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戀愛分手總要男方交付分手費?
前些天,有朋友問我,戀愛失敗被拒絕的一方可不可以向對方索要分手費?根據網友的敘述,女方向他朋友索取分手費的理由是:女孩把自己30歲以前那段最好的青春歲月都送給了男孩,也把自己的全部人生希望寄托在男孩身上,甚至還把自己的第一次也給了男孩。因此,女方的理由是既然男孩獲取了女方那麼多珍貴的東西,現在,無論如何都不可以這樣拍拍屁股就走人,總要給一個負責任的說法。女方家長的意思是自己的女兒並沒有什麼過錯,而男孩用「性格不合」作為分手的借口是完全沒有道理的,而且,還用女朋友「管自己管得太多」、「讓你沒有了生活自由」、「讓你感到了太多的壓力」以及「兩個人之間已經沒有了感覺」和「沒有了結婚衝動」為借口提出分手,她們認為這樣的理由實在荒誕,讓女孩和女孩家長根本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
據此,女方父母認為:男孩過了30歲找對象仍然會有很大的擇偶空間,哪怕是找一個年齡相差7、8歲甚至是10來歲的小女生也並非難事,而女孩卻不一樣,即便是男孩願意,絕大多數的女生都不願意找一個比自己更為年輕的男孩,這種姐弟戀式的戀愛婚姻畢竟不是每位大齡女生都能接受的。現在,她們的女兒已經將近30歲,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再加上走出戀愛失敗陰影也需要相當的心理療傷的時間,女生擇偶的範圍和找對象的空間就會越來越狹窄,越來越找不到合適的結婚對象。而導致這種被迫成為「剩女」的根本原因就是被男孩無情拋棄所造成的,因此,如果男孩堅持不願意結婚,必須要讓男方賠償這幾年來女孩感情付出的代價,賠償女孩被耽擱掉的可以選擇的戀愛機會,賠償女孩被消耗掉的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時光。
所以,女方父母提出要求讓男孩必須以每年10萬元來賠償女孩的青春損失,說是好花畢竟已經錯過了盛開時期,逝去的青春畢竟用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換回。
最後,網友問我如何來處理這樣的事情?畢竟,這事理虧的一方是在自己兒子,女孩和他吵了幾句就是讓他少玩一點電腦遊戲,或是讓他平時工作更勤奮一點,或是提醒他別跟其他女孩子別走得太近,結果,他就煩了,就說是女孩管太多了,就說是女孩給了他太多的壓力了,就說是沒有了獨立自由的生活空間,就說是自己鐵了心要分手。為此,我們作為朋友也對他做了許多的調停和斡旋工作,畢竟也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了,而且,女孩說的話並沒有錯,作為他戀愛對象和結婚對象,女生嘮叨幾句也是正常的,怎麼可以說翻臉就翻臉,說分手就分手,是不是太兒戲了?
作為他的朋友,我們實在也沒有太多的生活經驗,尤其是我們許多人都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問題,好在我們看到了老師您的情感文章,發現您許多文章說得都很有道理,所以,才冒昧向您請教,我們的問題是:如何勸導男生正確對待女朋友的嘮叨?如何讓他有面子地收回分手的決定?如果真的走到了分手地步,男方是否應該付給女孩適當的青春損失費?
周老師的回復:
有一句俗話說得好:女生只有把自己當成了女主人,才會強加干涉男人的私生活,甚至對男人指手畫腳。也就是說,你的那位小兄弟的女朋友早已進入了未婚妻的角色,或者說是過早地進入了妻子的角色,在他還沒有準備好的時候就行使了妻子的嘮叨權力,以至於讓他不是在沉默適應,就是在沉默中爆發。
說實在的,我不建議女方父母強勢干涉他們之間的矛盾,在我看來,這是他們倆很正常的壓迫與反壓迫的抗爭,是夫妻都必須經歷的觀念磨合,因此,我始終不認為他真的會跟她分手,假如隨他去,或是對他冷處理,他自然而然會想方設法去尋找彌補的機會,尋找女生原諒的方法,如果有外人或外力的強力干預,那麼,男生一旦感到自尊心真的受到了傷害,或是把男生逼到了無路可退的地步,他只能選擇硬著頭皮死扛了,就算是真的的錯了,如果不給他有面子的認錯機會,他也肯定不會雙膝下脆的。
依我個人意見,給你們提幾點建議:
一、作為他的朋友,你們一方面要勸他冷靜,不要說過激或過頭的話,有什麼事情待冷靜下來再慢慢談,要珍惜那麼多年來雙方已經培養出來的感情,更何況,這又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問題,只不過是讓你少玩點電腦以及工作多點上進心而已。
二、對他的女朋友你們也可以多點溝通和斡旋,雖說她的告誡和勸說都是對的,一個男人就是應該事業為重,就是應該要有責任心。但是,現在就以妻子的身份來教訓他似乎還為時過早,女生現在還不具備給他施加影響和壓力的條件,因此,不要給他造成恐婚心理。
三、對女方的父母也應該作一點提醒,或許,女方父母並不是真的想讓男生賠償青春損失費,只不過是想用這種手段來壓服男生,然而,有的時候這種手段也要因地制宜或因人施策的,如果計策使用不當,或許就會產生或催化相反的作用。
四、此事作為旁人還是應該採取冷眼旁觀比較妥當,他們倆人之間的事情應由他們自己解決,旁人不要插手也不要插嘴。但你們是男生的朋友,還是應該在他腦子發昏的時候,適當給予他適應的提醒。
推薦閱讀:
※女朋友對我越來越冷?我該怎麼辦?異地戀!?
※分手後你覺得怎麼最難受?
※兩個人分手了,男方提出來的,想知道男生分手後的心理過程都是什麼?
※我就想問問有沒有因為紋身找不到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