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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創造的禮物(二)

夥伴配偶的賜予(創二18-25)

上一堂講到創造禮物的第一部分,今天要講第二部分。我們不論工作、事奉或在家庭,總不免碰到人事問題,帶來麻煩。人帶來的困擾和傷害,往往是最大的,然而夥伴就是禮物。小孩子的禱告常一針見血:「神阿,禰真是最棒,禰能愛世上所有人,我家只得四口,但也未能一一愛他們!」對著愈親近的人,愈難實踐愛的功課;至親的人往往愈難成為「寶貴的禮物」。作者用了很長的篇幅去闡釋這份創造的禮物,不再用象徵物加以說明,而是直接道出神要為人造出一個夥伴,也就是有了人際關係。接著神不再造男人,而是造一個不同性別的女人來;這是一份「男女有別」的禮物,好作男人的妻子,婚姻的制度由此而生。

「幫助」就是並肩作戰

婚姻是最美麗的關係。「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在創造的記載裡頭,神說樣樣都好,為何這裡頭一趟說不好,何解?原來這是針對獨居的問題,因為神要指出造女人之前的景況 ---- 男人單獨一個不太好。

聖經原文並無居字,不好是因為單獨,沒有人際關係,所以神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配偶直譯就是幫助者;相等於他的,和他匹配的;就像鎖匙緊緊相扣;配對合拍,互補不足。今天人際關係緊張,因我們覺得不咬弦;其實對方與我們迥異,正好補我們的不足;學習欣賞對方差異之處,就能以長補短,相互成長。

很多人誤會,以為女人是男人的副手,只能扮演幫助者的角色。其實,幫助一詞有並肩作戰的含義;並無貶低女人的用意,也無暗示男人強於女人。經文一直強調:男女必須平等看待,站在對方的立場,與他聯成陣線,達成同一的目標。就像士師底波拉招聚拿弗他利人攻打西西拉,當中有些米羅斯地的居民不願從命,事後耶和華派使者前往責備他們;意思是質詢他們為何不肯站在耶和華的陣營,幫忙打仗,合力達成神的使命(士五)。

許多工作都是獨力難支的,何況艱巨的使命,總要齊心合力方可有成。走路需要雙腿合作;四腳的桌子總比獨腳的桌子穩固;在主場作賽有啦啦隊搖旗吶喊,支持度勢將大為提升。

人需要怎樣的配偶?「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創二19-20)。雖然人和動物同為泥土所造,他們的來源、性質和材料都一樣; 但究竟他們是否可以搭配在一起呢?神不是想做實驗,乃是一早知道人和動物不能搭配,然而祂還是要把動物領到人面前,讓人自己親自體察誰可匹配?

這點帶出人際關係中三個重要的真理,特別是在婚姻中,神讓人自己選擇配偶;不僅神認為美,人也自覺為美。怎樣配搭才是最好,這其實是個醒覺的問題, 當你考慮結婚對象時,如何得知對方可以搭配,與你共同完成神的使命?對方是否夠實力與你同行一路,雙方的信仰、價值觀和人生目標是否一致?常被問及基督徒與未信主的人結婚可以嗎?我簡單地回答道:不同信仰的人可以共同完成神的使命嗎?信與不信,是否有著共同的人生價值取向和目標呢?如果你認為無所謂,那你並非對婚姻不認真,而是對信仰不夠認真。

與你同心,一起完成神交付的使命

信仰是否單單影響你禮拜天早上的節目,而不怎樣影響你看待人生?一旦和未信者結了婚,你的信仰如何能繼續下去?所以,按神的心意來說,必須找到一個與你同心的人,才能一起完成神所交付的使命。

談到選擇終身配偶,該知道自己需要怎樣的對象。現代人婚變頻生,因雙方都容易見異思遷。年青人談戀愛,總以為是一回浪漫的事,對女方的要求是貌美如花,對男方的要求則是高大神氣、情意綿綿。等到雙方談婚論嫁,你會要求對方有經濟實力,然這些並非擇偶的首選條件,夫妻之間彼此接納和忍耐才是至要。

