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相親會折射了什麼?
06-17
藍天、白雲、沙灘,一排美女身著泳裝台上展示,台下坐著評委和嘉賓,這是發生在武漢東湖沙灘浴場上的一場富豪相親會。所有參與男性,要求個人資產3000萬元以上或年收入100萬元,且要花99999元買一張相親會門票。女性免報名費......看完這條消息,腦海中浮現的,是小說《根》中的「人市」景象。所不同的,《根》中「人市」的買賣雙方都是白人,被賣的,則是失去了自由的黑奴;而這裡,買主則是富豪,「賣主」則是有著人身自由的美女自己。從參會男賓的條件和遴選女賓的條件中可以看出,他們交換的籌碼,一方是錢財,一方是美貌。近年來,全國各地一些婚介機構熱衷為富豪牽線搭橋,舉辦了不少類似的相親會,不僅眾美女趨之若鶩,如過江之鯽,還引起了眾人的「圍觀」。原本,富豪徵婚、美女應徵無可厚非。一來他們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再說通過「紅娘」謀求更多的機會,也可以理解;何況,這純屬於私人的事情,他人似乎不容置喙。但縱觀近年來「方興未艾」、高潮迭起的富豪徵婚潮,其中婚姻愛情的因子逐漸蒼白,炫富作秀乃至低級惡俗的味道日趨濃重,「相親」已演變成了高調、公開的婚姻物化行為,這種行為,是一種倒退,會影響到我們民族的文明進程。首先是婚姻文明的「返祖」現象。一部人類文明的發展史,就是一部婚姻文明的進化歷史,我們的婚姻文明發展到如今,已逐漸與世界經濟文明相適應。但富豪相親會到底「相」的是什麼?從辦會宗旨可一見端倪:富豪相的是美貌,美女相的是財富。男方似乎在挑選「意中人」,實則已淪為「買色」;女方好像是「婚姻自主」,本質是受制於「拜金」。雖說還有其他因素是下一步要考慮的,但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愛情、婚姻,已然回到了過去。其次是婦女解放的退步行為。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部法律是新中國的「恢復女性的人權宣言」,結束了中國婦女在舊的婚姻制度下的可悲命運。而女賓熱烈響應富豪徵婚,等於把自己插了草標標了價,還身著泳裝讓男賓像挑選商品一樣挑選,這可是比《根》上的黑奴被買賣時還有過之無不及!而與小姐等待PK的挑選又差了幾尺幾寸呢?!這不僅是舉辦機構及男賓對女性的不尊重,更是女賓自身對女性的不尊重。婦女解放,歸根到底還是要靠婦女自身的自尊、自強、自立,不能「進一步,退兩步」,讓「金錢」將婦女打回到若干年去!第三是某些人意識形態的倒流。富豪相親將這股「郎財女貌」、「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惡俗思想泛濫化、庸俗化,助長了貪圖享受、不勞而獲的思想。這樣的價值觀、擇偶觀、婚姻觀,即使向上追溯幾千年,即便在西方社會,都是為人所不齒的,這種精神上的「貧困」、「醜陋」,比物質上的貧困和醜陋更可怕!富豪相親表面上是當事人之間你情我願的糾葛,但婚姻、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它的發展、穩定是整個社會發展穩定的基礎。如果愛情、婚姻可以「按質論價」,還有什麼不可以買賣?正面張揚橫流的物慾,實質意味著的公正與美德的淪喪,因此,低俗的富豪相親的蔓延和泛化,是對社會文明的危害,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關注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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