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幼兒園教師各項管理制度(三
06-17
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
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促進每個幼兒的身心發展。
2、教師需認真實施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
出學期計劃,並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极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周的教育活動計劃,
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
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每月最後一天必須將備課筆記交給園長。
5、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6、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和來賓要微笑服
務、友好相處。
7、堅持使用普通話教授學生、組織指導幼兒活動,切不可體罰幼兒(如:拗耳朵、打
頭、打臉等)。
8、在工作時間裡,教師不得隨意離開幼兒,,發現或聽到幼兒的行為、聲音有可能導
致受傷害時,要立即制止。
推薦閱讀: