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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力《周易詮釋》剝卦:中古時期的床是什麼樣子?三千年前的中方鼎《周易》筮例

李守力《周易詮釋》剝卦:

導讀:

1、首次揭示剝卦卦象與「剝」字本義的密切關係:

2、從剝卦發現「山體滑坡」最早地質學文獻記載:

3、首次考證出《周易》成書的西周時期的「床」是什麼樣子:

4、揭開剝卦所以使用床的象數意義:

5、從《史記》與《尚書》「辨」字的通假驗證了「辨」為床板的考證。

6、揭開了剝卦初二兩爻爻辭都有「蔑貞凶」的奧秘:

7、《周易》以床象徵政權竟是後來中外把床作為權力象徵的濫觴:

8、剝卦六三「剝之無咎」應為「剝無咎」的論證:

9、首次解讀剝卦六四爻辭傳本「剝床以膚」和熹平石經《周易》「剝床以簠」的關係

10、揭示剝卦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爻辭的「觀象繫辭」生成原理:

11、揭示剝卦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爻辭的「觀象繫辭」生成原理:

12、三千年前的中方鼎剝卦筮例為《周易》正名:

解讀23剝卦

【23.1】

剝,不利有攸往。

【白話】

剝卦,不適宜有所前往。

【解讀】

○剝卦上艮為手為果蓏(果蓏luǒ,植物果實之統稱),下坤為柄,剝卦象徵手執把柄擊落樹上的果實。《莊子·內篇·人間世》「夫柤(楂)梨橘柚,果蓏之屬,實熟則剝,剝則辱。大枝折,小枝泄(曳)」,《國風·豳風·七月》「八月剝棗」,這兩處的「剝」都是扑打擊落果實的意思。

○清·馬國翰輯本《歸藏易》:「仆,黃宗炎曰:剝為仆。」阜陽漢簡《周易》剝作仆。今本《旅》之六二曰:「得童僕」,帛書《周易》作「得童剝」,剝、仆音近互通。尚秉和《周易尚氏學》曰:「《歸藏》作仆,仆與撲通。」

○《序卦傳》:「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經過賁卦的文飾,亨通到了盡頭,就應該有所剝蝕了,故受之以剝卦。剝是剝蝕,這是剝、撲的引申義。

○剝卦卦爻之象,有陰氣遞增、陽氣被剝蝕殆盡之象,象徵剝落之意。亦是小人害於君子之象,故君子應暫時退避,不宜有所前往。

【23.2】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白話】

彖傳說:剝,剝蝕,柔順改變剛強。不適宜有所前往,因為小人的勢力在增長。順勢而制止,是觀其卦象的結果。君子重視消亡、生息、滿盈、虛虧,因為那是上天的運行法則。

【解讀】

○鄭玄曰:「陰氣侵陽,上至於五,萬物零落,故謂之剝也。五陰一陽,小人極盛,君子不可有所之也,故不利有攸往也。」柔變剛,即陰氣侵陽。小人長,即五陰一陽,陰代表小人,陽代表君子。

○順而止之:觀剝卦之象,下坤順而上艮止。王弼曰:「所以順而止之,不敢以剛止者,以觀其形象,坤順而艮止也。」

○消息盈虛,謂消亡、生息、滿盈、虛虧。剝卦蘊含著大自然盛衰互轉之哲理。

【23.3】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白話】

象傳說:山體委附在地面,是剝卦的象;君上由此領悟應當厚待百姓以保國家穩定。

【解讀】

○山附於地,高山頹落而委附於地面,今謂之山體滑坡。當山體下面存在軟弱地基時一旦逢大雨侵蝕很容易發生山體滑坡,這正是山地剝卦的象。上卦代表國家上層建築,下卦代表民眾和經濟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所以國家必須厚待百姓,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此才能保證上層建築的穩定。

○安宅,《詩·小雅·鴻雁》有「雖則劬勞,其究安宅。」安宅即安居,剝卦《大象傳》引申為國家政權,今名之為「上層建築」,仍與「安宅」用法相似。

【23.4】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白話】

初六:剝蝕床腳,滅正則會有兇險。

象傳說:剝蝕床腳,是要消滅底部。

【解讀】

○易以初爻為足趾,又坤變震,震為足,故曰「剝床以足」。

○陰小人剝蝕陽君子為蔑貞。蔑,帛書《周易》寫法是(哉去掉口)下從目、巾,於豪亮《帛書周易》以為是幭之或體,幭miè,古代車前橫木上的覆蓋物,幭有覆蓋的意思。蔑、滅、幭均從戌,每到戌時太陽必沒落,戌有沒滅義。蔑,同滅,蝕滅、消滅。

