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克的宗教心理學思想
06-18
人生意義與宗教---弗蘭克爾的宗教心理學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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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 彪 |
期數: | 200801 |
人生意義與宗教----弗蘭克爾的宗教心理學思想The Meaning of Life and Religion: Viktor Frankl』s Thought of Religious Psychology陳 彪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二編輯室,編審內容提要:在宗教心理學的領域內,精神分析的影響怎麼估計都不過分。在這個學派內部,弗洛伊德的許多後繼者雖都固守老師的傳統,但基本都拋棄了他的負面的宗教觀。還有一些人,也是精神病學的醫生,在他們的早年與精神分析學派有較密切的關係,但後來卻創立了自己獨立的治療學派。他們同樣關注宗教與人的心理或精神健康的關係,但卻從完全不同的角度闡明了對宗教現象的看法。其中有兩個人的宗教學說不僅對心理治療界,而且對神學界、教牧界以及與人的精神層面有關的一切文化領域都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們的共同點是認為,宗教在總體上不僅對因信仰原因患病的精神或神經病患者有治療作用,而且對正常人,對所有人的心理發展和人格成長都有一種治療(healing)作用。這兩位大師便是分析心理學的開創者榮格和意義治療學的創立者弗蘭克爾。維克多?弗蘭克爾(Viktor E. Frankl 1905--1997)是奧地利著名的神經病學家和精神病學家,也是意義治療學(Logotherapy)的創始人。他在大學時期就成為已經背叛了弗洛伊德的弟了阿德勒圈內的成員,後來他把生存主義哲學和精神分析學結合起來,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派和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派之後,創立了「心理治療的第三維也納學派」,也就是意義治療學派。他的學說在宗教和人生意義以及心理治療之間搭起一座橋樑,為宗教心理學貢獻了一種生存主義的洞察。弗蘭克爾1905年出生在維也納的一個猶太人家庭。中學畢業後,進入維也納大學學醫,1930年獲得醫學博士學位。1930年後,弗蘭克爾在維也納大學的神經精神病診所任職,並擔任維也納羅斯兒童醫院的神經病科主任。在納粹德國佔領奧地利時期,弗蘭克爾沒有逃走,結果和家人一起在1942年被捕並被關進了納粹的集中營。他被囚禁了整整三年,先後輾轉奧斯威辛等四所集中營,受盡非人的折磨。在他的家人中,除了他和一個妹妹外,他的父母、兄弟和妻子全部死於集中營。1945年獲釋以後,他忍受悲痛和混亂,一邊恢復其專業工作,一邊讀他的哲學博士學位。1947年他被任命為維也納大學的精神病學和神經病學副教授,1949年獲得哲學博士學位,1955年升任教授。他還創立了奧地利心理治療醫學協會,並獲得政府授予的奧地利公眾教育國家獎。弗蘭克爾一直與美國有著直接的聯繫,先後到美國巡迴講學50多次。1970-1973年擔任美國國際大學教授,並先後做過哈佛大學的教授、斯坦福等大學的訪問教授 。弗蘭克爾先後出版了近30本著作,而且大部分都被譯成外國語言出版。