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人違法和犯罪受害的原因! 怎樣在美國打官司?
06-18
2016年2月17日,中美兩地矚目的中國小留學生綁架、虐待同學案在美國進行了宣判。 有幾點巧合:案發地點是我常去練功和散步的羅蘭崗公園;涉案被告人辯護律師之一是我本人所認識的華人律師鄧洪先生;宣判此案的法院是我調研過,與我工作單位比鄰的波莫那高等法院,而多年前我本人曾為此法院審判過的另一著名華人案子寫過長篇報道評述(見拙作《美國之劫:華人與美國法律的真實較量 》,中國工人出版社2002年版》。 2015年3月在美國大洛杉磯地區讀高中的2名中國女留學生,因為男女「爭風吃醋」的瑣事,遭到同為中國留學生的10多名學生虐待,虐待的內容包括扒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強迫其吃沙子、逼她們吃被剃掉的頭髮等,折磨虐待的過程長達7個小時。隨後,受害者劉某在當地報警,經過警方調查之後,此案提起公訴。2016年1月5日,涉嫌凌虐和綁架同學的三名中國留學生翟雲瑤、楊雨涵和章鑫磊和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三人將分別獲刑13年、10年和6年,2月17日正式宣判。三人在宣判之前,每被關押一天,按服刑兩天計算。正式服刑後,只用服滿剩餘刑期的75%。照此計算,翟雲瑤的實際剩餘刑期將不滿八年,楊雨涵不到五年,章鑫磊則為三年多。法官強調,服刑期滿後,三人將被驅逐出境,幾乎沒有再返回的可能性,三人表示理解。 兩名受害學生麥嘉怡和劉怡然已分別向12名涉案學生提 出民事賠償訴訟,但包括去年年底抓捕歸案的另一名嫌犯陸正在內的4名被告都是成年人,根據相關法律,成年被告的家長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而這4人的名下又沒有任何財產,加上他們還要在獄中服刑,估計民事賠償的可能不大。其餘幾名未成年被告,法律規定其父母要承擔子女最高2.5萬美元的賠償責任。三人服刑期滿之後將被驅逐出美國。有人說,這樣的判罰還算輕的,檢方撤銷了起訴當中的折磨罪。拿本次案件三名被告表示放棄上訴的權利,檢方同時也作為交換撤銷了起訴當中的折磨罪,也是最重的那項罪名。在加州這項罪名可以判25年,到終生監禁判刑的程度。 在開庭審理的過程中,一個細節值得關注。被告人的律師鄧洪向媒體表示,翟芸瑤和章鑫磊被捕後第一次出庭時兩人完全懵掉了,他們沒想到自己竟然闖了一個美國法律有可能判決「終身監禁」的大禍。此案第一次正式開庭審理時的法院起訴書顯示,他們共受到6項綁架指控、2項折磨虐待指控和4項人身侵害指控,累計12項罪名,其中6項是重罪。三名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安排在該法院,也就是波莫納高等法院四樓法庭審理。當天出庭的只有其中一名周姓的17歲留學生,檢辯雙方攻防的重點是圍繞在是否將涉案的三人由未成年轉為成年。此案共有12名華人留學生被確認涉案,最小14歲,最大21歲。其中6人在押,4人逃回中國,另外兩人是受害者。如今,已經確定刑期的是此案中的三名過了18歲的成年學生,還有三名未成年人,依然在等待最後的判罰。 附一篇有關美國華人違法的拙作《美國華人違法和犯罪受害的模式》 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心理素質,使在美國的華人有著違法和犯罪受害的特定模式。 