○床,原字為牀。帛書《周易》作「臧」,臧、牀,皆從爿,爿為牀的本字,臧、牀音近互通。臧通藏,晚上卧床睡眠為藏,動物冬眠皆隱藏也,故臧通牀。剝卦下坤,互體坤,《說卦傳》「坤以藏之」,故坤為藏為牀。

於省吾先生考證:「甲骨文偏旁中的

字,象牀形,故疒(疾)字從之。」卜辭「疒(疾)」字以人躺在牀上、旁有小點表示出汗來會意,本應作

,為書寫方便而豎寫作

甲骨文「爿」是有牀腳、牀面的象形,應契刻之便豎書作「爿」,當為「牀」的本字;後於「爿」旁加「木」,以明示其製作材料為木頭。《說文》:「牀,安身之坐也。從木,爿聲。字亦作床。古閑居坐於牀,隱於幾,不垂足,夜則寢,晨興則斂枕簟。」

甲骨文(「宀」下「爿」)字形表示屋子裡有床,裘錫圭認為其字義當與「寢」字相近(「寐」也是「宀」下「爿」字形)。

(「宀」下「爿」)字,同時畫出俯視而見的長方形「牀面」和側視而見的「牀足」之形:

《花東》294

《合集》135正乙(《乙編》6491+6679)

《廣博物志》:傳說神農氏發明床;少昊始作簀床;呂望作榻。

漢劉熙《釋名·釋床帳》:「人所坐卧曰牀。牀,裝也,所以自裝載也。」

《初學記》卷二十五引漢代服虔《通俗文》「床三尺五曰榻,板獨坐曰枰,八尺曰床。」漢代的一尺23.1厘米,故漢代的床長約185厘米。

中國最早的床的實物是河南信陽長台關出土的戰國彩漆木床。該床長218厘米,寬139厘米,六足,足高19厘米,床面為活抽屜板,四面裝配圍欄,前後各留一缺口以便上下。床身通體髹漆、彩繪花紋,工藝精湛,裝飾華麗,說明床當時已經普及。

湖北荊門包山還出土了戰國可摺疊的木床,床體由兩個木框組成,中間用鉤狀栓釘結合。這種結構在古代傢具中是很少見到的,當時民間只能用更簡陋的竹床。據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簡《爰書封診式》記有一則案例,勘察被盜現場時有以下記錄:「內中有竹柖(竹床),柖在內東北,東、北去廦(牆壁)各四尺,高一尺。」

早期的床,也是中國由席地坐卧的習俗走向高形傢具的證明。

我們根據出土的床的實物結合甲骨文得出《周易》時期床的形狀如下所示:

商周時期的床只有床足和床身兩部分組成,因為床高不會超過戰國時期的19厘米,所以只有床足而沒有床腿,故《周易》剝卦六二「剝床以辨」只能是指床身(床板),由於不知西周床體的結構,古今易學大家對六二「剝床以辨」的解讀各執一端:

東漢鄭玄曰:「足上稱辨,謂近厀(膝)之下」,虞翻曰:「指間稱『辨』」,崔覲曰:「辨當在笫足之間,是床梐也」,王弼:「辨者,足之上也」,唐孔穎達曰:「辨,謂床身之下,床足之上也,足與床身分辨之處也」,今人陳鼓應從之曰:「辨,當指床腿與床架銜接處的榫頭」,宋程頤:「辨,分隔上下者,床之干也」,床干即床柱,朱熹也持此議,王夫之、來知德從之,今之學者劉大鈞《周易古經白話解》始從之,後在《周易概論》增補本曰「『辨』字,似當為『徧』」。蘇東坡:「『辨』,足之上也,床與足之間」,胡煦:「辨,床之面也,即平也。平辨通聲,古原通用。」余樾訓辨為胖,又將胖解為肋側的薄肉。尚秉和:「辨為端。端,首也。剝床以端,是剝及床頭也」,黃壽祺、張善文、南懷瑾、徐芹庭從之。金景芳對「辨」語焉不詳,只說「辨是床體的一個部件,床藉以分割上下」,今之學者廖名春釋床為「壯」,釋「辨」通半,半義為中,呂紹剛認同之。李鏡池「辨:王引之《經義述聞》借為蹁,聲通。蹁,膝頭也」。高亨:「辨讀為牑,床板也」,唐明邦、余敦康從之。

依據甲骨文和考古資料可證「辨」指床面。高亨釋「辨」為牑(biān)即床板是正確的。辯、面、牑、板,四者音近義通。

辯,《史記·五帝紀》「辨於羣神」,《尚書·舜典》「徧於羣神」,《禮記·曲禮》「然後辯餚」,《注》辯音徧,義同。又與蹁通。《集韻》蹁或作徧。又與偏通。《集韻》偏通作徧。