其中的《人對意義的尋求:意義治療學導論》(開始名為《從死亡集中營到生存主義》)一書發表於1946年,成了世界性的暢銷書,被譯為20多種語言出版。他的其他著作都是進一步擴展和精緻其意義治療學。它們主要是:《醫生與心靈:從心理治療到意義治療》(1946);《心理治療與生存主義:意義治療學文選》(1967);《意義的意志:意義治療學的基礎與應用》(1967);《潛意識的上帝:心理治療與神學》(1975);《對意義的無聲呼喚:心理治療與人道主義》(1978);《無意義生活之痛苦:當今心理治療法》(1985)等。(一) 意義、良心與宗教性弗蘭克爾的意義治療學實際上是種「存在分析學」(Existenzanalyse),後來為了與賓斯旺格(Ludwig Binswanger,1881-1966)等人的存在分析學(Daseinsanalyse)相區別,才改稱「意義治療學」,其意取自希臘語Logos一詞,即「意義」(meaning)或「精神」(spirit)。弗蘭克爾通過對自己集中營中的經歷,以及對大量臨床病人的觀察發現:人要活下去,必然要有某種意義的支撐。而人也有一種追求意義的意志。在這個過程中「良心」(conscience)起著指導作用。1.追求意義的意志弗蘭克爾只所以要創立自己的「第三學派」,是因為他覺得,弗洛伊德只看到人追求快樂的意志(快樂原則),而阿德勒只看到了人追求權力的意志(權力原則),而決定人們行為的根本因素應該是追求意義的意志,這就是經他的意義治療學要揭示給人們的真理。他認為,人的意志自由是人的經驗直接給予的,是人的一個根本特徵,人有生活選擇的自由;但同時,人在生理上、心理上、社會生活環境上受到各種限制,又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不過,弗蘭克爾說,只有有限自由的人卻有一種天生的反省能力,可以超越自己的有限的生存,達到一種「精神理智」(noological)的特殊境界。而這個過程就是一種對意義的尋求的過程。弗蘭克爾在《意義的意志:意義治療學的基礎與應用》一書中說:對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做的價值判斷過程進行現象學分析,我們就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即一個人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發現生命的意義:如創造一件物品,做一件事情,體驗真善美,感受自然和文化;最後,非常重要的一點,他還可以以自身獨特的人性去與另一個獨特的生命交往----也就是去愛另一個人。不過,對意義最高層次的領悟卻只屬於這樣一些人:他們在一件事、一個物品或在愛中發現意義的機會被剝奪了,但通過自主選擇對待周圍環境的態度而超越了其所處的困境,因而也超越了他們自己。 在弗蘭克爾看來,人對自身困境的突圍,或對自身的這種超越,運用的不是詹姆士實用主義哲學中的所謂「信仰意志」,而是人類精神的反抗力量。他強調這種力量是人性的核心,是它使人成為一個完全的人。弗蘭克爾認為,我們人是心靈、肉體和精神的綜合體,自我的這幾個維度相互依存。一個健康完整的人應包括三個方面的發展:生理、心理和精神,但其中關鍵在於精神,因為它使我們能夠行使意義的意志。任何一個方面得不到應有的發展,人就會呈現病態:如果人的生理需要得不到滿足身體就會生病,如果心理需要得不到滿足,人格就會出現障礙,而如果精神需要得不到滿足,也就是說缺乏對生存意義的理解,人就會體驗生存的挫折並得「生存的神經症」(existential neurosis),「其特徵就是在精神上脫離自由和責任」 ,嚴重者會導致自殺。而他的意義治療學就是針對當時普遍存在的「生存神經症」的。