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宗教關係的發展特點及若干啟示

印度與中國在東方文化的發展中都佔有顯要地位。印度是一個宗教極為發達的國家。而在中國,宗教也有重要影響。兩國自古以來就有著密切的文化交流關係,對兩國的社會文化的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側重探討印度的宗教關係的基本發展線索與特點,並思考其中對促進中國宗教文化發展的可以借鑒之處。一、印度古代宗教關係發展的主要線索印度遠古的宗教形態在印度河文明(約公元前2500年至1750年左右)的一些遺址中能有所發現。在這一文明的遺址中,可以見到許多神的雕像。但就文獻來說,現存印度最古老的有關材料是吠陀(時間範圍大致在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800年左右)。吠陀的最初形態是印度上古先民口頭創作的一大批讚歌或祭詞等。這之中包含大量宗教方面的內容。吠陀讚歌等中記述了當時印度人的種種宗教觀念,如關於神的觀念,關於超人或超自然的種種神奇力量的想像,關於祭祀等行為能給人們帶來結果的信念等等。這類觀念最初是分散的,形態是多樣的,但後來逐步形成了影響較大的宗教派別的思想。這就是婆羅門教的思想。婆羅門教的基本觀念是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這一宗教並無最初的創教者或祖師。它是在吠陀中大量提及的宗教祭祀的基礎上形成的。印度古代很早就形成了種姓制的社會階層形態,人們的身份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從事的職業的類別。從事祭祀的人在印度很多,主持這種活動的人通常被稱為婆羅門祭司。祭祀活動被認為能夠對人產生重要的影響,帶來好的或不好的結果,是萬能的,因而被賦予很高的地位。記述祭祀的最初主要文獻吠陀自然也被認為是聖典。而主持祭祀的人——婆羅門祭司也就因而具有極高的地位,被認為在社會各階層中是至上的。婆羅門教主要反映了婆羅門種姓階層的利益和思想,在印度思想界通常佔有主導地位。這種情況在印度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婆羅門教後來轉變為印度教,發展到近代,依然是印度思想界的主流宗教派別。婆羅門教的哲學思想或核心理論是在奧義書時期(時間範圍大致在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500年左右)開始明確提出的。如梵我同一的思想、輪迴解脫的理論等都是在奧義書中得到重要闡述的。奧義書的思想不僅對婆羅門教後來的哲學派別有重要影響,而且對婆羅門教派別之外的其他宗教派別也有影響。從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印度思想界呈現出一種極為活躍的情形,進入了一個各類思潮蓬勃興起和爭鳴的歷史階段。在此時的印度思想界,出現了一股很強的新思潮。新思潮也稱為沙門思潮,它主要指當時出現的一批反婆羅門教或非婆羅門教的思想。新思潮的種類極多。有些材料說有數百種,有些材料說有數十種。但在眾多的新思潮中,後來得到持久發展並對印度後世產生重要影響的是佛教、耆那教(Jaina)和順世論(Lokqyata)這三個派別。這之中順世論是反各種宗教的哲學派別,而佛教和耆那教則是非婆羅門教的宗教派別。佛教是在批判和吸收改造婆羅門教的基礎上形成的,大約產生於公元前6世紀。佛教在印度產生後經過了幾個主要發展階段:早期佛教(公元前6世紀中至公元前4世紀末)、小乘部派佛教主要形成時期(公元前4世紀末至公元後2世紀中)、大乘佛教的主要形成和發展時期(公元1世紀左右至公元7世紀左右)、後期佛教時期(公元7世紀至公元13世紀)。