《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尚書·堯典》作「平秩東作,平秩西成」,故「辯」通「平」。

故此處釋「辯」為牑十分得當,只有牑(床板)遍及全床,也是平面的。

【23.5】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白話】

六二:剝蝕床板,滅正則會有兇險。

象傳說:剝蝕床板,(有兇險)是因為上下沒有應與。

【解讀】

○前已論證,床辯即床牑,床板。六二陰柔雖然中正,但是上無應無承,故與初六面臨同樣的局面,相繼為陰所剝,故曰「蔑貞凶」。

○《周易》的作者使用「辨」這個字大有深意。初爻以足,象徵國家的群眾基礎(民),二爻以辨,象徵國家的幹部基礎(吏)。辨,《說文》判也。《周禮·天官》弊群吏之治,六曰廉辨。《注》辨,謂辨然於事分明,無有疑惑也。可見「辨」與官吏對應。

○未有與也:陰陽相應為有與。咸六爻皆應,彖曰「二氣感應以相與」,艮六爻皆不應,彖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

【23.6】

六三:剝之,無咎。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白話】

六三:剝蝕,沒有咎害。

象傳說:剝蝕沒有咎害,是因為失去了上下的小人。

【解讀】

○按:「六三剝之無咎」應為「六三剝無咎」。

帛書《周易》「六三剝無咎」,無「之」字;

漢熹平石經《周易》:「六三剝無(咎)六四剝床以簠」,無「之」字;

唐初陸德明《經典釋文》曰:「六三剝無咎(一本作『剝之無咎』非)」;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六三剝無咎」,也無「之」字。尚秉和從之曰:「『之』乃從《象》辭之衍。」

徐志銳《周易大傳新注》說:「無之字是對的。……如果有之字,之字作代詞則必有所指,與整個文義相違。」

○六三與上九相應,故只是止於本爻而無剝陽之勢,此與初、二、四上下三個陰爻剝陽不同道也,故曰「失上下也」,六三無所剝,故剝後當無「之」字。

【23.7】

六四:剝床以膚,凶。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白話】

六四:剝蝕到主人的皮膚,有兇險。

象傳說:剝蝕到主人的皮膚,已迫近災難。

【解讀】

○膚,繁體為「膚」,阜陽漢簡《周易》作「父」,熹平石經《周易》作「簠」。父、簠fǔ,皆為同音假借,「膚」為本字。(筆者認為,古代聖賢傳道重視口傳心授以聲取義,故常借用同音字,而傳本《周易》大都是本字,故須以傳本為準。)

熹平石經《周易》用「簠」符合卦象,六四動,上卦艮變離,艮為果蓏、五穀,離「其於人也為大腹」。簠為西周盛放五穀的祭具,《周禮·舍人》:「凡祭祀共簠簋。」簠的基本形製為長方形器,蓋和器身上下形制對稱扣合成一體。故簠外剛實而內空虛是離卦的象,與人的腹腔相似。

膚,正體「膚」,從虍、胃。「虍」(hū)是虎文或虎皮,「胃」是消化五穀之臟(藏),《黃帝內經·靈樞》「胃者,五穀之府。」虍、胃相連即皮包五穀之臟,這與簠的性質十分相似。膚、簠都符合離卦的象。

○古代的牀只有床足和床板兩部分,初、二爻已將其剝蝕殆盡。故六四開始剝蝕床上的主人。

《周易正義》王弼曰:「初二剝床,民所以安,未剝其身也。至四剝道浸長,床既剝盡,以及人身,小人遂盛,物將失身,豈唯削正,靡所不凶。」孔穎達疏曰:「四道浸長,剝床已盡,乃至人之膚體,物皆失身,所以凶也。」

【23.8】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白話】

六五:象魚之貫串成列統領眾宮人受寵於君王,沒有不利。

象傳說:統領眾宮人受寵於君王,終究沒有責怪。

【解讀】

○剝卦各爻始終不離剝的主題,六五亦然。六五與上九相承比,故不剝陽,而初至四全陰欲剝上九之陽必須都要經過六五,六五為天子位,柔爻居之必為後宮嬪妃也。故曰「以宮人寵」。

○六五動,上卦艮變為巽,巽為魚,又為繩直;下卦坤為眾,把眾魚用繩穿在一起,故曰「貫魚」(見《周易密鑰》「周易卦爻辭里的『魚』」),於此可見《周易》觀象繫辭之妙。

○六五爻是君子應對群陰剝陽的最高化境,後宮有賢德之皇后,朝堂必有英明之君主。今謂之「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通常站著一個偉大的女性」。

