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女人只賠不賺,做女人太可憐
現代社會,提倡男女平等,女性獨立,我國的法律甚至對婦女權益比男人有更多保障,給人了一種女人似乎是大半天的感覺,事實如此嗎?
婚姻法規定婚姻中男女平等,但在實際生活中,這隻能是美好的願望,某些細節條款確實對女性更為不利!
一個女人發現她的丈夫出軌,保養小三,到法院起訴離婚,律師會這麼告訴她:因為房子是男方婚前購置,屬於婚前財產,和你沒有關係,如果你非要離婚的話,將面臨這樣的結局:
1、如果你們家沒有多少存款的話,你幾乎什麼財產都分不到;
2、法院很可能不支持你的精神損害賠償,即使有也只是可憐的兩三萬;
3、以你現在的自身條件,離婚後,可能找不到好的工作,更找不到好對象。
就算男方創造了財富,婚後購置了房產,離婚時女方最多也就分得一半的財產,如果女方掌握不了男方的財產線索,分得的財產就更少了。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如果男方出軌的話,女方也沒有多少權利主張多少補償。
更為可憐的是,女方為家庭日常付出太多以後,事業和身材相貌基本就廢了,離婚後難以翻身。
呵呵,女人生了孩子之後,投入大量的精力養育兒女,操持家務,最後變得人老色衰,被男人拋棄,落得個凈身出戶,前途一片黑暗的下場,聽上去不可思議,事實卻是如此!
我們的法律修改一直朝著女性平等獨立的方向去,一直朝著保障婦女的權益去,但與現實脫軌太嚴重。再怎麼改,也避免不了女人被凈身出戶的危險。
其實,做女人是一件非常苦逼的事!
就拿生孩子這件事來說,男人付出的只是幾十毫升蛋白質,還享受了快感,而女人呢,挺著大肚子十月懷胎,最後還要冒著生命危險把孩子生下來,生下來就被戴上帶孩子天經地義的帽子!
女人單身吧,整天被父母和七大姑八大姨逼婚;結婚吧,又被男人和公婆逼著生娃兒,生了一胎好不容易長到上幼兒園,又被逼著生二胎!生完二胎正嘔心瀝血地帶娃呢,特么的又發現自己的男人包了小三。起訴離婚吧,又被律師告知啥都分不到。卧槽,老娘真的要報復社會了。
哎,啥都別說了,誰讓你是個女人,如果我有女兒的話,我只能教育她:女人要學會獨立,有自己的事業,嫁到什麼樣的家庭,都不要放棄自己事業。奉獻家庭更要愛惜自己,要做到有男人和沒男人對你來說都一樣。要知道,很多時候,男人還比不上電動棒!
如果說還有什麼建議的話,就是下輩子要還生在中國,如果能讓你選擇性別,還是做男人吧,因為現代社會婚姻中,男人只賺不賠,女人只賠不賺,做女人真的太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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