佛教後來成為世界性的影響較大的宗教。但在印度本土,它並不是影響最大的宗教,而且後來在印度本土衰落。佛教的理論極為豐富,它和婆羅門教都探討苦的方法,都有輪迴與解脫的理論,思維方式也有不少相近之處。但早期佛教強調緣起的理論,認為事物是因緣和合的,否定有一個不變的實體,主張無常。這是它與婆羅門教的主要不同。耆那教的產生時間與佛教的產生時間接近,理論上也與早期佛教的某些觀念相似。此教重視對世間萬有構成要素的分析,也講輪迴與解脫的理論,但具體內容與婆羅門教有差別,不承認婆羅門教主張的那種不變實體「梵」。在公元4世紀至公元9世紀,婆羅門教有不少重要變化,開始逐步演化為印度教或「新婆羅門教」。從4世紀開始,婆羅門教大量吸收一些當時也已很發達的其他宗教及印度民間信仰的成分,對自身進行了許多改造。至8-9世紀,著名的吠檀多派思想家商羯羅(Shankara,788-820)加大了對婆羅門教思想改造的力度,完善了傳統婆羅門教的基本學說,奠定了印度教的理論基礎。在宗教崇拜方面,新婆羅門教或印度教崇拜的大量神在此教中的地位也有變化,出現了一些信眾明顯較多,影響相對較大的神。印度教中雖然還有多神崇拜,但主神崇拜已明顯佔據主導地位,有所謂「三大主神」——梵天、毗濕奴、濕婆。後來在宗教崇拜方面還形成了所謂三大教派,即:毗濕奴派、濕婆派、性力派。這些崇拜一直發展延續到印度近代。大致在公元7世紀上半葉,伊斯蘭教開始在古印度地區傳播,其後幾個世紀,傳播速度加快,傳播地域擴大。傳播的途徑雖有經商、旅行等,但初期主要還是通過軍事征服的手段。伊斯蘭教取得了在所征服地區的統治權後,大力宣傳在西亞、中亞初創時期就形成的一些基本教義。一些伊斯蘭教思想家認為,真主是至尊至善的,而世間事物和人則有邪惡和不凈。還有一些思想家認為,真主是世界的根本因,是永存的。真主不僅創造了宇宙,而且創造了萬物生死輪迴的法則。錫克教(Sikhism)產生於15世紀末16世紀初。它是印度教中虔誠派運動與伊斯蘭教中蘇菲派思想融合後演變出的一種宗教形態。錫克教認為,神只有一個,是各宗教都應崇拜的對象,儘管各教所崇拜對象的名稱不同,但實質上它們所崇拜的是同一神。神是自存的,全知全能的,世界上的各種事物都是神的表現,是神創造的。輪迴於世間的人充滿痛苦,要脫離痛苦就要達到與神合一的境界。此外,基督教也很早就傳入到印度,一般認為4至5世紀敘利亞的一個基督教小教派中的傳教士最先將基督教傳入印度。當然,基督教在印度的較大範圍內的傳播還是在更晚的一些時期。印度近現代佔主導地位的是印度教。印度教理論的核心成分來自古代印度的婆羅門教,但其中也大量融合了古代許多其他宗教的成分。因此,現代印度教所包含的內容的來源是相當複雜的。印度各主要宗教派別在歷史上有相當長的並行發展時期,因而各教派間存在著重要的交涉或關聯,它們之間有相互借鑒或相互影響等的關係。婆羅門教和佛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中的兩大主要宗教,兩教之間的關係有以下一些特點:第一,兩教都從印度古代聖典吠陀和奧義書中吸取了不少成分,有不少共同處。吠陀和奧義書中的內容極為豐富。其中的主要哲學思想為印度後來的婆羅門教思想家所繼承和發展,成為婆羅門教以至後來印度教的基本理論。但一些觀念也為佛教所吸收,成為佛教理論中的重要成分。這是兩教中出現不少相同處的主要原因。例如,輪迴解脫的理論、善惡因果的思想、否定形態的思維方式等在吠陀或奧義書中就已提出,婆羅門教中後來的思想家大量使用這些成分,佛教也大量使用這些成分。兩教的不少文獻中的一些敘述是相似的。第二,兩教的主要差別反映了古代印度種姓制社會中不同階層的主要利益及觀念。婆羅門教在產生時主要反映了婆羅門種姓階層的思想,而佛教在產生時則主要反映了部分剎帝利及吠舍種姓等階層的思想。