【23.9】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白話】

上九:碩大的果實不會被吃掉,君子得到了車子,小人剝蝕房子。

象傳說:君子得到了車子,實為百姓所承載。小人剝蝕房子,最終不能施用。

【解讀】

○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此三句皆是觀象繫辭所得,前兩句言本卦繫辭,後一句是之卦(變卦)繫辭。

碩果,帛書《周易》作「石果」,碩、石上古音同為禪母鐸部。上卦艮為石為果蓏,艮卦主爻為上九,易以上爻為頭,碩,從石從頁,頁即頭(頭),可見「碩果」最貼近卦象。因上九與六五相比,與六三相應,象徵君上與王后琴瑟和諧,且下有忠良輔佐,群陰無法剝陽矣,國家權力(碩果)不會被吞噬掉,故曰「碩果不食」。

易以陽爻為君子,陰爻為小人。上九陽爻下臨群陰,即下臨坤卦,坤為輿,為眾,為民,象徵君主乘輿,輿就是民眾,故象傳說「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君主安危在於民眾。《荀子·哀公》篇「孔子曰:丘聞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

以上兩句言剝本卦。「小人剝廬」言剝變卦:上九爻動,上艮變坤。蓋艮為門闕,引申為房廬,艮卦上剛爻象房頂,艮變坤,房頂被拆矣。此處「小人」並非指初至五的五個陰爻,而是指上九爻自變,象徵君上自我剝蝕昏庸墮落,於是奸賊乘虛而入禍亂國家也。如果君上自守其剛健之德,絕無「剝廬」之患也。所以一個國家政權瓦解的根本原因一定是來自其內部的剝蝕,正如佛陀在《蓮華面經》所說:「阿難!譬如獅子命絕…所有眾生不噉食彼獅子身肉,唯獅子身自生諸蟲,還自噉食獅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余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猶如毒刺,破我三阿僧祇劫積行勤苦所積佛法。」

○朱熹《朱子語類·易十三章》曰:剝之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其象如此,謂一陽在上,如碩大之果,人不及食,而獨留於其上;如君子在上,而小人皆載於下,則是君子之得輿也。然小人雖載君子,而乃欲自下而剝之,則是自剝其廬耳。蓋唯君子乃能覆蓋小人,小人必賴君子以保其身。今小人慾剝君子,則君子亡,而小人亦無所容其身,如自剝其廬也。且看自古小人慾害君子,到害得盡後,國破家亡,其小人曾有存活得者否?故聖人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若人佔得此爻,則為君子之所為者必吉,而為小人之所為者必凶矣。其象如此,而理在其中矣。卻不是因欲說道理而後說象也。

【剝卦總結】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此言陰氣剝蝕陽氣之初,任何一個事物毀壞的內因都是根基不牢,故易曰「剝床以足,蔑貞凶」。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此言陰氣已將陽氣的基礎剝蝕殆盡。因為古代的牀只有上下兩部分,故初二兩爻皆言「蔑貞凶」,以此象徵國家的根基,根基毀壞上邊也就歪了,故曰「蔑貞」,蔑貞即滅正。初爻以足,象徵國家的群眾基礎(民),二爻以辨,象徵國家的幹部基礎(吏)。

六三:剝,無咎。——此言陰不能剝陽,何也?雖然根基被毀,然則君上(上九)與六三相應,象徵君上重新得到民心,根基有所復興也。

六四:剝床以膚,凶。——此言陰氣剝蝕陽氣最危險時刻,災難迫近之時。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此是君子應對群陰剝陽的最高化境。俗語常說:「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通常站著一個偉大的女性。」明君忠臣必有賢妻,賢德之妻可避免君主剝蝕為昏君,如長孫皇后賢淑佐李世民,劉秀之妻陰麗華謙德可風,馬皇后與朱元璋同甘共苦,她們都是中國歷史上「坤載萬物,德合無疆」(長孫皇后幼年卜命讖語)的偉大女性。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此言陽氣本身守正則無憂也,守正體現在上九與六五相承比,與六三相應,此象徵君上家有賢德之王后,下有忠臣輔佐,故國家政權(碩果)不會被吞噬。君主的安危繫於百姓,百姓承載君主,此「君子得輿」也。「小人剝廬」言君主自剝蝕,奸賊遂乘虛而入禍國殃民,其自身也必將破國亡家而亡身,故曰「終不可用也」。

