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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鵬:一個老人的自殺

一、

去年臘月二十四回荊門,爸本來堅持要來接我的,但剛上火車,就收到他的簡訊,得知我姑父的母親突然去世,要幫忙籌辦喪事,因而便不能到車站接我了。當時只覺事發突然,想到已近年終,而表哥一個月前剛剛大婚,又覺得非常惋惜。

回到家後,才得知了老人去世的更多信息。原來,老人死於上吊自殺。因為小時候經常到姑媽家玩,和老人也有不少接觸,老人的死,引起了我對往事的些許追溯。

老人今年估計有73歲,膝下有兩個兒子。其中我的姑爹是老大,以前因為在水利站工作,便從村裡遷出到南橋管理官橋水庫。二兒子一直在村裡務農。大兒子因為去南橋管理水庫,村裡的田也都給了老二在種。從我記事起,老人每年大多數時間都與大兒子住在一起,其老伴主要由二兒子來養,兩個兒子分別養自己的父親和母親。老伴十多年前已經去世,更多的時間,老人都主要和大兒子在一起。

老人的大兒子(我的姑爹)對老人的態度不是很好,以前我們幾個兄弟在他家玩時,他都會時不時的對老人發火。老人也稱他為「土匪兒子」,雖然兒子經常對老人有責罵,但在供養老人方面還是做的不錯的。姑爹從水利部門退下來之後,搞了幾年養豬,老人也幫了不少忙。後來,因為持續幾年市場行情波動太大,在賺了一些錢之後姑爹逐漸放棄了養豬,姑爹一家便從養豬專業戶轉向了鄉鎮企業的打工生活,以求獲得更為穩定和持續的收入。

家計模式的轉變,也極大地影響了老人的生活狀態。打工所在地子陵村雖然只有十多分鐘的車程,但姑爹很少回家。平時就老人一個人獨自在家。大兒子因為不常回家,曾勸老人回到村裡由二兒子來養,但老人不肯。前兩年,因為老大在水庫邊的房子屬於公家的,老大便花了十餘萬元在子陵鎮上買了一套二手房,到鎮上定居,而水庫邊的房子,主要就由老人看管,這一來,老大回南橋的次數就更少了。後來,因姑爹已經有了自己的住處,上級部門便要將房子收回,老人只能屈居於一個小小的房間。然而老人始終不肯回到村裡和二兒子在一起。老人去世後,我從周圍人那裡了解到,老人在水庫那邊有一個「老伴」,因此不願回到村裡。老大實際上是知道有這個情況的,有可能是故意想把老人與那個老頭分開。在這一點上,老人和兒子之間的矛盾可能誘發了老人的自殺衝動。老人去世之後,我接觸到的輿論一般認為,老人生活確實寂寞,讓他在那邊找個伴,也未嘗不可。再考慮到平時姑爹對老人的態度,老人自殺所引起的輿論對姑爹顯然是不太有利的。

在這起老人自殺的案例中,有以下幾個關節點,一是老人晚年生活的寂寞無聊,二是老人在家庭生活之中沒有尊嚴,甚至在有其他人在場時,老人也會受到兒子責罵,三是老人的需要不能得到兒子的理解和支持。在這個意義上,老人的自殺,尤其是在這個時間點的自殺,可以認為是一種報復,像人們猜測的,「就是不讓你們安安穩穩過好年」。

這樣想來,老人之死,雖然來得突然,但不至於太過驚異。在原子化的荊門地區,代際關係的失衡構成村莊生活的基本特徵。這個案例實際上即可看做是這一邏輯的表達。

二、

老人對自殺做了精心的安排。在自殺前,老人自己已經洗過澡,並穿上了新的衣服。如此的安排,反映了老人向死的決心。臘月二十四上午,大兒子本來是準備將老人接到子陵家裡一起過年的,看到老人上吊,完全慌了陣腳。倉促地開始準備老人的葬禮。

荊門這邊的喪禮儀式並不複雜,一般在人死亡後要馬上燒紙,老大在得知母親上吊之後,迅速打電話讓姑媽從子陵趕回去,尤其是要帶著紙錢,即便這樣,後來還是有人說姑爹他們沒有及時為老人燒紙。燒完紙後,二十四的當天,就用車將老人運回到村裡,在老二家進行後面的喪禮儀式。村裡一些關係較好的鄰居朋友過來幫忙。當天就入棺悼念,第二天,則下葬入土,與他的老伴埋在一起。風水先生是從外村請的,他不用幫忙選擇新的墳地,主要是確定棺材下葬時的方位即可。

下葬之後,就開始了「圓煙子」,同時,燒「五七」。在十多年前,奶奶去世之時,並未連著「五七」一起燒,母親說,現在普遍都是這樣,免得麻煩,因為要是分開燒,那就要重新請一次客,一起燒了,主家省了事,親戚們也省了不少心。

確實,隨著村莊空心化的趨勢日益加劇,要想隆重的辦完一場喪事,死得體面而又榮耀,看來也是難上加難了。村裡現在絕大多數人都在外面打工,而喪事這樣一種建立在村落互助與人情關係之上的儀式,在打工經濟面前,只好妥協退讓。可以看到,當前的婚禮、生日酒席等儀式很大程度上已經可以通過商業化的形式來運作,而喪事的儀式在漸趨簡化之後,是否會納入商業化的方式來運作?譬如,請人來「哭」,請人抬棺材等等?若真如此,死亡所帶來的虛無感和恐懼感又將困擾著多少人?

三、

這起老人自殺的案例使我想到了另一個問題,即老人的伴侶的問題。在代際關係失衡,老人地位低下的荊門地區,老人的晚年生活如何安排,對於老人而言,實際上有著重要的意義。尤其是隨著老倆口中的一人過世,剩下的一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容易陷入困頓。且兒子不常在身邊,獨居的老人無人陪伴,老人孤單的心態很少能夠得到子代的同情和理解。在這起案例中,老人找到了一個「伴」來一起打發晚年的時光。雖然兒子不太支持,但事後周圍人的輿論對此還是比較理解和同情的。此外,我接觸的還有一個案例。他是我堂妹的外公。老伴去世也已經有十多年了,後來她外公在當地也有了一個「老伴」。一開始,堂妹的母親不是太支持,但也沒有反對,覺得老人一個人過確實不容易,有一個人願意一起過也可以。到現在也維持著這個狀態。他們家今年的香腸,實際上都是她外公的這個「老闆」幫忙做的,某種程度上,她們一家已經默許了堂妹外公的這個選擇。

對於老年人中的這種「老伴」現象,總的感覺是能夠被接受和容忍。老來伴雖然並未進入法律的視野,老人也未尋求法律上的認可,但在村莊的道德話語中,是能夠存在的,雖然是以一種沉默的形式存在。老來伴為老人晚年的生活提供了一種替代性滿足,同時這些「老來伴」並不會介入老人的血緣關係網之中,因而也不會涉及到老人去世之後的財產繼承問題,這應該是其能夠被老人的子孫容忍的前提條件。

無論是老人的自殺,還是這些「老伴」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均可透視出本地老年人當下的生活處境。自殺是一種極端行為,這方面的研究已經較多,至於在村莊道德話語中若隱若現的「老伴」現象,其研究價值或許值得進一步關注,以此來透視老年人的策略性選擇背後的村莊社會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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