關稅,出口退稅的範圍,生產企業,並且出口的是自產的貨物,可退還增值稅,外貿企業,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的貨物,可申請退還已納的增值稅。出口貨物的退稅率有17%,15%,14%,13%,11%,9%,8%,6%,5%。出口免稅但不予退稅的範圍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即原材料進口免稅,加工自製的貨物出口不退稅出口貨物退稅額的計算方法,先征後退法,應退稅額=購進貨物的金額*退稅率,這種辦法適用於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出口貨物退稅額的計算方法,先剔,再抵,後退,先將因為退稅率低於徵稅率而不得在當期抵扣或退稅的進項稅額從全部進項稅額中剔除,此部分增值稅稅額只能包含於出口貨物的成本之中。出口自用舊設備,退稅額的計算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金額(不含稅額)*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適用退稅率關稅,免稅的範圍,為境外廠商加工,裝配成品和為製造外銷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輔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1.納稅人   關稅的納稅人包括進口中國准許進口的貨物的收貨人和出口中國准許出口的貨物的發貨人,前者應當繳納進口關稅,後者應當繳納出口關稅。   2.稅率   關稅的稅率分為進口稅率和出口稅率兩部分   進口關稅的稅率分為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兩種。原產於未與中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按照普通稅率納稅;原產於與中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按照優惠稅率納稅。   1999年,中國進出口稅則規定的進口貨物稅號有6940個。進口關稅普通稅率從0%、8%到270%不等,共有20多個差別稅率;優惠稅率從0%、1%到121.6%不等,共有50多個差別稅率,算術平均稅率為16.8%。另有少量進口貨物徵收從量關稅、複合關稅和滑動關稅。出口關稅徵稅貨物的稅號共有36個,稅率從20%到50%不等,共有5個差別稅率。   3.應納稅額計算方法   關稅採用從價定率計征和從量定額計征兩種基本方法計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1)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2)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4.主要免稅、減稅規定   (1)下列貨物,經過海關審查無誤,可以免稅:關稅稅額在1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2)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徵關稅的貨物、物品,海關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減稅、免稅。   (3)為境外廠商加工、裝配成品和製造外銷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輔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海關按照實際加工出口的成品數量免徵進口關稅;或者對進口料、件先徵收進口關稅,再按照實際加工出口的成品數量予以退稅。   關稅(Customs Duties;Tariff) 進出口商品在經過一國關境時,由該國政府所設立的海關向進出口商徵收的一種貨物稅。海關(Customs) 職責:監督管理,徵收關稅,查禁走私,編製海務統計關境(Customs Territory)關稅領域根據國家徵收關稅的目的財政關稅(Revenue Tariff) --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和作用保護關稅(Protective Tariff) --保護的目的和作用調節作用--調節對外貿易和國民經濟的作用 關稅還可以配合外交政策進行實施,維護國家主權和政治、經濟利益根據海關稅則公布的稅率徵收的關稅。 進口正稅稅通常在外國商品直接進入關境,或者由保稅倉庫、自由貿易區等提出運往進口國國內市場銷售,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徵收。徵收進口稅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提高進口商品的價格,以削弱其在國內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進口正稅可以分為最惠國稅(MFN)和普通稅(General Rate)增值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編輯本段計算基本公式  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1+稅率)=不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稅率=應納銷項稅額增值稅上面說增值稅是實行的"價外稅",什麼是價外稅?價外稅是根據不含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的稅,稅金和價格是分開的,在價格上漲時,是價動還是稅動,界限分明,責任清楚,有利於制約納稅人的提價動機,也便於消費者對價格的監督,採用價外稅的形式,價格是多少,稅金是多少,清楚明了,消費者從中可以掌控國家調節消費的方向,從而相應的修正自己的消費方向。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甲貨物100件,金額為10000元,但你公司實際上要付給對方的貨款並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設增值稅率為17%)=11700元。   為什麼只購進的貨物價值才10000元,另外還要支付個1700元呢?因為這時,你公司作為消費者就要另外負擔1700元的增值稅,這就是增值稅的價外徵收。這1700元增值稅對你公司來說就是"進項稅"。a公司多收了這1700元的增值稅款並不歸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稅上交給國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繳而已,並不負擔這筆稅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購進的100件貨物加工成乙產品80件,出售給b公司,取得銷售額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產品貨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為b公司這時作為消費者也應該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稅款,這就是你公司的"銷項稅"。你公司收了這2550元增值稅額也並不歸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給國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稅款也不是你公司負擔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繳而已。    增值稅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稅就可以在銷項稅中抵扣。但也有8項不能抵扣的。   沿用上例,你公司購進貨物的支付的進項增值稅款是1700元,銷售乙產品收取的銷項增值稅是2550元。由於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增值稅可以在銷項增值稅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產品獲得b公司的貨款後)上交給國家增值稅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那1700元已在你公司購買甲貨物時加入貨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繳過了),所以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購乙產品時付給你公司的,通過你公司交給國家。b公司買了你公司的乙產品,再賣給c公司,c公司再賣給d公司……,這些過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稅的,直到賣給最終的消費,也就把增值稅轉嫁到了最終消費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稅也是流轉稅。   