華人違法的模式主要有: 一. 因「法盲」而違法,如因年輕無知或不懂所在國的法律,發生侵權、交通違規、侵犯兒童和動物的權益等。 二. 因「黑道」而違法,如以有組織的犯罪進行包娼、包賭、販毒、走私、洗錢、搶劫、暗殺、綁架、印假鈔、走私軍火以及人蛇偷渡等。 三. 因「稅收」而違法,如逃稅、漏稅等。 四. 因「綠卡」而違法,如偷渡、假結婚、逾期拘留、非法打工、使用偽造身份證件等。 五. 因「貪利」而違法,如賣淫、無照經營、保險詐騙、出賣試題、製造盜版產品、出賣偽造文件、出賣假文憑、非法集資等。 在美國的各大族裔中,與白人、黑人和拉丁裔相比,亞裔是一個較弱勢的族裔。作為亞裔主體的華人,一方面有著「模範族裔」的美譽,從而給人以刻板的形象,另一方面,由於不團結、不參政、不能很有效地融入主流社會,而顯得軟弱可欺。象世界各地的華人一樣,只知道發財賺錢,而不願回憒社會,給人以富而不貴,為富不仁的印象。由於華人本身的某些弱點甚至劣根性,很容易成為犯罪的受害者。 很有意思的是,一些華人既是違法者又是受害者。 華人犯罪受害的模式主要有: 一. 因無知而受害。 許多華人移民,由於不了解法律和自己的權益,不會有效的保護自己,因而被詐騙、被勒索等。例如不少人士為了辦居留身份,被騙去了大量的錢財。 還有許多人不懂美國的法律,習慣用本文化方式來處理事務,結果無形中受害。 一九九二年,從台灣來的一個叫曹逸飛的人,後來人們才知道他是一個通緝犯,在舊金山和洛杉磯兩地開了一家所謂東海投資集團,騙了數千萬,大多數受騙的是大陸來的新移民。很多人把自己多年辛辛苦苦打工拚命掙來的數萬美元的血汗錢砸到了裡面。 幾年前,在舊金山,一個「騙遍天下無敵手」的案子,使許多大陸新移民,血本無歸。 在洛杉磯稱移民服務中心的機構中,居然大多數是非法經營,大批客戶尤其是大陸來的新移民上當受騙。 二. 因歧視而受害。 雖然美國法律制度相對完善以及社會秩序相對穩定,但華人仍象世界各地的海外華人一樣,很容易受到種族歧視。美國的華人經常成為所謂仇恨犯罪的受害者。有許多華人受害的案子是由於文化差異造成的。 以華裔在內的亞裔一直是種族仇恨犯罪的犧牲者。根據美國官方統計,一九九七年,在全美暴力犯罪率下降百分之七的同時,反亞裔的暴力犯罪反而上升了百分之十七。此外,根據「亞太裔法律聯盟」的統計,發生在辦公室、工作場所和校園內的反亞裔仇恨犯罪事件,都比前一年上升百分之一百有餘。 在洛杉磯時時發生華人被毆打案,以及華人停在公寓旁的汽車被焚案。 一個最慘痛的案例是,多年前,華人工程師陳果仁被一對白人父子用棒球棒活活毆打致死。 一名華裔少年被白人青少年組成的」光頭黨」活活打死。 一名華裔警察因仇恨罪而被射殺。 一名華裔獄中服刑犯也因種族仇恨被其他族裔犯人打死。 一名華人男子的白人之妻,遭另一白人男子的刺殺。據測是不滿黃白通婚。 三. 因顯富而受害。 華人最講面子,講排場,開名車,住豪宅。尤其女士們經常穿金帶銀,滿身珠光寶氣。罪犯最喜歡跟蹤顯得闊綽的華人女子,因為她的身上的東西隨便一攏就是上千的價值,何況還加上那輛名牌車。如果跟蹤到她的家裡更有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穫。就連男士也不能倖免。 因影片「殺戮場」而得到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的華裔明星吳漢,竟因一塊昂貴的勞力士金錶而被幾個少年所槍殺。 洛杉磯一對母女全身華貴,車裡還有三大包的珠寶,被歹徒跟蹤,隨後劫持。歹徒說:「你們身上的一個小東西,都頂得上一棟房子。」 