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凱|建構中華民族共同體:一種新的文化政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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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習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指出:「加強中華民族大團結, 長遠和根本的是增強文化認同,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積極培養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這明確指出了新時期民族工作的戰略方向。
「民族」並非一種自然現實,而是一種文化現實。建構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核心是完善國家建構。辛亥革命之後,中國從傳統的文明天下轉向現代民族國家體制。經過逾百年的國家建設,歷經各種危難、曲折與艱辛,取得了輝煌成就,主要表現在兩個具有強烈象徵意義的時間節點上:一是1949年新中國成立,在政治上實現獨立自主,恢復完整的國家主權; 二是改革開放後經濟起飛,進入21世紀後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作為多民族國家,中國必然需要面對民族問題的耐久力—國家內部的族群和文化多樣性,必然成為國家建設所必須面對的社會事實,只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民族問題表現強度有所差異而已。
在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建構上,中國當下具有一些強大的優勢,包括物質性基礎、歷史與文明傳統、新中國國家建設成就以及超民族的國家化政治組織(中國共產黨),卻也面臨社會轉型背景下出現的一些新的挑戰,特別是各種類型的民族主義觀念對中華民族敘事的客觀消解或主觀抵制.為此,國家需要創新文化政治理論,從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超越性關懷出發, 以國家政治為中心定義中華民族共同體,擺脫「食洋不化」與「食古不化」兩種極端化知識取向的對立,提升理論說理能力。
一、「民族」是本質的還是建構的
當代各種民族理論主要來自西學東漸。在知識領域,我們當然需要不斷向西方虛心學習,但也必須是在保持反思性的立場上批判地學習。中國並非典型的民族國家,當代中文語境中的「民族」 既非 nation(國族)亦非ethnicity(族群),任何「食洋不化」的理論認識都可能在某種程度上脫離中國語境,因而無法充分解釋中國。
「民族」是日本人翻譯西文創造出來的概念,再「進口」到中國,其歷史不過百餘年。探尋「民族」的概念定義,斯大林在1913年提出「民族」需要同時符合四條標準:「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他同時強調:「民族也和任何歷史現象一樣,是受變化法則支配的,它有自己的歷史,有自己的始末。」斯大林的這個定義是我國認知民族最重要的理論範式之一,也曾對前蘇聯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民族政策實踐起到權威性的指導作用。
西方對「民族」概念的討論,自上世紀60年代之後漸漸從本質主義轉向建構主義。這種理論產生的時代背景是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與民族獨立運動在世界範圍內風起雲湧。而正如安德森所講,第三世界人民按照殖民者教給他們的民族主義知識邏輯反對西方殖民者,構建屬於自身的民族,這種「民族」不過是「想像的共同體」。同樣是西方學者,安德森祖輩的赫爾德、斯大林都傾向於把「民族」本質化。換句話說,19世紀的歐洲是依據本質主義民族理論建設民族國家的(歐洲最典型的民族國家時代是一戰與二戰之間),但二戰後第三世界努力建設自己的民族國家時, 建構論的興起使得「民族」 在理論上的性質是去本質化的。於是,很多第三世界的民族國家建設就多少陷入「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理論困境。
近年來人類學對民族研宄的影響越來越大,族群建構論也隨之成為重要的認識論工具。於是在我國官方的民族理論和學界的族群理論之間,漸漸出現一條認識論的鴻溝。這條鴻溝對中國的影響似乎比在西方更大,因為絕大多數西方國家並無大片領土是民族區域自治單位, 除了人口規模很小的「土著民族」之外,人口構成無論多麼多樣化,不會與土地發生商業之外的關係;但我國不同,胡煥庸線以西半壁江山是少數民族的傳統居住區,民族身份與地域的聯繫恰是民族區域制度產生的社會與文化基礎要素之一。
如果說建構論在族群層面對我國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構成了某種理論挑戰,事情並非僅限於此。就中華民族共同體建構而言,建構論的理論影響同樣不能忽視。
建構論理論旗手蓋爾納高呼:「正是民族主義造就了民族, 而不是相反。人們公認, 民族主義利用了事先業己存在的、歷史上繼承下來的多種文化或者文化遺產,儘管這種利用是秘密的, 並且往往把這些文化大加改頭換面。己經死亡的語言可以復活,傳統可以創造, 相當虛構化的質樸和純潔可以恢復。」「民族主義並非民族自我認知的覺醒:它只是在不存在民族的各處發明出各民族。」在傳統觀念中「民族」本應是民族主義生成的土壤和前提, 而蓋爾納將這個因果關係顛倒過來。
20世紀下半葉,隨著冷戰格局的出現,政治意識形態的全球性對抗壓制或抑制了主權國家內部的族群民族主義訴求,並在國家層面強化了國家民族主義運動的合法性。事實上民族主義從來不能「獨自生存」,相反,它必須與自由主義或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合流,並鎖定自身直接對抗的「敵人」,才能成為民族國家建設的原動力。但自由主義無法擺脫殖民主義的醜陋歷史外衣,社會主義恰以殖民主義的掘墓人傲然自居,這使冷戰期間第三世界建立的新的民族國家很多屬於社會主義國家陣營。到了1980年代,全球範圍內的第三世界民族解放運動浪潮漸漸平息,冷戰的緊張氣氛也開始鬆弛,被霍布斯鮑姆稱為「短20世紀」的以革命為主題的「極端年代」即將終結。1991年,他在《1780年後的民族與民族主義》一書中詳細論述了民族主義建構民族意識的政治過程:民族國家在其主權疆域內建立的行政統一體,不僅方便於行政管理,更為國民創造出統一的國家認同,強化了公民對國家的效忠和對國家政治的參與。
2001年,被視為當代原生論代表人物、堅持認為歷史對族群重要性的安東尼·史密斯在《民族主義:理論、意識形態、歷史》一書中,強調形成民族的先決條件仍然是歷史。在他看來,現存或歷史上的確定的祖國、自治、具有敵意的環境、爭鬥的記憶、宗教性的核心、語言文字、特殊的習俗、歷史記錄與想法等都是民族存在的基礎。「現代主義堅持把現代世界的民族類型與過去的集體文化認同區分開來是正確的。同時,我們卻應該注意不要在這些『前現代群體』和『現代民族』之間划出太大的斷裂,也不要像霍布斯鮑姆那樣預先否定前現代群體和現代民族之間的任何延續性。」
當代的族群與民族主義理論的發展主要是基於中國之外的社會發展經驗,這些理論也是一種相互競爭的關係。這些理論對於我們最大的啟發,恰是其反思性本身。這不僅要求我們在應用這些理論時,必須根據中國的情況予以檢驗,做本地化的處理;而且要求我們在理論反思上也要達到至少同樣的深度,並能與之對話,從而確立中國話語的主體性。
二、中國國家建設的經驗特殊性
今曰世界仍然是西方的知識霸權在主導,各個學科的規範基本上都是沿著西方思想史的成長路徑衍生出來的。這就是為什麼建構中國自身的哲學社會科學話語正顯示出極高的重要性。
西方的民族國家建設理論認為,國家建設工程的本質是「(國家)引導一國內部走向一體化,並使其居民結為同一民族成員」。所以,對多民族國家來說,現代語境下的民族問題往往就是國家建設工程所導致,是近代以來民族國家體制建設的副產品,或者說,這是國家政治現代化難以避免的代價。這的確也是發生在世界各地的經驗事實。但如果只用這種看法解釋中國,就可能意味著中國只能在漢族地區建設一個漢族國家,這顯然是荒誕的。
近代之前,中國傳統政體的頂端不是國家,而是天下。國家是「家」和「天下」之間的那個中間環節。春秋戰國時期的「國」很像是國家與國際體系之間的一個狀態,而「 天下」 則不簡單是個國家,有很強的世界性文明秩序的內涵。周代的禮制就是具有豐富國際政治制度性內涵的大秩序。
中國作為世界上唯一以實體國家形式延續至今的古代文明,同時,作為多民族統一國家,其現代主權疆域基本保持了晚清的國家版圖。自民國始,脫離了「君權天授」的儒教帝國統治的神聖性,現代中國始終以世俗化的理性方式,推進國家建設的現代化進程,整合文化多元的內部社會。從「五族共和」概念的提出,到新中國一成立即設立專門的政府機構處理民族事務,民族政策及其實踐始終在建設現代國家體制進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在百年風雨滄桑的民族國家建設過程中,中國的實踐始終在文化上兼容了自身的文明傳統、源自西方的現代性與內部豐富的多樣性,促進公民在保持自身族群認同的同時共享對國家的認同感, 這是中國經驗的與眾不同之處,也是費孝通提出「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試圖解釋的現象。
現代民族國家的重要特徵是主權、公民權和民族主義。在主權問題上,自鴉片戰爭之後,無論對內對外,中國中央政府在主權疆域內重新建立起至高無上的直接統治的政治權威, 直到1949年之後才由共產黨真正完成。就國家內部的邊疆地區而言,此前無論是歷代王朝各種「羈縻」式的間接統治制度,還是民國政府對邊疆地區事實上不同程度的「失控」,都遠沒有做到這一點。在公民權問題上,中國人的政治身份真正從帝國時代的臣民轉變為現代國家的公民,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義務與個體地位,也是新中國成立後才真正實現。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只有經過「社會主義改造」(各地發生時間不同),傳統社會的權威結構被打破,社會平等的程度才得以從根本上提高。在民族主義問題上,現代中國是以一種能被少數民族接受的國家主義學說動員與感召社會,從馬克思主義物質決定論的立場出發, 努力促進國家內部的協調發展,讓全體人民共享現代性文明發展成果,從而超越大漢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並由此凝聚社會,鞏固國家建設。
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包括民族區域自治在內的民族政策體系的本質功能,就是讓少數民族發展起來。國家不斷加強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提升少數民族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更努力在大眾的生活世界之內培育現代觀念,即一種由全體公民共享的現代價值觀念,這當然是比物質生產更複雜的文化工程。事實上,中國現代國家建設的一種獨特經驗,是以承認民族之「分」(如民族識別和民族區域自治)促進國家之「合」(即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建構)。新中國國家建設之所以成就空前,並非是多元文化主義式的「政治正確」(其本質是更多聚焦於話語與符號對多樣性的靜態的尊重與接納),而是從整體上通過制度安排賦予國家以「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政治責任(以動態的政策結構促進社會變遷)。這種對國家責任的定義,在西方國家多元文化主義政治實踐中是找不到的。
中國的民族政策並非孤立的政策體系,而是嵌入現代中國現代國家建設進程的一個政治工程。當然,我們遠不能認為這些制度安排及其實踐效果是完美的。改革開放之後,中國發生了劇烈的社會變遷,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現實環境都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這不僅改變了國家建設制度實踐的社會語境和社會條件,甚至導致一些現行政策可能因條件變化而無法達到預期目標,而且「發展」與「穩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政策及其話語的一種路徑依賴。但從總體上看,新中國的民族政策經受了蘇東劇變、「第三次民族主義浪潮」、宗教極端主義興起與擴散等具有世界意義的嚴峻挑戰,在各種風雲際會的國際變局中,儘管在局部意義上偶有波瀾,但在大局上,中國社會的民族關係基本保持穩定,社會秩序沒有出現大的動蕩。這充分說明民族問題上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符合社會需要,契合中國國情,有其深刻的歷史合理性。更為重要的是,中國的民族政策是一種動態的結構, 不斷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社會形勢,這為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提供了良好的制度資源基礎。
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
在中國之外,民族區域自治通常是為緩解族群衝突而設立的妥協性的政治制度裝置,但中國建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目標是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歷史上中國的天下觀就是「懷柔遠人、教化普遍」(康熙語)的充滿文明關懷的世界觀扶綏眾生」是處於文明中心的天子的天賦責任。在朝貢制度下,進貢的藩屬在經濟利益上是受益者,而朝廷是這種制度必然的財政虧損方。這種善待弱者的理念、價值關懷和制度邏輯一直延續到新中國的民族政策。毛澤東、周恩來等黨的第一代領導人對民族關係曾有「還債說」, 將歷史上不平等的民族關係視為新中國政權的歷史債務,彰顯了傳承與發展文明在新中國政權歷史使命中的地位。當然,從這個意義上說,在民族優惠政策下,漢族需要做出必要的利益犧牲。
改革開放後,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中國社會開始面臨一些新的挑戰,嚴峻挑戰之一就是各種類型的民族主義濫觴及其造成的國家認同危機。這種挑戰有深刻的內部和外部原因,不僅中國在國家建設方面仍需完善涉及民族問題的諸多制度安排,也反映出世界正在發生的一些深刻變化,如作為一種政治正確的羅爾斯式的普遍主義社會正義觀念在西方社會內部的動搖、民族主義思潮與宗教的復興、多元文化主義受到的質疑等。