如果你是一名會計,從會計分錄中也看得出來: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100件貨物時,分錄:   借:原材料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   貸:應付賬款--a公司 11700   分錄中並沒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為公司的費用,而是做為"應交稅金",因為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銷售80件甲產品時,如果B公司沒有付錢,分錄:   借:應收賬款--b公司 175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5000    增值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0   分錄中並沒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稅款做為公司的業務收入,而是掛"應交稅金",因為這並不歸你公司所有,而是應交給國家的稅收。   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給國家的稅收。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12月25日,財政部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於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實行增值稅的優點:第一、有利於貫徹公平稅負原則;第二、有利於生產經營結構的合理化;第三、有利於擴大國際貿易往來;第四、有利於國家普遍、及時、穩定地取得財政收入。   應該注意的是價外稅只是商業對商業。標價方法的規定  當交易是商業對顧客時,標價必須含稅。當交易是商業對商業時,標價不必含稅。編輯本段相關概念增值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增值稅的徵收範圍  增值稅徵收範圍包括:1、貨物(有形動產,包括熱力、電力、氣體等);2、應稅勞務(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3、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稅率  增值稅稅率分為四檔: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徵收率和零稅率。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為其銷售額,進口貨物的計稅依據為規定的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   3、進口貨物的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十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的納稅申報及納稅地點  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間與主管國稅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是相聯繫的。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一個季度。   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納稅人,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至15日申報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僅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固定業戶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增值稅非固定業戶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進口貨物應當由進口人或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下列各項的增值稅免徵: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設備;   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7.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8.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不含遊艇、摩托車、應徵消費稅的汽車)。理論增值稅  理論增值稅是指在未考慮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和期間費用進項稅額的前題下,根據產品的毛利總額或毛利率、計稅銷售收入結合產品的成本結構計算出來的同期應納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1、對於工業企業,理論增值稅有如下計算公式:   理論增值稅=(不含稅收入-可抵扣成本)×適用稅率   =[不含稅收入-(不含稅材料成本+不含稅可抵扣製造費用)]×適用稅率   =(產品毛利+對應產品生產人工成本+不可抵扣製造費用)×適用稅率   2、對於商業業企業,理論增值稅有如下計算公式:   理論增值稅=(不含稅收入-商品銷售成本)×適用稅率   =商品銷售毛利×適用稅率   在計算理論增值稅時未考慮固定資產和期間費用進項稅額,這是因為固定資產進項雖然對投入當期的稅負影響較大,但畢競是一次性的影響,在作為稅負考核時剔除其進項稅額對稅負的影響,可使其與同期沒有固定資產進項稅的企業的增值稅稅負相比具有可比性;而期間費用進項因其在整個進項稅額中所佔的比例很小,故在計算本指標時,為了簡化算式,節約管理成本,可忽略不計,但對於一些經營大宗商品的企業,如鋼材、礦石、水泥、煤炭經銷企業,由於其運雜費佔期間費用的比重較大,故在對這類企業進行增值稅稅負考核時,要考慮運費進項對稅負的影響。   ("理論增值稅"這一概念參考企業管理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楊德松主編《偷稅與反偷稅博弈》第十一章)編輯本段納稅範圍及對象納稅主體  納稅義務人   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一切單位、個人以及雖不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但賦有代扣增值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1994年之前外資企業繳納工商統一稅,並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但1993年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稅發[1993]138號《關於涉外稅收實施增值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後,從1994年1月1日起外資企業也成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具體劃分標準為:   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50萬元人民幣;   批發、零售等非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80萬元人民幣。   小規模納稅人    年銷售額達不到前述標準的為小規模納稅人,此外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以及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也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在達到標準後經申請被批准後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   對小規模納稅人實現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其進項稅不允許抵扣。   