四. 因現金而受害。 華人最愛用現金做交易,以致於所有的搶劫犯都知道,這個族群的人手裡家裡有大量綠花花的美鈔。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現鈔?主要是為了逃稅。這些現鈔不申報海關,不經過銀行,沒有任何記錄。有的錢是偏門之錢,來路不明之錢,甚至骯髒罪惡之錢,當然都是不能走合法的帳目。還有的人由於身份非法,打得是黑工,當然得的工錢只能是現款。 一個罪犯明搶或暗盜普通美國人的家,往往沒有什麼油水可撈,頂多有一些電器傢具,因為美國人平常都是用支票或信用卡,而且大部分人負債纍纍。可是當這個罪犯光顧一個華人的家,情況就不同了。經常華人家失竊或被搶,除了金銀財寶外,光現款一下子就是上千上萬甚至幾十萬。這在吃光用光,從不存款的老美看來簡直是天方夜譚。 一個中國大陸客在美國機場海關被查出身上纏有沒有申報的五萬美鈔。 洛杉磯一個著名海鮮酒家的女老闆,在盤點後,開車回家時失蹤,後被殺,因為罪犯知道她身上帶有當天賺的兩萬多美元。 一對開夫妻快餐店的兩口子,平時把收到的現款不走賬,全藏在家裡,一共有十餘萬,結果一次被竊賊拿得精光,還不敢報案。兩口子差點沒上了吊。 五. 因貪利而受害。 在美國,一些華人由於貪便宜的人性弱點,很容易上當受騙,從而不但損失錢財,有的甚至丟掉了身家性命。 六. 因綠卡而受害。 不少華人為了綠卡而犯罪,也因此而受害。有的人弄得傾家蕩產,有的則受盡凌辱。 一位大陸女性同一名有公民身份的男子假結婚,結果不但丟了數萬美元,而且被性虐待摧毀了身心健康。 七. 因放縱而受害。 一些華人為了聲色犬馬的享樂,悔恨終身,甚至命喪黃泉。 近年來,華人中出現了不少「問題少女」。在物質享受的慾望下,她們被幫派或罪犯利誘,或逃家、或賣淫、或吸毒,或從事各種犯罪活動。她們有的身心遭到摧殘,有的失蹤,甚至被殺害。 一位大陸女研究生與不熟知之人盲目約會,結果陳屍在汽車旅館。 一位大學華裔女生在酒吧間偶遇一名英俊白人青年,與之調情,後雙雙出去求歡。誰知竟遭性虐待毒打致死。 一名艾滋病患者,由於心態不平衡,有意讓病毒漫延擴散,竟與兩千多名女子作愛,其中一些是華裔。 八. 因情變而受害。 華人新移民來到新大陸,生活條件、價值取向以及精神物質的追求都產生變化,相應的是,婚姻和愛情等兩性關係也常常隨之而變換,甚至出現大動蕩、大分化。大改組的局面。其結果,有一些竟然以悲劇、甚至玉石俱焚收場。 紀然冰母子雙屍命案是華人中震動最大的情殺案件。 一位某名校的一個大陸女博士生,另有所愛,竟遭其夫大卸八塊,棄之荒野。 一位北京來的新移民,將變心女友的的新男友,槍擊成重傷。 一位大陸來到高幹子弟,把提出分手的女友殺害,然後也結果了自己。 一位曾得全美學業成就獎的華裔高材生,將變心女友槍殺後,飲彈自盡。 一名大陸女子通過號稱黑道教母的老太太,竟然買兇殺害了同是大陸來的丈夫。 一名大陸來的丈夫,羅織謀殺罪名,一度將同是大陸來的妻子投入監獄。 一名七十多歲的華裔安姓男子剛離婚數月,就開槍打死比他小三十多歲的原妻和十五歲的兒子,然後舉槍自戮。 一名華裔張姓中年男子,用自殺式撞車引爆汽油,企圖與前妻同歸於盡,結果未遂而自己身亡。 一名華裔女子因與丈夫感情破裂,竟用瓦斯爆炸自殺身死。 九. 因幫派而受害 在美國,華人黑道勢力相當強。其中有的是有悠久的歷史或複雜的背景,例如洪門、三合會等。有的與政治勢力有密切的關係。例如竹聯幫,竟然受指使殺害了著名作家江南。 在美國的華人黑道幫派專門欺負自己的同胞。許多偷渡來的大陸人蛇因還不起欠債而成了黑幫的奴工,更有不少女人蛇成為賣淫的暗娼。