婆羅門教的核心哲學理論是梵一元論,認為世間一切事物在本質上就是梵,梵是最高的實體,真正的存在的不變根本因。佛教的核心哲學理論是緣起觀,認為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緣起的,否定最高根本因的思想,認為事物是無常的,無真實不變主體。婆羅門教的梵一元論與其婆羅門至上的政治主張是一致的,體現了婆羅門種姓階層的根本利益。而佛教的緣起觀與剎帝利吠舍等種姓的反對婆羅門至上觀念及追求一定範圍內的社會平等的政治主張是一致的,體現了這層人的利益。第三,兩教在發展中基本能和平共處。婆羅門教和佛教雖然代表了印度社會不同階層的利益。但兩教的對立卻不是水火不容的。婆羅門教和剎帝利分別代表了印度的上等社會階層,而部分吠舍也不是社會的底層。印度古代的種姓制在一定程度上說對於這兩教的教眾來說還是可以接受的,種姓制對這些階層來說又是一種相對能保持各自利益的制度,能夠大體上維持他們之間的相對和諧關係。因此,在兩教並行發展的大部分歷史時期中,二者能夠和平共處,縱然存在著大量兩教互相批駁的場合,但一般來說,基本上是思想交鋒,而不是武力對抗,兩教間很少見到發生流血衝突的事件。耆那教與婆羅門教之間的關係與上述與佛教的關係類似。耆那教的信眾基礎大致與佛教相近,此教也是來自沙門思潮,也吸收了奧義書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因此,婆羅門教與耆那教在歷史上雖有思想衝突,但與後者也基本是和平相處,一般也不發生流血衝突。耆那教與佛教之間的相同處很多,二者在一些方面都不認可婆羅門教的觀念。佛教和婆羅門教在產生初期雖然有爭奪信眾方面的衝突,但這種衝突並沒有擴大或升級。佛教文獻中有批駁耆那教理論的內容,然而所佔比重不大。兩教的差異或對立不是不可調和的。在伊斯蘭教傳入古印度並成為其中的主要宗教之後,印度的宗教關係或宗教存在格局發生了重要的變化。伊斯蘭教不是古印度的傳統本土宗教,它的教義最初來源於西亞、中亞等地區,與印度古代聖典吠陀奧義書沒有淵源關係。因而最初在許多方面與印度原有的宗教派別難以調和。伊斯蘭教在古印度的主要擴大或發展時期,就與婆羅門教(印度教)、佛教、耆那教等宗教派別發生了激烈的衝突。最初,伊斯蘭教曾一度採取軍事征服的手段來解決與其他宗教之間的矛盾。在這個過程中,當時伊斯蘭教屬於強勢宗教,印度原有的宗教受到很大打擊。然而婆羅門教或印度教是印度本土影響最大的宗教,在社會中有著根深蒂固的影響,雖然受到伊斯蘭教的衝擊,卻只是影響的範圍有所縮小,並未被完全擊垮,在古印度形成了與伊斯蘭教對峙的局面。耆那教也受到了伊斯蘭教的衝擊,但也沒有完全被驅除,在一些地區仍保持著影響。佛教在伊斯蘭教擴大影響的過程中受到的打擊最為巨大,加上佛教當時在古印度的其他一些自身的因素,13世紀之後,它基本在古印度衰落,一些原有的佛教重要活動中心不復存在。直到19世紀,佛教才在印度在一定範圍內有所「復興」。錫克教雖然是在吸收改造印度教和伊斯蘭教某些成分的基礎上形成的,但對傳統印度教和伊斯蘭教中的一些陳規陋習則表示反對。如傳統印度教和伊斯蘭教中都有婦女社會地位不高的現象,印度教中有寡婦殉葬的習俗,伊斯蘭教中有男女權利不一樣的規定。錫克教則主張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反對歧視婦女。此外,錫克教還反對種姓分別、祭司制度、繁瑣祭祀,把這些看作是違背神意的。印度宗教不少派別中有一種消極遁世的傾向,而錫克教則主張積極入世。從總體上說,印度古代宗教中原有的本土宗教之間思想交鋒多,直接的激烈衝突少,而後來出現的一些宗教與原來的傳統宗教之間的思想交鋒少,直接的激烈衝突多。二、近現代印度的宗教關係在近現代印度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中,印度的宗教派別的關係與古代相比有不少變化。