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罪是因為罪犯精神有問題?這個鍋,精神疾病不背!

人們常常將暴力犯罪怪罪於精神健康問題,但實際上這往往是出於偏見。

撰文 迪恩·伯內特(Dean Burnett)

翻譯 張雪

審校 丁家琦

如果真如人們所說,精神疾病會經常引發暴力犯罪的話,那暴力犯罪的出現頻率要比當前頻繁得多。圖片來源:E. Jason Wambsgans / Chicago Tribune

每當發生暴力犯罪時,都難免會有人拿行兇者「精神不正常」來開脫。平心而論,這種現象的出現也不無理由:在城市街道上的一場野蠻的砍刀襲擊,或者是看似偶然爆發的槍殺案件,都絕不是任何「有條理思維」的人該做的事。而一旦類似的報道大量出現,行兇者曾經或當前的心理健康問題則難免常常成為公眾的話題。畢竟,如果記錄顯示行兇者過去曾經看過心理醫生,那麼他的行兇行為多多少少與此有關,不是嗎?

然而,事實並不是這樣。在過去的幾年裡,儘管總有人認為精神疾病和暴力犯罪之間的聯繫是「顯而易見的」,但有無數人都指出,二者之間沒有任何明確的聯繫。單單一篇博客文章很難講清楚這個複雜到可怕的問題,但我們至少要明白如下幾點:

精神疾病是一項棘手的課題

精神疾病是什麼?我們對這類問題的了解已經比過去深得多,但它們仍然很難被清晰地界定。精神健康問題不像骨折或常見病毒感染,它通常沒有顯而易見的病因或畸變,醫生也就很難對它進行鑒別診斷。很多專家甚至對使用「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這個名稱本身都持反對態度,擔心它會誤導普通人將其與身體疾病相提並論,而這種類比既不準確又沒有幫助。

人們對精神疾病的定義在不斷在變化。這個定義是非常主觀的:一個人能夠和6000年前創造整個宇宙的不可見的超生命體對話嗎?幾百萬宗教信徒都認為這很正常。但是,如果他們說這個超生命體是一個叫做「拉斯普京」的巨大甜菜根,人們可能就會覺得這有點問題了。有時候,持一個想法的人究竟應不應該被界定為患有精神疾病,歸根到底取決於有多少人和你想法一致。

精神健康問題多種多樣,也可能以不同的方式影響著一個人。根據一項研究,英國有四分之一的人都曾在某一時刻經歷過某種精神健康問題,但其中有四分之一既沒有殺過人也沒有做出暴力犯罪行為,這些結果通過一次人口普查就可以統計出來。因此,指控暴力犯罪行兇者患有精神問題這種說法太含糊了,這在本質上是毫無意義的。或許一名暴力罪犯確實曾患有精神疾病,但這一描述和「他們有棕色頭髮」,或者「他們有一輛馬自達汽車」並無差異。這種說法可能是正確的,但這不能說明精神疾病是一種暴力犯罪因素,或者是暴力犯罪行為的直接原因。

很多人以為「精神疾病患者」需要待在軟墊病室里,並嚴加看管,這種陳腐的想法和絕大多數精神疾病患者的真實寫照大相徑庭。即便如此,患者需要嚴加看管主要也是為了患者本人的安全,而非擔憂他們對他人的傷害。圖片來源:Alamy

精神健康問題和暴力行為之間沒有明顯的聯繫

說暴力罪犯曾經患過精神疾病就和他們頭髮是棕色一樣沒有意義,顯然是不公平的,因為你的發色或者你駕駛的車型並不會直接影響到你的行為(儘管寶馬車主可能會是個例外),但你的精神健康狀態則難免更有可能與你的行為相關。

然而,要是說精神疾病患者就易於實施暴力或者更傾向於暴力行為,那麼這種說法未免太天真了。如果我們發現一個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可能會強行把他/她送去醫院收治,這種行為本身就默認他們病症的極端本質會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所以自然而然地會讓大家對他們產生排斥心理,儘管事實可能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某些精神疾病會不可避免地引發暴力行為」這種想法廣為流行,但支持這一看法的證據本身卻非常貧乏。大量研究證明,精神健康問題的患者更容易成為暴力行為的受害者,而非始作俑者者。而且其中許多人都來自美國,在美國槍支暴力犯罪可是個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