黑幫分子敲詐勒索,徵收保護費。 有不少青少年被拉上了賊船。在洛杉磯地區,華人青少年組成的幫派多得數不清,主要有「華青幫」、「越青幫」、「竹聯幫」、「亞洲小子」和「十四K黨」等。他們到處惹事生非,鬧得華人社區不得安寧。 華裔幫派不象其他族裔的幫派,表現為諸如佔地為王,活動具有一定規律性的特徵,而是除了山頭獨立,各自為政,又具有很大的流竄性,神出鬼沒,另警方防不勝防。他們的犯罪方式越來越廣泛,如信用卡犯罪、入室打劫、盜車、賭博、縱火、綁架、販毒、強暴、殺人等等。 一九九二年,一夥華人幫派分子闖入一家華人舉行晚會的後院,一通掃射,當場打死了兩名剛畢業的男女高中生。 一九九三年,一名華人少女在街頭電話亭邊遭華人幫派分子的槍殺,因為那天,此幫派舉行新成員加入儀式,必須處死一人作為祭禮。 一九九四年,幾個華人青少年幫派分子打死了一個華人中學高材生,因為他不願加入他們的一夥。 一九九四年,洛杉磯幫派頭領張志忠刺殺了對手李峰,第二年,又接受一個謝姓男子的三萬元買兇錢後,在好萊塢的一家汽車旅館,讓助手殘忍地將華人武文山槍斃。 一九九七年,在洛杉磯,一位十八歲的華裔青年被幫派分子打了七槍身亡。就在幾天後,一位十五歲黎姓華裔少年,在餐廳因多看了幫派分子幾眼,竟當場遭射殺而亡。 一九九八年,在舊金山的「華人遊戲場」,六名華裔青少年被幫派分子槍擊成重傷。 十. 因綁架而受害。 在美國,一些罪犯認為綁架華人或其兒童,是發財的一大捷徑,因為華人有錢,而且既無能力反抗也不敢報案。還有不少少女不知因何種緣故失蹤後杳無音信。 一九九五年,南加州一位邱姓華裔女童被三名白人與華人合謀犯綁架,勒索四十萬美元。 一九九七年,紐約一名伍性女童被綁架,後被勒斃,棄屍河中。 十一. 因迷信而受害。 華人一般都很迷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迷信牟取私利或誤導民眾。 一九九八年三月,一個號稱「真道教」的華人「飛碟派末世團體」,危言惑眾,使一百多位不明真相的信徒模仿美國邪教「天堂門」,幾乎走上集體自殺之旅。 十二. 因不回憒社會而受害。 向世界各地的海外華人一樣,許多美國華人也被人們看作極度自私,只知向社會撈錢,而不願回憒社會。的確,不少人從未為美國做過貢獻,甚至從不納稅,卻享受美國的一切好處。一些人,用現款一下子買上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豪宅,卻仍然享受美國許多免費的福利。 這種情況是常見的,一個人到了美國,就把老老少少幾十口子全弄到美國,所有的這些人沒有為美國出過一點力,卻都拿著各種救濟、補貼和醫療保險。 由於這種原因,美國社會上有一股排華的思潮,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有些偏狹的白人或其他族裔的人就找華人出氣,造成了一些仇恨犯罪,使不少無辜的華人遭受池魚之殃。 十三. 因怕報案而受害。 華人一般都怕事,在犯罪受害後,如被搶、被盜、被勒索、被恐嚇、被綁架、或被強暴,不敢或不願報案。原因有很多,有的怕報復,有的怕丟臉,有的則是自己有短處被人拿捏。結果,反而會受新一輪的害,造成惡性循環。 一個華人被綁架了,家人不敢報案,自己與綁匪私下談判。 一名在洛杉磯十幾次犯案的色狼,招認專門找華裔女子下手,受害者竟沒有幾個報案或出來指證。 一戶華裔人家失竊,丟了十幾萬美元,不敢報案,也許因為錢財本身就來歷不明。 十四. 因怕打官司而受害。 前面說過,華人一般拍打官司,結果不能有效的保護自己。