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的傳人」與「龍鳳傳人」
前幾年,曾有人質疑「龍的傳人」的說法,認為過去不曾有,是近幾十年前才出現的概念。是的,作為「概念」,「龍的傳人」的確是1978年才由侯德健首先「唱」出來、後被海內外華人普遍接受、認同的。但作為「觀念」(觀念和概念有關係,但概念不等於觀念),「龍的傳人」至少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考古發現和文獻資料提供的證據表明:漢代的時候,龍就以象徵物的面目融入了華夏人的祖先崇拜,即將伏羲、女媧、炎帝、黃帝等人文先祖比龍稱龍,如漢代畫像石上的伏羲女媧龍身像、《論衡》言「黃帝龍顏」等。祖先是龍,子孫後代自然是「龍的傳人」。
傳人,原意是指能把道德、學問、藝術、技能、風格等傳下去的人,即傳承人、接班人。這樣的人,可以是與道德、學問、藝術、技能、風格等的持有者有血緣關係的人,也可以是與道德、學問、藝術、技能、風格等的持有者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龍的傳人」作為一個組合詞,其中的「龍」指的是以龍為象徵、為標誌的中華人文先祖,「傳人」指的是能把中華人文先祖的精神、道德、風格等傳承下來並發揚光大的人,這樣的人自然非數以億計的中華兒女莫屬;換句話說就是,海內外數以億計的中華兒女,都是或應該是以龍為象徵、為標誌的中華人文先祖的精神、道德、風格等的傳承人、接班人。
今年7月18日,筆者在「秦雍文化講堂」上,提出了一個新的說法:「考古發現和歷史文獻為將中華民族稱為人文意義上的『龍的傳人』提供了證據;當然,中華民族也可稱人文意義上的『龍鳳傳人』,這樣的說法同樣有根據。」
我之所以這樣講,是基於下述分析——
中華民族的主體是漢族,漢族是華夏族團融合東夷、南蠻、西戎、北狄等族團後形成的文化共同體。漢族形成前,東夷族團的勢力僅次於華夏族團。華夏族團以伏羲、女媧、炎帝、黃帝等為領袖,以龍為圖騰;東夷族團以太昊、少昊等為領袖,以鳳為圖騰。融合後的漢族既敬祀伏羲、女媧、炎帝、黃帝,也敬祀太昊、少昊——甚至將伏羲與太昊合而為一,稱「太昊伏羲氏」。漢族既崇龍又崇鳳,後來發展、壯大為中華民族,也是既崇龍又崇鳳,龍和鳳都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徵、文化標誌、信仰載體和情感紐帶。
秦漢以後,龍有了象徵男性、代表陽剛的功能,鳳有了象徵女性、代表陰柔的功能,「龍鳳呈祥」、「龍鳳和諧」成為人們的對理想生活的美好祈願。
這樣看來,將中華民族、中華兒女,稱「龍的傳人」沒錯,將中華民族、中華兒女,稱「龍鳳傳人」也對。從效果來看,「龍鳳傳人」的稱謂,除了「龍的傳人」稱謂原有的意義外,還有尊重女性、有利於社會和諧的意義。
推薦閱讀:
※「龍的傳人」王力宏的演唱會你怎麼能錯過呢?
※龍的傳人百年風水考問
TAG:龍的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