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郵件支票向銀行開戰
帕特里克·康姆斯通過垃圾郵件收到的假支票
照我看來,接下來銀行會給打電話或寄封信來,告知支票是假的。誠然,我還希望對方恭維一下我過人的幽默感,類似於這樣:「康姆斯先生,您存入的支票是假的,但這事兒有點奇怪,尤其是考慮到您以往的賬戶記錄」(經常處於透支狀態)。
但電話或信函都沒等到,很快我就把這個玩笑拋到九霄雲外了。五天後,我從ATM機取現時,發現賬戶餘額高得不正常——多出了95093.35美元!銀行居然把那張愚不可及的偽造假支票上的金額計入了我的賬戶!
事已至此,地球人都知道支票是假的,銀行犯了錯,我得把錢還回去。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此後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證明此言不虛。
我打電話給朋友,第一位接電話的朋友告訴我,銀行根本沒錯。按照銀行標準程序,會把95093.35美元計入我的賬戶,同時凍結所有資金——直至跳票。我無法支配那筆錢,三天後,我的賬戶餘額又會慘不忍睹。
但整整七天過去了,從天而降的大獎仍然趴在我的賬戶上,我去了銀行,一位職員告訴我隨時可以提現。95,093.35美元全部唾手可得!可我能做的只是問問而已。意外之財在向我招手,乞求我帶著它逃之夭夭。但我剋制住了自己,計劃再苦等兩周,讓銀行有足夠的時間發現問題、彌補錯誤、退回支票。此後,我一直極力遏制著攜款逃往墨西哥美的衝動——在那裡,這筆錢還會升值、翻倍。整整三周後,我等到了支行經理的回復:「康姆斯先生, 您的這筆錢可以安全使用,因為十天過後,銀行就不能退還支票了。您是受法律保護的。」
現在,任何有頭腦的人都可能把錢裝進包里,撒腿就跑。不過,我沒那麼做,也許是哪根神經搭錯了吧,因為我壓根兒沒碰那筆錢。我驅車直奔一家法律圖書館,確認那條十天為限的規定。結果,有兩個新發現。首先,分行經理搞錯了,沒有保護空頭支票的十天期限一說,只是個24小時的規定!在美國,當銀行收到支票跳票的通知後,會在24小時內通知您;如果銀行逾期未能做到,你便可以高枕無憂地花錢了。很不錯哦,我自語道。其次,知道了原先以為的假支票,現在從法律上講已成為一張真支票。1990年《統一商法典》一項鮮為人知的改變,使印在支票上「不可議付」字樣不會降低支票的效力。也許正是這個小小說明,意外地將我存人的支票變成一張真的95,093.35美元支票,簡直不可思議!
現在,我開始不急不忙,取回銀行支票,鎖在保險箱里妥善保管。我殷切希望那家無意中寄出數百萬張真的95,000美元支票的廣告公司立刻打電話給我,乞求要回他的錢。我期待一場趣味盎然的談話,因為我不是快速致富系統的鐵杆粉絲。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完全出人意料。銀行沒收了我的ATM卡,凍結我的賬號,還派人給我打來電話,其語氣只能描述為怒不可遏。
銀行高級安全官員沖我大呼小叫,不僅可怕,還很好玩呢。令人害怕的是,他揚言我若不立即答應他們還錢的要求,就派警察到我家門口。好玩的是,那個恐嚇電話打來之前,我還以為齷蹉會出現在我和那個不慎發送貨真價實巨額支票的垃圾郵件公司之間呢。在這個傳奇故事進展到此刻之前,我覺得銀行和我都表現上佳,如同我ATM卡上的話,「帕特里克·康姆斯,擁有12年良好信譽的客戶。
禮貌而周到,每個地方的人都對我的幽默感讚譽有加。可以肯定地說,如果不是銀行前任安保人員、而是分行經理親自來電說,「派特里克先生,我可以稱呼您派特里克嗎?我知道我們在兌現一張垃圾郵件支票這件事情上有過失。 是我們的失誤!您可以把錢還給我們嗎?」 我會在當天下午就把95,093.35美金退還給銀行。我會暗暗地希望銀行提供一年免費服務 ,但是無論如何,我會歸還這筆錢。我能理解,人人都會犯錯,而且支票這件事說到底只是一個玩笑而已。但是,銀行的做法不僅無禮,還不謙虛,更不為自己所犯錯誤承擔責任,導致錯誤不斷累積。在我看來,絕大部分行業已經意識到他們的錯誤,進而以文明禮貌的態度對待顧客。銀行卻不是,他們帶出攻擊犬,放出鯊魚,然後派出黑衣人(字面含義,不是象徵意義,但是我在這件事上超前了)傷害顧客。