以上繫辭道理全部由卦象爻象得出,是象數自有其義理也,象數與義理本為一體兩面,非為說道理而後說象也。先儒或偏執於象數,或偏執於義理,皆是不明象數義理本為一體故。

【三千年前的中方鼎《周易》筮例】

數字卦最早一次發現,是北宋徽宗重和元年(公元1118年)孝感出土的安州六器中一件方鼎的銘文。銘文除數字元號外計五十五字,依據李學勤釋文如次:惟十又三月庚寅,王在寒次。王令大史貺(衣鬲)土。王曰:中,茲(衣鬲)人入事,錫於武王作臣。今貺畀汝(衣鬲)土,作乃采。」中對王休令,(將/鼎)父乙(阜尊)。惟臣尚中臣,七八六六六六,八七六六六六。

【解讀】

西周昭王十六年(前994年)昭王南征伐楚荊,以中(人名)為先鋒,中完成了使命。十八年(前996年)年末閏十三月庚寅日,昭王在寒地駐軍並接見了中。昭王命令太史賜給中(衣鬲)(或為(裘鬲))地的領土。昭王對中說:「中啊!當時(衣鬲)人歸入我朝,自獻於武王做臣子。現在賜給你(衣鬲)土,作為你的采邑。」中為了報答昭王的賞賜,製作了肆祭父乙的尊鼎。太史通過揲蓍占筮預測中治理(衣鬲)的未來:(衣鬲)人尚能臣服於中,七八六六六六(按《周易》為剝卦),八七六六六六(按《周易》為比卦),即遇剝(本卦)之比(之卦),五、上二爻變。《左傳》、《國語》並無二爻變筮例。朱熹云:兩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占,仍以上爻為主。經傳無明文,以例推之當如此。

我們看方鼎銘本卦是剝,兩變爻是: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李學勤說:

「方鼎銘載中受昭王恩寵,賜以采地,占問當地之人是否臣服,這用上述《周易》爻辭來占,再合適也沒有了。剝六五爻辭雲受寵得當,無所不利;剝上九爻辭又說君子居之,民賴以安,如得乘車輿,與命辭對照,也是大吉大利。中把這一占筮鑄於彝器,是合乎情理的。」

「當然,方鼎銘沒有明言《周易》,無法絕對判定用的是《周易》,不過用《周易》解釋竟如此合符,恐怕不是偶然的。由此看來,《周易》的經文確可能在周初業已存在。」

李守力按:觀剝卦與比卦《大象傳》,其與中方鼎的內容更是契合無間。

1、剝卦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2、比卦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白話】

剝卦象傳說:山體委附在地面,是剝卦的象;君上由此領悟應當厚待百姓以保國家穩定。

比卦象傳說:地上有水,比卦;先王由此領悟以封建萬國、親近諸侯。

【解讀】

剝卦的《大象傳》正對應中建立(衣鬲)之初要厚待(衣鬲)國的百姓,這是國家穩定的基礎。比卦的《大象傳》則是頌揚先王武王之盛功,當年武王克商,有六百五十二諸侯國歸附周朝,在中方鼎銘文中,昭王追述先王「茲(衣鬲)人入事,錫於武王作臣」,就是那個時候。

《左傳·魯昭公二年》「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政,而來見,禮也。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

此處的晉侯是晉平公,他派遣韓起(謚號宣,史稱韓宣子)聘魯,一是此時魯昭公剛剛即位,晉國作為盟主理應要去祝賀,二是韓起新官上任代替趙武管理晉國事務,也要到魯國亮個相。根據《周禮·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大史有藏書之職,故韓起在大史處觀書。

從《左傳》《國語》筮例看,《周易》古經當時為各諸侯國所具有,韓起沒有必要到魯大史處觀覽,更不會為之讚歎。由於孔子「述而不作」,故《易傳》只是孔子所編輯,很可能《彖傳》《象傳》的內容就是《易象》,因為《彖傳》、《象傳》都是通過「觀象」解析《周易》經文的,而且從其內容可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如剝卦、比卦「上以厚下安宅」、「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正是如此。神秘的《周易》經文是由《易象》得出的,故《易象》不在列國流傳,魯國為周公之子伯禽所封,故有保存《易象》之職。其他諸侯國僅有為《三易》通用的《說卦傳》等文本,唯獨沒有《易象》,此韓起所以特意觀覽而讚歎也。魯昭公二年為公元前540年,時孔子12歲。此類《易象》文獻為魯國所專藏,這是孔子成長為聖人的土壤,晚年的孔子開始系統地研究周易,蓋因《易象》之書而領悟《周易》真諦,於是與史巫之易「同途而殊歸」,實現了象數與義理合一的《周易》聖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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