事實上,構建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其本質是要實現根據國家建設需要而設定的規範性政治目的。這一目的就是要在中國主權疆域內全方位實現現代化,容納多樣性,保護少數民族合法利益,促進國家認同和社會凝聚力。這是一個含有道德規範內涵的制度性目標,即實現社會的正義、公道、尊重與和諧,也是民族工作具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原則。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僅是政治實踐,同時具有歷史的、知識的和文化的象徵意義。在中國社會的現實語境中,這些象徵性意義所發揮的作用也許並不低於制度安排本身。因此, 需要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置於歷史一文化的脈絡中考察,這並不是一種憑空的制度, 而是在20世紀中國發生的從文明天下向民族國家的制度轉型過程中,構造出一個「內含天下的中國」的典型特徵之一。在中國社會的文化語境下,「社會主義」並非如其極具現代感的名稱一樣完全是西方思想的舶來品,相反,它所體現的文化上與觀念上的邏輯和中國古典傳統有著深厚聯繫。這種聯繫可以簡化為其與天下觀的價值相通之處, 反映出中華文明政治思想傳統的延續性,如共同體優先的價值觀、「大同」和「小康」的社會理想以及「遠人不服, 修文德以來之」的文化自信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從一開始就是為了促進國家統一和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認同建構,與共產黨領導的反帝反封建、建設民主平等富強新中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的歷程密切相關,體現出探索社會主義國家建設道路的價值追求。在民族問題上, 中國的民族政策始終是把國家建設作為首要行動目標帶入所有制度安排中,並根據社會主義原則強調民族平等和對民族關係的國家干預。因此,就研宄而言,國家始終是不可或缺的宏觀分析單位。這就是為什麼要反對將民族政策視為孤立的制度安排,而是將其放在國家整體制度框架內予以觀察。特別是各種制度相互影響,無論是否直接涉及民族問題,都可能對國家政治與社會生活產生系統性的影響,並提高或降低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認同意識。
從理論意義上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疊合的。首先,在沒有世界政府的前提下,國家主權和領土不容挑戰。而主權國家的核心價值觀,是國家精神凝聚力的核心來源。其次,國家不僅代表著基於公民身份的社會整體, 也代表著基於內部文化多樣性的不同社群,少數民族就是這種社群之一。國家內部的不同民族有各自的歷史記憶、情感與生活經驗,具有不同程度的群體自主性和社會動員能力。因此,國家必須在更具整體意義的層次上強化公民對國家的認同,否則有被各種民族主義瓦解國家凝聚力的危險。
儘管以蘇東解體為代表,社會主義對民族政治的影響引發很多學者的擔憂,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成功,為人類社會重新思考這個問題提供了新的資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最成功的一點,是儘管族群意識一直在社會中存在,但對於超族群意識、效忠國家的意識建構取得了顯著進展。在這一點上,不僅民族政策產生了良好效果,共產黨本身作為全國性的超民族政治組織也發揮了關鍵作用。這些都為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提供了支持性資源。
當然,任何成功經驗都不可能是完全意義上的成功。中國的客觀經驗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確實對民族主義意識有強大的消解能力,但並不能徹底消除這種意識。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如何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好地服務於民族問題的解決與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構建, 仍是需要不斷探索創新的重要理論問題。
四、新的挑戰: 城市化與社會轉型
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更多涉及文化政治,但不能忽視當下這種文化政治發生所處的現實經濟社會環境。
一些西方學者傾向於將改革開放稱為中國的「二次現代化」。在短短三十多年間,中國迅速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一發展成就所帶來的最為顯著的社會後果之一,是中國迅猛的城市化進程與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的人口流動。