一般納稅人   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達到標準的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此外對於生產型納稅人如果會計核算健全的,這一標準可以放寬至30萬元人民幣,但對非生產型商貿企業無論其會計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達到標準才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另外,由於自1999年起國家強制推廣稅控加油機,並禁止非稅控加油機的生產和銷售,所以國家稅務總局2001年12月3日發布國稅函[2001]882號《關於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徵稅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1月1日起將所有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都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無論其規模是否達到標準和會計核算是否健全。   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如無下列行為,即使某一年度的應稅銷售額達不到標準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有偷、騙、抗稅行為;   連續3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6個月納稅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   不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裝置,造成嚴重後果。   對於剛剛成為一般納稅人的商貿企業(包括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需經過一個納稅輔導期才能成為正式的一般納稅人,輔導期一般不少於6個月。輔導期內稅務部門將對其進行較嚴格的管理,包括:限制每月的專用發票申購數量,如需超額申購的,要按前次巳領購併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4%的增值稅款等等。   輔導期達到6個月後,稅務機關應對其進行全面評審,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納稅評估的結論正常   約談、實地查驗的結果正常   企業申報、繳納稅款正常   企業能夠準確核算進項、銷項稅額,並正確取得和開具專用發票和其它合法的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凡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主管稅務機關可延長其納稅輔導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稅率、徵收率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基本稅率、低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一般納稅人銷售舊貨等也適用徵收率。   基本稅率   對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應稅行為,除下述低稅、免稅等以外,一律適用17%的基本稅率,對於煙、酒、奢侈品等特殊貨物另通過加征消費稅來進行稅收負擔的調節。   低稅率   為減輕某些行業的稅收負擔,除基本稅率以外,另規定了一檔13%的低稅率,適用低稅率的貨物有:農業產品;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製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不包括農機零部件)農膜;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上述貨物,按13%的低稅率計征增值稅。   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其中商業類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徵收率為4%;工業類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徵收率為6%,並且均不得抵扣進項稅。 從200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無論工業還是商業,稅率均調整為3%。   另根據財政部財稅[2002]29號《關於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無論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一律按4%的徵收率計算稅額後再減半徵收增值稅,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徵收消費稅的機動車、摩托車、遊艇,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徵收率計算稅額後再減半徵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徵增值稅。舊機動車經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遊艇,按照4%的徵收率計算稅額後再減半徵收增值稅。   對於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按國家稅務總局2002年5月17日國稅發[2002]56號《關於自來水行業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也按6%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但同時對其購進水廠的自來水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可以抵扣。   中外合作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根據國務院1994年2月22日國發(1994)10號《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按5%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徵收範圍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銷售和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這裡的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等,不包括不動產。加工是指受託加工貨物,即委託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此外以下八種行為在增值稅法中被視同為銷售貨物,均要徵收增值稅。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代他人銷售貨物   3.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在中國,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和營業稅的徵收範圍互不重疊,徵收增值稅的不再徵收營業稅,徵收營業稅的不再徵收增值稅。但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存在納稅人兼營或混合經營這兩種稅的應稅行為。   對於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營業稅的應稅勞務,被視為混合銷售行為,如:納稅人銷售貨物並負責運輸,銷售貨物為增值稅徵收範圍,運輸為營業稅徵收範圍。對此的稅務處理方法是,對主營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指納稅人年貨物銷售的營業額占其全部營業額的50%以上),全部視為銷售貨物徵收增值稅,而不徵收營業稅;對非主營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其他納稅人,全部視為營業稅應稅勞務,而不再徵收增值稅。   與混合銷售行為不同,兼營行為是指納稅人在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的同時,還從事營業稅應稅行為,且這兩者之間並無直接的聯繫和從屬關係。對此的稅務處理方法是要求納稅人將兩者分開核算,分別納稅,如果不能分別核算或者分別核算不準確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和營業額。   其他較為特殊的增值稅應稅範圍還包括:貨物期貨的實物交割、典當業銷售死當、非郵政部門生產銷售集郵商品(郵政部門生產銷售集郵商品繳納營業稅)等等。   