古代的印度宗教關係,先是以婆羅門教與佛教的關係最為引人注目,後來伊斯蘭教在古印度廣為傳播後,與原來的印度本土宗教的關係成為宗教關係問題上的中心。而在近現代,引人注目的除了伊斯蘭教與印度教的關係外,還有西方傳入的宗教和印度本土宗教的關係、錫克教與其他宗教的關係等。印度近現代的教派衝突發生較多也是宗教關係方面的重要特點。基督教在4世紀傳入印度的影響極小。6世紀時,在印度馬拉巴爾地區已有數百基督教徒。但該教在印度獲得較大發展是在近代。西方文化傳入印度的一個重要方式是傳教活動。不少西方傳教士是隨歐洲人在印度貿易活動的擴大和發展來到印度的。歐洲的基督教徒向印度傳教不完全是採用和平方式(尤其是在早期),如葡萄牙的聖方濟會的傳教士在16世紀初到達果阿時,就曾把當地的印度教寺廟摧毀,16世紀中期,他們在果阿成立耶穌會,後又設立宗教法庭,對異教徒進行殘害。他們在對待印度伊斯蘭教信徒時所使用的手段尤為嚴厲,曾殘酷地拷打和焚燒這些信徒。20世紀30年代,基督教在印度已有數百萬信徒。在印度擺脫英國統治後,基督教在印度仍有相當的勢力。在南印度有統一領導天主教與新教的基督教會,在北印度也有印度天主教主教會議等組織。印度近代的一些著名思想家也受到基督教等西方文化思想的影響,如被稱為「近代印度之父」的印度宗教與社會改革家羅易就著有《耶穌的教訓——和平與幸福之引導》(The Precepts of Jezus:The Guide to Peace and Happiness)、《一神論者的賞賜》(Tuhfatul Muwabbiddin)等著作,積極向國人介紹歐洲思想,倡導印、西交流。伊斯蘭教在近代印度社會中有著重要的影響。16世紀上半葉,莫卧爾王朝建立。印度伊斯蘭教成為印度思想界佔主導地位的意識形態之一。在印度成為英國殖民地後,伊斯蘭教和印度教同時在印度發揮重要影響,為殖民當局所重視,但伊斯蘭教教徒與近代印度其他宗教教派之間的矛盾和衝突自伊斯蘭教在南亞次大陸傳播後從來沒有間斷過。在印度近代,伊斯蘭教與其他宗教派別類似,內部也出現了一些宗教改革運功。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後,現代印度的伊斯蘭教徒約佔印度人口的十分之一以上。伊斯蘭教在現代印度有不少組織,如印度穆斯林聯盟、伊斯蘭促進會等。印度近代的一些伊斯蘭教的思想家也認真考慮與其他宗教的關係。如達拉?希庫就是其中較著名的人物。他雖然信奉伊斯蘭教,但對印度傳統的宗教哲學亦有深入的了解,並試圖使二者相融合。他認為印度教的聖典奧義書和伊斯蘭教的聖典《古蘭經》在教義上是一致的,一切事物的最高實在既是潛在的,又是顯現的。錫克教在發展中建立了自己的武裝,曾多次與莫卧爾王朝發生衝突,與這一王朝的軍隊作戰。在英國把印度變成殖民地之後,錫克教曾展開反英鬥爭。19世紀,錫克教中出現了一個辛格運動大會。這個組織的主旨是要使錫克教成為獨立的社會集團,與印度教對抗。20世紀又成立了阿卡利黨。這是一個宗教與政治密切結合的組織,經常開展為保持此教獨立存在和維護教徒利益的鬥爭。印度獨立後,錫克教曾多次與國大黨政府發生衝突,常常受到鎮壓。與印度教教徒的對抗事件也屢屢出現。錫克教有自己的一些特定的習俗,如男婚女嫁要在錫克教教徒之間進行,不與異教徒通婚等。印度近現代的教派衝突經常發生,而且屢屢釀成流血事件。其中伊斯蘭教和印度教的衝突最為突出。這裡面較典型的是阿約提亞的寺廟衝突。阿約提亞是印度北方邦的一座古城。1528年,信奉伊斯蘭教的莫卧爾帝國皇帝巴卑爾下令在這一城內建了一座清真寺,而印度教教徒則認為阿約提亞是印度教毗濕奴神化身之一的羅摩王子生長的王宮所在地,並反對將清真寺建在羅摩廟上。兩教信徒由此發生了較大的衝突。衝突持續了幾百年,一直延續到21世紀。