其他族裔的人們,甚至自己同胞都會利用這一點來獲得利益。 一位華人在開車在路口停下時,一名騎自行車的墨西哥人故意倒在他的車前,然後叫喚被撞了,要求賠償。這位華人為了怕打官司,就想私了,便把自己身上數百元現金和一些值錢的東西,都給了那位老兄。那人記下他的車牌號,說以後有事還要找他,結果這位先生每天惶惶不可終日。 怎樣在美國打官司? 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最怕打官司。在美國的華人自然而然繼承了這個傳統。老移民怕,新移民也怕。 樹欲靜而風不止。只要來了美國,必須時刻準備著,不是自己吃官司,就是讓別人吃官司。 有備無患,有八點應該注意: 其一了解必知的美國法律常識以及美國憲法和有關法律保護下的個人權利。 其二是隨時向有關法律專業人士諮詢,防止被某些似是而非信息的誤導。 其三是聘用稱職可信的律師,不要為省錢,而找一些專門騙錢的所謂法律服務機構。 其四是保留有關的文字性材料,如單據、稅表、合同書等。 其五是不要隨便亂簽名,認真弄清文件的內容。 其六是不要在填寫文件時謊報和作假,因為這以後都是白紙黑字,記錄在案。 其七是很多情況是不能私了的,如果不按法律程序,反而後患無窮。 其八是做生意或進行商務活動必須符合法律程序。 美國有一家以大陸新移民辦的中文報紙叫「新大陸」,其編輯部以在美國怎樣打官司,或怎樣避免打官司為題,專門召開了一場座談會。與會者談了不少在美國打官司的經驗與教訓。 為了不吃官司,還要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常識: 不要侵犯他人的任何個人權益。 不要侵犯他人的私有財產。 不要表現出任何歧視。 不要以本土文化中的習慣來對待所在國其他族裔的人。 不要傷害具其他文化背景人的感情。 不要侵犯兒童甚至動物的權益。 不要在異性交友中做任何違背對方意志的行為。 不要用原文化中的習慣來對待配偶。 不要在工作場所有任何「性騷擾」的言語和舉動。 不要在爭吵中動手推搡甚至打人。 不要言語和文字中帶有威脅性恐嚇性的字眼。 不要以任何形式破壞公共秩序和公共財產。 不要在公共場合或交通工具上用恐怖活動的題材開玩笑。 不要破壞環境。 不要沒有執照地進行漁獵。 不要醉酒駕車。 不要違犯各種交通規則。 不要收藏無照槍支和不合法攜帶槍支。 不要逃稅漏說。 不要虛假文件。 不要在自己的房地產內無許可證地進行任何建築。 不要做沒有執照的買賣或或商業化服務 不要在沒有合法身份的情況下非法打工。 不要用非法手段獲得居留「身份」。 不要在生意中違犯勞工法和衛生法等。 不要參加各種黑道或幫派性組織。 不要涉及違法賣淫和色情。 不要涉及有關毒品的任何事情。 不要參與非法賭博。 不要參與人蛇偷渡。 此外還有不少類似」不要」不必在此一一列舉了。這些都是華人一容易違背的。 在以上這些「不要」中,有的顯而易見,有的則容易為人所忽略;有的使人吃的官司並不重,有的則是完全毀了一生。在華人中,由於違背了以上「不要」,有的人是因為無知而吃上了官司,也有的人則是利欲熏心,鋌而走險,最終吃上了終生悔恨的官司。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最鐵杆盟友與俄羅斯開展合作,這是對美國落井下石的報復?
※拿到美國10年簽證的人注意了,美國又出新政策了。
※不太一樣的美國職場
※美國富有階層大逃亡,中國富有階層快警醒!
※順利入境美國生子要過幾道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