新中國的民族政策,是以「民族區域自治體」為單位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優惠政策。在計劃經濟時期,國家財政支持、社會福利等制度安排基本可以在區域單位內順利展開。但在人口頻繁流動,尤其大量少數民族群眾從西部向東部地區流動的情況下,「民族工作」運作體系面臨嚴重挑戰。城市化及人口流動,給民族工作帶來的最直觀的影響就是管理難度的加大。但這只是問題的表面。
真正的問題是,無論是東部城市還是西部城市,不同民族的人漸漸匯聚於同一城市空間, 並在這個空間中發生頻繁的社會互動。在城市空間里密集發生的經濟資源分配過程,也是複雜的意義分配過程。
不同族群由於在地理分布、教育水平、文化特質、社會資源網路甚至居住格局上的差異,佔有資本和市場的機會是不同的。這使經濟社會分層可能帶有一定的族群色彩,在某些特定場域,如高新技術企業、商業媒體行業或高等教育機構,少數民族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性技術崗位上的分布密度,可能低於他們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例。而在另一些特定場域,情況可能恰好相反,如撒拉族經營的拉麵館已走向國際市場。
正是由於經濟發展的地域性特徵,人們可能對經濟分工與市場競爭中的族群特徵形成某種普遍性的認知觀念— 來自東部城市的漢族更可能是投資者和僱主,來自西部農村的少數民族更可能是僱員和底層勞動力。如果不同族群被公眾在社會意識層面插上不同的經濟標籤,從品德、職業技能到擅長的行業與崗位,社會成員就會以一種非常方便而主觀的方式強化族群刻板印象,並按照這種認知去操作行為實踐。
在東部城市,族群刻板印象集中於對少數民族的歧視,如少數民族是「 懶惰的、落後的、愚昧的、品德上有問題的以及對社會穩定構成威脅的」等;在西部民族地區的城市,族群刻板印象集中於對漢族的抱怨,如漢族是「外來的、搶佔機會的、只會賺錢不會生活的、奸詐的、品德上有問題的以及對本地人提升生活水平構成威脅的」等。這種族群刻板印象與各地屢見不鮮的地域歧視是高度同質化的,只是因族群要素的存在而被插上民族標籤。無論地域歧視還是民族歧視,在意義建構上都只是社會成員將某種不滿情緒投射到特定「他者」身上,或是為基於個體或小群體的經濟或社會競爭失利的處境歸咎於非技術性原因。如果這種負面情緒在本群體內部得到高度共鳴並達成共識,就可能釀出群體性衝突。隨著城市化進程加深,所有這些因素的積累,漸漸形成負面的社會能量,使社會產生對一個釋放這種能量的空間的需要,而城市空間恰好成為發泄族群對立情緒「適宜的」環境。我們從經驗事實中可以清晰看到這一點:從2008年拉薩「3·14」 事件到2009年烏魯木齊「7·5」事件,發生的空間都是城市。
在積極方面,城市化加深了民族之間的交流交往交融。但在消極方面,如果說基於區域的民族優惠政策,在本地的城市化進程中尚有明確的政策實施對象,那麼針對少數民族群體也即針對人的政策,則在大規模人口流動過程中出現實施對象空洞化的困局。當少數民族打工者離開傳統聚居區進入經濟發達城市,是否可以將各種優惠政策「打包攜帶」,在工作地享受、利用這些政策?若是,可能在城市環境里引起其他人群不滿,加劇族群衝突的可能性;若否,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集團將在事實上喪失享受優惠政策的合法權利。
城市化與人口流動對包括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內的民族政策體系構成很大的衝擊。近年城市民族工作正努力解決這些問題,如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反對就業市場上民族歧視、幫助少數民族克服進入城市的制度與文化障礙等, 但也許還不夠。
從這個意義上說,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並非僅是文化工程,而是涉及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系統性工程,無論頂層設計還是具體的政策執行,國家都需要制定系統性制度方案以應對新時期新形勢的挑戰,並在政策的連續性和創新性之間找到動態平衡。至少, 需要一種過渡性政策以回應城市化進程中的少數民族訴求。
五、以文化政治為中心構建中華民族共同體
中華民族共同體是一個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文化政治概念,不完全等同於傳統意義上的「中華民族」,而是在新時期新形勢下有了新的內涵。
費孝通先生強調中華民族存在一個從自在到自覺的發展歷程。中華民族之所以能不斷向前發展,很大程度是由於內部一直存在一個凝聚核心,在近代以前漢族這一族裔群體一直充當著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核心,如「滾雪球」般將不同來源的人群吸納到自身中來。歷代王朝所推行的「大一統」政策,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中華民族」在「自在」的時期就已具有鮮明的政治共同體的特徵與狀態,即通過「大一統」國家的政治活動, 在族裔與文化差異之上,生產出「有教無類」的整體文明國家秩序。