弗蘭克爾的意義治療學起源於歐洲的生存主義和現象學。他在《潛意識的上帝》一書中認為,正是現象學的作用使得每個人都有「本能的本體論的自我理解」的能力。這種本能的理解包括兩個方面;一種是對人類生存的前邏輯的理解,一種是對意義的前道德的理解——即良心。弗蘭克爾說,一旦現象學完成了它的任務,而把這種「內心的智慧」再解釋為簡單的語言以便它能夠為普通人所利用,就是意義治療學的任務了 。人最終都要面臨意義,要認識到並實現其責任,意義治療學就是要幫助病人找回他(她)的個人的特殊的生存的意義,通過「去反思」(de-reflection)、「矛盾意向」(paradoxical intention)或「轉變態度」(change attitude)等方法,使他們重新找回或發現人生存的意義,這不僅能醫好他們的病症,而且使其生命更為豐滿。在弗蘭克爾看來,每個生命都是有意義的。我們每個人都有尋求意義的意志,這是我們活著的主要動機。不過,追求意義離不開良心。2.良心與宗教性弗蘭克爾說,尋求生命的意義是我們作為人類的不懈追求。生命的意義使我們即使在面對諸如愧疚、痛苦、不公、表面的混亂和無法避免的死亡等人生困境時,仍然能找到生存的理由。意義分析讓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人類的精神上,而這正是重新獲得一個完全人的健康、完整和愛心的關鍵所在。他分析說,一般人的經驗,總是指向其他的人或物,而不是指向自我。但人通過對意義的尋求,通過這種有意的「自我超越」的行動,人類可以努力發現意義和目的,而這對人的完善和幸福而言是根本的。那麼,現實中的人,如何去找到自己生命的意義呢?各種不同的意義背後有沒有一種共同的根基呢?弗蘭克爾認為,指導一個人去尋求意義的燈塔是「良心」,他把尋求意義看作是一種起源於超越需求的不可復歸的現象。根據他對良心的認識和理解,良心既不是康德哲學中的道德警察,也不是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學說中超我的延伸,它是人類在每一種情境中發現獨特意義的本能。他認為,良心教我們去追求意義,而不是去追求美德。他說,正如對幸福的尋求是自我欺騙一樣,一味追求一顆善的良心只會使我們失去實現它的機會,因為在追求它的過程中,我們變成了偽善的人。 他告訴我們,真正善的良心永遠不可能通過刻意求取而得到,只能在為一項事業、為他人或為了上帝的名義而做一件事的過程中實現或表現出來。 談到良心,就不得不涉及道德與宗教的關係,因為宗教中的神往往成為道德良心的代言者。古爾德(William Blair Gould)認為,道德與宗教的關係在康德與弗蘭克爾的哲學中都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是康德是從一個學術和哲學的角度研究道德與宗教的實質,而弗蘭克爾則以意義為側重點描述與道德密切相關的宗教意識。「康德的虔信把道德簡化為宗教服從,而弗蘭克爾的精神感則把道德擴大到一個超越宗教習俗和教義的精神維度。」 弗蘭克爾主張,對自我進行現象學-生存主義的分析,會使人超越純粹心理的層面而導向一種潛意識的「邏各斯」(logos),一種靈性深處的「精神理智的層面」(noological dimension)。在這裡我們會發現一種「潛意識的宗教性」(unconscious religiousness),一種與所有人的天賦的「超越」之間的 「潛在的聯繫」。因而精神的潛意識也就是「超越的潛意識」,一種有意向的指代物,我們可以稱之為「上帝」。弗蘭克爾說,這種「原初的」、「內在的」宗教性,如果沒有被壓抑的話,還存在我們今天許多人的潛意識之中。它的結果就是空虛感受,無意義感,和變得越來越明顯的輕浮,特別是在他生存時代的美國社會中表現突出。