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的燈光
網友來信:
和妻子結婚兩年,夫妻感情一直很不錯,沒鬧過什麼大矛盾。戀愛兩年,結婚兩年,這四年時間,可以說是磕磕碰碰地度過。很多人都說,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不相愛。我和女友就是這麼一對情侶,偶爾打打鬧鬧,撒撒嬌,過後又是甜蜜和恩愛。
結婚後,我和妻子度完蜜月,就各自開始工作。我性格外向,喜歡和朋友打交道,主管某公司網路運營工作,經常外地出差。短則五六天,長則十天半月。對於我的工作以及出差情況,妻子很理解我,畢竟都是為了這個家庭。
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辦公室職員,做文案工作,她大學本科中文系畢業。性格外向活潑,喜歡和同事們逛街、泡酒吧,特別喜歡交朋友。我和她也都喜歡去酒吧玩樂,減緩一下工作緊張的壓力。
昨天我剛剛從武漢出差回來,回家後妻子對我很熱情,膩著我,要和我愛愛。我知道妻子是想我了,洗完澡後就抱著妻子床上快活去了。半個月時間沒見妻子了,妻子還是和以前那樣有魅力,床上功夫一點不差。
一天晚上,妻子去洗澡,我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看了一會,感覺累了,就躺在床上休息一會。可是不經意間,我發現垃圾桶里有個內褲,明顯感覺是男人的。拿出來一瞅,果真就是男人的內褲,而且還是穿過的。
妻子洗完澡後,看我臉色不對勁,過來就抱住我撒嬌。我指著垃圾桶里的那個內褲,問她究竟是怎麼回事,可是妻子支吾半天,沒出一個字。我一怒之下,抱著被子,就去沙發睡覺了。臨睡前,我警告妻子,讓她今晚想清楚再睡覺。
第二天,我吃完早飯,就直接上班去了。妻子看我沒說話,她自己也沒有說話,只是盯著我看。晚上的時候,我又抱著被子去沙發睡覺。妻子見狀,立刻抱住我,說她自己對不起我。我問她到底怎麼回事,妻子說趁我出差期間,她和一個酒吧認識的男人上過床。
我問她上過幾次床,她說只有兩次,還發誓以後絕不會再做對不起我的事。我該不該原諒妻子這次出軌行為,想離婚,糾結之中,我該相信她嗎?
劉士元回復:
很多男人喜歡擁有個情人,在外偷腥,喜歡家裡有妻子做飯,外邊有女人陪伴的刺激生活。女人也是人,和男人一樣,很多女人也有類似的想法。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女人往往會偷情放縱:(1)妻子性慾超強,男人滿足不了。(2)男人性功能障礙。(3)聚少離多,感情空虛。(4)工作原因,分居生活。(5)曖昧場合,美色誘惑。(6)女人本身喜歡床上刺激。(7)還有很多,不一一列舉。
你經常出差,短則五六天,長則十天半月,這是你目前的工作狀態。你妻子性格外向活潑,喜歡交友,喜歡泡酒吧。在你不在的日子裡,她肯定是經常出入酒吧等娛樂場所,這種地方本身就是產生曖昧和風騷的場合,不產生一夜情那就不正常了。很多女人(男人)進去,就會控制不住,身不由己,你妻子就屬於上邊第三條和第五條,自己控制意念太差。
有許多朋友,遇到妻子偷情,動不動就會誓死離婚,丟不起這男人的臉面。但是離婚畢竟是下下策,整天拿著離婚說事的男人,本身就是對自己的婚姻不負責任,意氣用事。女人偶爾偷情,一次是可以原諒的,誰都有犯錯的時候,不可過分苛責。假如女人偷情成癮,頻繁出去尋歡作樂,和野男人鬼混當作一種習慣,這就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了,也不值得去費口舌,直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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