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作風阻礙中國非政府組織發展
儘管公眾對於非營利機構的潛能越來越了解,我們仍需加大宣傳力度,使它能夠更有效地為國家帶來積極的變化。
這樣一個怪圈。在這種背景下,絕大多數組織無法獲得官方認可成為「非政府組織」,要達到如此之高的准入門檻,只能是在成為NGO之後才有更多渠道籌資達到官方所定的標準。
很多知情人指出,有相當多的草根團體想要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代言人,但是大部分團體因無法滿足先決條件而難以如願。
假如准入門檻能夠更為合理,使這些規模較小的組織也能有資格申請,或者政府要是能批准它們成為地位類似於或略低於NGO的其他類型組織,那麼它們就能有更好的條件來吸引社會捐助,調動各類資源。
根據200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扣除,比原有規定提高了3個百分點。
儘管政府和NGO時不時會出現利益上的衝突,但還有一點遠比這個重要:它們都肩負著共同的使命——改善社會福利、促進發展以及推動實現社會和諧。這兩者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都有各自的強項和弱項,所以兩者在資源分配上若能尋找到一個平衡點,就能夠顯著優化效能。
但是,非營利組織在「天平」上的「砝碼」眼下仍然還是太輕了。
民政部統計數字顯示,在第三產業2007年產生的附加值中,這些組織所佔比例可謂是微不足道,只有0.3%。
與這些數字相呼應的情況是,近來社會捐款數量雖然在增加,但中國非營利組織的資金規模只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0.35%,相比之下,美國非營利組織佔GDP的比例高達2%。
中國非營利組織發展乏力所帶來的後果,在去年西南部那場里氏8.0級的大地震中顯露無疑。
我在四川地震災區見到的所有生還者,都在不停地激動感謝著政府極為有效的救災賑災措施以及後續的重建工作——也就是說,政府在物質方面為受災群眾做得很到位。
政府救死扶傷,為人民重建家園和學校。而民房和校舍倒塌時離我們遠去的生命,沒有人能把他們再救回來。但是,一個實力強的非營利組織能夠提供有效的心理輔導,幫助生者從失去親人的陰影中儘快走出來。
此外,強化這個社會福利的重要支柱,還能為推動國家進步提供充足的「人力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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