這種「生存的空虛」普遍地反映在沮喪、自殺、吸毒及酗酒之中,還表現在毀滅性的攻擊行為之中。個人和社會要得到療治,只有把人類的三個方面整合起來:肉體的、心理的和宗教的。宗教心理學家伍爾夫說,「儘管有把宗教貶低為促進心理健康的又一種工具或者是把心理治療變成某種宗教觀的侍女的危險,弗蘭克爾還是認為,意義治療師的真正任務就是讓他們的病人明白他們個人的精神的核心或實質」 。弗蘭克爾雖然經歷挫折,但他對未來並不悲觀。他認為,在一個傳統和價值日漸衰落的時代,教育的首要任務就是重建個人的良心,使它能夠適應未來千變萬化的生活情境並賦之以全面而豐富的意義。弗蘭克爾發現,在納粹的集中營里,個人之所以能活下來是因為他們找到了指向未來的意義。他說,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整個人類,不過它必然是一種共同的意義,「一種對共同目標的意識。」弗蘭克爾的結論是,相信一個上帝是不夠的;人們更需要一種關於人類一體性的意識 。這種意識潛在於人的自我之中,需要我們去發展和發現。(二) 潛意識的上帝弗蘭克爾作為一個猶太哲學家,兒時的家庭信仰給他很大影響。一位加拿大的猶太法學博士魯文?布爾卡(Reuven Bulka)寫道:「在所有的相同點與相似點中,沒有哪一體系比猶太教對意義治療的影響更大,相似點更多。」 為了證明這一點,布爾卡指出,《聖經》和猶太教法典《塔木德》中的原則十分接近於意義分析的三項原則:(1)意志的自由;(2)意義的意志;(3)無條件的人生意義。意志的自由是指我們可以自由選擇那些能夠帶來意義的準則和目的。這與聖經的誓約以及《塔木德》中「萬事都是預知的,只有選擇的自由是天賜的」這一教條是一致的。 追求意義的意志是自我的主要推動力量。意義分析提出了「人生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意義」的一整套理論,包括價值觀的形成,面對人生三大悲劇(痛苦、愧疚與死亡),及自由與責任的關係等。其原型可以追溯到《舊約》與《新約》中講述人類和上帝關係的故事。在《潛意識的上帝:心理治療與神學》一書中,弗蘭克爾討論了他的學說與宗教、神學的關係。他認為,在每個人的潛意識深層都有一種宗教感(a religious sense)。而且這種宗教感甚至可以在有嚴重的精神疾病的情況下,如精神病患者中被感受到;也可能在其他環境,如監獄裡的囚犯中被意識到 ,所以它是一種普遍的潛意識現象。他說,對宗教做精神病學的探索是合法的、必要的。因為在宗教和精神病學之間雖有區別,但它們不是互相排斥的。它們只是不同的層面的區別;如果按定義來說,一個高的層面更具包容性,而低的層面附屬於並被包含在高的層面中的話,那麼生理學、心理學、精神學(noology)和神學就有這麼一種從低到高的被依次包容的關係 。弗蘭克爾說,精神學的層面是人類獨有的現象,它最能代表人類的實在。如果說這種現象被描述為「人對意義的尋求」,那麼宗教就是「人對終極意義的尋求」(man』s search for ultimate meaning) 。他贊成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的觀點,有信仰(to be religious)就是要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生活的意義是什麼?因此,所謂信念和信仰就是對終極意義的「相信」(trust)。他認為,宗教必須在一種儘可能廣泛的意義上來理解。在這個意義上說,心理病學家也是在研究這個現象,儘管僅僅其中人的方面才可以做心理學的研究。弗蘭克爾關於終極意義的看法有其自己的含義。古爾德分析說,「弗蘭克爾理論中的終極意義並不是一個教義,它實質上表明了一種信念。