神要男人替動物起名,使他在關係上作出定位,知道何為美好、何為配合。他知道動物並非不好,只是實力不夠,不足以和他同負一軛;直到神造出女人,他才曉得這是匹配的佳偶;重點在乎神讓他親自體會,致能欣賞配偶的好處。

我在之前介紹過,動物喻指人的活動,許多人用活動取代了婚姻關係,致令配偶埋怨另一半好像和工作、事奉或電腦結了婚一般。有時候,我們以金錢取代了婚姻關係和傳宗接代的責任。人之所以體會不到婚姻關係的珍貴和美麗,乃在戀愛及發展感情的事上,動機不夠純正。

有人為了傳宗接代、社會保障而成婚,不錯,這些都是現實的需要,但卻不是戀愛的目的。當受到這些外界的壓力時,結婚的動機就變了質。所以,談戀愛必須是自願的,這段感情才能稱得上美好。在舊約的時代,傳宗接代與社會保障顯然就是婚姻很重要的目的,所以,創世記第一章便常出現生養眾多的字句,第三章又提到生兒育女。然而,在經文談及婚姻時,對生兒育女的事竟沒有隻字片語,所以傳宗接代實非結婚的目的。

男女平等,互相傾慕,堪稱絕配,是婚姻關係中重要的元素,這是指著夫婦彼此尊重而言。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是彼此尊重,沒尊重,根本就談不上愛。尊重是指大家平等,彼此認同對方的價值與尊嚴,丈夫並不是妻子的搖錢樹,不要因他沒收入而輕看他。妻子不是丈夫的發洩工具,也不是用來服侍丈夫的。

聖經說丈夫是妻子的頭,那妻子是否要千依百順,聽命而行嗎?丈夫是妻子的頭,並非說他要凡事作決定。儘管丈夫是頭,妻子是頸,二者的目標和方向理應 一致才是;丈夫是妻子的頭,不過取其代表性而已。在做決定前應聽取對方的看法,正因對方與自己同等重要,就當更多站在他的立場來考量;重視對方看法,採納他的意見,這樣二人必然搭配得更好。

接著說到神造女人的過程,值得我們仔細玩味。

本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用泥土創造女人;然而神卻用上一個複雜的方法,施了一個大手術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創二21)。神從男人身上取出一條肋骨來造女人,肋骨代表甚麼意思?有人 說:女人並非出自男人的頭,所以不要管男人;她也非出自他的腳,所以不應受男人踐踏;她乃出自他的身邊,故是一個平等的伴侶。肋骨在手臂之下,最近男人的 心臟,代表要受男人保護,得著他的愛顧。

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

以上的推想,可能都錯不到那裏去,但我想指出這節經文的重點。肋骨本作「一邊」解,真正意思可能並非單指一條肋骨,而是指一排或一部分。我們毋須猜想這邊肋骨有多大,也毋須擔心神的外科手術和造詣;總之,手術完了,男人親自體會到女人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3)。接著替女人起名,其實就是把女人定位,說明 她是從他而來;彼此性質相同,血脈相連。這裡特別強調夫妻必須結合,融合為一體,這是人際關係中最親密的一種。

婚姻關係有三點值得留意的:

一、獨佔排外:人要離開父母,婚後並不一定要與父母分居;離開父母促使他進入一個新關係裡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大家都承認骨肉之親,親子關係本來就是密切的,但聖經認為夫妻關係比這更親密,是絕對的忠貞,獨佔而排外的;無法容得下第三者,親如父母也不可以插入婚姻關係中。今天,婚姻忠貞的觀念愈來愈鬆懈,婚外情司空見慣,很多人認為逢場作戲是大趨勢,理所當然。其實,在神的設計中,婚姻這份美好的禮物,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許多人認為這論調老大不掉,其實這是老天爺--- 我們真正的老闆 --- 在創造之初所定的律。神為人預備最好的禮物就是如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二、融為一體:二人離開父母是為了要結合,「結合」一詞在原文有結合在一起,無法分開的意思,意指融為一體,一 個永久性的結合。很多學者同意這是一個立約的術語,把婚姻定性為一個永遠的盟約。舊約時代的盟約非同兒戲,是個死約,若不守約,則以死相抵,也是至死方休的。所以,聖經明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惜,現今社會常有毀約的情形,甚至基督徒教師與學校簽了約,然後又毀約。婚姻本是一項長遠的委身和承擔,由於現代人對於信守盟誓的觀念薄弱,不重視婚姻盟約,離婚事件於是愈來愈趨普遍。人們對忠貞的觀念薄弱,加上對婚姻缺乏信心與堅持,離異的心態便形成了。更 可悲的是,婚姻好像一宗買賣,承諾結婚的時候已考慮到日後離婚要作何補償;也有人擔心會離婚,便索性同居算了。造物主為人類設計的婚姻並非如此,乃要為人創造最親密、最珍貴的關係,讓人全情投入,敢於承擔,一生無悔。