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的比較:   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的比,其相同之處是兩者既包括銷售貨物與提供非應稅勞務兩種行為。不同之處是混合銷售行為強調在同一項銷售行為(同一業務)中存在兩者的混合,即銷售貨物與提供非應稅勞務緊密相連以致混合為一體(如銷售空調並負責安裝),貨物銷售款與非應稅勞務款同時從同一購買者(客戶)那裡取得而難以分清;而兼營行為強調的是在同一納稅人的經營活動中存在著兩類不同性質的應稅項目,他們不是在同一銷售行為(同一業務)中發生的,即不同是發生在同一個購買者(客戶)身上。因此判斷某納稅人的行為究竟是混合銷售行為還是兼營行為,主要是看其銷售貨物行為與提供非應稅勞務的行為是否同時發生在同一業務中(即其貨物銷售與非應稅勞務的提供是否同時服務於同一客戶),如果是,則為混合銷售行為;如果不是,則為兼營行為。正因為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行為的性質不同,故其納稅原則也不相同。前者是以納稅人的"經營主業"為標準劃分,就全部銷售收入(營業額)只征一種稅,或征增值稅,或征營業稅,而後者是以會計核算為標準,納稅人能夠分別核算、準確核算,則分別徵稅(即銷售行為征增值稅,非應稅勞務行為征營業稅);如果不能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由主管稅務機關分別核算分別徵收。   另外,應特別注意的是,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在《增值稅暫行條例》與《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的內涵是不相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中的內涵是不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中所稱的應稅勞務是指應徵增值稅的勞務,即加工、修理修配兩類勞務;其所稱非應稅勞務是指應按《營業稅暫行條例》徵收營業稅的交通運輸、建築業等七類勞務。而《營業稅暫行條例》中所稱的應稅勞務,即指應徵營業稅的七類勞務,所稱非應稅勞務恰恰是指應徵增值稅的加工、修理修配兩類勞務。因此,在增值稅法章和營業稅法章介紹的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實際上是《增值稅暫行條例》與《營業稅暫行條例》從不同的稅種角度,對同一問題從不同的視角所做的的實質相同的規定。免徵範圍和減免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1][2]》第十六條規定了下列8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避孕藥品和用具   古舊圖書   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另外,未達到起征點的也予以免徵增值稅,增值稅的減免權在國務院,任何地區、部門均無權減免增值稅,但各省級國稅局可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適用的起征點。    除以上法定免稅外,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委又陸續發文規定了一些新的減免項目,包括:   基建單位和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加工廠、車間,在建築現場製造的預製構件,凡直接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築工程的,不徵收增值稅   因轉讓著作權而發生的銷售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錄音磁帶母帶的業務,以及因轉讓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而發生的銷售計算機軟體的業務,不徵收增值稅   經國家版權局註冊登記的計算機軟體產品,在銷售時一併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供應或開採未經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庫供應農業灌溉用水、工廠自采地下水用於生產的,不徵收增值稅   對電信部門及其下屬的電話號簿公司銷售電話號簿業務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銷售給軍隊、軍警的軍事用品免徵增值稅   軍隊、武警系統所屬企業生產的在系統內部調撥或銷售的鋼材、木材、水泥、鍋爐等貨物,免徵增值稅   軍隊、武警、軍工系統各單位經總後勤部和國防科工委批准進口的專用設備、儀器儀錶及其零配件,免徵進口增值稅   對軍隊武警、公安部門進口的警犬免徵進口增值稅   殘疾人用品免徵增值稅   殘疾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免徵增值稅   進口的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徵進口增值稅   利用廢渣生產的建材產品,免徵增值稅   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銷售給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的進口科研、教學書刊,免徵增值稅   農村電管站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免徵增值稅   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免徵增值稅   對國家計劃內進口的化肥、農藥,免徵進口增值稅   對承擔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企業銷售糧食,以及其他糧食企業銷售軍用糧、救災糧、水庫移民用糧和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的,免徵增值稅   血站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免徵增值稅   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製劑,免徵增值稅;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製劑,免徵增值稅3年   人民銀行按國際市場價格配售的黃金,免徵增值稅   黃金生產和銷售單位銷售黃金(不含成色為AU9999、AU9995、AU999、AU995;規格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金),免徵增值稅   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免徵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實行增值稅即征即返的政策,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對進口黃金(含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礦),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在上海鑽石交易所內交易的鑽石,免徵增值稅,對銷往國內市場的鑽石,不在免稅之列   對直接進入上海鑽石交易所的進口鑽石,在進口環節不徵收增值稅   高校後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徵增值稅   高校後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徵增值稅   校辦企業生產的用於本校教學科研方面的應稅產品(不包括消費稅應稅產品),免徵增值稅   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中國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等4家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接受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債權,借款方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和票據等抵充貸款本息的,免徵資產公司銷售轉讓該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以及利用該貨物、不動產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的增值稅   鐵路系統內部單位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徵增值稅   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   