為了使自己的理論既適用於信教的人又適用於不信教的人,弗蘭克爾試著讓每個人自己來決定他們對終極意義的理解――是聽從於直覺的良心,他人的需要,社會的期待,還是聽從於上帝的安排?弗蘭克爾發現,對一些人來說,終極意義是指一種終極關懷或者帶有一種超乎意義的意味,而另一些人則把終極意義看作是一種不能理解或十分神秘的東西。」 弗蘭克爾認為,宗教中的確體現了人類生活的一個重要方面,即尋求終極意義的方面,但對弗蘭克爾來說,就是這一傾向本身也是一種人類現象,而不是什麼神聖的東西。我們之所以有「超人類」的感覺,是因為我們對那些雖然看不到卻希望其存在的事物有一種與生俱來的信賴。在弗蘭克爾看來,真正的宗教性必然是自發的和個人的,是人人面對的指向超越的傾向性和關係,而不是榮格的與個人無關的宗教原型 ;他說,如果你把這種潛意識的關係稱為「上帝」,似乎應該叫「潛意識的上帝」。它不是說上帝對他自己是潛意識的,而是指上帝對人而言可能是潛意識的或者人與上帝的關係可能是潛意識的。弗蘭克爾說,信仰不可能附屬於強加的命令或意志。而且,宗教的概念在其儘可能寬泛的意義上來說,當然要遠超出那些宗派的和制度性的宗教所樹立的「上帝」的概念。他反對那些宗派主義的行為,他們提出一種特殊的「上帝」要求人們相信,或者是佈道勸別人接受信仰、希望或愛。他認為,企圖實現這種有意向的行為就把它們(信、望、愛)變成了對象,因此就有可能喪失這些對象所代表的意義。弗蘭克爾說,如果你希望別人信仰上帝,你就必須「帶著信仰的態度去描繪你的上帝,而且你自己必定會信實地去做」 。因而,你不可能給別人意義,而只是表明你自己把尋求意義當做生存的義務這樣一個例子而已。弗蘭克爾認為,「上帝」就是一個人內心最深處獨白的夥伴。他認為,這樣定義上帝既利於運用這一概念,也避免了無神論世界觀和有神論世界觀之間的分歧。所以一個人要虔誠地面對生活,就要善於從自己的生存境遇中去找到生命的意義。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他認為,有神論和無神論的區別並不是最重要的,有時一個無神論者會比一個有神論者更虔誠,或說更有信仰。表面上看,弗蘭克爾是站在中間立場上,強調內心獨白必須做到絕對真摯與誠實。但他隨即總結道:「如果上帝真的存在,他一定不會與那些不信教的人爭論,因為他們僅僅是把他誤認為他們自己,並叫錯了他的名字。」 (三) 意義治療與神學在談到他的意義分析和治療學說與宗教及神學的關係時,弗蘭克爾雖然強調宗教對人的治療作用,但他主張心理治療和神學是有區別的,它們有不同的任務,是兩個不同的學科。他認為,在臨床實踐中,精神病醫生應該認識到,不僅那些信教的病人,而且那些明顯是非信徒的病人也必定有潛在的宗教性,所以對那些本人也是信徒的治療師來說,就要用同情的態度去理解病人的信仰,並幫助病人釋放被壓抑的宗教性。這並不難,因為他們有共同的「潛意識的上帝」。這時一個治療師就扮演一個神職人員的角色,但必須明白自己不是神職人員。而且只有那些本人也是信徒的治療師才有資格把宗教運用到心理治療中。另一方面,非信徒的治療師要允許信教的病人擁有他們的信仰,但沒有權力利用宗教做工具來處理病人的宗教感情 。弗蘭克爾說,「儘管宗教對病人可能有非常正面的心理治療效果,但它的目標並不是心理治療。儘管宗教可能促進人的心理健康和內在平衡,但它關心的並不是心理上的結果,而是精神的拯救。」 宗教的目標比心理治療更遠,儘管心理治療也可以為宗教所用,但那只是從副帶效果來說的,它不能成為宗教或神學的附庸。弗蘭克爾說,如果說心理治療或意義治療學是醫治人的靈魂,那麼宗教或神學就是拯救人的靈魂。儘管弗蘭克爾在他的理論體系中,力圖清楚地區分他的學說與宗教及神學的不同,但我們還是可以發現,他的意義治療學說與神學之間很難劃清界線,這是因為作為心理治療手段的意義分析學說已跨越了心理的層面,進入了他所謂的「精神」世界,這也是神學的世界。