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撞「原配」,「理直氣壯」遭「檢察」
06-18
20來歲女孩,和四十來歲女人,各自駕車在四五米寬居民小區對遇上了。大女人、小女孩都不右讓,也各有各的道理;以至於發展到女孩四次故意駕車撞女人車地步。女孩:「我喜歡上一位有家士(應為『室』,記者注)的男人,我為他付出了很多,他也承諾會給我幸福,會跟他老婆離婚。但他家的那位黃臉婆厚著臉皮死也不離,還說我破壞他們的家庭,還經常到我公司去鬧。」(未經現實核實)女人:「在這件事之前,她不但是破壞我們幸福家庭的第三者,甚至上門騷擾,先後多次發簡訊侮辱我的人格。」(未經現實核實)這是大家都知曉的事情了,不再啰嗦「劇情」;倒是女孩和女人的理由,我看了葷七素八、神魂顛倒啦,瘋言瘋語幾句。在我老傢伙看來,四十來歲女人的理由很充分、很「港」、很牢如磐石。既然「破壞我們幸福家庭」,那就可以堂堂正正拿出法律、公德都認可的男女組合併生育繁衍的證據;既然「多次發簡訊侮辱我的人格」,那就該堵住女孩問個清楚明白。要刻意挑女人的不足或錯處,也有:合法、幸福家庭無緣故能被「破壞」,大約估計是有女人自己原因的;起碼,歲月鐫刻在你身上的痕迹,這女人抹不平,哈哈。其實,女人當「阻路」、當質問謾罵的首先應該是各人的男人。就算是原配,你沒有阻檔「二奶」路的法律權利;即或要訴諸法律,也不合適行為阻路。各位原配:教你一招,把勁用在對付自己男人身上,以免人家說你護「親」欺生、恃「強」欺「弱」呵。不論依老眼光或新視角,老安頭受不了女孩的理由。是的,喜歡是權利;是的,趁著大把青春、大把靚麗俘獲你的「喜歡」,你能。而且,你心甘情願為一個已婚且育有孩子的男人「付出了很多」、並得到「他」幸福承諾。所以你接連四次故意撞向「羞辱、咒罵」你的人家的合法妻子?!試問:你究竟喜歡上了他的什麼?成熟?乞丐十分成熟,你會愛他們?有型與酷?礦地下出來的漢子,幾乎全是「酷漢」,你會愛上一位?換句話說,你的付出已經換得房子、車子,簡化一字錢;你的喜歡是沖著錢去的吧?!或者「打一槍換一地方」沖權而去,也多!女孩理直氣壯地說、理直氣壯的撞、還理直氣壯地讓人評理,哈哈,說不定贊成她的言行的,也有。老安頭是相對老了,咱的法律道德倫理觀應該不會如此快就老掉了吧?縱觀幾千年中國社會、橫貫當今渾圓地球,沒有這樣的時髦如此鳴鼓而攻之、如此光明正大張揚的,即或腐朽骯髒惡濁的資本主義社會,講究互玩「情人」甚至結下愛情花果;公眾人物那也是為人不齒的,主流社會也不會鶯歌燕舞大肆炫耀的。當然羅,女孩子沒有四次故意衝撞女人,這種事法律沒有規定前不會幹涉;女孩的優越和坦然、居高臨下和逼人咄咄,貌似一直風和氣順,應得了「『紅豆生南國』、當季就發生」的詩情畫意。當然羅,觸犯了法律的女孩的事由、終於被理直氣壯地移交了檢察機關。「大約在撞車發生的十多天後,那個出現在撞車現場的男子過來,把開藍色車的女子搬走了。」那個四十來歲女人的丈夫?那個二十來歲女孩喜歡的「男人」?真要是同一男人,指不定他又在偷著樂:老婆除去一個舊的、老子正好換新的,呵呵;「檢察」女孩,多多益善啊!人家、這類男人,老婆縱容、「二奶」喜歡、道德寬容、法律不檢察,理不直、就他媽氣壯!可惜,歲月啃噬著的女人;可憐,如花高資耗費的女孩。試問:關我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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