三、親密關係:「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愧」(創二25),就經文所述是一絕對親密、毫無保留的關係;彼此坦誠相對,靈裡相通,全無阻隔,毫無保留投入對方的懷抱。一幅何等美麗的圖畫。前一節經文已經告訴我們二人成為一體,是肉體的性愛關係,性愛是神所造的, 也是一種至為密切、深入的關係。

神給人造了最密切的關係,透過性愛得到體驗;所以性愛是最個人的、深入的和密切的關係。這說明了為何小孩子受到性侵犯,會對終身造成莫大的傷害;婚前性行為也不免構成陰影和內咎,影響日後的婚姻關係。總言之,婚外的性行為能使婚姻變質,蒙上瑕疵,需要神的憐憫和饒恕。

不要被世俗化的社會污染,婚姻關係不能隨便,性也不能商品化,非人化。性不可以糟蹋,在神的創造裡,性是神聖的,美好的,不可侵犯的,絕不污穢。我們千萬不要將之貶低為動物性的慾望或調劑生活的玩意,性是夫妻之間互相尊重之下的自由,也是真正的福氣。

於此,我們探討這份珍貴禮物已完,在這節經文即將結束之前,帶出一個極其完美的狀態;這是人際關係中一份最為完美的禮物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二25)。首段創造的記載告訴我們:創造的結尾,來到一個最完美的狀態,就是安息。第二段創造的記載告訴 我們:人際關係中最完美的禮物,就是婚姻。收受禮物本是歡喜快樂的,但我預備講稿時,心情很沉重;因我發現神賜人最珍貴的禮物,卻是現代人糟蹋最多的,因為這份最神聖的禮物也是最脆弱的。

人際關係何嘗不是這樣,我們愛禮物過於愛人。所以要自省,學習欣賞身邊的人,尤其與你關係最差的,重新一次審視他。雖然他的行徑惱人,令人難耐,但試著分析一下,為何神要將他放在你身邊;他是神賜給你的禮物,是神給你的無價之寶。不要像絕大多數的人,到了人生盡頭,感到遺憾與後悔,因為生前並未好好對待身邊的人。所以,珍惜和欣賞是我們必須學習的,縱使你不喜歡對方,但要學習神的態度,看他是好的,並意識到他是神賜給你的禮物。你之所以不喜歡他,可能你倆並非同類型的人,強弱點不同,恰好可以取長補短、互補不足。

夫妻之間的相處,首要在於彼此尊重,更多的站在對方的角度設想,就能理解他的感受和看法。此外,就是忠誠相待,對著不順眼的一方,會否譭謗他,還是守護他,為他代禱?要學會以珍惜、尊重,忠誠相待,這樣才有美麗的關係,才是真正的蒙福。我們一直在享受眾多神創造的禮物,不要因為這件最珍貴的禮物 ---- 婚姻,破壞我們的人生。請各位低頭祈禱:

「神啊,我們在禰面前求禰憐憫,今天國與國爭戰,社會矛盾與衝突紛雲,家庭倫常慘劇上升,婚姻破裂,友情淡薄,求主饒恕。求禰使我們醒覺,重新領受這份寶貴禮物,享受人與人之間和諧親密的關係。求主憐憫我們的需要,幫助我們改善人際的關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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