意義的發現固然使心理得到慰藉,但更重要的是使靈魂得到提升。其中,自我超越的概念是中間的橋樑。弗蘭克爾說,自我超越使他發現了生活中許多重要的意義。這使他意識到,沉積在人生經驗中的一切都可以被挖掘出來,過去並不是一去不返,無可挽回的。它們總在一個人痛苦絕望的時候被重新拾起,給人以新的勇氣。自我超越還能夠使我們實現與生命意義的相遇。這種相遇在《聖經》中有描繪,而在馬丁?布伯那裡稱之為「我-你」關係。弗蘭克爾說,「一個人無論通過『意義的實現』還是通過『愛的接觸』超越自身,都體現了『自我超越』。」只不過,前一種情況包含一種非人格意義,後者則包含一種人格意義。 他認為,幸福也只在人類存在的自我超越中產生:「當一個努力做一件事或真心關愛一個人時,幸福便悄悄來臨了。」 在他看來,道德思想和行為依賴於它們背後的意義。意義是獨特的,我們永遠無法肯定我們正在接受或傳達正確的意義,或因此正在履行正確的責任。但他很欣賞奧爾波特說過的一句話:「我們可以在半信半疑的同時全心全意(地去做)。」 我們知道,對詹姆士而言,宗教就是對一種模糊的人類需要的模糊反應。出於對實用主義的信仰,詹姆士曾總結說,如果一個人需要上帝存在,那麼上帝就一定存在。弗蘭克爾則認為,人的行為取決於他自身的信仰,而信仰必須在經驗中被檢驗。神學在根本上是存在主義的。他認為,哲學探討的是存在的結構,而存在主義神學注重的是存在的意義。如果我們沒有意義感,我們也就沒有理由作出選擇。他相信,一個對神學保持開放的人能夠體驗到終極意義或者馬丁?布伯所說的我-你關係。弗蘭克爾的意義治療學說其實是一種自我哲學,這種哲學與宗教、特別是一神論的信仰有一個共同點:即提倡一種對人類整體的關注,包括呵護其健康,也包括個人向內尋找心靈、肉體與精神的和諧,向外越過各種衝突、失望與痛苦發現生活的意義。自我超越是人類發展的根本動力。弗蘭克爾的學說是從苦難中發現和提出的,苦難也是宗教和神學永恆的主題。舊約聖經中說,一個人通過苦難與上帝靠得更近。弗蘭克爾雖然也認為苦難是人生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卻從未說過它是發現意義的必要條件,他並不認為無辜受難是合理的。但他非常關注苦難如何被用做一種獲取意義的手段。他認為,意義可以通過苦難被發現,但並不是因為有了苦難才存在。當苦難不可避免時,即使我們不能改變外部環境,我們還能改變我們自己。自我的精神力量使我們能夠在痛苦中發現意義。在《聖經》中,力量的上帝與苦難的上帝是完全統一的。同樣,在意義分析中,快樂的現實與苦難的現實都是一個完整人生的基本組成部分,而這種完整是通過對生活意義的肯定實現的,而不是在否定和淚水中實現的。這便是弗蘭克爾的「悲劇樂觀主義」:一種在面臨痛苦、愧疚以及死亡的情況下肯定生命的方式。 這是一種最深層次上的樂觀主義,一種真正的宗教精神。通過對以上一些重要概念的分析,我們看到,弗蘭克爾的意義治療學不僅成為了一種有效的心理治療工具,而且成為了一種宗教性的哲學理論。這個理論摒棄了弗洛伊德對人的原子論、機械論和本能驅動論的觀點,其宗教觀自認為深入到一個新的層次,真正的深層,即潛意識的精神學層次。弗蘭克爾把宗教與良心聯繫起來,把宗教看作是人對意義和超越追求的一種傾向。他也反對榮格集體潛意識的宗教原型的觀點,在那裡個人的宗教是被決定的。他認為,宗教雖然不是在我們裡面的東西,但卻是我們在生存中自由選擇的、個人化的、趨向一種超越的傾向或關係,而且它對人有一種普遍的治療作用。他的學說看到了生活意義對個人生存下去的重要性,也看到了宗教作為意義之根基的地位。由於意義治療學不僅是種學說,還發展為一種治療實踐且有廣泛的正面效果,使其在臨床心理治療、神學、教牧心理學等領域都受到重視並發生影響。