對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在國內採購的貨物,免徵增值稅   駐華使領館運進的公務用品,外交代表運進的自用物品,使領館行政技術人員到任半年內運進的安家物品,免徵進口增值稅   中遠集團的輪船修理業務,免徵增值稅   國家專業運動隊進口或國際組織和國外贈送、贊助的體育器材,比賽專用服裝,免徵進口增值稅   對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再銷售所獲捐贈物品和賽後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對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捐贈用於第29屆奧運會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   對國際奧委會、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等從國外郵寄進口且不流入國內市場的、與第29屆奧運會有關的非貿易性文件、書籍、音像、光碟,在合理數量範圍內,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對奧運會場館建設所需進口的模型、圖紙、圖板、電子文件光碟、設計說明及縮印本等非貿易性規劃設計方案,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   對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用於第29屆奧運會的體育場館建設所需設備中與體育場館設施固定不可分離的設備以及直接用於奧運會比賽用的消耗品(如比賽用球等),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   對國際奧委會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與第29屆奧運會有關的收入以及中國奧委會按有關協議、合同規定,由組委會支付的補償收入及分成收入,免徵相關稅收   對中標的加工生產企業為青藏鐵路建設加工生產的軌枕和水泥預製構件,免徵增值稅   由政府組織拍賣或指定機構銷售非典捐贈物資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外國團體、企業、個人向中國境內捐贈的食品、藥品、生活必需品和搶救工具等救災物資,免徵進口增值稅   對國內企業生產銷售的尿素產品增值稅由先征後返50%調整為暫免徵收增值稅   邊境地區邊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的商品,每人每日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免徵進口增值稅   遠洋漁業企業的漁船在公海或國外海域捕獲,並運回國內銷售的自捕水產品及其加工製品,免徵進口增值稅   對民航總局直屬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間進口飛機(包括租賃飛機),暫減按6%計征進口增值稅   對利用煤礦石、煤渣、油母頁岩和風力生產的電力,以及國家列名的部分新型牆體材料產品,減半徵收增值稅   以上所列僅為部分減免項目而非全部。編輯本段增值稅轉型  所謂增值稅轉型,就是將中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在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稅制下,企業所購買的固定資產所包含的增值稅稅金,不允許稅前扣除;而如果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則意味著這部分稅金可以在稅前抵扣。世界上採用增值稅稅制的絕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實行的都是消費型增值稅。因為它有利於企業進行設備更新改造,因而頗受企業的歡迎。編輯本段知識點總結增值稅的概念  以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取得的增值額為徵稅對象的一種稅。   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增值稅的特點  1、實行價外稅   2、劃分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   3、簡化徵收率一般納稅人:17%、13%; 小規模納稅人:3% ;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增值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有兩種類別:   (1)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的納稅人。   (2)一般納稅人:達到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即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並且是會計核算健全,能按照稅法的規定,分別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的單位。   判定標準:   A、從事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180萬,一律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B、而生產性企業和提供勞務企業,或兼營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100萬元,但≥30萬元,有會計、有賬、能正確計算進項、銷項和應納稅額,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C、個人、非企業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無論銷售額,視同小規模納稅人。   D、從2002.01.01起,對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一律按一般納稅人徵稅。   E、銷售免稅貨物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增值稅的徵收範圍  1、一般範圍:銷售和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這裡的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等,不包括不動產。加工是指受託加工貨物,即委託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2、特殊項目:   (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3)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典當業的死當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託人銷售物品;   (4)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5)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3、特殊行為:   (1) 視同銷售:以下八種行為在增值稅法中被視同為銷售貨物,均要徵收增值稅。   a.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b.代他人銷售貨物   c.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d.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e.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f.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g.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h.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2) 混合經營:增值稅征管中的混合銷售行為,指的是既涉及增值稅銷售行為又涉及營業稅銷售行為。 例如納稅人銷售貨物並負責運輸,銷售貨物為增值稅徵收範圍,運輸為營業稅徵收範圍。   (3) 兼營行為:增值稅征管中的兼營行為指的是,納稅人在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兼營非應稅勞務。增值稅的稅率  [3]   增值稅稅率分為三檔:一般納稅人:17%、13%;   小規模納稅人:3%;   出口貨物,適用零稅率。