所以面對銀行安保人員,我的回答很簡單:「給我出具一封正式的銀行信函證明你的身份,證明你確實在銀行工作,而且要在信中闡明銀行要求歸還這筆錢的原因,因為我對此稍有疑惑。一旦我收到那封信,我們就可以開始談了。」而他的回答呢,卻是 「想都別想!」(為了保證這篇文章不出現髒話,才用以上四字代替。)
當我還是孩子時,媽媽就要求我寫信或根據別人來信達成某種心愿。我想要把小刀,就給她寫封信;希望五金店老闆僱用我,需要收到對方的回信;與夥伴們在外面玩耍太過喧嘩,要向住在路對面老太太寫信致歉。因此,從童年開始,我就堅信,一封有板有眼的信能使一切變得更為正式。 「你不會收到銀行的任何信件。想都別想!」這個聲音是對我極大的挑釁。
因此,我向銀行宣戰,為要一封信,銀行則為索回金錢而戰。我的態度是, 「銀行不寫信為他們的失誤負責,我也不會把自己的合法而得送回去。」我們的冷戰流傳開去,並且在網上迅速升溫。我的收件箱因此塞滿了郵件,99%發件人為我的強硬立場喝彩。剩下1%的人認為我應該把錢還給銀行。這件事也引得媒體和最高法律機構對形同虛設的支票法的強烈關注,甚至引起了大衛·萊特曼(一個非常喜歡搞惡作劇的人)的興趣。
我通過垃圾郵件支票獲得了95,093.35美元,並將支票存在銀行保險箱,而且,依照三項法律規定,這些錢歸我合法所有。《聖荷西信使報》得知此事後, 寫了篇報道,標題是「客戶至上,銀行至下」。
當然,銀行不準備偃旗息鼓,這一點人所共知。每個人都覺得他們會出手還擊。我曾表示希望用共進午餐的方式,與銀行達成和解,新聞播報員戴安·索耶對此做出評論,用最恰當地方式表達了公眾對銀行的認知。她當著所有觀看當天晚間新聞的人說:「帕特里克,我不對那頓午餐抱任何希望。」戴安·索耶深諳大眾對銀行的看法。銀行做事的方法不同於我們常人,不會通過一頓飯解決問題。他們會派律師過來,銀行不會關心你的權利,而只關心他們自己的權利(不信的話,就讀讀銀行給你的銀行業務權利介紹吧)。銀行不在乎你的賬戶餘額,而只關心他們自己的收益狀況;銀行真正會做的,不是為他們的錯誤承擔責任,卻只會讓我們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經過一番思考,我決定演一出獨角戲——把我的際遇講述給全世界。在戲中,我不會像個憤怒的示威者一樣跑到銀行亂嚷嚷,而要把我銀行賬戶的問題展示給觀眾,讓他們從中找樂子。我喜歡講故事,這次是以銀行為笑點。
到目前為止,經過在紐約外百老匯一個月的演出,這場秀已經一炮而紅,拜金融危機所賜,觀眾的興緻不減,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似乎是銀行害苦了我們。自從去年愛爾蘭銀行搞垮了當地的經濟後,這場秀更受歡迎了,我得以到很多沒去過的地方進行巡演。演出中,當我提到特別霸道的愛爾蘭銀行時,群情激昂,令人倍受鼓舞,它讓我意識到,這家銀行曾對人們做了很多壞事。觀眾排起長長的隊伍,讓我相信了愛爾蘭銀行有多麼可惡。一些人把書或DVD帶回家,為的就是要好好給他們的銀行家上一堂文明禮貌課。
接下來,我去蘇格蘭演出,據我所知,那兒的銀行也為我的成功做了 「精心」的鋪墊。而且我在報紙上看到,可能很快我也應該給巴克萊銀行獻上一封感謝信。充滿諷刺的是,我竟然要對這些可惡的銀行感激不盡。因為他們的重大失誤不僅給了我的演出提供了素材,而且,其所作所為繼續為未來十年及以後的節目發展創造了長盛不衰的環境。
演出結束時我爆料道,我想用這95,000美元給我的銀行上一堂客戶服務課程。但我覺得銀行什麼也沒學到。在我的體驗中,銀行與他們卑劣行為密不可分。你可以選擇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就是這麼做的。 原文來源:ft.com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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