意義治療學不僅成為心理治療的一個門派和一種技術,它似乎也變成了一種實用哲學,一種解釋宗教的方式。對宗教心理學來說,它代表了二戰後生存主義心理學對宗教的一種認識。尤其是弗蘭克爾經歷苦難卻提供給人類一種樂觀地面對未來、寬容地對待宗教的智慧,鼓舞了許多現代人。他的書不僅在全世界受到歡迎,而且在歐洲和在美國也引起了心理治療界和神學界的廣泛注意和批評 。不僅如此,它們還引起相當一些人做了一些實證性的研究,來驗證弗蘭克爾提出的某些理論。如在美國,克魯博(James Crumbaugh)和麥瑟雷卡 (Leonard Mathlick)設計了一種「生活目標量表」(PIL ,即Purpose-in-Life)來測量人們用來完善其生活所確立的有意義的目標的程度。儘管這些研究者發現,這個測量基本上與奧爾波特等的價值研究中的六個價值層面沒有關係,但它與另外兩個量表有重要相關性。弗蘭克爾聲稱,意義不能在對自我中心的快樂的追求中找到,這得到了羅卡什價值測量(Rokeach Value Survey)的支持,在這個測量中快樂的程度,一種令人激動的生活和一種舒適的生活程度越高,在PIL中的得分趨低。在「救助」(Salvation)上得分高,在PIL上的得分也趨高。奧爾波特認為一種內在的宗教取向「因為動機和意義使整個生命變得豐滿」也受到兩個研究的支持,這兩個研究發現,在「RO內在性測量量表」(RO Intrinsic scale)與PIL得分之間存在正相關 。儘管弗蘭克爾在精神上是個生存主義者,但他對這一類的實證的研究和發現也感到滿意。意義治療學對如今的人類仍有現實意義。如果說榮格提倡一種謙卑和敬畏的態度,主張對非理性和神秘的世界、對那些深藏於哲學家的邏輯和科學家的工具之外的東西,人必須承認無限及其力量是超越於我們的理解和控制之上的,所以最終我們人達到完善(fulfill)是不可能的,但我們卻有那種本能的傾向(他稱之為「原型」),去應對個體遇到的挑戰;那麼弗蘭克爾同樣認為,人不得不面對如此之挑戰。如果個人不能應對挑戰,就會得神經症和精神病,甚至自殺;如果社會不能應對挑戰,就會變得不和諧甚至毀滅。所以經過二戰的榮格和弗蘭克爾認為,在他們那個時代,自我反思應成為絕對必須和惟一正確的事。尤其是弗蘭克爾從一個悲天憫人的心理治療家的眼光來看待世界,注重對整個人性的了解,對人性與社會關係的解釋,並希望用其理論來認識、「治療」社會和指導社會革命,促進建立一個免於衝突和毀滅的、理性和健全的人間樂園。我想,人類雖然已進入新的世紀,毀滅的陰影並沒有抹去,他們的提醒仍然適用於我們,他們的理想主義仍可成為一種鼓舞力量。在現代化、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過程中,人的價值和尊嚴仍然受到極大的威脅。在恐怖主義、環境惡化以及科技濫用的現實處境中,個體的生命和意義仍常處於虛化與焦慮之中。弗蘭克爾的宗教心理學,不僅是值得反思的理論,而且仍是療治現代人靈魂的有力手段。附:內容提要弗蘭克爾為20世紀深具影響的神經病學家、心理學家和哲學家,本文通過對他的「意義治療學」的一些關鍵概念的分析和評述,試圖揭示他的這種哲學治療方法的心理學意義和與宗教信仰之間的關係,並對他的宗教心理學作出一種簡要的描畫。弗蘭克爾把人的生命或自我看成是心靈、肉體和精神的綜合體,更強調一種精神上的治療:不只是對「病人」的治療,而是通過意義的追尋達到生命的提升,使一個「正常人」更健康和完美。這種宗教心理學今天仍然具有現實意義,能夠啟發我們以一個全新的角度來審視當今這個價值走向衰落、對成功與享樂的崇拜佔據主導的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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