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為其銷售額,進口貨物的計稅依據為規定的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一般納稅人   (1)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銷項稅額的計算:   a.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   b.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不含稅)×稅率   c.銷售額的確定:   ①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價外費用,是指價款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等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手續費、運輸費等)   ②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價稅分離公式)的換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d.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銷售額的確定。   對視同銷售貨物徵稅而無銷售額的,應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①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②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③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4) 進項稅額的計算: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購買方取得的增值稅專業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即為其進項稅額)   (5) 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根據稅法的規定,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於下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① 納稅人購買貨物和應稅勞務,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② 納稅人進口貨物,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   (三)進口貨物的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十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設備;   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7.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8.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不含遊艇、摩托車、應徵消費稅的汽車)。編輯本段增值稅稅率說明  一、一般納稅人生產下列貨物,可按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   4、原料中摻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及其他廢渣(不包括高爐水渣)生產的牆體材料;   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二、金屬礦採選產品、非金屬礦採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3%。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來水可按6%的稅率徵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賣行的貨物銷售按6%的稅率徵收。   五、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典當業銷售的死當物品按6%的稅率徵收。   六、單位和個人經營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遊艇、摩托車和應徵消費稅的汽車,按6%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於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徵收增值稅。   註:"使用過的其他屬於貨物的固定資產"應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屬於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2、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並確已使用過的貨物;   3、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對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按6%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八、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進口貨物,稅率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6%。   九、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徵收增值稅。   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農業產品,可視為免稅農業產品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十一、工廠回收的廢舊物資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十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憑發票上的運費金額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如運輸費用和其他雜費合併開列,則不得計算進項稅額。編輯本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一)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條件   1. 已辦理稅務登記,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達到下列標準的企業,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   2. 已辦理稅務登記,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未達到前項規定的定量標準的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按照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的,可以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3. 已辦理稅務登記,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達到規定標準的個體經營者,能夠按照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可以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4. 納稅人總分支機構實行統一核算,其總機構年應稅銷售額達到定量標準,但分支機構年應稅銷售額未達到定量標準的,其分支機構可以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5. 新開業的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註冊資金在40萬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企業註冊資金在6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待實際生產經營滿一年後,視實際情況按規定辦理。   (二)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手續   1. 申請。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合格辦稅人員證書,年度銷售(營業)額等有關證件、資料,分支機構還應提供總機構的有關證件或複印件,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2. 填表。納稅人應當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所列項目,逐項如實填寫,於十日內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   3. 報批。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報有權國家稅務機關批准後,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編輯本段對增值稅的批評  對增值稅的批評主要在於其累退性質,稅收最終會轉駕到最後的消費者,尤其是當政府對日用品、糧食等徵稅時。相對來說,低收入人士所付出的增值稅在其收入中占的比例比高收入人士為高,容易加深貧富懸殊。假設稅率為5%。一個每年收入$80,000的低收入人士,不用交薪俸稅,每年消費$70,000,便要額外繳交$3,500稅款;至於一個每年收入 $100,000,000的高收入人士,一年消費$10,000,000,如果政府減薪俸稅5%,便可節省$5,000,000,同時要交 $500,000增值稅,一年合共節省了$4,500,000。   此外,由於個人入息本身已要交稅,商業活動也要交利得稅,部分商品及服務也會有本身的稅項(如酒精、香煙、燃油、汽車等),再徵收增值稅是多重徵稅。   一般來說,最終政府所能收到的稅款會比預計為低,這是因為執行上會遇到困難,以及高昂的行政費。   由於一般不會對出口的商品和服務徵稅,這容易引致虛報等騙案,如果進口關稅低於增值稅,也可能出現出口再進口的避稅方法。   對於小型企業,為免增加成本,部分政府或會對之免稅,但這卻造成不公平現象。編輯本段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增值稅  主條目: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79年開始引入增值稅,隨後進行了兩階段改革:   第一個階段即1983年增值稅改革:這次改革屬於增值稅的過渡性階段。此時的增值稅是在產品稅的基礎上進行的,徵稅範圍較窄,稅率檔次較多,計算方式複雜,殘留產品稅的痕迹,屬變性增值稅。 第二個階段即稅改革,屬增值稅的規範階段。參照國際上通常的做法,結合了大陸的實際情況,擴大了徵稅範圍,減並了稅率,又規範了計算方法,開始進入國際通行的規範化行列。是中國大陸最大的稅種,占稅收收入的60%左右,但存在一些缺陷。 根據1993年1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增值稅的開徵範圍: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稅率分13%、17%和免徵三部分。具體實施過程中,課稅對象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根據課稅對象的不同分別採取不同的計稅和管理辦法。   適用的法律法規:中國大陸境內增值稅的管理、徵收相關的法律、法規除了稅收相關一般性法律法規外,專業性的法規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2010年2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令2010年第22號);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管理辦法》(1994年4月23日,國稅發【1994】第116號)*註:本篇法規已被《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已失效或廢止有關增值稅規範性文件清單的通知》(發布日期:2009年2月2日 實施日期:2009年2月2日)宣布失效或廢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1999年3月2日,國稅發【1999】第029號)*註:本篇法規已被《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範性文件目錄的通知》(發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 實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4號發布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第五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七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   徵收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十三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具體認定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四條 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第十六條 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第十七條 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第十九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第二十條 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征。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一併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納稅地點: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開具證明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三)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四)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第二十三條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依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規定的,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免)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補繳已退的稅款。   第二十六條 增值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般貿易是與加工貿易相對而言的貿易方式,指單邊輸入關境或單邊輸出關境的進出口貿易方式,其交易的貨物是企業單邊售定的正常貿易的進出口貨物。一般貿易進出口貨物是海關監管貨物的一種。《海關法》規定,貨物或運輸工具進出境時,其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必須向進出境口岸海關請求申報,交驗規定的證件和單據,接受海關人員對其所報貨物和運輸工具的查驗,依法繳納海關關稅和其他由海關代征的稅款,然後才能由海關批准貨物和運輸工具的放行。   一般貿易貨物在進口時可以按一般進出口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一般進出口貨物;也可以享受特定減免稅優惠,按照特定減免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特定減免稅貨物;也可以經海關批準保稅,按照保稅監管制度辦理海關手續,這時它就是保稅貨物。  一般貿易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貿易、加工貿易、補償貿易、協定貿易、邊境貿易;   雙邊貿易、多邊貿易、轉口貿易、過境貿易。   進口與出口一樣,都可能涉及以上某一種貿易方式。   補償貿易和過境貨物有進必有出,故既是進口貿易又是出口貿易。  一般貿易計算方法  (1)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徵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2)以上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徵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加工貿易,主要指對外加工裝配、中小型補償貿易和進料加工貿易。