但從「中華民族」概念出現伊始,人們就一直習慣於從族裔共同體和族裔特徵的意義上來理解中華民族,蔣介石等人甚至曾一度將其和漢族等同起來。這也是民國時期國族建構努力失敗和共產黨以承認少數民族政治地位為基礎的民族政策大獲成功的原因之一。將「中華民族」視為一種族裔群體,實際也是對赫爾德式文化民族主義思想的「食洋不化」。實際上「中華民族」並非族裔的概念,而是政治共同體的概念。「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核心,並非漢族這樣的族裔群體,而是國家;中華民族作為政治共同體的凝聚力,也正是來自近代以來中國的歷史遭遇與國家建設努力。而共產黨作為超民族的國家化政治組織,在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由此可見,從「中華民族」到「中華民族共同體」發生的概念轉換,具有深刻的理論內涵。「中華民族共同體」在文化和族群意義上是多元的,但在政治上是一體的。如果我們把「多元一體格局」理解為「文化多元、政治一體」,其關鍵是在後者。後者的關鍵又在於政治的文化性。當今世界,現代性正面臨各種危機,無論自由主義還是共產主義,都被歷史實踐證明存在嚴重的局限性。自由主義以個體主義為根基,卻是社會不平等的強化器;共產主義追求社會平等,卻不斷從烏托邦浪漫主義滑向枯燥的意識形態政治,以致造成蘇東解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可能是擺脫這一價值觀死結的唯一通道。當美國快步走向某種程度的狹溢民族主義,伊斯蘭極端主義試圖以中世紀教法重新整合穆斯林社會,世界需要修補被全球霸權、一神論宗教極端主義和民族國家間的無序競爭傷害了的政治秩序。新的秩序必須從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價值立場出發,是基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共通性文明關懷的政治實踐,必須尊重18世紀之後民族國家體制普遍化的全球政治現實,同時具備構建世界新秩序的精神力量,感召所有人向共同的方向努力。
在東亞這片遼闊的土地上,歷史上漢族與少數民族共榮共生,共同創造了中華文明, 形成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在現代社會語境下,國家建設的核心就是要鞏固歷史形成的「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民族互相離不開」的民族關係。與前現代時期具有神聖性的「君權天授」的王朝統治不同,現代國家需要以規則代替神意,依據理性化的制度安排來樹立國家權威,保障秩序,促進發展,協調社會關係。在這一點上,也需認清當下的中華文明並非儒家傳統,而是融匯傳統與現代並仍然行走在更為全面深入的現代化發展道路上的中華文明。
最重要的是,以文化政治為中心定義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概念,需要非常警惕歐式民族主義思想可能對之造成的傷害。無論大漢族主義還是狹隘民族主義,其社會影響都對中華民族共同體認同構成性質相似的威脅。20世紀初以來,我們一直學習歐美,特別是西歐國家的國家建設道路,這己表現出明顯的局限性。當代世界大國都不是典型的民族國家,中國在國家建設的特點上與英、法截然不同,卻與今日的歐盟有更多可相比較之處。也只有從更寬闊的理論視野出發,才能把「民族問題」從「民族」中拯救出來,把「民族關係」從「維穩」中拯救出來,把中華民族共同體構建與國家建構聯繫起來,讓國家建設超越於民族差異之上。
結論:創新國家建設的文化政治理論
任何現代國家都必需將自身建設成為基於公民身份的得到社會廣泛認同的政治共同體。法律意義上的公民身份簡單而明確,但對任何公民個體來說,附著在公民身份上的並非僅是國家認同,也有族群、宗教、地域及家族或職業的多重維度的各種身份認同。
1949年之後,中國的國家建設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這種實踐融匯了中華文明傳統和現代性,不僅成功地以現代方式整合了國家,使國家獲得空前發展,而且大大強化了傳統帝國覆滅後中國人擁有的新的共同的身份認同一作為中華民族共同體成員的身份認同。文化多元、政治一體的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核心並非族裔特性,而是國家政治。現代中國是在中華文明傳統的基礎上演進出來的政治體,具有生生不息的活力。歷經基督教現代性的百年衝擊之後,當代中國不僅代表著中華文明統一政治體的歷史延續,也標示著這個海納百川的古老文明正在現代語境下煥發出新的生機。換言之,中華民族共同體是「政治的中國人」的統稱,是超越文化與族裔的政治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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