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強:高院稱抓扯警察就構成妨害公務罪!

馬乙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到場處理事故的交通警察在出示身份證件後,向一起同行的馬甲了解情況,因馬甲和馬乙二人當時還處於醉酒狀態,警察將兩人帶往派出所進行調查,在被帶往派出所的警車上,馬甲和馬乙在車內對警察進行「抓扯」。到派出所後不下車配合調查,迫使警察使用催淚瓦斯。

當地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馬甲和馬乙予以刑事拘留。

原審法院判決馬甲和馬乙兩人妨害公務罪成立。

馬甲不服,提起上訴。經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維持原判。

馬甲對巴中市中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還是不服,繼續以自己「沒有違法行為,不應是執法對象,未給執法人員造成人身損害,因此不構成妨害公務罪」為由,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四川省高院複查後,證實原裁定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正確。

四川省高院的意見如下:

第一,警察將醉酒的馬甲帶往派出所調查是依法執行公務。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雖然是馬乙不是馬甲,馬甲在本案中未有危險駕駛行為,但馬甲有義務配合執法警察的調查。警察將醉酒狀態的馬甲帶往派出所進行調查並無不當,屬依法執行公務。

藍襯衫們畫外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八條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公民對人民警察的執法應當予以配合。在被帶往派出所的警車上,馬甲和馬乙車內對警察進行抓扯。到派出所後不下車配合調查,迫使警察使用催淚瓦斯。

藍襯衫們畫外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民和組織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為對抗法者使用催淚瓦斯的警察規範執法點贊!

三,馬甲雖在本案中未有危險駕駛行為,但有義務配合執法警察的調查。在交通執法警察要求馬甲協助的情況下,馬甲不僅不予配合,還對執法警察進行抓扯,馬甲的行為符合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四,對執法人員造成的傷害程度不是妨害公務罪構成要件。馬甲提出執法警察無權對他進行執法盤問和對執法警察造成的傷害輕微不構成妨害公務罪的申訴理由沒有法律依據,四川高院理直氣壯地發出強音:對執法人員造成的傷害程度不是妨害公務罪構成要件。

曾幾何時,對暴力襲警的犯罪嫌疑人僅僅行政拘留幾日……暴力襲警的低成本,讓襲警者有持無恐!

央視捍衛人民警察執法權威最強音的新聞專題:

剛剛,一檔央視新聞專題節目刷爆網路,醒目的《零容忍,打擊暴力抗法——暴力抗法害了誰?》(副標題《耍賴拒絕配合執法,同樣觸犯法律》)節目發出了央視捍衛人民警察執法權威的最強音!發布了山東惠民縣公安機關對於暴力抗法的高壓、嚴打態度!

暴力襲警挑戰的是法律,對抗的是執法權威,侵害的是全體公民的權益。打擊暴力襲警犯罪,讓法律回歸本位,讓挑戰法律尊嚴、對抗執法權威的抗法行為受到應有的制裁,是執法者的神聖使命!

而今,四川高院發聲:抓扯警察構成妨害公務罪!

可以說,襲警行政拘留的時代應當結束了!

推薦閱讀:

中國警察為什麼不走上街巡邏?
請問執法程序是否合規?
新入警在派出所工作,想通過學習提升自己。?

TAG:警察 | 公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