如1855年,印度教信徒和穆斯林的阿約提亞寺廟之爭導致了75人死亡。1992年,同一寺廟之爭又導致三千多人喪生。2002年,兩教在此問題上的衝突造成七百多人死亡。印度其他地區的印度教和伊斯蘭教的教派衝突也不時發生。古代印度在近現代演變成不同的政治實體,這與此地區的宗教對立及民族矛盾有著直接的關係。在英國殖民時期,南亞次大陸上形成的主要政治實體是相對統一的。而在這個政治實體的統治區域,民眾的主要信仰是印度教和伊斯蘭教。在這兩大宗教影響下,形成了不同的政治與經濟的利益群體。不同的利益群體有不同的政治要求,這種要求在遇到該地區內外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就出現了後來的政治實體分化。這是政治矛盾、民族矛盾與宗教派別矛盾融合在一起產生的結果。三、對當前中國宗教文化和諧發展的啟示印度是中國的近鄰,與中國都是世界文明古國。中國在古代就吸收了不少印度宗教文化的成分,促進了中國文化的發展。在近現代,中國仍然可以在這方面有所作為。中國的宗教在社會中雖然沒有印度宗教在其本國的作用大,但在當代對民眾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如何引導宗教與社會發展的大方向相適應,在創建和諧社會中起積極作用,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重要課題。在印度宗教的長期發展中,我們可以發現一些特點或可以借鑒的成分。這些成分對我們有某些參考價值,可為我們提供重要的啟示。筆者認為至少可以提出以下幾點:第一,不同宗教相互吸收借鑒,可以共同進步,促進思想文化發展。印度古代原有的本土宗教基本上有著相近的思想文化背景。無論是婆羅門教(包括婆羅門教六派哲學)、佛教,還是耆那教,都在不同程度上與吠陀、奧義書的思想有關聯。其中,婆羅門教是社會中的主導性意識形態,與吠陀、奧義書中的主流思想是一致的,代表了古印度婆羅門祭祀階層的主要政治經濟利益及相關思想。佛教與耆那教則主要代表了部分屬剎帝利和吠舍等種姓階層的人的相關利益及思想。這些宗教雖然有不同的政治經濟背景,但同時又是社會中的基本階層的代表,既有相互對立的一面,又有相互依存,密切相關的一面。這在吠陀奧義書中的不同宗教及哲學的觀念中都有體現。而後世的婆羅門教諸宗教哲學派別與佛教及耆那教各分支派別中也有相應的體現。在這些派別的發展過程中,實際上存在著吸收借鑒對方觀點或理論的現象。如佛教和耆那教就吸收借鑒了古代婆羅門教的輪迴解脫觀念,而婆羅門教在後代的哲學流派也吸收了不少佛教的具體論證手法和思想範疇。二者的相互吸收借鑒對雙方都帶來了好處,使它們都得以完善自己的思想體系,提高各自的理論思維水平,在整體上促進了印度文化的發展。現代中國的宗教派別可以借鑒印度不同宗教派別在這方面的發展特點,努力吸收其他派別中的優點或長處。在中國現代社會中存在的主要宗教派別,一般都經歷了長期的歷史發展環境的磨練,有著各自生成及發展的內在和外在的原因。一般形成了自身有特色及有一定文化內涵的理論體系。這與印度古代的幾個主要傳統本土宗教有類似之處。雖然各派生成的具體原因有差別,最初代表的社會階層有差別,教義或理論體系的基本點有差別,但其他派別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值得吸收借鑒的成分。吸收借鑒這些成分,對於各派都有好處,能夠在總體上提高當代中國宗教派別的文化品位和思想內涵,促進當代中國文化的更好發展。第二,不同宗教相互理解,和平並行發展,避免極端對立,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和睦。不同宗教派別的理論自然有差別,有些甚至是截然不同的差別。在印度古代的本土宗教之間有差別,後來的一些宗教與本土原有宗教之間有差別。但這二者對待差別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印度先前的本土宗教之間基本上是一種思想交鋒,極少發生流血衝突,這是一種不同宗教間的並行和平發展。而在後來出現的一些宗教和原來本土宗教之間,常常形成極端的對立,甚至伴隨著流血衝突。在中國當代的宗教派別之間,要努力使各教彼此之間相互理解。有矛盾可以進行正面思想交流。即便是較大的理論差異,也要以平和的態度來對待。避免出現類似印度歷史上後來宗教與原來本土宗教之間產生的那種激烈衝突的情形。這對於各個宗教,對於有關民族,對於整個國家都有好處。如果不同宗教之間的關係處理不恰當,形成不可調和的激烈衝突。那就極有可能給外部不良勢力以可乘之機,激化宗教和民族之間的矛盾,甚至引發民族分裂或國家分裂,破壞來之不易的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出現親者痛,仇者快的局面。第三,不同宗教求同存異,共同為民眾謀福利,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不同宗教之間如果要和平發展,最好的途徑就是求同存異。在印度宗教中,雖然古代宗教之間有矛盾和對立,而且在公開場合進行思想交鋒。但在實際上,不同教派之間是經常求同存異,吸收對方理論體系中的有益於自身發展的成分,減少激烈的教派衝突。這在原來的本土宗教中是常常能見到的情形。在印度近現代,雖然宗教教派之間有時發生激烈的流血衝突:但實際上不同宗教之間的相互吸收借鑒的情形依然是存在的。近代的印度教對印度古代的不同派別的思想就常採取吸收包容的態度。而西方宗教進入次大陸之後,印度本土的宗教雖然與之有較大矛盾,但大量吸收借鑒的情況也是明顯存在的。印度宗教傳入中國後,也基本上是採取求同存異,尋求融合的態度。在中國古代,最主要的印度宗教佛教傳入之初,就避免與中國原有宗教或思想文化產生激烈的衝突,而是以一種非異端的面目出現。佛教傳入之初,一些佛教傳播者就努力將佛教的觀念或概念改造成類似中國原有的思想或宗教派別的概念,以中國人易於接受的形式進行宣傳,擴大影響。待佛教在中國初步有了些立足之處後,才大力傳播印度原有的基本教義,而在後來,則又大力進行改造移植,創立有中國特色的佛教諸宗。佛教在中國雖然也在歷史上與其他宗教發生過激烈衝突,但出現流血衝突的情形較少。在傳入中國後的主要的歷史發展中,佛教與其他派別還是採取彼此和平相處的態度。因而,從總體上說,印度宗教傳入中國後,與中國其他宗教之間是一種相互融合、和平發展的狀態。這對於促進中國文化的健康發展起了重要作用。對於當代中國來說,不同宗教之間仍然要保持和平共處的良好關係。要借鑒印度古代宗教中一些派別所採取的求同存異、相互吸收的態度,也要借鑒佛教等印度宗教傳入中國後處理與其他宗教或思想派別之間關係的明智之舉。在當代中國存在的絕大多數宗教派別,特別是一些主要的宗教派別,其基本教義都是要求棄惡揚善、造福民眾的。各宗教派別雖然對世界和人生有不同看法,理論上有不同主張,修行上有不同手法,但在維護百姓利益,維護國家安寧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各宗教派別應當發揚本教中的優良傳統,借鑒印度等國家或地區的宗教發展中的有益經驗,吸取教訓,為了國家和各民族的團結統一,為了人民大眾的幸福安康,努力超越宗教差別及民族矛盾,為創建中國和諧的宗教關係而努力,為世界和平與人類進步而作出貢獻。(原載:《世界宗教文化》2010年第2期,作者:姚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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