精神疾病不會憑空產生,它往往伴隨著個人生活中的其他因素,包括教養、身份背景、貧困、健康狀況、經歷、遺傳等等。基本上,如果排除了其他可能因素的作用,那麼精神疾病和暴力之間的關係就會變得微乎其微。由於曾有藥物濫用問題的人更容易表現出暴力傾向,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精神疾病只是一種伴隨暴力行為而出現的、由於其他因素影響而導致的結果。所以,把暴力犯罪問題怪罪於精神健康問題就像是把一場銀行搶劫案怪罪於逃亡的汽車:這只是所有情況中的一種可能,而且還不是最重要的那種。

對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見毫無根據

精神疾病患者會很暴力這種偏見實在是根深蒂固(一下子就想到揮舞著砍刀的「精神錯亂」人士,是不是?),這經常導致循環論證:「只有精神有問題的人才會殺人,所以殺人兇手肯定想當然有精神疾病。」暫且不考慮絕大多數沒有心理問題的殺人犯,這也不足以成為推論的證據。

所以這種想法到底是怎麼產生的?這或許是由於我們的大腦對不確定性的排斥(用精神疾病來解釋 「不可預測的」行為,可能會讓我們安心)或者是對於「另類」的普遍恐懼,但大部分原因似乎是由媒體造成的。為什麼媒體要污衊精神疾病患者呢?

這就是在甩鍋?

大多數主流媒體的掌控者和受眾對象都是白人,而且通常是男性和中產階級。當一場嚴重的暴力犯罪事件發生並且能夠確定犯罪者時,排除掉政治和意識形態原因,人們就會本能的把自己與自己認為做壞事或參與壞事的人區分開來,這在心理學上叫做歸因偏差(attribution bias)。當我們目睹到某人遭遇了慘案,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搞清楚這件事為什麼沒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為什麼不會做出這樣的事,這就是心理上的自我防衛機制(self-defence mechanism)。

如果你是一位中產階級的英國白人,你經常讀到關於反對移民的文章,這令你開始憎恨移民,那麼你肯定不會羞於和大家分享你的觀點。接下來,一場恐怖的暴力犯罪事件發生了。如果兇手是個穆斯林呢?好吧,他們確實是激進的恐怖分子。而你,不是。如果兇手是個黑人或者其他種族的人呢?好吧,你也不是,這就像是他們會做出來的事不是嗎?如果兇手是個憎恨移民的英國白人,那……他們肯定是有精神疾病的!當然啦,你肯定沒有精神問題,你才不會這麼做呢。他們長得相似、他們來自同一個地區、他們觀點一致……這都是個巧合,我們要怪罪的就是心理問題。這樣,我們就能把自己和罪犯區別開了。而對於美國讀者而言,把前文中的「中產階級」替換成「槍支愛好者」,道理也是一樣的。

很多時候,精神健康問題只是個擋箭牌,不然的話,這類行為都另有起因。媒體危言聳聽地炮轟移民、同性戀或者任何異見人士,這很容易成為某些人對這類群體實施暴力的緣由。但只要他們有「精神問題」,那麼一切責任好像就可以免除了。

如果大眾或者媒體天生就相信暴力犯罪是精神疾病導致的,那麼大家肯定會對心理健康的治療服務現狀特別在意,但事實並非如此:很少有人注意到,由於財政的削減和公眾的忽視,承受著強大壓力的心理健康服務正日漸衰落。在我們當前的社會裡,就因為擔心炸彈的恐怖襲擊,老人都不能把一瓶水帶上飛機,數不盡的權利就這樣以安全的名義被犧牲掉。但這些認為精神病患者全是潛在兇手的人,大概都覺得得不到幫助或關愛也無所謂吧。

人們能夠得出「暴力犯罪者都是精神疾病患者」這樣的結論又不覺得這有任何問題,這恰恰反映出精神健康確實是個複雜的課題。

原文鏈接:https://www.theguardian.com/science/brain-flapping/2016/jun/21/stop-blaming-mental-illness-for-violent-cr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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