而通常所說的"三來一補",指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和中小型補償貿易,其中來樣加工不在加工貿易的範圍內。常見的加工貿易方式有:1.進料加工。2.來料加工3.裝配業務4.協作生產加工貿易流程  一、合同備案基本程序:   經貿部門審批   --> 向海關服務中心購買空白《登記手冊》  --> 合同預錄入   --> 海關審核後開具《開設保證金台帳聯繫單》   --> 向中國銀行申請設立台帳 ---> 海關核注銀行簽發的《台帳登記通知單》   --> 海關進行計算機異地傳輸 ---> 收到傳輸成功回執後核發《登記手冊》。   二、合同備案所需單證:   1、經營單位申請報告。   2、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證》,屬於進料加工的需要加蓋稅務部門印章。   3、對外簽訂的進出口合同。   4、經營單位基本帳戶開立證明。   5、加工企業所在地經貿部門出具的《加工生產能力證明》。 6、委託加工應提供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簽定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委託加工合同(協議)。7、開展異地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所在地海關出具的關封,內含《異地加工申請表》一式二份。 8、首次開展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和加工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及《海關登記通知書》。 9、經營單位的介紹信或委託書。 10、加工工藝說明。11、如需異地口岸進出口報關,須填寫《異地報關申請表》。 12、海關需要的其他資料三、辦理5000美元以下78種客供輔料備案手續所需單證: 1、申請報告。 2、進口發票、裝箱單(一式二份)。 3、出口合同(一式二份)。 4、經營單位介紹信或委託書。 四、合同核銷 (一)基本流程: 合同執行完畢後一個月內企業向海關申請核銷 --> 預錄入 --> 海關審核 --> 簽發《台帳核銷聯繫單》 --> 中國銀行銷帳 --> 海關核銷結案 --> 列印結案通知書。 註:企業必須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對無正當理由未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的,海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所需單證 1、經營單位申請核銷報告.2、進出口報關單。3、《登記手冊》。 4、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如核算表、劃料圖等反映實際加工情況的資料。 五、合同變更和展期 一)基本流程: 經貿部門審批   --> 向海關服務中心變更預錄入 --> 海關審核 --> 簽發《台帳變更聯繫單》 --> 中國銀行台帳回執 --> 異地傳輸 --> 傳輸成功後列印合同變更審批表。 。  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有什麼區別加工貿易分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來料加工是外商提供的料件加工成成品後返回給提供料件的外商,收取加工費;進料加工是自己付匯購買料件加工成成品之後復出口。之間的區別在於物權所屬不同。 與一般貿易相比,好處在於:全額保稅,就是說進口的東西不用繳一分錢的稅收,包括關稅和增值稅。加工貿易也有退稅,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國產料件是可以退稅的。 但加工貿易商品必須全部復出口,做核銷。相比一般貿易,加工貿易的海關監管方式也嚴格的多,複雜的多。 加工貿易與一般貿易的最大區別就是進口時加工貿易不用交關稅和增值稅,一般貿易就得交了,其次加工貿易還分來料,進料,輔料,常見的就是這三種,其中來料加工貿易出口不收匯,由國外客戶免費提供原材料,買方只負現加工,收取加工費,加工完成品後,再返回賣方,進料就是出口可以收匯,是國內出口單位自籌資金購進原材料加工成品也口。一般貿易的話就沒有限制了,正常進出都可以,出口收匯,進口交關稅,付匯。 a.所謂進料加工是你的上遊客戶給你下定單但不提供所需要部件的原材料或其他組成的零部件,而來料加工則是指客戶給提供原材料或其他組成的零部件。用最簡單的概念來說就是進料加工你要尋找你自己的供應商給你提供原材料你來加工;而來料加工則是客戶給你提供原材料你直接加工。b. 相同點 1、原料來自國外,成品在國外銷售。2、料件都屬保稅貨物。3、加工目的相同,都是為賺取外匯。4、料件進口免交許可證件。5、勻實行合同登記備案,設立保證金台帳。6、都要辦理核銷。不同點 1、來料屬於一筆交易,一份合同,進料屬於多筆交易,成品可以賣給多個國家。2、來料雙方是委託關係,進料雙方是買賣關係。3、來料由委託方確定加工品種技術要求,進料我方自定加工品種技術要求。4、來料我方不負責產品銷售,只收取加工費,進料我方自行銷售成品,自負盈虧,賺取利潤。c. (1)來料加工是對方來料,我方按其規定的花色品種、數量進行加工,我方向對方收取約定的加工費用;進料加工是我自營的業務,自行進料,自定品種花色,自行加工,自負盈虧。 (2)進料加工,進是一筆買賣,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筆買賣,在進出口的合同上沒有聯繫;來料加工原料進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筆買賣,或是兩筆相關的買賣,原料的供應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來料加工的雙方,一般是委託加工關係,部分來料加工,雖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買賣關係,但一般我方為了保證產品的及時出口,都訂有對方承購這些產品的協議,進料加工再出口,從貿易對象來講,沒有必然的聯繫,進歸進,出歸出,我和對方都是商品買賣關係,不是加工關係。d. 來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簡稱料、件),必要時還提供機器設備,由中方按外商要求進行生產加工裝配,成品交外商銷售,中方收取加工費的合作生產形式。來料加工的進口料件不須支付外匯,出口貨物也僅收取工繳費;加工生產裝配的產品的所有權屬來料者,產品必須復運出口,來料加工項下的進出口貨物,不實行進出口許可管理和不徵收進出口稅。進料加工,是指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專為加工出口商品而用外匯進口原材料、輔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加工生產裝配成品或半成品,再出口的加工貿易方式。e.以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貨物,免徵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加工貨物出口後,免徵加工或委託加工貨物及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因此不能退還進口環節未征的增值稅,消費稅。進料加工企業在境外市場購進料件,生產的產品返銷國外市場;進口料件與加工成品或半成品的所有權均屬境內加工單位;對進料加工的進出口貨物准予全額保稅;進料加工合同項下的進出口貨物一律免徵進出口稅。f. 進料加工是指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為了加工出口貨物而用外匯從國外進口原料、材料、輔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裝材料(以下稱進口料件),經加工生產成貨物收回後復出口的一種出口貿易方式。來料加工是加工貿易中的一種貿易方式,它一般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材(必要時也提供些技術設備),由我方加工企業根據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交外商銷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費的一種出口貿易方式。來料加工業務的確定,一般以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為準。進料加工的進口料件是加工企業用外匯從購進的,而來料加工的進口料件是由外商免費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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